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社会工作者的每一次助人的过程都是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和专业伦理实践的过程。但是在实践过程中,社会工作专业伦理受到人与环境的双重影响。青少年是一个充满变化的时期,青少年社会工作一定是充分尊重青少年的特点,促进青少年的健康发展。文章以在石家庄市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的社工实务服务为例,分析服务过程中时遇到的伦理困境以及解决办法。
关键词:青少年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伦理困境
一、研究背景
石家庄市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简称少保中心)是由石家庄市司法局主办,相关部门协办,市财政拨付经费,专门保护教育监护人无法履行职责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机构。
在少保中心接受教育的青少年,他们的家庭、朋辈、学校等系统本就不完整,对他们形成独立的人格与自我意识非常不利。由此,S学院的社工专业学生为少保中心的五、六年级青少年开展了主题为“成长随心,你我同行”的成长性小组服务,帮助青少年正确认识自我、培养独立人格。在少保中心的青少年社工实务中,社工专业学生遇到了一些伦理困境。
二、研究回顾
社会工作伦理困境研究是社会工作研究的重要议题之一。国内外很多知名学者关于社工伦理困境的研究,涉及到了理论、价值观、实务和伦理思想史等方面。我国学者的研究也结合了中国本土的特色,具体的社工实务案例研究,在研究如何面对青少年、如何介入青少年问题、如何处理青少年的系统及其之间的关系、如何巧妙地运用技巧、如何适应或与当前中国的教育体制研相适应等方面都有很高的建树。但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不属于孤残青少年,难以得到相关资助;因父/母犯罪的背景得不到社会认可,存在的伦理困境也较特殊。
三、研究方法
采用焦点小组访谈法,通过与S学院的社工专业学生探讨其经历的伦理困境、如何抉择等问题。访谈对象为S学院社工学生服务小组的成员,共7人。4名社工本科专业大三学生,3名第一专业分别是俄语、会计、市场营销的社工专接本学生。访谈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几个问题:服务中遇到了什么伦理困境?属于哪类议题?当时的想法与处理方式?有何思考?
四、研究发现
(一)伦理困境
1、是否保密
保密原则是社会工作者没有征得服务对象同意时,不向任何人透露关于服务对象的任何信息。在与这8位社工专业学生的访谈中,我们发现,在保密这方面,涉及到的伦理困境,主要是有兩个方面:一是面对其他的社工或者社工老师、行政部门是否要保护服务对象的信息;二是面对服务对象本身,社工应不应该提供资料。
“在我们服务的过程中,有一名服务对象因在少保中心学习很好,被要求到石家庄市民政局进行演讲。并要求我到现场,简单展示“成长随心,你我同行”服务成果,但涉及到很多服务对象的隐私。这种情况下,我很明白这种做法容易给他们造成心理阴影。但是我又要服从学校的安排和政府的管理,这让我很纠结,也很困惑。”(社工A)“在进行小组活动中,有极个别青少年的参与积极性不高,于是我和同工对其进行了简单的心理辅导,帮助他找到原因后,相对来说他已经很开朗了。某次活动间歇,他要求查看心理辅导的记录和小组活动的记录。这根本不被允许,但是又觉得他可能因此又陷入困境”。(社工B)
2、利益冲突
《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伦理守则》明确规定“社会工作者的首要职责是增进当事人的福祉。”在少保中心的服务中,社工面对的问题是:一是面对社工自己和服务对象之间的利益如何抉择;二是社工自己与政府或学校之间的利益如何抉择。
“在服务中,我被少保中心的老师要求在小组活动结束之后,给服务对象上美术课、音乐课,其实这些课程都有专门的老师,社工给他们上这个课并没有什么意义。但这属于学校与少保中心的合作内容之一。我又不能拒绝”(社工C)“小组成员里的一个非常内向的女生,向我说过,让我陪着她到监狱探视父母,这既不符合少保中心和石家庄市司法局的相关规定,也不符合社工的工作原则。”(社工D)
3、专业关系
专业关系是指社工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然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人情社会”的影响下,专业关系很容易陷入困境。主要表现就是双重或多重关系。双重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给案主带来益处,但在社会工作过程中也有诸多弊端。对专业关系的把握,是社工实务中遇到的最多的问题。
“在少保中心服务的那段时间,我面对着一群十几岁的孩子,他们已经有了较为独立思考的意识,父母还在监狱里服刑,从原来的学校来到少保中心接受教育,青少年对新环境、新朋友、新老师的适应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在小组活动中,由于我们设计的活动能够满足青少年的需求,又有一定的共同语言,所以很快和我成为了朋友。每次我去少保中心,就会送自己折的小礼物给我,也希望我带着电脑过去,小组活动结束之后,给他们放电影。”(社工E)“在小组活动中,他成为了我们的小助手,帮助我们带领相对不那么积极参与活动的同学,虽然这样对我们的小组工作很有帮助,但是明显违反了社工伦理守则,但我们也很难拒绝啊。”(社工F)“有一个二年级的小女生,知道我们是来做小组的,就一直想要参加我们的小组,每次见到我,就会跑过来跟在我的后面,非得和我们一起做活动。虽然社工很同情这些青少年,但是基于工作的需要,不能带着她进行小组活动。”(社工G)
(二)伦理抉择
虽然在少保中心的服务中,社工遇到了一些伦理困境,但是基于社工的理论知识,也能根据伦理守则,并结合遇到的情况作出合适的抉择。综合访谈的内容,社工的抉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大多数情况下,一定要保密
少保中心的青少年属于青少年中的特殊群体,因为父母在监狱服刑,这段经历对于他们的成长有很大的负面影响,一定要确保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如果必须要向政府或者其他机构透露他们的信息,也一定要化名,重要信息一定不能说。 更不能向青少年自己或其他青少年透露相关的咨询信息。为保护服务对象的利益和帮助服务对象提高潜能,一定要向服务对象明确社工的服务原则,以顺利进行服务。
2、 当产生利益冲突时,法律规定、机构规定等优于社工个人利益
少保中心隶属于石家庄市司法局,有专门关于少保中心青少年的教育成长问题的相关规定。所有关于少保中心的教育,都要求在这些规定的框架内,都是为了少保中心的未成年人能够健康成长。只要不侵犯服务对象的的基本利益,社工通常会选择服务对象非重要的利益让位于政府、机构或领导的利益。当然,在有些特殊情况下,可以进行保护青少年权益的倡议。
3、协调多方,顾全大局
“关系”和“人情社会”的中国文化深入人心,在本土化的情境中,社工不可避免地遵循人情社会规则行事。影响社工处理伦理困境的最关键要素——关系。在伦理困境的解决中,社工会倾向于争取协调多方利益,尊重权威。社工的处理过程中,在坚持保护服务对象利益的基礎上,采取中庸之道,协调多方并维持合作关系。
本土社会工作在伦理困境中的探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尤其是比较特殊的服务对象,社工要提高对于伦理困境的判断能力,要清楚专业关系的界限,要有能力辨析伦理困境中的价值冲突,权衡利弊。改善伦理困境产生的环境,需要社工有良好的规范化的操作技巧,机构也要为社工配备督导,及时帮助社工纠正不良的专业关系和尽量避免伦理困境。
参考文献
[1]http://www.sjzsf.gov.cn/col/1291095514355/2015/01/12/1421055404184.html
[2]沈黎.本土社会工作实务的伦理困境与伦理抉择——基于上海青少年社会工作实践的质性研究[J].社会工作.2012(2)
[3]谢莒莎.社会工作伦理困境及其解决方式.[J].社会工作.2009(6)
[4]罗肖泉.青少年社会工作伦理议题. [J].社会工作.2007(1)
作者简介:
彭丹丹(1992.07---),女,汉族;
张晓婷(1986.10---),女,汉族;
杨腾飞(1991.10---),男,汉族。
均为中华女子学院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妇女维权领域研究生。
(作者单位:中华女子学院)
关键词:青少年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伦理困境
一、研究背景
石家庄市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简称少保中心)是由石家庄市司法局主办,相关部门协办,市财政拨付经费,专门保护教育监护人无法履行职责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机构。
在少保中心接受教育的青少年,他们的家庭、朋辈、学校等系统本就不完整,对他们形成独立的人格与自我意识非常不利。由此,S学院的社工专业学生为少保中心的五、六年级青少年开展了主题为“成长随心,你我同行”的成长性小组服务,帮助青少年正确认识自我、培养独立人格。在少保中心的青少年社工实务中,社工专业学生遇到了一些伦理困境。
二、研究回顾
社会工作伦理困境研究是社会工作研究的重要议题之一。国内外很多知名学者关于社工伦理困境的研究,涉及到了理论、价值观、实务和伦理思想史等方面。我国学者的研究也结合了中国本土的特色,具体的社工实务案例研究,在研究如何面对青少年、如何介入青少年问题、如何处理青少年的系统及其之间的关系、如何巧妙地运用技巧、如何适应或与当前中国的教育体制研相适应等方面都有很高的建树。但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不属于孤残青少年,难以得到相关资助;因父/母犯罪的背景得不到社会认可,存在的伦理困境也较特殊。
三、研究方法
采用焦点小组访谈法,通过与S学院的社工专业学生探讨其经历的伦理困境、如何抉择等问题。访谈对象为S学院社工学生服务小组的成员,共7人。4名社工本科专业大三学生,3名第一专业分别是俄语、会计、市场营销的社工专接本学生。访谈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几个问题:服务中遇到了什么伦理困境?属于哪类议题?当时的想法与处理方式?有何思考?
四、研究发现
(一)伦理困境
1、是否保密
保密原则是社会工作者没有征得服务对象同意时,不向任何人透露关于服务对象的任何信息。在与这8位社工专业学生的访谈中,我们发现,在保密这方面,涉及到的伦理困境,主要是有兩个方面:一是面对其他的社工或者社工老师、行政部门是否要保护服务对象的信息;二是面对服务对象本身,社工应不应该提供资料。
“在我们服务的过程中,有一名服务对象因在少保中心学习很好,被要求到石家庄市民政局进行演讲。并要求我到现场,简单展示“成长随心,你我同行”服务成果,但涉及到很多服务对象的隐私。这种情况下,我很明白这种做法容易给他们造成心理阴影。但是我又要服从学校的安排和政府的管理,这让我很纠结,也很困惑。”(社工A)“在进行小组活动中,有极个别青少年的参与积极性不高,于是我和同工对其进行了简单的心理辅导,帮助他找到原因后,相对来说他已经很开朗了。某次活动间歇,他要求查看心理辅导的记录和小组活动的记录。这根本不被允许,但是又觉得他可能因此又陷入困境”。(社工B)
2、利益冲突
《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伦理守则》明确规定“社会工作者的首要职责是增进当事人的福祉。”在少保中心的服务中,社工面对的问题是:一是面对社工自己和服务对象之间的利益如何抉择;二是社工自己与政府或学校之间的利益如何抉择。
“在服务中,我被少保中心的老师要求在小组活动结束之后,给服务对象上美术课、音乐课,其实这些课程都有专门的老师,社工给他们上这个课并没有什么意义。但这属于学校与少保中心的合作内容之一。我又不能拒绝”(社工C)“小组成员里的一个非常内向的女生,向我说过,让我陪着她到监狱探视父母,这既不符合少保中心和石家庄市司法局的相关规定,也不符合社工的工作原则。”(社工D)
3、专业关系
专业关系是指社工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然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人情社会”的影响下,专业关系很容易陷入困境。主要表现就是双重或多重关系。双重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给案主带来益处,但在社会工作过程中也有诸多弊端。对专业关系的把握,是社工实务中遇到的最多的问题。
“在少保中心服务的那段时间,我面对着一群十几岁的孩子,他们已经有了较为独立思考的意识,父母还在监狱里服刑,从原来的学校来到少保中心接受教育,青少年对新环境、新朋友、新老师的适应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在小组活动中,由于我们设计的活动能够满足青少年的需求,又有一定的共同语言,所以很快和我成为了朋友。每次我去少保中心,就会送自己折的小礼物给我,也希望我带着电脑过去,小组活动结束之后,给他们放电影。”(社工E)“在小组活动中,他成为了我们的小助手,帮助我们带领相对不那么积极参与活动的同学,虽然这样对我们的小组工作很有帮助,但是明显违反了社工伦理守则,但我们也很难拒绝啊。”(社工F)“有一个二年级的小女生,知道我们是来做小组的,就一直想要参加我们的小组,每次见到我,就会跑过来跟在我的后面,非得和我们一起做活动。虽然社工很同情这些青少年,但是基于工作的需要,不能带着她进行小组活动。”(社工G)
(二)伦理抉择
虽然在少保中心的服务中,社工遇到了一些伦理困境,但是基于社工的理论知识,也能根据伦理守则,并结合遇到的情况作出合适的抉择。综合访谈的内容,社工的抉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大多数情况下,一定要保密
少保中心的青少年属于青少年中的特殊群体,因为父母在监狱服刑,这段经历对于他们的成长有很大的负面影响,一定要确保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如果必须要向政府或者其他机构透露他们的信息,也一定要化名,重要信息一定不能说。 更不能向青少年自己或其他青少年透露相关的咨询信息。为保护服务对象的利益和帮助服务对象提高潜能,一定要向服务对象明确社工的服务原则,以顺利进行服务。
2、 当产生利益冲突时,法律规定、机构规定等优于社工个人利益
少保中心隶属于石家庄市司法局,有专门关于少保中心青少年的教育成长问题的相关规定。所有关于少保中心的教育,都要求在这些规定的框架内,都是为了少保中心的未成年人能够健康成长。只要不侵犯服务对象的的基本利益,社工通常会选择服务对象非重要的利益让位于政府、机构或领导的利益。当然,在有些特殊情况下,可以进行保护青少年权益的倡议。
3、协调多方,顾全大局
“关系”和“人情社会”的中国文化深入人心,在本土化的情境中,社工不可避免地遵循人情社会规则行事。影响社工处理伦理困境的最关键要素——关系。在伦理困境的解决中,社工会倾向于争取协调多方利益,尊重权威。社工的处理过程中,在坚持保护服务对象利益的基礎上,采取中庸之道,协调多方并维持合作关系。
本土社会工作在伦理困境中的探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尤其是比较特殊的服务对象,社工要提高对于伦理困境的判断能力,要清楚专业关系的界限,要有能力辨析伦理困境中的价值冲突,权衡利弊。改善伦理困境产生的环境,需要社工有良好的规范化的操作技巧,机构也要为社工配备督导,及时帮助社工纠正不良的专业关系和尽量避免伦理困境。
参考文献
[1]http://www.sjzsf.gov.cn/col/1291095514355/2015/01/12/1421055404184.html
[2]沈黎.本土社会工作实务的伦理困境与伦理抉择——基于上海青少年社会工作实践的质性研究[J].社会工作.2012(2)
[3]谢莒莎.社会工作伦理困境及其解决方式.[J].社会工作.2009(6)
[4]罗肖泉.青少年社会工作伦理议题. [J].社会工作.2007(1)
作者简介:
彭丹丹(1992.07---),女,汉族;
张晓婷(1986.10---),女,汉族;
杨腾飞(1991.10---),男,汉族。
均为中华女子学院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妇女维权领域研究生。
(作者单位:中华女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