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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是相对于税收而言的,是除税收之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收入。非税收入作为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形式和必要的组成部分。非税收入管理从“单位自收自支”、“财政专户储存”到“收支两条线”,经历了从无序到有序,从不规范到逐步规范的渐进过程,在强化财政职能,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支持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如何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建立统一的政府收支管理体系,谈谈我区非税收入管理及建议。
一、我区非税收入管理的做法
我区1984年建立区级财政,1986年成为一级财政以来,预算外资金一直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预算外资金收入的增长,为加强管理于1996年6月成立了财政局收费管理办公室,2006年预算外收入改称为非税收入,目前,我区有非税收入的单位70个,2008年我区非税收入额达到1,152万元。
(一)健全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加强票据源头管理,把好票据购领、使用、保管、审验四个关口。票据购领上坚持统一领发制度,各执收执罚单位使用财政票据只能到同级财政部门购领,禁止使用自制票据或白条收费结算。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缴款人拒收各类非法票据,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票据使用上定期培训相关人员,让执收执罚人员明确各类财政票据的使用范围,防止混用、滥用问题的发生。票据保管上执收执罚单位必须统一指派专人负责财政票据的购领、发放、保管工作。
(二)深化非税收入征管改革,深入推行“票款分离”的缴款方式。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原则,采用缴款人到银行网点缴款的直接方式和执收单位到银行缴款的间接方式相结合两种方式。与专业银行实行了计算机联网,全程监督各执收执罚单位非税收入的征缴情况。
(三)加强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做到应收尽收。为进一步加强非税收缴和管理,我们经常到各单位对专户存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同区财经监督检查办公室,纪检部门,审计部门定期联合检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严格遵守“票款分离”和“罚缴分离”的有关规定,防止了截留、挪用、坐收坐支非税收入。
二、非税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区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不仅规范了收费行为,促进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同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财政资金紧张的矛盾,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单位对政府非税收入的财政属性缺乏足够认识,对非税收入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的认识不清,认为非税收入的所有权、使用权归部门所有,视为自有资金,在工作中有的表现为不积极主动将非税收入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即使上缴后,也是立即要求财政部门将其所缴财政专户资金尽快予以全部拨回。
(二)票据使用不规范。存在票据混用、滥用、破损的现象。
(三)个别单位在使用上缺乏科学理财思想,随意性大,用非税收入资金乱发补贴,招待费支出额度较大,存在着白条子入账现象。
三、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建议
(一)提高认识,明确管理要求。非税收入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代行政府职能,依据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和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应全面了解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的范围、目的和意义,提高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完善预算机制,规范管理。将非税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推行综合预算,对预算资金和非税收入资金实行统筹安排和统一标准分配,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行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通过预算管理手段规范非税收入的收支。
(三)建立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对各部门、各单位经费进行集中管理, 统一账户,分户核算。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 取消各单位相应的银行账户和会计核算岗位,实行单位报帐会计制度,原由各单位分散办理的会计事项,改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承担和办理,这样可以节约财政资金,预防腐败发生。
(四)加强财政票据管理。票据的管理是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源头,也是监督执收单位是否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一个关键环节。加强票据管理总的原则是要做到统一领发,统一使用,统一保管,统一核销和统一监督,力求票据与项目相结合、票据与收入相结合、票据与稽核相结合。
(五)规范非税财政收入支出行为,增强政府调控能力。建立并执行非税收入分析制度,对非税收入实行月分析、季通报,随时考核收入进度和预算完成情况,对收入进度落后的单位,及时发现,查找原因,督促其抓好收入组织工作,确保非税收入计划落到实处。资金的支出要根据收入进度进行,要注重资金用途的审核,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规定的用途。为增强政府对非税收入的宏观调控能力,要科学合理地确定调剂比例和金额,逐单位逐项目审核非税收入资金的来源、规模、用途和收支情况,在保证单位非税收入按规定用途所必须的支出前提下,最大限度对非税收入进行统筹。
一、我区非税收入管理的做法
我区1984年建立区级财政,1986年成为一级财政以来,预算外资金一直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预算外资金收入的增长,为加强管理于1996年6月成立了财政局收费管理办公室,2006年预算外收入改称为非税收入,目前,我区有非税收入的单位70个,2008年我区非税收入额达到1,152万元。
(一)健全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加强票据源头管理,把好票据购领、使用、保管、审验四个关口。票据购领上坚持统一领发制度,各执收执罚单位使用财政票据只能到同级财政部门购领,禁止使用自制票据或白条收费结算。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缴款人拒收各类非法票据,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票据使用上定期培训相关人员,让执收执罚人员明确各类财政票据的使用范围,防止混用、滥用问题的发生。票据保管上执收执罚单位必须统一指派专人负责财政票据的购领、发放、保管工作。
(二)深化非税收入征管改革,深入推行“票款分离”的缴款方式。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原则,采用缴款人到银行网点缴款的直接方式和执收单位到银行缴款的间接方式相结合两种方式。与专业银行实行了计算机联网,全程监督各执收执罚单位非税收入的征缴情况。
(三)加强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做到应收尽收。为进一步加强非税收缴和管理,我们经常到各单位对专户存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同区财经监督检查办公室,纪检部门,审计部门定期联合检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严格遵守“票款分离”和“罚缴分离”的有关规定,防止了截留、挪用、坐收坐支非税收入。
二、非税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区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不仅规范了收费行为,促进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同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财政资金紧张的矛盾,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单位对政府非税收入的财政属性缺乏足够认识,对非税收入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的认识不清,认为非税收入的所有权、使用权归部门所有,视为自有资金,在工作中有的表现为不积极主动将非税收入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即使上缴后,也是立即要求财政部门将其所缴财政专户资金尽快予以全部拨回。
(二)票据使用不规范。存在票据混用、滥用、破损的现象。
(三)个别单位在使用上缺乏科学理财思想,随意性大,用非税收入资金乱发补贴,招待费支出额度较大,存在着白条子入账现象。
三、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建议
(一)提高认识,明确管理要求。非税收入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代行政府职能,依据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和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应全面了解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的范围、目的和意义,提高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完善预算机制,规范管理。将非税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推行综合预算,对预算资金和非税收入资金实行统筹安排和统一标准分配,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行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通过预算管理手段规范非税收入的收支。
(三)建立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对各部门、各单位经费进行集中管理, 统一账户,分户核算。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 取消各单位相应的银行账户和会计核算岗位,实行单位报帐会计制度,原由各单位分散办理的会计事项,改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承担和办理,这样可以节约财政资金,预防腐败发生。
(四)加强财政票据管理。票据的管理是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源头,也是监督执收单位是否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一个关键环节。加强票据管理总的原则是要做到统一领发,统一使用,统一保管,统一核销和统一监督,力求票据与项目相结合、票据与收入相结合、票据与稽核相结合。
(五)规范非税财政收入支出行为,增强政府调控能力。建立并执行非税收入分析制度,对非税收入实行月分析、季通报,随时考核收入进度和预算完成情况,对收入进度落后的单位,及时发现,查找原因,督促其抓好收入组织工作,确保非税收入计划落到实处。资金的支出要根据收入进度进行,要注重资金用途的审核,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规定的用途。为增强政府对非税收入的宏观调控能力,要科学合理地确定调剂比例和金额,逐单位逐项目审核非税收入资金的来源、规模、用途和收支情况,在保证单位非税收入按规定用途所必须的支出前提下,最大限度对非税收入进行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