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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国家下达旺苍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总投资314.5万元,其中财政补助214.5万元,自筹100万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财政、水利、农业、农机、林业等职能部门,精心设计,科学规划,大力宣传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加农业综合开发的积极性,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公示制暂行规定》,向农民群众公布项目工程,接受群众监督。在木门镇飞风村,化龙乡长乐、油树村完成排灌站1座,装机75kW;兴建排灌渠22km,渠系建筑物60处,新建蓄水池200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