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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紫本着他常常说的“多做好事,少做错事,不做坏事,一辈子做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的原则,退休以后,他却“退而不休”,为党、为国家、为人民做了大量工作。在工作中,他严格要求自己,对工作认真负责,力求做好每一件工作。
认真做好教学工作
退休后,因为杨紫指导的部分博士生、硕士生尚未毕业,因此,他仍不辞辛苦地投入到教学和育人工作中。在杨教授的指导下,他的13名博士生和2名硕士生先后在2001年~2003年毕业,顺利取得了学位。2002年~2004年,杨紫烜作为澳门科技大学聘请的博士生导师,在澳门科技大学招收博士生8名。他们先后于2005年~2008年毕业,取得了法学博士学位。与此同时,杨紫烜指导的一名博士后于2002年通过了《北京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并顺利出站。
杨紫的课非常受欢迎,在北京大学退休后,他每年给北大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生讲授6个小时~9个小时的经济法理论专题。同时他也给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生讲授了“法理学研究”“经济法理论研究”“经济法专题研究”3门课程,受到学生好评。
积极投入科研工作
退休后杨紫笔耕不辍,独立撰写了53万字的《国家协调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专著1部,并主编教材两本,其中《经济法》(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普通高等教育“九五”国家级重点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于2002年获得教育部颁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与徐杰联合主编的66万字的《经济法学》(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连续印刷了5版。
杨紫退休至今基本上每年都参加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经济法高峰论坛和中国法学名家论坛等学术会议,以及一些国际学术研讨会,并公开发表了《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经济法》等22篇论文。
热心关注立法工作
杨紫退休后仍然继续认真履行作为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和九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从事各种法律的审议工作。杨紫烜是九届全国人大19个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唯一一位来自大学法学院的委员,在我国立法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此外,在退休后,杨紫还接受邀请继续参加一些立法活动。
[责编编辑:于 洋]
认真做好教学工作
退休后,因为杨紫指导的部分博士生、硕士生尚未毕业,因此,他仍不辞辛苦地投入到教学和育人工作中。在杨教授的指导下,他的13名博士生和2名硕士生先后在2001年~2003年毕业,顺利取得了学位。2002年~2004年,杨紫烜作为澳门科技大学聘请的博士生导师,在澳门科技大学招收博士生8名。他们先后于2005年~2008年毕业,取得了法学博士学位。与此同时,杨紫烜指导的一名博士后于2002年通过了《北京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并顺利出站。
杨紫的课非常受欢迎,在北京大学退休后,他每年给北大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生讲授6个小时~9个小时的经济法理论专题。同时他也给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生讲授了“法理学研究”“经济法理论研究”“经济法专题研究”3门课程,受到学生好评。
积极投入科研工作
退休后杨紫笔耕不辍,独立撰写了53万字的《国家协调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专著1部,并主编教材两本,其中《经济法》(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普通高等教育“九五”国家级重点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于2002年获得教育部颁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与徐杰联合主编的66万字的《经济法学》(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连续印刷了5版。
杨紫退休至今基本上每年都参加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经济法高峰论坛和中国法学名家论坛等学术会议,以及一些国际学术研讨会,并公开发表了《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经济法》等22篇论文。
热心关注立法工作
杨紫退休后仍然继续认真履行作为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和九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从事各种法律的审议工作。杨紫烜是九届全国人大19个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唯一一位来自大学法学院的委员,在我国立法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此外,在退休后,杨紫还接受邀请继续参加一些立法活动。
[责编编辑:于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