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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行的体制框架范围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对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四个环节具有统一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的公共权力,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具有综合管理、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开展重大事故查处的公共权力。但是,随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发展,公众权力本身存在的易腐现象越来越明显。这就需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强化权力制约意识,创新权力制约方式,关注权力制约的重点、热点、难点,坚持不懈地完善行政权力制约机制,为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食品、医药经济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