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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十九大以来,为了建设美丽中国,我国愈发重视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而绿色税收作为环境整治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生态环境改善有着先导性的作用。在2017年底,我国出台了我国首部直接针对绿色税收的法律,这部法律就是《环境保护税法》。虽然这部法律针对绿色税收的征管仍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作为我国首部全面的环境法,自然是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随着这部法律的施行,我国绿色税收的实践历程也迈进了一大步。
本文首先介绍了绿色税收的内涵,接着再根据不同税收的特点分析其问题及其影响,以期为后续的绿色税收的完善提供借鉴作用。
关键词:生态环境; 环境保护税法; 绿色税收
(一)我国绿色税收的实践及其影响
我国主要的绿色税收——环境保护税
1.环境保护税的内涵
就保护生态环境而言,环境保护税是我國绿色税收体系中最具有针对性的税种,而《环境保护税法》更是绿色税收实践的一大重大成果,先后经过多次修订和完善最终在2016年正式通过,在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环境保护税法》以立法的形式将环保税确定下来,针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污染物、噪声污染物这四类污染物征收不同比例的税额,规范市场中的个体的经济行为,以期为社会提供更好的生态环境。
2.环境保护税中存在的问题
一个突出问题是确定征收对象难。虽然环境保护税法第七条规定了应纳污染物的计税依据,但对于实施过程的具体事项却没有给予说明。比如大气污染物通常是具有流动性的,它在不同季节不同天气甚至是同一天的不同时间段污染当量都是不一样的,这些都很可能导致测量污染量和实际污染量不一致。加上精确测量往往需要精密仪器和高科技人才,这也增加了税务部门的技术难度和纳税成本。
另一个问题是事后追责难。和许多税种不一样的是,环境保护税的施行是由环境保护部门和税务部门共同协作完成,在简化工作流程的同时也可能造成职权不清的问题。特别是在一些重大事件发生后,两个部门很可能会因权责范围划分不清相互推诿,最终造成办事效率低下,事后追究责任困难的不良后果。
(二)我国其他类型的绿色税种
1.其他绿色税种的内涵
除了最具代表性的环境保护税之外,我国还有其他具有环境保护功能的税收,主要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类型:
(1)资源税
以我国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税收被称之为资源税,主要征税范围有煤矿、石油、天然气、盐等七种矿藏品资源。自1984年资源税开征以来,在1993年和1994年进行了修订和调整,修订后的资源税扩大了征收范围,并于2016年进行的资源税改革,则以水资源为重点改革对象,在一些试点区域进行了水资源改革,并针对难以计量的森林草地等自然资源,会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拟定具体征收方案。2018年年底,我国首部资源税法草案正式被上交到人大常委会,可以肯定的说,未来的资源税将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指导我国的资源保护和开发工作。
(2)消费税
消费税是指针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进行征税,它的课税对象主要有烟酒,化妆品,贵金属等一系列特殊消费品。消费税作为一种间接税,并不直接对所有消费或零售环节征税,而实通过对特定物品课税。这在一方面能够纠正消费者不当消费行为,促使消费者理性消费;在另一方面,可以引导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减少资源消耗,不断调节产品结构来达到降低成本扩大收入的效果。
(3)车船税
对我国已在相关管理部门登记过的车辆船舶征收的税款就叫做车船税,车船税主要是依据载人载物量以及相应的排放量进行征收计量,因而排放越多污染越大的车辆缴纳的金额就越高,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污染物的排放。而根据2018年的车船税最新规定,对于节能汽车将减免百分之五十的税负,而对于新能源车船则予以全额免征,这一规定会促使消费者在购置车辆时更多的考虑节能减排的车辆类型。
2.其他绿色税种中存在的问题
这些绿色税种的设立虽然对于我国的环境保护做出了很多贡献,但是也有许多不足之处值得讨论。
首先是纳税范围问题。虽然资源税对大部分自然资源都有准确的规定,但是对于诸如森林草地之类的珍贵资源却没有给予很大的重视反而让地方自主决定。消费税也存在征税范围过窄的问题,有许多像是化肥、塑料用品等污染环境的物品没能纳入到征税对象之中。
另外是税收对象问题。比如车船税征收对象中,对于节能减排汽车的减免优惠政策过于宽松,初衷是为了减少污染,但是却意料之外的使得新型节能汽车销量火爆,反而达不到保护环境的效果。
(三)现行的绿色税收政策对我国的影响
1.有利影响
对企业而言,绿色税收中针对污染物的征收和对少排放污染物的优惠政策,能够倒逼企业改革生产制度,减少污染环境的生产行为,借此来减少税负挽回成本损失。此外,普通企业会由于成本上升寻找其他替代品,不断进行科技创新以减少生产成本。
对国家而言,专为环保而设的环境保护税会成为国家筹措环保资金的重要来源。这笔资金将成为环保建设的专用款项,在进行环保工作时会被快速的利用起来,大大提升了环保工作的效率。
2.不利影响
除了一些积极影响之外,征收环保税也对我国企业和公众带来了一些消极影响。
环保税的起征带来绿色税收体制的新变化之中,最明显的就是税收的承担者负担可能会增加,而企业作为最基本的纳税个体,最直接的消极影响就是企业生产成本的增加。但由于技术创新需要一定的时间,并且这一部分上升的成本并不会立刻通过技术创新的方式被抵消掉,那么企业就只有通过提升产品价格来转移成本费用,最终这部分的成本还是会由消费者来承担。
还有不容忽视的一点就是,某些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互相推诿的行为让许多人丧失信心,公众新出台税收政策是存在一定的怀疑态度的,未来也不能确定环保部门能否将收纳来的税款公正合理的使用到环保建设中,这个问题或许只有环保及其相关部门采取有效的行动来实施绿色税收政策,才能打破公众的顾虑。
参考文献:
[1]卢媚. 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的构建与评价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7.
[2]吕敏,刘和祥,刘嘉莹.我国绿色税收政策对经济影响的实证分析[J].税务硏究,2018(11):15-19.
[3]朱雅琴.国外发展低碳经济的绿色税收实践及启示[J].现代商贸工业,2014,26(04):66-67.
[4]朱解放.马克思自然资源理论对我国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启示[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27(05):6-12.
本文首先介绍了绿色税收的内涵,接着再根据不同税收的特点分析其问题及其影响,以期为后续的绿色税收的完善提供借鉴作用。
关键词:生态环境; 环境保护税法; 绿色税收
(一)我国绿色税收的实践及其影响
我国主要的绿色税收——环境保护税
1.环境保护税的内涵
就保护生态环境而言,环境保护税是我國绿色税收体系中最具有针对性的税种,而《环境保护税法》更是绿色税收实践的一大重大成果,先后经过多次修订和完善最终在2016年正式通过,在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环境保护税法》以立法的形式将环保税确定下来,针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污染物、噪声污染物这四类污染物征收不同比例的税额,规范市场中的个体的经济行为,以期为社会提供更好的生态环境。
2.环境保护税中存在的问题
一个突出问题是确定征收对象难。虽然环境保护税法第七条规定了应纳污染物的计税依据,但对于实施过程的具体事项却没有给予说明。比如大气污染物通常是具有流动性的,它在不同季节不同天气甚至是同一天的不同时间段污染当量都是不一样的,这些都很可能导致测量污染量和实际污染量不一致。加上精确测量往往需要精密仪器和高科技人才,这也增加了税务部门的技术难度和纳税成本。
另一个问题是事后追责难。和许多税种不一样的是,环境保护税的施行是由环境保护部门和税务部门共同协作完成,在简化工作流程的同时也可能造成职权不清的问题。特别是在一些重大事件发生后,两个部门很可能会因权责范围划分不清相互推诿,最终造成办事效率低下,事后追究责任困难的不良后果。
(二)我国其他类型的绿色税种
1.其他绿色税种的内涵
除了最具代表性的环境保护税之外,我国还有其他具有环境保护功能的税收,主要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类型:
(1)资源税
以我国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税收被称之为资源税,主要征税范围有煤矿、石油、天然气、盐等七种矿藏品资源。自1984年资源税开征以来,在1993年和1994年进行了修订和调整,修订后的资源税扩大了征收范围,并于2016年进行的资源税改革,则以水资源为重点改革对象,在一些试点区域进行了水资源改革,并针对难以计量的森林草地等自然资源,会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拟定具体征收方案。2018年年底,我国首部资源税法草案正式被上交到人大常委会,可以肯定的说,未来的资源税将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指导我国的资源保护和开发工作。
(2)消费税
消费税是指针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进行征税,它的课税对象主要有烟酒,化妆品,贵金属等一系列特殊消费品。消费税作为一种间接税,并不直接对所有消费或零售环节征税,而实通过对特定物品课税。这在一方面能够纠正消费者不当消费行为,促使消费者理性消费;在另一方面,可以引导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减少资源消耗,不断调节产品结构来达到降低成本扩大收入的效果。
(3)车船税
对我国已在相关管理部门登记过的车辆船舶征收的税款就叫做车船税,车船税主要是依据载人载物量以及相应的排放量进行征收计量,因而排放越多污染越大的车辆缴纳的金额就越高,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污染物的排放。而根据2018年的车船税最新规定,对于节能汽车将减免百分之五十的税负,而对于新能源车船则予以全额免征,这一规定会促使消费者在购置车辆时更多的考虑节能减排的车辆类型。
2.其他绿色税种中存在的问题
这些绿色税种的设立虽然对于我国的环境保护做出了很多贡献,但是也有许多不足之处值得讨论。
首先是纳税范围问题。虽然资源税对大部分自然资源都有准确的规定,但是对于诸如森林草地之类的珍贵资源却没有给予很大的重视反而让地方自主决定。消费税也存在征税范围过窄的问题,有许多像是化肥、塑料用品等污染环境的物品没能纳入到征税对象之中。
另外是税收对象问题。比如车船税征收对象中,对于节能减排汽车的减免优惠政策过于宽松,初衷是为了减少污染,但是却意料之外的使得新型节能汽车销量火爆,反而达不到保护环境的效果。
(三)现行的绿色税收政策对我国的影响
1.有利影响
对企业而言,绿色税收中针对污染物的征收和对少排放污染物的优惠政策,能够倒逼企业改革生产制度,减少污染环境的生产行为,借此来减少税负挽回成本损失。此外,普通企业会由于成本上升寻找其他替代品,不断进行科技创新以减少生产成本。
对国家而言,专为环保而设的环境保护税会成为国家筹措环保资金的重要来源。这笔资金将成为环保建设的专用款项,在进行环保工作时会被快速的利用起来,大大提升了环保工作的效率。
2.不利影响
除了一些积极影响之外,征收环保税也对我国企业和公众带来了一些消极影响。
环保税的起征带来绿色税收体制的新变化之中,最明显的就是税收的承担者负担可能会增加,而企业作为最基本的纳税个体,最直接的消极影响就是企业生产成本的增加。但由于技术创新需要一定的时间,并且这一部分上升的成本并不会立刻通过技术创新的方式被抵消掉,那么企业就只有通过提升产品价格来转移成本费用,最终这部分的成本还是会由消费者来承担。
还有不容忽视的一点就是,某些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互相推诿的行为让许多人丧失信心,公众新出台税收政策是存在一定的怀疑态度的,未来也不能确定环保部门能否将收纳来的税款公正合理的使用到环保建设中,这个问题或许只有环保及其相关部门采取有效的行动来实施绿色税收政策,才能打破公众的顾虑。
参考文献:
[1]卢媚. 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的构建与评价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7.
[2]吕敏,刘和祥,刘嘉莹.我国绿色税收政策对经济影响的实证分析[J].税务硏究,2018(11):15-19.
[3]朱雅琴.国外发展低碳经济的绿色税收实践及启示[J].现代商贸工业,2014,26(04):66-67.
[4]朱解放.马克思自然资源理论对我国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启示[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27(0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