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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社会的经济管理代表着浩浩荡荡的潮流,确实有值得我们学习的精巧东西。但是,西方社会的所有进步,他们可以称之为文明的东西,没有一样不是非主流社会反抗和斗争的结果。有先进的资本主义,也有野蛮落后的资本主义,潮流并不是无可置疑,特别是其明显的“弊政”。学习人家的管理,必须从自己的国情出发,无论是税收服务,还是纳税人信誉等级,千万不能采取人为评定的方法。中国的事,只要是人为主观评定,就如同当年的大寨工分,奖懒罚勤,欲益反损。
一个美国税收的故事
1998年,笔者有幸参加世行组织举办的中国高级税官研讨班,亲眼目睹了美国税务局(The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IRS)机构重组风波。税务局是美国最大的民事官僚机构,除去美国国防部及下属的海陆空三军外,没有一个美国政府机构能够在人力和财力上与税务局媲美,它有12万在职职工和季节性的临时工作人员,雇员最多时可达20万人。“外国人眼中的移民局,百姓眼中的税务局”,这是美国最厉害的机构,税务局在必要的时候,甚至可以调动联邦警察。但1998年,纳税人对于税务局的不满舆论铺天盖地,恶评势不可挡,已到忍无可忍的地步。迫于参众两院的压力和院外压力集团的共同行动,税务局不得不进行机构改革和业务重组——不改革国会将不批准税务局的预算方案。
全美顾客满意指数和调查中心与美国最有影响的公共媒体共同指出,纳税人所要求的基本服务水平直线下降,税收体系现代化工程在花费20亿美元后宣告失败,纳税人的权力一直未受到尊重,纳税人对税务局的评价达到历史最低水平。在百姓的强烈呼吁与国会的高压下,弗吉尼亚州一家私营国际信息咨询公司的总裁查尔斯·罗萨提(Charles Rossotti),被总统任命为税务局局长,这在联邦税务局的历史上,是惟一的一名名符其实的局外人。新局长缺乏税务方面的经验,不但不是他的弱点,反而成为其顺利通过国会任命的优点。新局长许愿,要像办杰出的私营企业一样,为纳税人服务。全国由7大税区减为4大税区,地区性总部也由原来63个缩减为33个,税务局数据处理中心由原来的12个缩减为3个,最后只保留了费城一个。
3年过去,查尔斯·罗萨提果然不负众望,税务局的公众满意程度大幅度提高,美国最复杂的1040所得税申报表实现了电子化填报,纸质申报可以不再提供,4000万纳税人使用了电子申报手段,与1997年相比,增长了110%,其中采取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增长了17倍。这一年,访问税务局网站的人次创历史新高,网站被点击26亿次,各类申报表和有关文件下载了3.17亿次。电话咨询、自动语音服务系统有了长足的进步,税务局免费电话系统通过自动或人工方式,接听了纳税人1.08亿次的电话服务,虽然接通电话服务的纳税人只有63.9%的人达到了目的,但和过去1/3以上的电话答复都是错误的、纳税人打给税务局的电话只有26%得到服务相比,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
此外,公平统一的执法水平也有所提高,通过先进的信息技术,那些滥用信托或转移财产等手段隐瞒所得,大集团不适当的避税,故意骗取退税等偷逃税行为受到了较强力度的惩罚。实行扣压和强制征税的数字分别比上年增长了49%和103%。
美国最权威的中介机构——全美顾客满意指数和调查中心的调查表明,联邦税务局的服务水平大大提高,民意调查显示﹕个人纳税尤其是采用电子申报的纳税人满意程度2001年比1999年提高了22个百分点,77.2%的顾客满意率比顾客对私人部门服务的满意率还高出7个百分点。在所调查的30个联邦政府部门中,联邦税务局进步最快。
联邦税务局延长了电话服务的时间,针对纳税人所提出的税收法律和税收会计问题,快捷、准确、礼貌地回答与先前近乎荒唐的差错率形成鲜明对比,法律与会计问题回答的合格率分别为75%和69%。国家审计总署在这方面的评估结论是,为顾客服务的水平虽仍未达到世界级水平,但已有了长足的进步。美国发行量最大的大众传媒《今日美国》和《商业周刊》,都将联邦税务局运作方式的改进、机构的重组,称为民主制度善待纳税人的创举,对联邦税务局局长查尔斯·罗萨提更是好评如潮。
故事引出的三点联想和三点结论
见贤思齐,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是现代税收管理的发展趋势,也是中国税收管理孜孜以求的目标。税收服务这个概念已成了人人叫好的香饽饽。据说,税务机关也将由行政执法机关调整为公共服务机关,从监督打击机关改造为管理服务机关。税务部门倡导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率,这都不错,但沸沸扬扬之下,高热度也需要一点冷思考。
好坏人的故事,不仅小孩爱听,大人也爱听。美国精巧的资本主义管理,让许多人神往,但绝不是三招两式的摹仿,花拳绣腿的包装,就能够“今夜我是美国人”。美国已经达到的精巧的税收服务,起码有三点我们学不了,也学不起。
第一,美国之所以能建立这样的税收服务,是因为美国存在着成熟的、或者叫做成熟得不能再成熟的市场经济。美国已经建立了与成熟的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和不得不廉价又廉政的政府。我在华盛顿学习时,联邦税务局的副局长给我们讲课,开门见山告诉我们,联邦税务局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如果美国税务局不进行机构再造与业务重组,不取悦纳税人,国会将不批准1998年税务局的经费预算,税务局面临着关门之虞。
面对民情舆论,国会的巨大压力,联邦税务局不改革就没饭吃,即使改革的成效有目共睹,2001年美国总审计署针对联邦税务局一年两万多亿美元的收入、10万人左右的员工、83亿预算支出的评价,也相当苛刻,“不太合格,但还算干净”。
建立公共财政,对中国来说还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遥远目标。中国的财政、银行及国有企业,如同一条导管连着三个瓶子,政企不分,政事不分,党政不分,仍是人人心知肚明的现实。财政预算、银行呆坏账、软硬赤字加债券,不仅专管立法的全国人大不知就里,搞不明白却年年通过。而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就更是云里雾里看天书了。
第二,对美国税收服务的评价,联邦税务局说了不算,美国政府说了更不算。对税务局的满意率连续三年攀升,而且有精确的定性和定量的评价,来自于美国最权威的中介机构:全美顾客满意指数和调查中心、盖洛普调查公司、帮助所得税申报志愿者合作组织。这些中介组织不拿政府一分钱,甚至专和政府对着干,是公信度极高的“揭老底战斗队”,他们的话老百姓爱听,他们的话再通过《今日美国》日报、《商业周刊》等并不代表美国政府立场的大众权威媒体的传播,就更有号召力。
第三,1998年,美国联邦税务局引起民怨沸腾,怨声载道,一位参议员在国会作证指出,联邦税务局与美国杰出的私营企业相比,为百姓提供的服务落后不止15年-20年,而是20~30年,税务局的这类行为是国家对自己公民的犯罪。另一位国会议员在听证会上指出,税务局搞科技现代化8年来,年年增加预算,年年拿不出可吹嘘的结果,光计算机现代化一项就花了纳税人20亿美元,这是不折不扣的犯罪。国会一气之下停止了计算机设备更新计划。这样一来,平日“老虎屁股摸不得”的税务局在国会和舆论的压力下也坐不住了。国会参众两院借民意的东风,为1998年年底国会参众两院部分议员竞选拉选票,进一步深揭猛批,指出联邦税务局弊政的要害是:税法与美国其他法律不一致。美国的基本法理法统是无罪推论,而税务局指控纳税人违反税法做出裁定,却需要纳税人详细指证,税务局的裁定有哪些是违法的,自己的行为为什么是合法的。现在,被颠倒的历史终于颠倒过来。税务局输了官司,不仅要赔偿上诉的费用,而且要为被伤害者赔礼赔款。
中国提出依法治国,建立宪政国家,只是初见端倪。纳税人要形成自己的组织,形成压力集团,形成谈判地位,要让所有的红头文件依法依据,恐怕还有相当长的一个过程。依法治国,建立宪政国家而拒绝西方式民主,可以大大节约办事成本,全部实践都证明这是真的。但问题的关键是,为公为民要动真格的,如果总是口惠而实不至,那必然是制度性腐败的蔓延。
综上所述,“税收服务”在中国,可以得出三个结论:
第一,中国的市场经济远没有发育成熟,与市场经济配套的法制经济远没有成熟,加强行政执法和两权监督,加强征管与打击偷骗税,是税务局减少征收成本的基本格局和长时间的主题,具有长程的合理性。
第二,不要轻易引进纳税人是“客户”,征税人是“经理”的理念,市场不成熟,法制不健全,裁判员、教练员与球员的职能本来就很不清楚,麻烦已经够多,不要再找麻烦。美国可以把企业的CEO叫首席执行官,但政府和企业的职能界定是十分清晰的。而在中国权力商品化,执政产业化的泥潭,使不少政府机构越陷越深,再引进什么“客户”、“经理”的理念,只能使事情更加一塌糊涂。
第三,不要简单地以纳税人的满意程度来评价税务局。无论是“税收服务”,还是纳税人信誉等级,千万不能采取人为评定的方法。要千军万马,数字管理,分项计分,数据说话,减少人为地动手动脚。中国的事,只要是人为主观评定,就如同当年的大寨工分,人七劳三,奖懒罚勤,求荣得辱,欲益反损。现在要做的关键,是依法行政,依法征税,依法纳税。依法行政是最好的税收服务。
另一个美国税收故事,学会说“不”
现在中国的很多做法确实都是从发达国家进口,尤其从美国引进。但我们不能认为外国的东西一切都好。比如美国的税制,就并不先进,而且是沉重的代价。
合理的税制应该是简单、效率、公平。美国的税制缺乏效率,缺乏公平,最庞杂,最凌乱,复杂得令人难以理解。美国的税法,像大百科全书那样,有16大册法典,厚达1.7万多页。单单为了帮助纳税人在填写联邦个人所得税的1040表,每年都有一本《1040表格报税减免大词典》,别说普通老百姓,就是一般的律师、会计师也看不懂。美国的每个纳税人,即使在律师、会计师的指导下,平均也要花费68小时完成报税。这样的守法成本,虚糜国帑,浪费人力,纳税人的“守法成本”接近500亿美元,至于联邦公司所得税申报的事务成本远远超过500亿美元。
从国税总局科研所魏润水编译的材料中可以看出,美国税法如此复杂,甚至专业税务代理也常常不了解税法的所有细微差别。1987年以来,每年《金钱》杂志都对私人税务代理进行调查,其结果是,同一问题,50个税务代理给出50个不同的答案,没有一家税务代理计算出正确的答案。更令人担忧的是,从1992年调查得出的税收负担的差异,最高的税收负担达到46564美元,最低的为1621.9美元,而正确答案是26619美元,两者与正确答案相差十万八千里。
而且国会的一些议员也并不了解自己亲自制定的税法,1993年《金钱》杂志发现,60%的国会议员和参议院财经委员会委员并没有自己填写申报表。前财经委员会主席帕迟克·莫尼汉雇用了税收专业人员代理办理纳税申报,前国会税收委员会主席罗斯顿基也一样,还有前财政部长罗依德·本特森,他长期担任财经委员会主席,也雇用了税收专业人员,理由是纳税申报太复杂。
当公众为聘请专业纳税申报代理支付费用时,一部分国会议员却享受着国会用纳税人的钱支付的服务。税法制定委员会雇用了律师为这部分议员准备纳税申报表,更有甚者,纳税申报期间,国税局在华盛顿的资金和人事两个部门为国会的部分议员和税务局的雇员支付纳税申报的费用每年超过10万美元,享受此项服务的人数为4000人。
除了税法条文的繁浩繁杂,凡人看不懂,美国联邦所得税的主要特点是,普适税率高,豁免花样多,豁免项目近200个,豁免额将近7000亿美元,甚至高于美国庞大的国防开支。只有有钱的人才雇得起专业的会计师和律师,按照最有利的解释钻税法的空子,合法避税和退税。而没钱请律师和会计师的穷人,只好利用所谓税务局的免费服务。据统计,1988~1995年美国税务局的税务检查,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个人和家庭下降了75%,年收入在2.5万美元以下的穷人,则增加了200%。此种状况早已有之,于今尤烈。
早在1981年,经济学家霍尔和拉布什卡提出“均律税”的税改方案,使各种豁免一目了然,基本取消了逐项豁免和特殊豁免。他们的建议获得理论界的广泛赞同。几乎每年都有议员向国会提出“均律税”的提案,但每年都通不过。如果实行“均律税”改革,无论是收入在豁免额以下的穷人,还是年利润逾千亿美元的跨国公司,都只需填写明信片大小的税表,不仅国家的税收不会减少,而且由于简化税制,还能有效控制逃税、避税行为。既然税改方案得到了广泛的肯定,为什么又迟迟不能通过呢?这就涉及一个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问题。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民主法治国家,但这样的称谓,只证明了其制度设计的精巧,为什么人的问题仍是一个大是大非的问题。美国税法的根本改革,其阻力来自于利益集团,许多人是现行税制的获益者,他们不喜欢单一税制那样的简单税制。参议院的财政委员会、众议院的法制委员会,都是现行税制的受益者。因其税法之复杂,才有那么多的机构,那么多的人事,他们也借机哄抬身价。
除了国会的两个委员会要靠税法的复杂吃饭,全国几十万名税务律师、会计师也是这个制度的受益者。此外,还有7000多名常住华盛顿的高薪院外活动家,复杂的税制也是他们的金饭碗。这些人依靠税制的复杂,每年可以获得1200亿美元的收益。而美国真正的富人,每年却可以得到5000多亿美元的政府退税和税收豁免。如果均律税改革成功,谁还会对那些靠税收吃饭的人乐此不疲,趋之若鹜?
美国“议会民主”的政治架构,为发达的院外活动提供了制度支持,实际上被污辱、被损害,遭受歧视和排斥的倒霉蛋儿,只能是美国的弱势群体。人见人爱的“议会民主”和高科技支撑着的“征管模式”,包括税收服务,精巧地掩盖着表面上的公允平等与事实上的不平等。我们真要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那么应该学习什么,拒绝什么,早已吹糠见米。民主,我爱之,高科技我亦爱之。但手段的精巧,代替不了为什么人的大是大非。发展是个硬道理,但发展绝不是没头的苍蝇。
一个美国税收的故事
1998年,笔者有幸参加世行组织举办的中国高级税官研讨班,亲眼目睹了美国税务局(The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IRS)机构重组风波。税务局是美国最大的民事官僚机构,除去美国国防部及下属的海陆空三军外,没有一个美国政府机构能够在人力和财力上与税务局媲美,它有12万在职职工和季节性的临时工作人员,雇员最多时可达20万人。“外国人眼中的移民局,百姓眼中的税务局”,这是美国最厉害的机构,税务局在必要的时候,甚至可以调动联邦警察。但1998年,纳税人对于税务局的不满舆论铺天盖地,恶评势不可挡,已到忍无可忍的地步。迫于参众两院的压力和院外压力集团的共同行动,税务局不得不进行机构改革和业务重组——不改革国会将不批准税务局的预算方案。
全美顾客满意指数和调查中心与美国最有影响的公共媒体共同指出,纳税人所要求的基本服务水平直线下降,税收体系现代化工程在花费20亿美元后宣告失败,纳税人的权力一直未受到尊重,纳税人对税务局的评价达到历史最低水平。在百姓的强烈呼吁与国会的高压下,弗吉尼亚州一家私营国际信息咨询公司的总裁查尔斯·罗萨提(Charles Rossotti),被总统任命为税务局局长,这在联邦税务局的历史上,是惟一的一名名符其实的局外人。新局长缺乏税务方面的经验,不但不是他的弱点,反而成为其顺利通过国会任命的优点。新局长许愿,要像办杰出的私营企业一样,为纳税人服务。全国由7大税区减为4大税区,地区性总部也由原来63个缩减为33个,税务局数据处理中心由原来的12个缩减为3个,最后只保留了费城一个。
3年过去,查尔斯·罗萨提果然不负众望,税务局的公众满意程度大幅度提高,美国最复杂的1040所得税申报表实现了电子化填报,纸质申报可以不再提供,4000万纳税人使用了电子申报手段,与1997年相比,增长了110%,其中采取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增长了17倍。这一年,访问税务局网站的人次创历史新高,网站被点击26亿次,各类申报表和有关文件下载了3.17亿次。电话咨询、自动语音服务系统有了长足的进步,税务局免费电话系统通过自动或人工方式,接听了纳税人1.08亿次的电话服务,虽然接通电话服务的纳税人只有63.9%的人达到了目的,但和过去1/3以上的电话答复都是错误的、纳税人打给税务局的电话只有26%得到服务相比,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
此外,公平统一的执法水平也有所提高,通过先进的信息技术,那些滥用信托或转移财产等手段隐瞒所得,大集团不适当的避税,故意骗取退税等偷逃税行为受到了较强力度的惩罚。实行扣压和强制征税的数字分别比上年增长了49%和103%。
美国最权威的中介机构——全美顾客满意指数和调查中心的调查表明,联邦税务局的服务水平大大提高,民意调查显示﹕个人纳税尤其是采用电子申报的纳税人满意程度2001年比1999年提高了22个百分点,77.2%的顾客满意率比顾客对私人部门服务的满意率还高出7个百分点。在所调查的30个联邦政府部门中,联邦税务局进步最快。
联邦税务局延长了电话服务的时间,针对纳税人所提出的税收法律和税收会计问题,快捷、准确、礼貌地回答与先前近乎荒唐的差错率形成鲜明对比,法律与会计问题回答的合格率分别为75%和69%。国家审计总署在这方面的评估结论是,为顾客服务的水平虽仍未达到世界级水平,但已有了长足的进步。美国发行量最大的大众传媒《今日美国》和《商业周刊》,都将联邦税务局运作方式的改进、机构的重组,称为民主制度善待纳税人的创举,对联邦税务局局长查尔斯·罗萨提更是好评如潮。
故事引出的三点联想和三点结论
见贤思齐,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是现代税收管理的发展趋势,也是中国税收管理孜孜以求的目标。税收服务这个概念已成了人人叫好的香饽饽。据说,税务机关也将由行政执法机关调整为公共服务机关,从监督打击机关改造为管理服务机关。税务部门倡导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率,这都不错,但沸沸扬扬之下,高热度也需要一点冷思考。
好坏人的故事,不仅小孩爱听,大人也爱听。美国精巧的资本主义管理,让许多人神往,但绝不是三招两式的摹仿,花拳绣腿的包装,就能够“今夜我是美国人”。美国已经达到的精巧的税收服务,起码有三点我们学不了,也学不起。
第一,美国之所以能建立这样的税收服务,是因为美国存在着成熟的、或者叫做成熟得不能再成熟的市场经济。美国已经建立了与成熟的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和不得不廉价又廉政的政府。我在华盛顿学习时,联邦税务局的副局长给我们讲课,开门见山告诉我们,联邦税务局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如果美国税务局不进行机构再造与业务重组,不取悦纳税人,国会将不批准1998年税务局的经费预算,税务局面临着关门之虞。
面对民情舆论,国会的巨大压力,联邦税务局不改革就没饭吃,即使改革的成效有目共睹,2001年美国总审计署针对联邦税务局一年两万多亿美元的收入、10万人左右的员工、83亿预算支出的评价,也相当苛刻,“不太合格,但还算干净”。
建立公共财政,对中国来说还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遥远目标。中国的财政、银行及国有企业,如同一条导管连着三个瓶子,政企不分,政事不分,党政不分,仍是人人心知肚明的现实。财政预算、银行呆坏账、软硬赤字加债券,不仅专管立法的全国人大不知就里,搞不明白却年年通过。而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就更是云里雾里看天书了。
第二,对美国税收服务的评价,联邦税务局说了不算,美国政府说了更不算。对税务局的满意率连续三年攀升,而且有精确的定性和定量的评价,来自于美国最权威的中介机构:全美顾客满意指数和调查中心、盖洛普调查公司、帮助所得税申报志愿者合作组织。这些中介组织不拿政府一分钱,甚至专和政府对着干,是公信度极高的“揭老底战斗队”,他们的话老百姓爱听,他们的话再通过《今日美国》日报、《商业周刊》等并不代表美国政府立场的大众权威媒体的传播,就更有号召力。
第三,1998年,美国联邦税务局引起民怨沸腾,怨声载道,一位参议员在国会作证指出,联邦税务局与美国杰出的私营企业相比,为百姓提供的服务落后不止15年-20年,而是20~30年,税务局的这类行为是国家对自己公民的犯罪。另一位国会议员在听证会上指出,税务局搞科技现代化8年来,年年增加预算,年年拿不出可吹嘘的结果,光计算机现代化一项就花了纳税人20亿美元,这是不折不扣的犯罪。国会一气之下停止了计算机设备更新计划。这样一来,平日“老虎屁股摸不得”的税务局在国会和舆论的压力下也坐不住了。国会参众两院借民意的东风,为1998年年底国会参众两院部分议员竞选拉选票,进一步深揭猛批,指出联邦税务局弊政的要害是:税法与美国其他法律不一致。美国的基本法理法统是无罪推论,而税务局指控纳税人违反税法做出裁定,却需要纳税人详细指证,税务局的裁定有哪些是违法的,自己的行为为什么是合法的。现在,被颠倒的历史终于颠倒过来。税务局输了官司,不仅要赔偿上诉的费用,而且要为被伤害者赔礼赔款。
中国提出依法治国,建立宪政国家,只是初见端倪。纳税人要形成自己的组织,形成压力集团,形成谈判地位,要让所有的红头文件依法依据,恐怕还有相当长的一个过程。依法治国,建立宪政国家而拒绝西方式民主,可以大大节约办事成本,全部实践都证明这是真的。但问题的关键是,为公为民要动真格的,如果总是口惠而实不至,那必然是制度性腐败的蔓延。
综上所述,“税收服务”在中国,可以得出三个结论:
第一,中国的市场经济远没有发育成熟,与市场经济配套的法制经济远没有成熟,加强行政执法和两权监督,加强征管与打击偷骗税,是税务局减少征收成本的基本格局和长时间的主题,具有长程的合理性。
第二,不要轻易引进纳税人是“客户”,征税人是“经理”的理念,市场不成熟,法制不健全,裁判员、教练员与球员的职能本来就很不清楚,麻烦已经够多,不要再找麻烦。美国可以把企业的CEO叫首席执行官,但政府和企业的职能界定是十分清晰的。而在中国权力商品化,执政产业化的泥潭,使不少政府机构越陷越深,再引进什么“客户”、“经理”的理念,只能使事情更加一塌糊涂。
第三,不要简单地以纳税人的满意程度来评价税务局。无论是“税收服务”,还是纳税人信誉等级,千万不能采取人为评定的方法。要千军万马,数字管理,分项计分,数据说话,减少人为地动手动脚。中国的事,只要是人为主观评定,就如同当年的大寨工分,人七劳三,奖懒罚勤,求荣得辱,欲益反损。现在要做的关键,是依法行政,依法征税,依法纳税。依法行政是最好的税收服务。
另一个美国税收故事,学会说“不”
现在中国的很多做法确实都是从发达国家进口,尤其从美国引进。但我们不能认为外国的东西一切都好。比如美国的税制,就并不先进,而且是沉重的代价。
合理的税制应该是简单、效率、公平。美国的税制缺乏效率,缺乏公平,最庞杂,最凌乱,复杂得令人难以理解。美国的税法,像大百科全书那样,有16大册法典,厚达1.7万多页。单单为了帮助纳税人在填写联邦个人所得税的1040表,每年都有一本《1040表格报税减免大词典》,别说普通老百姓,就是一般的律师、会计师也看不懂。美国的每个纳税人,即使在律师、会计师的指导下,平均也要花费68小时完成报税。这样的守法成本,虚糜国帑,浪费人力,纳税人的“守法成本”接近500亿美元,至于联邦公司所得税申报的事务成本远远超过500亿美元。
从国税总局科研所魏润水编译的材料中可以看出,美国税法如此复杂,甚至专业税务代理也常常不了解税法的所有细微差别。1987年以来,每年《金钱》杂志都对私人税务代理进行调查,其结果是,同一问题,50个税务代理给出50个不同的答案,没有一家税务代理计算出正确的答案。更令人担忧的是,从1992年调查得出的税收负担的差异,最高的税收负担达到46564美元,最低的为1621.9美元,而正确答案是26619美元,两者与正确答案相差十万八千里。
而且国会的一些议员也并不了解自己亲自制定的税法,1993年《金钱》杂志发现,60%的国会议员和参议院财经委员会委员并没有自己填写申报表。前财经委员会主席帕迟克·莫尼汉雇用了税收专业人员代理办理纳税申报,前国会税收委员会主席罗斯顿基也一样,还有前财政部长罗依德·本特森,他长期担任财经委员会主席,也雇用了税收专业人员,理由是纳税申报太复杂。
当公众为聘请专业纳税申报代理支付费用时,一部分国会议员却享受着国会用纳税人的钱支付的服务。税法制定委员会雇用了律师为这部分议员准备纳税申报表,更有甚者,纳税申报期间,国税局在华盛顿的资金和人事两个部门为国会的部分议员和税务局的雇员支付纳税申报的费用每年超过10万美元,享受此项服务的人数为4000人。
除了税法条文的繁浩繁杂,凡人看不懂,美国联邦所得税的主要特点是,普适税率高,豁免花样多,豁免项目近200个,豁免额将近7000亿美元,甚至高于美国庞大的国防开支。只有有钱的人才雇得起专业的会计师和律师,按照最有利的解释钻税法的空子,合法避税和退税。而没钱请律师和会计师的穷人,只好利用所谓税务局的免费服务。据统计,1988~1995年美国税务局的税务检查,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个人和家庭下降了75%,年收入在2.5万美元以下的穷人,则增加了200%。此种状况早已有之,于今尤烈。
早在1981年,经济学家霍尔和拉布什卡提出“均律税”的税改方案,使各种豁免一目了然,基本取消了逐项豁免和特殊豁免。他们的建议获得理论界的广泛赞同。几乎每年都有议员向国会提出“均律税”的提案,但每年都通不过。如果实行“均律税”改革,无论是收入在豁免额以下的穷人,还是年利润逾千亿美元的跨国公司,都只需填写明信片大小的税表,不仅国家的税收不会减少,而且由于简化税制,还能有效控制逃税、避税行为。既然税改方案得到了广泛的肯定,为什么又迟迟不能通过呢?这就涉及一个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问题。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民主法治国家,但这样的称谓,只证明了其制度设计的精巧,为什么人的问题仍是一个大是大非的问题。美国税法的根本改革,其阻力来自于利益集团,许多人是现行税制的获益者,他们不喜欢单一税制那样的简单税制。参议院的财政委员会、众议院的法制委员会,都是现行税制的受益者。因其税法之复杂,才有那么多的机构,那么多的人事,他们也借机哄抬身价。
除了国会的两个委员会要靠税法的复杂吃饭,全国几十万名税务律师、会计师也是这个制度的受益者。此外,还有7000多名常住华盛顿的高薪院外活动家,复杂的税制也是他们的金饭碗。这些人依靠税制的复杂,每年可以获得1200亿美元的收益。而美国真正的富人,每年却可以得到5000多亿美元的政府退税和税收豁免。如果均律税改革成功,谁还会对那些靠税收吃饭的人乐此不疲,趋之若鹜?
美国“议会民主”的政治架构,为发达的院外活动提供了制度支持,实际上被污辱、被损害,遭受歧视和排斥的倒霉蛋儿,只能是美国的弱势群体。人见人爱的“议会民主”和高科技支撑着的“征管模式”,包括税收服务,精巧地掩盖着表面上的公允平等与事实上的不平等。我们真要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那么应该学习什么,拒绝什么,早已吹糠见米。民主,我爱之,高科技我亦爱之。但手段的精巧,代替不了为什么人的大是大非。发展是个硬道理,但发展绝不是没头的苍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