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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尽快制定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建立完备的行政诉讼程序和制度,以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已经势在必行。本文拟就行政诉讼程序的几个问题作一些初步探讨。 一 目前,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尚未制定,行政诉讼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还处于不确定状态。就目前学术界的探讨来讲,关于行政诉讼主要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广义的解释认为,行政诉讼不仅包括国家司法机关按民事诉讼程序处理行政纠纷案件的诉讼活动,也包括有关的国家行政机关解决行政纠纷的诉讼活动。狭义的解释则认为,行政诉讼只是国家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