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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光椿、刘晓霞《标点符号的客观基础及其修辞作用》(见本刊90年第4期,以下称邹文)一文,提出了标点符号存在的四个客观基础,这是很正确的;但该文认为,“无标点文字”“违背了标点符号的客观基础”,是。标点符号的逆动”,是要“取消”标点符号,因而全盘否定“无标点文字”,这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也是极不科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