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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我院研究型事业单位转制与发展的实际为对基础,通过理论分析,说明精神文明建设的意义在于能够通过增强员工对新事物的适应性增加其安全感,能够通过培养员工对生存、目标、方式以及衡量的认同使员工获得自由感,同时说明精神文明还具有建成、约束和协调功能,进而在科技活动的秩序和管理的构建、以及效益与公益的整合中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