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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狗上床与引狼入室(《犬奸》)
《犬奸》一篇在《聊斋》中大约算是最无聊之作了,所以从来未见有人评说。一个久旷于室的妇人与狗通奸,案发之后,在解押途中又被两个无良公差作旅行表演。这则故事即使对于没有受过“文以载道”理论训练的人来说,也会知道它确实是《聊斋》中的糟粕了。更何况还有更为“不堪”的“戏判”赘于篇末。
但鄙意却认为此篇万万不可小觑。
犬奸的故事没有什么可希罕的。早在六朝人的笔记中就有记载,署名陶潜的《搜神后记》卷九有一条,有兴趣的读者可找来看看。而大约与蒲翁同时代的一位上海人叫董含的,在《三冈识略》中也写过一篇“犬奸”,先引全文如下:
关东一妇,性淫荡。夫往戍所,经年不归。家畜一犬黠甚,妇每置于怀,因与之接。犬与人道无异,而健捷善嬲戏,能昼夜不息,绝爱之。未几遂孕,弥月一产三犬,地方以为妖,闻于官。细鞫始得其实焉。
把此篇与蒲翁的那篇相比较,除了情节稍异之外,还有一点大不相同,那就是董含所记是“据实而录”,虽然这“实”是以“耳听为实”,但却绝无借题发挥,相较之下,还是“温柔敦厚”的。而蒲翁则不然,那旅行表演的情节就很可能是老先生的发挥,而且不止于此,他在故事末尾还要笔锋一转,加了一句:“人面而兽交者,独一妇也乎哉!”
就是这一句,已经足够把蒲先生一家灭门了。
看官会问:何至于如此危言耸听!那么就委屈阁下暂充一下大文豪蒲翁,来回答吴之荣之流的几个问题。当文豪为什么还要说“委屈”?因为阁下此时已经革去功名,在一顿大板子之后趴在县太爷的大堂下了。
第一问:你说“独一妇也乎哉!”那么这“一妇”之外,你说的是何人?妇人之外,自然是男人,那么男人如何“人面而兽交”?
第二问:“兽交”就是与兽相交,而“交”有多义,《礼记》有“人臣无外交”之说,所谓“不贰于君”也。人与兽交,自是贰于其君,那么你说这“贰于其君”的是谁?
第三问:洪经略、吴经略归顺大清,扫荡宇内,被一些乱臣贼子们骂为“引狼入室”,你在这篇中说了个“引狗上床”的故事,岂不是影射洪、吴二经略?
第四问:大清当年发祥于建州,太祖爷努尔哈赤曾向明廷称臣,说是犬马,也还在理;如今这恶犬咬死了主人,岂不是影射大清灭明,骂我们的主子为噬主的恶犬!
每问之间再加上一夹一拶若干敲,不怕阁下不招。
所幸的是山东人中吴之荣一流人物尚少,而淄川的那个大汉奸孙之獬也早叫老百姓宰了〔1〕,没有人再敢效尤。另外也许是蒲翁的侥幸。他身居僻乡,又没有湖州庄廷那么阔气,拉上一群名人作序把《聊斋》刻出来,流布海内。于是他有生之年成了漏网之鱼,等到青柯亭把《聊斋》刻出,《犬奸》一篇已经删去,蒲老先生的墓树也早已成拱了。
再说些题外的话,如果这篇真的被吴之荣之流捉住把柄,可能向主子表功时也颇费口舌。记得“文革”时亲聆一场批斗某“恶毒攻击”分子的大会,军代表列举其罪状道:“某某某恶毒攻击伟大领袖,第一条,他在某时某地对某甲说了‘有耳不能听、有嘴不能说、有笔不能写、有脑子不能想’的某些话;第二条,他又在某时某地对某乙说了‘有耳不能听、有嘴不能说、有笔不能写、有脑子不能想’的某些话……”军代表说绕口令一般讲了半天,谁也不明白这个反革命究竟说了什么。不要以为这位军代表的“为尊者讳”有些好笑,他大约也是知道其中厉害的。而且此事也于古有征。
想当年,戊戌之后,太后老佛爷也要搞新政,就派了五大臣出洋考察。其中端方大人到了旧金山,公务之余,就把正在那里留学的湖北学生刘成禺叫了去。这刘成禺拿着清政府的官费于此读书,却是专和清廷作对的革命党,他早在三四年前留学日本时就开始追随孙中山先生,此时被派到旧金山办报宣传革命。端方见了他,便沉着脸说:“我来旧金山之前就读过你在《大同日报》上写的那些文章了。我告诉你,你以后不要再讲那些话了。”刘成禺心里明白,却说:“我不知道你指的是哪些话。”端说:“就是你讲的那些话。”刘说:“我没有讲什么话。”端说:“就是你天天讲的那些话。”刘说:“我天天并没讲什么话。”端方一看这小子是成心和自己捣乱,非要自己把刘那些犯上作乱、排满革命的话重复一遍不可,就气哼哼地说:“你自己还不明白,就是你讲出口的那些话!你也明白,我也明白,从今以后,那些话再也不要讲了。”刘继续装傻说:“我到底也不明白你说的是什么话。”
于是我想,那些嗅觉灵敏的走狗们如果发现了《犬奸》的大逆不道,向主子学舌之际,自己的脑袋也一定是很不稳当的了。因为对那些“有耳不能听、有嘴不能说、有笔不能写、有脑子不能想”的话,他也是不能说不能想的。所以精明的官场中人就是遇到此类揭发,也最好把事情压下去。举例说明,也是“文革”掌故,鲜为人知,赘于篇末,算是额外赠送。
蒋百里的小女儿蒋和是中日混血儿,在那时天经地义地要被怀疑是外国特务,所以军宣队就逼她交代出敌特的情报。这位太太被逼得胡说八道,寻死觅活,终于有一天,她要向军宣队的第一把手做单独交代了。军代表一本正经地接待了她,强按着激动等着爆炸性的材料出现,不料这位太太只在纸上写了一句:“陈伯达是杂种。”这材料是够爆炸了,但当时陈伯达是三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人物,这材料能汇报上去么?不行,让陈伯达看见,自己的前途就惨了,所以这位军代表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最后英明地决定,这“检举材料”一不能上交,二不能焚毁,只能锁到保险柜中,内容则绝对保密,谁传出去谁负责。而蒋太太也就此放出牛棚,这也是防患于未然,谁知这个疯子还会抖出什么“爆料”来呢。
兰麝熏心洪承畴(《长清僧》)
《长清僧》一则“异史氏”曰:“人死则魂散,其千里而不散者,性定故耳。余于僧,不异之乎其再生,而异之乎其入纷华靡丽之乡,而能绝人以逃世也。若眼睛一闪,而兰麝熏心,有求死而不得者矣,况僧乎哉!”
这“眼睛一闪,而兰麝熏心,有求死而不得者”,显然另有所指,因为下面一句“况僧乎哉”就把这老和尚剔了出去。但这话很不好理解,这“兰麝熏心”与“求死”有什么关系呢?譬如你对人说:我给你一个大元宝,你就别死了。这话能说通么?你就是不给我元宝我也不会去死呀。谁没事儿要把死当成乐趣,当成事业呢?平常的时候没有这种人,除非是疯子;但特殊的时候就有,那就是要以死殉节、以死殉国的时候。所以这句话要想说通,就只能这样理解:一个大臣或大将,决心以身殉国了,但突然一睁眼,好一个娇滴滴、香喷喷的大美人,正在向他眉语而目许,那么还死不死呢?算了吧,死后的名节和生前的艳福,二者不可得兼,于是就“求死而不可得”了。所以蒲翁此话是有所指而发,所指也不是别人,就是那位可与吴三桂齐名的洪经略洪承畴。
崇祯十二年,满洲事亟,朝廷任命屡败中原“群寇”的洪承畴为蓟辽总督,对付越来越严重的外患。这也是在熊廷弼、袁崇焕、卢象升死后,明廷中惟一一个能用兵的大臣了。但到了十五年,洪氏兵败松山,成了满洲的俘虏,开始他是绝粒引吭,誓以死殉,可是终于投降了清廷,而且引导清兵彻底消灭了明朝。于是民间遂有洪氏惑于清孝庄后美貌之说。对此清人笔记自然不敢记录,到了清末民初,《蕉窗雨话》遂大揭其事,所叙细致入微,虽然未必为史实,却也是流传有自。在此摘其大略:
皇太极欲降洪氏,令于国中曰:“有能出奇谋降洪经略者,受上赏。”承畴有狎仆曰金升,习主性最悉,献计清帝曰:“我主人赋性沉毅,爵禄刀锯,弗足动厥志。惟颇喜女色,粉白黛绿,满贮金屋,后宫如夫人盖不止六人也。苟饰丽姝,婉辞相劝,或足稍动厥心乎。”皇太极于是大索国中,千红万紫,群萃禁门,遍阅蛮花,无一当意者。喟然而吁,入宫长叹。胡后问之,乃以金升之言告。胡后悄然以思,有间,频以目视皇太极,两颊晕红,附皇太极耳絮语良久,语秘莫闻。但见皇太极作色曰:“朕贵为国主,乃为一顶绿头巾压杀耶!”胡后徐曰:“主子勿怒妾,妾岂自谋,为国计耳,听否由主,妾弗强也。”皇太极寻思半晌,怃然曰:“无已,从卿矣,好自为之。”于是胡后艳装盛服,屏从人,至囚所。见承畴闭目危坐,道貌岸然,凛乎若不可犯也。悄问曰:“此位是中朝洪经略否?”语音清脆,宛似九啭黄莺;吹气如兰,芬芳沁鼻。承畴冥心待死,闻娇声顿触素好,自不觉目之张也。胡后曰:“先生,尔竟欲殉节乎?”承畴惊问:“尔何人?尔何由知我?尔之来,奉何人命?有何事?”胡后笑曰:“我非食人者,何事恐怖!且先生矢志殉国,至怖事亦无过一死,何恐为?”言时嫣然微笑,眉态撩人……承畴既醉其貌,又服其识,中心憧憧,莫知所之。胡后又曰:“先生身后,亦有遗语诏家人否?我二人既然相遇,青鸟之职,后死者责也。愿先生语我!”承畴闻言大戚,泪出如珠。胡后手绣帕代为揩拭。脂香粉气,馥馥袭人,承畴心不觉大动,潜引其臂,亦不甚拒,觉肤滑如脂,柔若无骨,斯时也,几自忘身为楚囚矣。是夜联床共话,引臂作枕,洛浦巫山,其乐无极。次日,而大明国经略大臣,竟与胡后联袂朝清帝矣。
无须多说,那“吹气如兰,芬芳沁鼻。承畴冥心待死,闻娇声顿触素好,自不觉目之张也”,难道不可以做“眼睛一闪,而兰麝熏心”的注脚么?
(《聊斋志异评赏大成》,马振芳主编,漓江出版社1992年版)
注释:
〔1〕《清稗类钞》:淄川孙之獬,明时官列九卿。睿亲王领兵入关时,之獬首先上表归诚,且言其家妇女俱已效满妆,并于朝见时薙发改装,归入满班。满以其汉人也,不许;归汉班,汉又以为满饰也,亦不容。之獬羞愤,乃疏言:“陛下平定中国,万事鼎新,而衣冠束发之制,独存汉旧,此乃陛下从中国,非中国从陛下也。”奏上,世祖叹赏,乃下削发之令。及顺治丁亥,山东布衣谢迁奋起,兵入淄川,之獬阖家惨死。
《犬奸》一篇在《聊斋》中大约算是最无聊之作了,所以从来未见有人评说。一个久旷于室的妇人与狗通奸,案发之后,在解押途中又被两个无良公差作旅行表演。这则故事即使对于没有受过“文以载道”理论训练的人来说,也会知道它确实是《聊斋》中的糟粕了。更何况还有更为“不堪”的“戏判”赘于篇末。
但鄙意却认为此篇万万不可小觑。
犬奸的故事没有什么可希罕的。早在六朝人的笔记中就有记载,署名陶潜的《搜神后记》卷九有一条,有兴趣的读者可找来看看。而大约与蒲翁同时代的一位上海人叫董含的,在《三冈识略》中也写过一篇“犬奸”,先引全文如下:
关东一妇,性淫荡。夫往戍所,经年不归。家畜一犬黠甚,妇每置于怀,因与之接。犬与人道无异,而健捷善嬲戏,能昼夜不息,绝爱之。未几遂孕,弥月一产三犬,地方以为妖,闻于官。细鞫始得其实焉。
把此篇与蒲翁的那篇相比较,除了情节稍异之外,还有一点大不相同,那就是董含所记是“据实而录”,虽然这“实”是以“耳听为实”,但却绝无借题发挥,相较之下,还是“温柔敦厚”的。而蒲翁则不然,那旅行表演的情节就很可能是老先生的发挥,而且不止于此,他在故事末尾还要笔锋一转,加了一句:“人面而兽交者,独一妇也乎哉!”
就是这一句,已经足够把蒲先生一家灭门了。
看官会问:何至于如此危言耸听!那么就委屈阁下暂充一下大文豪蒲翁,来回答吴之荣之流的几个问题。当文豪为什么还要说“委屈”?因为阁下此时已经革去功名,在一顿大板子之后趴在县太爷的大堂下了。
第一问:你说“独一妇也乎哉!”那么这“一妇”之外,你说的是何人?妇人之外,自然是男人,那么男人如何“人面而兽交”?
第二问:“兽交”就是与兽相交,而“交”有多义,《礼记》有“人臣无外交”之说,所谓“不贰于君”也。人与兽交,自是贰于其君,那么你说这“贰于其君”的是谁?
第三问:洪经略、吴经略归顺大清,扫荡宇内,被一些乱臣贼子们骂为“引狼入室”,你在这篇中说了个“引狗上床”的故事,岂不是影射洪、吴二经略?
第四问:大清当年发祥于建州,太祖爷努尔哈赤曾向明廷称臣,说是犬马,也还在理;如今这恶犬咬死了主人,岂不是影射大清灭明,骂我们的主子为噬主的恶犬!
每问之间再加上一夹一拶若干敲,不怕阁下不招。
所幸的是山东人中吴之荣一流人物尚少,而淄川的那个大汉奸孙之獬也早叫老百姓宰了〔1〕,没有人再敢效尤。另外也许是蒲翁的侥幸。他身居僻乡,又没有湖州庄廷那么阔气,拉上一群名人作序把《聊斋》刻出来,流布海内。于是他有生之年成了漏网之鱼,等到青柯亭把《聊斋》刻出,《犬奸》一篇已经删去,蒲老先生的墓树也早已成拱了。
再说些题外的话,如果这篇真的被吴之荣之流捉住把柄,可能向主子表功时也颇费口舌。记得“文革”时亲聆一场批斗某“恶毒攻击”分子的大会,军代表列举其罪状道:“某某某恶毒攻击伟大领袖,第一条,他在某时某地对某甲说了‘有耳不能听、有嘴不能说、有笔不能写、有脑子不能想’的某些话;第二条,他又在某时某地对某乙说了‘有耳不能听、有嘴不能说、有笔不能写、有脑子不能想’的某些话……”军代表说绕口令一般讲了半天,谁也不明白这个反革命究竟说了什么。不要以为这位军代表的“为尊者讳”有些好笑,他大约也是知道其中厉害的。而且此事也于古有征。
想当年,戊戌之后,太后老佛爷也要搞新政,就派了五大臣出洋考察。其中端方大人到了旧金山,公务之余,就把正在那里留学的湖北学生刘成禺叫了去。这刘成禺拿着清政府的官费于此读书,却是专和清廷作对的革命党,他早在三四年前留学日本时就开始追随孙中山先生,此时被派到旧金山办报宣传革命。端方见了他,便沉着脸说:“我来旧金山之前就读过你在《大同日报》上写的那些文章了。我告诉你,你以后不要再讲那些话了。”刘成禺心里明白,却说:“我不知道你指的是哪些话。”端说:“就是你讲的那些话。”刘说:“我没有讲什么话。”端说:“就是你天天讲的那些话。”刘说:“我天天并没讲什么话。”端方一看这小子是成心和自己捣乱,非要自己把刘那些犯上作乱、排满革命的话重复一遍不可,就气哼哼地说:“你自己还不明白,就是你讲出口的那些话!你也明白,我也明白,从今以后,那些话再也不要讲了。”刘继续装傻说:“我到底也不明白你说的是什么话。”
于是我想,那些嗅觉灵敏的走狗们如果发现了《犬奸》的大逆不道,向主子学舌之际,自己的脑袋也一定是很不稳当的了。因为对那些“有耳不能听、有嘴不能说、有笔不能写、有脑子不能想”的话,他也是不能说不能想的。所以精明的官场中人就是遇到此类揭发,也最好把事情压下去。举例说明,也是“文革”掌故,鲜为人知,赘于篇末,算是额外赠送。
蒋百里的小女儿蒋和是中日混血儿,在那时天经地义地要被怀疑是外国特务,所以军宣队就逼她交代出敌特的情报。这位太太被逼得胡说八道,寻死觅活,终于有一天,她要向军宣队的第一把手做单独交代了。军代表一本正经地接待了她,强按着激动等着爆炸性的材料出现,不料这位太太只在纸上写了一句:“陈伯达是杂种。”这材料是够爆炸了,但当时陈伯达是三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人物,这材料能汇报上去么?不行,让陈伯达看见,自己的前途就惨了,所以这位军代表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最后英明地决定,这“检举材料”一不能上交,二不能焚毁,只能锁到保险柜中,内容则绝对保密,谁传出去谁负责。而蒋太太也就此放出牛棚,这也是防患于未然,谁知这个疯子还会抖出什么“爆料”来呢。
兰麝熏心洪承畴(《长清僧》)
《长清僧》一则“异史氏”曰:“人死则魂散,其千里而不散者,性定故耳。余于僧,不异之乎其再生,而异之乎其入纷华靡丽之乡,而能绝人以逃世也。若眼睛一闪,而兰麝熏心,有求死而不得者矣,况僧乎哉!”
这“眼睛一闪,而兰麝熏心,有求死而不得者”,显然另有所指,因为下面一句“况僧乎哉”就把这老和尚剔了出去。但这话很不好理解,这“兰麝熏心”与“求死”有什么关系呢?譬如你对人说:我给你一个大元宝,你就别死了。这话能说通么?你就是不给我元宝我也不会去死呀。谁没事儿要把死当成乐趣,当成事业呢?平常的时候没有这种人,除非是疯子;但特殊的时候就有,那就是要以死殉节、以死殉国的时候。所以这句话要想说通,就只能这样理解:一个大臣或大将,决心以身殉国了,但突然一睁眼,好一个娇滴滴、香喷喷的大美人,正在向他眉语而目许,那么还死不死呢?算了吧,死后的名节和生前的艳福,二者不可得兼,于是就“求死而不可得”了。所以蒲翁此话是有所指而发,所指也不是别人,就是那位可与吴三桂齐名的洪经略洪承畴。
崇祯十二年,满洲事亟,朝廷任命屡败中原“群寇”的洪承畴为蓟辽总督,对付越来越严重的外患。这也是在熊廷弼、袁崇焕、卢象升死后,明廷中惟一一个能用兵的大臣了。但到了十五年,洪氏兵败松山,成了满洲的俘虏,开始他是绝粒引吭,誓以死殉,可是终于投降了清廷,而且引导清兵彻底消灭了明朝。于是民间遂有洪氏惑于清孝庄后美貌之说。对此清人笔记自然不敢记录,到了清末民初,《蕉窗雨话》遂大揭其事,所叙细致入微,虽然未必为史实,却也是流传有自。在此摘其大略:
皇太极欲降洪氏,令于国中曰:“有能出奇谋降洪经略者,受上赏。”承畴有狎仆曰金升,习主性最悉,献计清帝曰:“我主人赋性沉毅,爵禄刀锯,弗足动厥志。惟颇喜女色,粉白黛绿,满贮金屋,后宫如夫人盖不止六人也。苟饰丽姝,婉辞相劝,或足稍动厥心乎。”皇太极于是大索国中,千红万紫,群萃禁门,遍阅蛮花,无一当意者。喟然而吁,入宫长叹。胡后问之,乃以金升之言告。胡后悄然以思,有间,频以目视皇太极,两颊晕红,附皇太极耳絮语良久,语秘莫闻。但见皇太极作色曰:“朕贵为国主,乃为一顶绿头巾压杀耶!”胡后徐曰:“主子勿怒妾,妾岂自谋,为国计耳,听否由主,妾弗强也。”皇太极寻思半晌,怃然曰:“无已,从卿矣,好自为之。”于是胡后艳装盛服,屏从人,至囚所。见承畴闭目危坐,道貌岸然,凛乎若不可犯也。悄问曰:“此位是中朝洪经略否?”语音清脆,宛似九啭黄莺;吹气如兰,芬芳沁鼻。承畴冥心待死,闻娇声顿触素好,自不觉目之张也。胡后曰:“先生,尔竟欲殉节乎?”承畴惊问:“尔何人?尔何由知我?尔之来,奉何人命?有何事?”胡后笑曰:“我非食人者,何事恐怖!且先生矢志殉国,至怖事亦无过一死,何恐为?”言时嫣然微笑,眉态撩人……承畴既醉其貌,又服其识,中心憧憧,莫知所之。胡后又曰:“先生身后,亦有遗语诏家人否?我二人既然相遇,青鸟之职,后死者责也。愿先生语我!”承畴闻言大戚,泪出如珠。胡后手绣帕代为揩拭。脂香粉气,馥馥袭人,承畴心不觉大动,潜引其臂,亦不甚拒,觉肤滑如脂,柔若无骨,斯时也,几自忘身为楚囚矣。是夜联床共话,引臂作枕,洛浦巫山,其乐无极。次日,而大明国经略大臣,竟与胡后联袂朝清帝矣。
无须多说,那“吹气如兰,芬芳沁鼻。承畴冥心待死,闻娇声顿触素好,自不觉目之张也”,难道不可以做“眼睛一闪,而兰麝熏心”的注脚么?
(《聊斋志异评赏大成》,马振芳主编,漓江出版社1992年版)
注释:
〔1〕《清稗类钞》:淄川孙之獬,明时官列九卿。睿亲王领兵入关时,之獬首先上表归诚,且言其家妇女俱已效满妆,并于朝见时薙发改装,归入满班。满以其汉人也,不许;归汉班,汉又以为满饰也,亦不容。之獬羞愤,乃疏言:“陛下平定中国,万事鼎新,而衣冠束发之制,独存汉旧,此乃陛下从中国,非中国从陛下也。”奏上,世祖叹赏,乃下削发之令。及顺治丁亥,山东布衣谢迁奋起,兵入淄川,之獬阖家惨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