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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街青年银行家的奋斗口号是:“30岁之前获得一生享用不尽的财富!”法律专业的青年才俊没有这等本领,但他们30岁之前也可以为自己的锦绣前程铺就金光大道。在美国,如果是一路求学,又遇顺风顺水,25岁左右在法学院毕业,就有机会 个小圈圈,可以吃一辈子的老本,不能荣华富贵,也可以锦衣玉食。
今天如果要想当上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几乎都必须当过大法官的书记员。书记员中英雄辈出,在学术界的势力也很大。戴维•施泽尔30岁便被聘为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院长。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是美国的一所老牌法学院,曾经出过两位美国总统,九位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其中三人为首席大法官)。施泽尔先生30岁便被教授们拥戴为法学院院长,真的是青年才俊。施泽尔院长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是有贵人相助的。施泽尔院长担任过金斯伯格大法官书记员,期间师徒二人商定了施泽尔的职业方向:他应当去做税法律师。施泽尔到哥大法学院兼职,也是由金斯伯格大法官女儿鼎力推荐的。
大法官们对年轻的书记员有依依之情。1902年霍尔摩斯大法官由马省最高法院转赴美国最高法院任大法官时,把法官聘用法律书记员的传统带到了美国最高法院。霍尔摩斯大法官感叹,年轻的书记员让他有了做父亲的欢乐,却又没有做父亲的痛苦,而且每年可以换“儿子”。霍尔摩斯大法官娶妻但无后。
大法官们对书记员呵护有加,即便不是视同己出,也有再造之恩。但这也给了美国的富豪们可乘之机。美国商会就拿出巨款,重金延揽大法官们过去的爱徒,由他们在诉讼中代理大公司,潜移默化地影响自己的恩师(以现金行贿法官过于初级阶段)。
现任首席大法官罗伯茨便是一例。青年罗伯茨年轻时做过美国最高法院的书记员,出道之后被华盛顿的一家律师事务所高薪网罗,专门代理大公司到美国最高法院出庭。布什和戈尔竞选总统为清点选票而发生争执时,罗伯茨又为共和党人出谋划策,指导他们如何向美国最高法院提出申请,挑战佛罗里达州最高法院有利于戈尔的决定。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可以有四个书记员,每年换人。如此一来,散落在社会各处的前书记员就比较多,富豪腐蚀拉拢他们的时候,可供选择的对象就比较多。从理论上说,工会等自由派组织也可以拉拢、借用前书记员,但此类组织财力不敌大公司,收揽人才自然是略输一筹。
在任的书记员对大法官们影响更大。书记员为大法官们做两件事:法律研究和起草判决书。除斯蒂文斯大法官之外,大法官们判案时,大多要求其书记员拿出判决书的初稿(退休之前,斯蒂文斯大法官曾经是年纪最大的在任大法官,80多岁的高龄了,但他仍然坚持自己起草判决书)。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书由书记员们起草,这些青年才俊们自然是沾沾自喜,自视甚高,有欲治天下,舍我其谁也的感觉。其实,书记员们的作用有限:判决书中真正有分量的部分不过一、两段,而大法官们对这些段落盯得相当紧,不会听任书记员们自由发挥。对于在任的书记员,大公司也不好直接拉拢,否则很可能会触犯法律。
大法官选拔书记员并没有什么具体的标准,有的喜欢要校友,有的喜欢要某个地区的人。布伦南大法官和霍尔姆斯大法官一样,喜欢要哈佛的毕业生,怀特大法官常到加州找人,克拉克大法官喜欢到不太有名的法学院去发现人才。斯通大法官喜欢书记员陪他散步,而布莱克大法官优先考虑那些网球打得好的年轻人。
已故大法官们选人是这样,在世的大法官们选人也是这样。奥康诺大法官在亚里桑那州生活、工作过多年,对该州来的学生颇有好感;斯考特大法官本人独立特行,所以喜欢孤僻的思想者;伦奎斯特喜欢打网球,故优先考虑会打网球的申请者;金斯伯格大法官酷爱歌剧,会音乐的申请者有可能捷足先登。当然,所有大法官对自己的校友多少都会有些照顾。
大法官们之间有左、中、右之分,大法官的书记员之间也有左、中、右之分。美国法院的书记员是美国法官的第三梯队。目前美国最高法院中保守派书记员人多势众,但这并不意味着日后美国各级法院的法官中保守派会占多数。正如1960年代和1970年代期间,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和书记员中自由派占多数,但1980年代后保守派卷土重来,占据了法院的许多法官职位。各派第三梯队能否顺利接班,取决于当时在位的总统和参议院中的多数党。按照美国宪法,美国联邦法院大法官先由总统提名,征求参议院意见并征得参议院同意之后,再由总统任命。而第三梯队的书记员坐到法官位置上后,又可以就美国国会通过的法律或总统发布的法令是否符合宪法作出判决。
今天如果要想当上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几乎都必须当过大法官的书记员。书记员中英雄辈出,在学术界的势力也很大。戴维•施泽尔30岁便被聘为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院长。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是美国的一所老牌法学院,曾经出过两位美国总统,九位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其中三人为首席大法官)。施泽尔先生30岁便被教授们拥戴为法学院院长,真的是青年才俊。施泽尔院长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是有贵人相助的。施泽尔院长担任过金斯伯格大法官书记员,期间师徒二人商定了施泽尔的职业方向:他应当去做税法律师。施泽尔到哥大法学院兼职,也是由金斯伯格大法官女儿鼎力推荐的。
大法官们对年轻的书记员有依依之情。1902年霍尔摩斯大法官由马省最高法院转赴美国最高法院任大法官时,把法官聘用法律书记员的传统带到了美国最高法院。霍尔摩斯大法官感叹,年轻的书记员让他有了做父亲的欢乐,却又没有做父亲的痛苦,而且每年可以换“儿子”。霍尔摩斯大法官娶妻但无后。
大法官们对书记员呵护有加,即便不是视同己出,也有再造之恩。但这也给了美国的富豪们可乘之机。美国商会就拿出巨款,重金延揽大法官们过去的爱徒,由他们在诉讼中代理大公司,潜移默化地影响自己的恩师(以现金行贿法官过于初级阶段)。
现任首席大法官罗伯茨便是一例。青年罗伯茨年轻时做过美国最高法院的书记员,出道之后被华盛顿的一家律师事务所高薪网罗,专门代理大公司到美国最高法院出庭。布什和戈尔竞选总统为清点选票而发生争执时,罗伯茨又为共和党人出谋划策,指导他们如何向美国最高法院提出申请,挑战佛罗里达州最高法院有利于戈尔的决定。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可以有四个书记员,每年换人。如此一来,散落在社会各处的前书记员就比较多,富豪腐蚀拉拢他们的时候,可供选择的对象就比较多。从理论上说,工会等自由派组织也可以拉拢、借用前书记员,但此类组织财力不敌大公司,收揽人才自然是略输一筹。
在任的书记员对大法官们影响更大。书记员为大法官们做两件事:法律研究和起草判决书。除斯蒂文斯大法官之外,大法官们判案时,大多要求其书记员拿出判决书的初稿(退休之前,斯蒂文斯大法官曾经是年纪最大的在任大法官,80多岁的高龄了,但他仍然坚持自己起草判决书)。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书由书记员们起草,这些青年才俊们自然是沾沾自喜,自视甚高,有欲治天下,舍我其谁也的感觉。其实,书记员们的作用有限:判决书中真正有分量的部分不过一、两段,而大法官们对这些段落盯得相当紧,不会听任书记员们自由发挥。对于在任的书记员,大公司也不好直接拉拢,否则很可能会触犯法律。
大法官选拔书记员并没有什么具体的标准,有的喜欢要校友,有的喜欢要某个地区的人。布伦南大法官和霍尔姆斯大法官一样,喜欢要哈佛的毕业生,怀特大法官常到加州找人,克拉克大法官喜欢到不太有名的法学院去发现人才。斯通大法官喜欢书记员陪他散步,而布莱克大法官优先考虑那些网球打得好的年轻人。
已故大法官们选人是这样,在世的大法官们选人也是这样。奥康诺大法官在亚里桑那州生活、工作过多年,对该州来的学生颇有好感;斯考特大法官本人独立特行,所以喜欢孤僻的思想者;伦奎斯特喜欢打网球,故优先考虑会打网球的申请者;金斯伯格大法官酷爱歌剧,会音乐的申请者有可能捷足先登。当然,所有大法官对自己的校友多少都会有些照顾。
大法官们之间有左、中、右之分,大法官的书记员之间也有左、中、右之分。美国法院的书记员是美国法官的第三梯队。目前美国最高法院中保守派书记员人多势众,但这并不意味着日后美国各级法院的法官中保守派会占多数。正如1960年代和1970年代期间,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和书记员中自由派占多数,但1980年代后保守派卷土重来,占据了法院的许多法官职位。各派第三梯队能否顺利接班,取决于当时在位的总统和参议院中的多数党。按照美国宪法,美国联邦法院大法官先由总统提名,征求参议院意见并征得参议院同意之后,再由总统任命。而第三梯队的书记员坐到法官位置上后,又可以就美国国会通过的法律或总统发布的法令是否符合宪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