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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用“壮士断腕”四个字来表达推进改革的决心,被业界学者解读为我国行政审批制度将迎来新一轮的变革,从数字上的量变到政府职能的质变,审改任重道远
又有75项行政审批事项被取消和下放了,至此,新一届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已达到221项。这是9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决定。
此前15天,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3年夏季达沃斯论坛上表示,我国在半年之内取消和下放了200项行政审批事项,既是行政管理制度的改革,也是触动利益的事情。李克强用“壮士断腕”四个字来表达推进改革的决心,被业界学者解读为我国行政审批制度将迎来新一轮的变革,也将面对前所未有的阻力。
自2002年中央政府开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国务院已先后分8批次取消和调整了2500多项行政审批项目,超过了原有总数的70%。尽管如此,仍有专家学者指出,从近十年的审改情况来看,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数字是可观的,但实际效果却并不乐观。
审改十年,“一直都在改”
“审改不是新事物,十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一直都在改!”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丁力教授说。
“行政审批”是各级政府最为广泛的一项职能,有观点甚至认为,政府机构如果没有审批职能的话,他们甚至不知道该干什么。丁力对《小康》记者说,“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多个部门在管。”一些行政主体视行政审批为权力的象征,企图通过扩大行政审批范围来膨胀自己的权力,从而导致行政权力的滥用,严重败坏行政机关的权威性。特别是这样大范围的行政审批,严重造成政企不分、束缚市场主体手脚的问题,影响市场主体积极性的充分发挥。
2001年9月,国务院成立了行政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随后的两年,共取消了1195项行政审批事项,对82项行政审批事项改变了管理方式。200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开始实施,这部法律从1996年开始着手研究起草到2003年8月27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历时7年。作为中国的第一部行政许可法,也是世界上以单行法形式颁布的第一部行政许可法,其颁布和实施均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随后各地陆续清理审批项目,仅在2002年到2003年期间,四川省人民政府就分七批取消了行政审批项目749项,上海市政府公布的第一批取消和不再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达到521项。去年年底,广东省正式印发《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方案》,这份被誉为“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路线图”的“方案”提出,至2015年,各级审批事项减少40%以上,办结时限缩短50%。将用3年时间,力争把广东建成全国行政审批项目最少、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行政过程最透明的先行区。
一直处于我国政改前沿的顺德,早在去年,13个部门共清理出1567项行政审批事项,有548项取消或者优化,佛山市顺德区审改办主任闵乐萍在接受《小康》记者采访时说,顺德的改革正在有序推进,事实证明,改革的方向是对的。深圳市法制办副主任黎军也表示,深圳在2009年调整后的政府部门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94项,占31%。政府机构改革与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同时推进,“配套改革”的思维已成为共识。
审改十年,政府行政部门审批的项目越来越少,行为也越来越规范。
难就难在“政府有限公司”
在广州,大部分人会认为路内停车场是由交警部门审批和管理的,这是为什么呢?在广州经营路内停车场的陈军告诉记者,广州市的停车位管理一直处于多头管理的无序状态,在多部门的利益博弈之下,停车位成为了大家都想啃又难啃的硬骨头。全广州市拥有路内停车泊位3万多个,却只有6000多个是由正规有资质的路内停车公司在经营,其他都在利益争夺中沦为非法占道经营。
“在路边没有将车停在规定停车位内,收到的‘牛肉干’都是由交警开出来的,所以我们认为路内停车场是由交警部门审批和管理的。但事实上要复杂得多。”陈军说,就连现在正规的咪表管理公司要取得一个路内停车场的经营权都很不容易。“要走八个部门,过八道关,盖八个章,才有经营资格。”
路内停车场所在街道办是取得路内停车场经营权的第一道关,要过第一关,首先要征得街道办的许可,公司往往都采取与街道办合作经营的模式,给予街道办分成。其次,因为是停车位,自然少不了与交警打交道,批一个路内停车场还必须经过区交警大队、市交警支队,因为是在路边,因此还要征得市政园林局的同意,除此之外,市交委、区交通局、物价局及城管部门等一个都不能少。
每走一个部门就是一道关卡,仅仅是交委批了不行,仅和街道合作也不行,有一个部门的审批手续慢下来,这个路内停车场就不能开业,有时候光走这八道程序就要几个月,前几个月交的占道费基本上都白交,因为根本开不了业。
但如果要完全按照这些部门走完的话,浪费了时间不说,经营公司又能得到多少利润呢?陈军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每一个车位每一年要向市交委交2800元,平均下来就是7元/天;占道每平方米要向市政园林建设部门交5角,按照一个停车位6.5米×2.5米算,一年总共是2400元。加上街道办的分成费用,一个停车位每天给政府交的钱达到14元。“每盖一个章都要花钱,都要分钱,企业最后到手的利润非常有限,所以没有企业愿意去办正规手续。”陈军无奈地说。
不可否认,中国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如果不是遇到巨大的阻力,也不会用‘壮士断腕’来形容。”在丁力看来,改革难就难在我们的政府没有把自己定位于一个服务型的政府,而是一个“政府有限公司”,当政府领导成了一个总经理或董事长之后,就可以理解改革难在哪里了。
丁力认为,近年来,虽然政府职能从总体上有所转变,总的发展趋势在逐步缩小,但行政审批作为政府的一项最广泛职能,并未从根本上有所触动,其根本原因在于权力因素的作用。行政审批实质上是政府权力的具体运行,行政审批的无所不包和滥用,实际上是政府权力高度集中和不断扩张与膨胀的结果。而行政审批权的背后又潜伏着大大小小的不同利益,因而改起来很难。只有政府将公司化管理的观念转变成服务型政府,才有可能顺利推进行政审批改革,而之前那些下放和取消的审批项目大部分都是“没有油水”的,后面要改的项目才是“割肉之痛”。
审改任重道远
为了应对自上而下的审改,2011年12月,广东省转变政府职能决策咨询委员会成立,广东省省长朱小丹亲自担任决策咨询委员会主任,“专家型”官员以及广东省社科院院长和政协委员等7名社会人士任委员会成员。
广东省编办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处处长刘光大告诉记者,广东省编办是倾全办之力,加上从其他单位抽调的12名干部,总共有五六十人参与这次改革。
过去的审批改革大多依赖部门自报,一个部门真正有多少审批事项,谁也说不清楚,此次在自报的表格制作上除了要求列明事项名称、类别、依据、实施主体等,必须填报是否含子项、收不收费、办理时限等内容。“尤其是设定依据,是法律法规,是地方性法规,是部委的红头文件,还是编办的‘三定’规定,都要写得一清二楚。”刘光大说,这样才能看出,这个事项是不是依法设定,是否有充分依据。
根据各个单位自报上来的项目,转变政府职能决策咨询委员会的专家成员逐条核对,多次讨论,并要在取消或下放的项目旁写明专家意见,经过几个月的清理,1120项审批权被清理出去了。
“实际上,如果仅看各地政府取消和下放了多少,这样的数字毫无意义,无非就是一个数字游戏。一些项目确实被减掉了,但也有一些项目实际上是把以前的好几项合并成一项,也就是说办事指南上看起来只有一步要做,但中间却有很多环节。”广州市行政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刘先生说,不少经常到政府窗口“跑审批”的朋友也向他抱怨,实际要走的审批程序明显多于法定审批事项。
丁力也是广东省转变政府职能决策咨询委员会的成员,他对刘先生的这种看法表示认同,“虽然我们花了巨大的时间和精力整理出上千个将被取消的审批项目,可一旦涉及到‘实权’审批内容时,一些部门往往都以‘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由,在存废问题上和我们扯皮。”丁力说,正因为涉及国家安全,所以相关部门不需要做任何解释而拒绝取消,因此,审改效果大打折扣。
一些政府部门在“转变职能”的高谈阔论下,却死死守住“行政审批权”这块乐于经营的“领地”,不愿改革,从而使转变职能十分困难。实践证明,不从权力配置入手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就难以真正到位。
“要看到审改的成效,就必须从实权部门开刀!”丁力说,中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重道远。
又有75项行政审批事项被取消和下放了,至此,新一届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已达到221项。这是9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决定。
此前15天,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3年夏季达沃斯论坛上表示,我国在半年之内取消和下放了200项行政审批事项,既是行政管理制度的改革,也是触动利益的事情。李克强用“壮士断腕”四个字来表达推进改革的决心,被业界学者解读为我国行政审批制度将迎来新一轮的变革,也将面对前所未有的阻力。
自2002年中央政府开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国务院已先后分8批次取消和调整了2500多项行政审批项目,超过了原有总数的70%。尽管如此,仍有专家学者指出,从近十年的审改情况来看,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数字是可观的,但实际效果却并不乐观。
审改十年,“一直都在改”
“审改不是新事物,十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一直都在改!”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丁力教授说。
“行政审批”是各级政府最为广泛的一项职能,有观点甚至认为,政府机构如果没有审批职能的话,他们甚至不知道该干什么。丁力对《小康》记者说,“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多个部门在管。”一些行政主体视行政审批为权力的象征,企图通过扩大行政审批范围来膨胀自己的权力,从而导致行政权力的滥用,严重败坏行政机关的权威性。特别是这样大范围的行政审批,严重造成政企不分、束缚市场主体手脚的问题,影响市场主体积极性的充分发挥。
2001年9月,国务院成立了行政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随后的两年,共取消了1195项行政审批事项,对82项行政审批事项改变了管理方式。200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开始实施,这部法律从1996年开始着手研究起草到2003年8月27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历时7年。作为中国的第一部行政许可法,也是世界上以单行法形式颁布的第一部行政许可法,其颁布和实施均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随后各地陆续清理审批项目,仅在2002年到2003年期间,四川省人民政府就分七批取消了行政审批项目749项,上海市政府公布的第一批取消和不再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达到521项。去年年底,广东省正式印发《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方案》,这份被誉为“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路线图”的“方案”提出,至2015年,各级审批事项减少40%以上,办结时限缩短50%。将用3年时间,力争把广东建成全国行政审批项目最少、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行政过程最透明的先行区。
一直处于我国政改前沿的顺德,早在去年,13个部门共清理出1567项行政审批事项,有548项取消或者优化,佛山市顺德区审改办主任闵乐萍在接受《小康》记者采访时说,顺德的改革正在有序推进,事实证明,改革的方向是对的。深圳市法制办副主任黎军也表示,深圳在2009年调整后的政府部门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94项,占31%。政府机构改革与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同时推进,“配套改革”的思维已成为共识。
审改十年,政府行政部门审批的项目越来越少,行为也越来越规范。
难就难在“政府有限公司”
在广州,大部分人会认为路内停车场是由交警部门审批和管理的,这是为什么呢?在广州经营路内停车场的陈军告诉记者,广州市的停车位管理一直处于多头管理的无序状态,在多部门的利益博弈之下,停车位成为了大家都想啃又难啃的硬骨头。全广州市拥有路内停车泊位3万多个,却只有6000多个是由正规有资质的路内停车公司在经营,其他都在利益争夺中沦为非法占道经营。
“在路边没有将车停在规定停车位内,收到的‘牛肉干’都是由交警开出来的,所以我们认为路内停车场是由交警部门审批和管理的。但事实上要复杂得多。”陈军说,就连现在正规的咪表管理公司要取得一个路内停车场的经营权都很不容易。“要走八个部门,过八道关,盖八个章,才有经营资格。”
路内停车场所在街道办是取得路内停车场经营权的第一道关,要过第一关,首先要征得街道办的许可,公司往往都采取与街道办合作经营的模式,给予街道办分成。其次,因为是停车位,自然少不了与交警打交道,批一个路内停车场还必须经过区交警大队、市交警支队,因为是在路边,因此还要征得市政园林局的同意,除此之外,市交委、区交通局、物价局及城管部门等一个都不能少。
每走一个部门就是一道关卡,仅仅是交委批了不行,仅和街道合作也不行,有一个部门的审批手续慢下来,这个路内停车场就不能开业,有时候光走这八道程序就要几个月,前几个月交的占道费基本上都白交,因为根本开不了业。
但如果要完全按照这些部门走完的话,浪费了时间不说,经营公司又能得到多少利润呢?陈军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每一个车位每一年要向市交委交2800元,平均下来就是7元/天;占道每平方米要向市政园林建设部门交5角,按照一个停车位6.5米×2.5米算,一年总共是2400元。加上街道办的分成费用,一个停车位每天给政府交的钱达到14元。“每盖一个章都要花钱,都要分钱,企业最后到手的利润非常有限,所以没有企业愿意去办正规手续。”陈军无奈地说。
不可否认,中国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如果不是遇到巨大的阻力,也不会用‘壮士断腕’来形容。”在丁力看来,改革难就难在我们的政府没有把自己定位于一个服务型的政府,而是一个“政府有限公司”,当政府领导成了一个总经理或董事长之后,就可以理解改革难在哪里了。
丁力认为,近年来,虽然政府职能从总体上有所转变,总的发展趋势在逐步缩小,但行政审批作为政府的一项最广泛职能,并未从根本上有所触动,其根本原因在于权力因素的作用。行政审批实质上是政府权力的具体运行,行政审批的无所不包和滥用,实际上是政府权力高度集中和不断扩张与膨胀的结果。而行政审批权的背后又潜伏着大大小小的不同利益,因而改起来很难。只有政府将公司化管理的观念转变成服务型政府,才有可能顺利推进行政审批改革,而之前那些下放和取消的审批项目大部分都是“没有油水”的,后面要改的项目才是“割肉之痛”。
审改任重道远
为了应对自上而下的审改,2011年12月,广东省转变政府职能决策咨询委员会成立,广东省省长朱小丹亲自担任决策咨询委员会主任,“专家型”官员以及广东省社科院院长和政协委员等7名社会人士任委员会成员。
广东省编办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处处长刘光大告诉记者,广东省编办是倾全办之力,加上从其他单位抽调的12名干部,总共有五六十人参与这次改革。
过去的审批改革大多依赖部门自报,一个部门真正有多少审批事项,谁也说不清楚,此次在自报的表格制作上除了要求列明事项名称、类别、依据、实施主体等,必须填报是否含子项、收不收费、办理时限等内容。“尤其是设定依据,是法律法规,是地方性法规,是部委的红头文件,还是编办的‘三定’规定,都要写得一清二楚。”刘光大说,这样才能看出,这个事项是不是依法设定,是否有充分依据。
根据各个单位自报上来的项目,转变政府职能决策咨询委员会的专家成员逐条核对,多次讨论,并要在取消或下放的项目旁写明专家意见,经过几个月的清理,1120项审批权被清理出去了。
“实际上,如果仅看各地政府取消和下放了多少,这样的数字毫无意义,无非就是一个数字游戏。一些项目确实被减掉了,但也有一些项目实际上是把以前的好几项合并成一项,也就是说办事指南上看起来只有一步要做,但中间却有很多环节。”广州市行政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刘先生说,不少经常到政府窗口“跑审批”的朋友也向他抱怨,实际要走的审批程序明显多于法定审批事项。
丁力也是广东省转变政府职能决策咨询委员会的成员,他对刘先生的这种看法表示认同,“虽然我们花了巨大的时间和精力整理出上千个将被取消的审批项目,可一旦涉及到‘实权’审批内容时,一些部门往往都以‘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由,在存废问题上和我们扯皮。”丁力说,正因为涉及国家安全,所以相关部门不需要做任何解释而拒绝取消,因此,审改效果大打折扣。
一些政府部门在“转变职能”的高谈阔论下,却死死守住“行政审批权”这块乐于经营的“领地”,不愿改革,从而使转变职能十分困难。实践证明,不从权力配置入手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就难以真正到位。
“要看到审改的成效,就必须从实权部门开刀!”丁力说,中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