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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毕业那个夏天,单位经常遣我去城里培训,住的是一家招待所,从一个坐在门口、摇着蒲扇的老伯(老伯姓张)手里领过一把钥匙。穿过一个木楼梯上二楼,对号入座打开其中一间,把行李箱子往地上一放,拉上窗帘。这小小的招待所便成了临时的家,一个温暖的落脚点。
隔一歇工夫,楼梯上传来踢踢踏踏的脚步声。张老伯敲门,递给我一把热水壶,几个木质衣架,告诉我可以去楼顶的露台晾衣服。
并且叮嘱我晚上锁好门,上好保险。没事别出去,出去了也别太晚回来。女孩子在外面太晚了不安全。
說完,踢踢踏踏地下楼去了。
因了一句温暖的叮嘱,茫茫人海,陌路之人,亦如挚爱亲人。
对于一个刚毕业的女孩子而言,这一番叮嘱,只是当作耳边风,晚上洗过澡,穿上棉布裙,照例要出去逛逛,去的地方不外乎是商城、书店,夜市。
记得当时中山路有个戴梦得大厦,我在美宝莲专柜买了人生第一支口红。照着小圆镜涂口红,涂花了嘴唇。回到招待所,张老伯见了我哈哈大笑,说小姑娘,你嘴巴咋了,是吃了番茄酱么。我气得瞪了他一眼。
后来,张老伯索性叫我番茄酱。
番茄酱,你的水瓶。衣架。
番茄酱,晚上不要出门哦。
番茄酱,别把嘴唇涂这么红,小心被坏人盯上。
知道啦知道啦烦死啦。每次我都恨不得把耳朵堵上,暗暗在心里嘀咕:真是个唠叨的老头。
其实除了亲人,谁会喋喋不休在你耳边唠叨个没完?当有一天我意识到这一点,已经是很多年以后了,我在小城安了家,再也不用住招待所了。我从此再也没见过张老伯。
逛好商城,去中山路一家但丁书屋。书屋有个老伯,姓费,我叫他费伯。因为去的次数多了,费伯和我聊起天来。一聊发现竟然是老乡,费伯便对我格外关照。买书一律打八折。有时还送我芝麻糖、核桃酥之类的零食、点心。
而我每次都笑嘻嘻地笑纳,一边翻书,一边把吃核桃酥两个油腻腻的手印留在书页上。费伯也不恼。每次离开,费伯总要送我到门口,看着我跳上三路车。我隔着车窗冲他挥手:我上车啦,回去吧,费伯。他也冲我挥手。臃肿的背影一闪而过。我觉得这背影极熟悉,仿佛是什么地方见过的,一时想不起来。后来才想起是朱自清在《背影》里写到的父亲的背影。天底下的父亲,大抵背影都是相似的。
我以为这样的日子会永远下去。小城有一间温暖的书店,书店里有费伯、芝麻糖和核桃酥。这样的时光无穷无尽。
直到有一天,我去书店看见里面坐着一个年轻人。和费伯长得有几分相似。我猜是费伯的儿子。大概我盯着他看得久了。他抬头朝我看,小姑娘,买书么?他的声音也和费伯差不多。我点点头,又摇摇头。
费伯呢?我终于忍不住问他。
哦,你说的是我爸吧,前一阵子他突发脑出血,去世了。费伯的儿子有点伤感地说,他倒在地上就再也没起来。倒也没吃啥苦头。可是太突然了,说走就走,连一句告别也没有。这几天,我每天来店里坐坐,店里到处是爸爸的气息。总觉得爸爸还在。
看得出,这是个有情有义,孝顺的儿子。
我叫他费先生。他说,你太客气了,叫我小费就好。
后来,每次去小城,我都会去小费的书屋坐一歇。有时小费在店里,有时不在,一个勤工俭学的女孩子看店。看到我,亲热地叫我姐姐。说是老板特地关照,卖我的书一律八折。无论张老伯,费老伯,小费,还是那个女孩子,我总觉得因了他们的情意,我在小城里有了温暖的落脚点。
小费后来和我成了好朋友。每次说起费伯,他都嬉皮笑脸:我老爸很喜欢你。每次你来店里,爸爸总要和我念叨今天来了一个女孩子,知书达理,人长得漂亮,温柔又可爱。瞧那架势,似乎想让你当儿媳妇来着。
所以嘛,每次见到你,我总会想起我爸。一晃,我爸走了快二十年了。小费叹了口气。
是啊,时光多么匆遽,当年花骨朵一样的女孩子,也变作了中年仆妇。但是记忆中,分明仍是那个天真烂漫的女孩子。那个悄悄拿出小圆镜涂口红,最后却像偷吃了番茄酱的女孩子。
那个光阴里永恒的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