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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厅制定的首部建设系统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已经于近日出台。《预案》表明,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活动中,以及已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因工程质量发生安全事故(以下统称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时,均适用于该预案。《预案》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将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分为四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