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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英国是一个高度发达的现代化国家,其“发达”和“现代化”体现在优良的内部管理机制,稳定的社会秩序,和谐的社会情绪,高法治高诚信的公民意识,高质量的生活品质及高幸福感的生存状态。本文从医疗、交通、卫生、社工、福利救济、法治、维权、治安等诸多方面考察当代英国的社会治理的一些举措及特点,冀望从中获得若干启示,以资当下中国的社会转型。
[关键词]当代英国;社会治理;启示
在现代化进程中,英国也曾面临空气污染严重、贫富悬殊加剧、劳资矛盾尖锐等各方面的挑战,政府通过长期不懈的社会治理,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构建完备的法律体系并建立完善的市政、福利救济、社工、治安等体系,保证了整个社会的良性运转,使公民既享受到现代化带来的益处,又尽量规避现代化带来的弊端。当代中国正处于深刻的社会转型中,英国社会治理中的一些举措及特点或许可以给我国提供一些启示。
(一)就医分流便捷。英国就医实行的是注册家庭医生制度。居民只需在离居住地最近的社区医院注册家庭医生,输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居住地址及病史,两周后便可收到NHS(National Health Service)的医疗卡。门、急诊均实行预约制,可电话、网上或亲赴预约,如未预约不能就医。在诺丁汉,就诊电话预约一般一拨即通,很少有长时间等待或无人接听的情况。患者在外间小厅等候医生亲自出来喊自己的姓名,便可进入诊室。成人凭医生开具的处方拿药付费但不需要付挂号费,16岁以下则免费。患者如果自觉病情严重,可以要求进入更高一级的医院就诊,但必须经社区医院家庭医生诊断后并判定确应转往更高一级医院就诊,且由其开具转院联系单。更高一级医院收到这份转院单后会告知患者就诊时间,患者如果觉得不合适可以请求更换时间。这种就医程序看似颇费周折,但避免了大医院拥堵现象,也使大小病的诊治实现分流,有效节省了时间及各项成本。尤其是,英国低收入家庭(存款或财产少于1600英镑)可向政府申请减免医疗费用。
(二)公交运营率高。在英国,一般很少出现交通堵塞,即便有也只在上下班高峰时段拥堵几分钟。公交站点均设有电子显示屏,随时更新各车次预计抵达的时间。公交车不是每站必停,当有人在站点招手或有乘客要下车时才停靠。诺丁汉公交道路并不宽,只能容纳两辆公交并排行驶。红绿灯虽不少,但对交通顺畅影响不大。每个红绿灯底下的栏杆均设有按钮,当有行人欲横过马路时,按一下按钮,短则几秒长则十秒,行人对面的红绿灯便显示绿色,车辆行驶方向的红绿灯则显示红色。英国人口不多,车辆基本上是畅通无阻且行驶速度快。
(三)垃圾分类回收。诺丁汉的市区及郊区,每隔50米就有一个公共垃圾箱。居民一般居住在两三层的尖顶砖质房屋,每户居民院落均有三个垃圾箱,颜色分别为绿色、棕色、褐色。绿色装不可回收垃圾,棕色装可回收垃圾,比如酒瓶、木板、纸张等,褐色则装锄割下来的杂草。垃圾箱均由市议会配置,垃圾也统一由其派出的环保车和环卫工人定期来清理,比如单周某天清理绿色垃圾箱,双周某天清理棕色垃圾箱,褐色垃圾箱一般在春夏季锄草高峰期被清理。因此,每户居民的院落都很洁净,垃圾箱有盖子且定期清理,也不必担心垃圾被雨淋湿而生异味。
(四)福利救济发达。英国政府对老、幼、病、残、单亲及低收入家庭构筑了一套健全的福利救济体系,这些弱势群体在就医、求学等方面享受减免政策外,每月还能得到政府给予的救济。在诺丁汉,如果一个家庭的总收入低于1600英镑,其孩子不仅能享受每月80英镑的补贴,还能享受学校的免费午餐。如果该家庭有人失业,政府会将其送入本市的院校学习或进行职前培训,半年或一年不等。这些受训者经过学习或培训后,只要能胜任某个岗位工作,一般都能就业。市议会还为一些需要扶持的家庭或个人指派社会工作者给予帮助。社工不仅帮助弱势群体获得政府的福利救济,还帮助他们获得民间慈善机构的捐助。
(五)法治无处不在。英国的法律无处不在,稍有不慎便会触犯法律。在诺丁汉,每个公立小学的班级规模是30人,若超额接收学生则违法。如果学生每学期的出勤率低于75%,其父母则被视为违法且将被起诉并罚款2500英镑。在英国,罢工合法。诺丁汉所有小学教师曾为提高薪金罢工一天。罢工那天,教师和学生均不到校,但校长、行政人员皆照常工作。由此可见,英国的制度设计和法律体系既强制公民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又保障公民在法定范围内维护自身的权益。“堵”和“疏”两个环节可谓平衡,因此英国贫富差距虽大但社会还是相对安宁、和谐和稳定。
(六)治安救济联动。英国的治安较好,在诺丁汉各公共场所均能看到身穿制服的巡警。尤其在圣诞、复活等重大节日期间,徒步逡巡的巡警更多。英国人做事给人印象是“死板”,严格按章办事。但在诺丁汉,警方对家庭贫困违法人员的处理则比较人性化,警方会与市议会的救济部门联系,该部门将指派一个社工来给予该违法者进行实质性的帮助。英国的福利救济、社工、警察等体系的职能并非单行,而是一种协同联动机制。这种机制不仅能帮助贫困人群,还能降低犯罪率,从而有力维护了英国的社会和谐。
虽说中英两国国情不同,两国有各自的发展模式,但从英国社会治理的一些举措和成功经验中可获得有益的启示。一是医疗逐步分流。各级政府可科学、合理规划医疗机构分布、逐步推行社区注册家庭医生制度及就医分流制度,小病在就近的社区医院或小医院就诊,大病或疑难杂症则转至大医院或三甲医院就诊。同时,国家与政府要加大公共医疗的财政投入,对弱势群体尤其是无医保群体给予一定的减免政策。二是加强交通规制、提高公交运营效率。各级政府对尾气排放、鸣笛音量均要有严格立法,违法必惩。政府决策部门可适当提高私家车的运行、停靠成本,在制度设计上使市民出行更多地选择公共交通。更重要的是,交通管理部门应重点提高公交运营效率,比如公交车设计可更人性化,尽量增加公交的承载量,可多设两层公交车等。三是完善公益卫生服务设施。各级政府要加大公益卫生事业的财力投入与维修服务。在城市各街道要多设公共垃圾箱,每个居民小区要多设分类垃圾箱,确保每个垃圾箱均有箱盖,如果这些设施有损坏要及时修补或更换。四是构筑国家、政府、社会三维救济体系。国家和各级政府要构筑一套健全完备的福利救济、社工体系来救助弱势群体。构建的重点在社区、街道、村镇等。在国家和政府的救济体系之外,还需要一些健全的民间社会组织或慈善机构来充当“解压阀”。五是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并使其网络化。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对于公民的上访、申诉或意见要及时反馈,可开通网络咨询、申诉服务,充分了解民情民意,使一些积怨或负面情绪有通畅的疏泄渠道,有效化解各种矛盾,从而维系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六是构建公安系统与福利救济体系的协同联动机制。中国基层的公安系统可尝试与社区、街道、村镇等的福利救济或社工体系构建协同联动机制,在帮助弱势群体、降低犯罪率、维持治安及社会和谐等方面有所作为。
英国的社会治理相当成熟与完善,转型期的中国有必要借鉴其治理经验来进一步完善现有体制并深化当前各项改革。我国政府必须加大社会治理的各方投入尤其是财政投入,一方面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群体,完善利益分配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福利救济、社工及治安体系,增加公民的幸福感;另一方面必须严格立法并严格执法,对医疗、交通、卫生、生态、环保、食品、腐败等问题进行长期不懈的社会治理。中国的社会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需要国家、政府和人民的协同努力,逐步构建一个平等、公正、法治、诚信、友善、和谐的社会。
本文为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201206145029), 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副教授,英国诺丁汉大学访问学者(2013.7-2014.7)。
■ 责任编辑:刘 捷
[关键词]当代英国;社会治理;启示
在现代化进程中,英国也曾面临空气污染严重、贫富悬殊加剧、劳资矛盾尖锐等各方面的挑战,政府通过长期不懈的社会治理,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构建完备的法律体系并建立完善的市政、福利救济、社工、治安等体系,保证了整个社会的良性运转,使公民既享受到现代化带来的益处,又尽量规避现代化带来的弊端。当代中国正处于深刻的社会转型中,英国社会治理中的一些举措及特点或许可以给我国提供一些启示。
(一)就医分流便捷。英国就医实行的是注册家庭医生制度。居民只需在离居住地最近的社区医院注册家庭医生,输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居住地址及病史,两周后便可收到NHS(National Health Service)的医疗卡。门、急诊均实行预约制,可电话、网上或亲赴预约,如未预约不能就医。在诺丁汉,就诊电话预约一般一拨即通,很少有长时间等待或无人接听的情况。患者在外间小厅等候医生亲自出来喊自己的姓名,便可进入诊室。成人凭医生开具的处方拿药付费但不需要付挂号费,16岁以下则免费。患者如果自觉病情严重,可以要求进入更高一级的医院就诊,但必须经社区医院家庭医生诊断后并判定确应转往更高一级医院就诊,且由其开具转院联系单。更高一级医院收到这份转院单后会告知患者就诊时间,患者如果觉得不合适可以请求更换时间。这种就医程序看似颇费周折,但避免了大医院拥堵现象,也使大小病的诊治实现分流,有效节省了时间及各项成本。尤其是,英国低收入家庭(存款或财产少于1600英镑)可向政府申请减免医疗费用。
(二)公交运营率高。在英国,一般很少出现交通堵塞,即便有也只在上下班高峰时段拥堵几分钟。公交站点均设有电子显示屏,随时更新各车次预计抵达的时间。公交车不是每站必停,当有人在站点招手或有乘客要下车时才停靠。诺丁汉公交道路并不宽,只能容纳两辆公交并排行驶。红绿灯虽不少,但对交通顺畅影响不大。每个红绿灯底下的栏杆均设有按钮,当有行人欲横过马路时,按一下按钮,短则几秒长则十秒,行人对面的红绿灯便显示绿色,车辆行驶方向的红绿灯则显示红色。英国人口不多,车辆基本上是畅通无阻且行驶速度快。
(三)垃圾分类回收。诺丁汉的市区及郊区,每隔50米就有一个公共垃圾箱。居民一般居住在两三层的尖顶砖质房屋,每户居民院落均有三个垃圾箱,颜色分别为绿色、棕色、褐色。绿色装不可回收垃圾,棕色装可回收垃圾,比如酒瓶、木板、纸张等,褐色则装锄割下来的杂草。垃圾箱均由市议会配置,垃圾也统一由其派出的环保车和环卫工人定期来清理,比如单周某天清理绿色垃圾箱,双周某天清理棕色垃圾箱,褐色垃圾箱一般在春夏季锄草高峰期被清理。因此,每户居民的院落都很洁净,垃圾箱有盖子且定期清理,也不必担心垃圾被雨淋湿而生异味。
(四)福利救济发达。英国政府对老、幼、病、残、单亲及低收入家庭构筑了一套健全的福利救济体系,这些弱势群体在就医、求学等方面享受减免政策外,每月还能得到政府给予的救济。在诺丁汉,如果一个家庭的总收入低于1600英镑,其孩子不仅能享受每月80英镑的补贴,还能享受学校的免费午餐。如果该家庭有人失业,政府会将其送入本市的院校学习或进行职前培训,半年或一年不等。这些受训者经过学习或培训后,只要能胜任某个岗位工作,一般都能就业。市议会还为一些需要扶持的家庭或个人指派社会工作者给予帮助。社工不仅帮助弱势群体获得政府的福利救济,还帮助他们获得民间慈善机构的捐助。
(五)法治无处不在。英国的法律无处不在,稍有不慎便会触犯法律。在诺丁汉,每个公立小学的班级规模是30人,若超额接收学生则违法。如果学生每学期的出勤率低于75%,其父母则被视为违法且将被起诉并罚款2500英镑。在英国,罢工合法。诺丁汉所有小学教师曾为提高薪金罢工一天。罢工那天,教师和学生均不到校,但校长、行政人员皆照常工作。由此可见,英国的制度设计和法律体系既强制公民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又保障公民在法定范围内维护自身的权益。“堵”和“疏”两个环节可谓平衡,因此英国贫富差距虽大但社会还是相对安宁、和谐和稳定。
(六)治安救济联动。英国的治安较好,在诺丁汉各公共场所均能看到身穿制服的巡警。尤其在圣诞、复活等重大节日期间,徒步逡巡的巡警更多。英国人做事给人印象是“死板”,严格按章办事。但在诺丁汉,警方对家庭贫困违法人员的处理则比较人性化,警方会与市议会的救济部门联系,该部门将指派一个社工来给予该违法者进行实质性的帮助。英国的福利救济、社工、警察等体系的职能并非单行,而是一种协同联动机制。这种机制不仅能帮助贫困人群,还能降低犯罪率,从而有力维护了英国的社会和谐。
虽说中英两国国情不同,两国有各自的发展模式,但从英国社会治理的一些举措和成功经验中可获得有益的启示。一是医疗逐步分流。各级政府可科学、合理规划医疗机构分布、逐步推行社区注册家庭医生制度及就医分流制度,小病在就近的社区医院或小医院就诊,大病或疑难杂症则转至大医院或三甲医院就诊。同时,国家与政府要加大公共医疗的财政投入,对弱势群体尤其是无医保群体给予一定的减免政策。二是加强交通规制、提高公交运营效率。各级政府对尾气排放、鸣笛音量均要有严格立法,违法必惩。政府决策部门可适当提高私家车的运行、停靠成本,在制度设计上使市民出行更多地选择公共交通。更重要的是,交通管理部门应重点提高公交运营效率,比如公交车设计可更人性化,尽量增加公交的承载量,可多设两层公交车等。三是完善公益卫生服务设施。各级政府要加大公益卫生事业的财力投入与维修服务。在城市各街道要多设公共垃圾箱,每个居民小区要多设分类垃圾箱,确保每个垃圾箱均有箱盖,如果这些设施有损坏要及时修补或更换。四是构筑国家、政府、社会三维救济体系。国家和各级政府要构筑一套健全完备的福利救济、社工体系来救助弱势群体。构建的重点在社区、街道、村镇等。在国家和政府的救济体系之外,还需要一些健全的民间社会组织或慈善机构来充当“解压阀”。五是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并使其网络化。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对于公民的上访、申诉或意见要及时反馈,可开通网络咨询、申诉服务,充分了解民情民意,使一些积怨或负面情绪有通畅的疏泄渠道,有效化解各种矛盾,从而维系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六是构建公安系统与福利救济体系的协同联动机制。中国基层的公安系统可尝试与社区、街道、村镇等的福利救济或社工体系构建协同联动机制,在帮助弱势群体、降低犯罪率、维持治安及社会和谐等方面有所作为。
英国的社会治理相当成熟与完善,转型期的中国有必要借鉴其治理经验来进一步完善现有体制并深化当前各项改革。我国政府必须加大社会治理的各方投入尤其是财政投入,一方面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群体,完善利益分配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福利救济、社工及治安体系,增加公民的幸福感;另一方面必须严格立法并严格执法,对医疗、交通、卫生、生态、环保、食品、腐败等问题进行长期不懈的社会治理。中国的社会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需要国家、政府和人民的协同努力,逐步构建一个平等、公正、法治、诚信、友善、和谐的社会。
本文为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201206145029), 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副教授,英国诺丁汉大学访问学者(2013.7-2014.7)。
■ 责任编辑:刘 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