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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7日,噩耗传来,爱德华•D.霍克(Edward Dentinger Hoch)突然因病死于家乡寓所,享年78岁。
又一次以讣告作为评论开头,实属遗憾。
在上期评论卡尔的时候提到了欧美本格推理小说的没落,而他,可谓是欧美推理黄金时期的最后一位推理大师,被誉为“当代推理短篇之王”。与卡尔的“密室之王”一样,这个称号是对他成就最完美的评价,其它繁琐的奖项介绍纯属多余。可惜就在前不久他也离我们而去。谨在这里祝愿他一路走好。
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他的生平。
霍克生于1930年2月22日美国纽约州罗彻斯特。9岁那年,在接触了“埃勒里•奎因推理剧场”广播剧后,从此深深迷上推理小说。他19岁加入美国推理作家协会,因而认识了约翰•狄克森•卡尔、埃勒里•奎因、克雷格•莱斯等大师级作家,为日后埋下了提笔创作推理小说的种子。结束大学学业、自韩战退役后,他投身于出版工作,接着进入广告公司,并开始大量从事推理创作。
1955年12月他在廉价杂志《著名侦探》上发表了处女作《死人村》,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一生共创作了近千部短篇小说、五部长篇小说,出版了15本短篇作品集和编辑了6本推理名家名作选集。他很可能是全世界短篇推理作家中写作量最大的一位。他的代表作品文笔流畅、结构严谨、谜团设置巧妙、逻辑性和公平性兼具。他坚持黄金时代作家的理念,认为谜团是小说的核心。而且他还善于创新,比如在推理中融合科幻小说和幻想小说元素,创作了《转换机》等三部科幻推理小说。
在谈及为何对短篇小说情有独钟时,他说道:“我可以一两周就写出一篇短篇小说,长篇往往要花费我两三个月。我很少写长篇,我觉得自己会半途而废,总会想写下一个点子。”。
实际上,就像有的读者沉迷于长篇推理,有的则对短篇津津乐道一样,作家们往往也会有自己的喜好,所擅长的领域和派别也各不相同。比如霍克,他正是出于对自己的了解,专注于短篇写作,才有了今日的成就。试问如果他也像其他作家那样大举进攻长篇领域,那世上势必就会少了一位推理短篇之王。
时至今日,本土推理已经在短篇创作上产生可喜的发展,不止在量和质上均比以往有不小的进步,不少写手也开始对长篇创作跃跃欲试。所以在这里,我想和大家交流一下推理短篇与长篇写作上的区别,分享一下我的经验,权当是抛砖引玉了。
不论哪个国家,推理文学势必都是从短篇发展起来。只要你具备还过得去的文笔,想到了某种诡计,接下来只需要坐在电脑前静静敲打几个小时,一篇作品就可能出炉。这样有些貌似煽动大家一起创作的意思。但对一个推理爱好者而言,限制他动笔的往往不是构思,而是对文字的掌控能力。或者从来就没有过这样的念头,不曾想过自己要进行创作。本人从前也是如此,能专职推理写作纯属因缘际会。喜爱推理的我们有一个优势:随时可以从生活中发现各种各样有趣的构思,甚至连做梦都会是离奇诡谲,缺少的只是把它们化为文字的力量。
怎样提高文字表达能力?这是一个古老深远的话题,直接的说就是要“多读多写”。以上只是想告诉那些纯粹的读者,虽然你从未想过要跨入这个领域,但它可能离你仅是一步之遥。
当然,这并非是说推理短篇写起来很简单,事实上也绝非如此。时常会听到身边的朋友探讨哪种类型的文学最难写,答案往往是科幻抑或推理,但我认为无论是哪种类型的文学,无论长短,想写好都很难。这就像人人都会跑步,但要跑得跟刘翔那样却绝非轻松。跑步的比喻,其实也能用来形容短篇与长篇创作的一个区别,如果把短篇创作比作50米短跑,长篇创作则是一场马拉松。
短篇从本质上首先缓解了读者的阅读压力,在当下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下,更多人没有时间阅读长篇小说,但他们在闲暇之余往往会饶有兴趣地翻阅一两个短篇。对于推理短篇而言,优秀的人物塑造虽然能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但也并非必需。在写作能力足以保证的前提下,你只需要有一个构思的亮点,就足以令这个短篇让人刮目相看。亮点可以是诡计上的,可以是悬疑设置,可以是情节发展,可以是侦破手法,也可以是动机,或者结尾的逆转,甚至仅仅是一个有意思的故事背景。通俗地说,短篇只需要文笔加上创意就行了。你有了创意,再磨练一下文笔,不定哪天杂志上就印上你的大作呢。
当短篇创作达到一定数量之后,作者往往就会有野心进行长篇写作。而长篇写作则需要事先做一些准备工作。在这里,我想说几点注意事项,期望可以帮助到新手以后少走弯路:
一、 长篇正式动笔前,最好先有一个大纲。
这也是让很多新手最犯难的地方之一。写短篇的时候,脑子里有一个大概的想法,就可以下笔了。把构思转化为文字,其过程充满了成就感。而长篇则不得不面对漫长的思索过程。因为推理讲究丝丝入扣,前后合理。一般情况下,最好写提纲的时间和直接动笔的时间一样长,一个提纲的优劣直接决定了整本书的优劣。但新手很难有完成详细提纲的耐心,更别说要花上一、两个月了。所以在这里就先建议至少要花上两个礼拜的时间,构思及写下一个脉络清晰的大纲,不少于二千字。这一点至关重要,往往在最后决定了一切。其实这也是长篇的天生特质所决定的:长篇需以情节为主。
二、 构思情节。
与短篇小说不同,长篇必须要有详细鲜明的情节出现。在短篇中,可以用华美的文字,强烈情感冲突,或者突发的状况甚至主人公的意识流来贯穿始终。这样可能可以炮制出一些短篇佳作。但同样的方法不适用于长篇。尤其推理长篇更需以情节或者事件为主。即使笔力再强文字再漂亮,如果情节很空洞,首先很难撑完一个长篇的字数(12万字至15万字为宜),即使勉强完成了,也会让读者看得辛苦。他们不停地翻页,而情节总是停滞不前,就会想要放弃。这也是一些经典的用情绪带动的短篇小说,很难扩写成长篇的原因。简而言之,长篇需以情节来充实内容,这是长篇的骨架所在,而非文字或情绪(作者或主人公的)。文字和情绪是为营造氛围服务的,这是长篇的血肉,血肉固然重要,但不能取代骨骼。
三、 人物设计。
短篇限于篇幅所限,可以不太着重人物设计,而一个长篇如果一遍读下来,里面的人物都让读者觉得索然无味,毫无印象,往往就会质疑作者的写作能力。反之则会让读者大加赞赏。这方面最成功的例子莫过于福尔摩斯了。这一点不容易被作者忽略,所以我这里就不再烦述。
四、 悬念设置
在之前的评论文章中我曾提到过这一点,很多人会误以为悬念设置只是悬疑恐怖小说该做的事,这是大错特错的。中国推理文学要发展,就必须要在这方面下足工夫。如果你不注意,你的书可能不会,也可能有幸得以出版,但它会增加读者对推理文学的疲劳感。特别对于非推理爱好者而言,他们很可能无法看到结束。这会让你最后三页的心血结晶完全白费。这个问题对于短篇写作并不明显,因为篇幅短小,读者往往都能读完这样的故事并领略到其精彩之处。就像是你正在看的这篇评论,我虽没有故意写的这般枯燥,也没有特意在其中穿插悬念,但也不担心想看的人会中途跑掉,毕竟它只是个短篇。但换成长篇写作时,你必须在写作的过程中不停的思考一个问题——“怎样让读者一气呵成读完我的小说?”——并致力做好。若不然,你可以想像老师在台上上课,台下同学昏昏欲睡的场景。
五、 突破模式化
这一点和上一点的原因有些类似,可能当你面对很多长达300页的经典推理小说,都能找到以下的故事发展轨迹:“案件发生——警察或侦探介入——四处调查(从A地点跑到E地点)——四处录口供(从嫌疑人A问到嫌疑人F)——期间穿插连续死人(从A死到E)——结局(真相大白)——另一个结局(逆转)……”,这可能是推理小说史上最经典的模式,我并非是想抨击它,只是事实摆在眼前,再美的事物一再重复也会让人们对它产生审美疲劳。是的,古典本格且不论,连时下日本还继续这样创作的作家也非常之多。这是和他们狂热的推理氛围有关,作家写作时不必去在意这些。而一再重复产生的疲劳感,是本格推理小说在欧美没落的原因之一。日本有热衷某样事物之后就会在其中钻营到极致的民族特性,而欧美人则会比较向往新事物。而对于中国这样的推理还未发展起来的国家,在它没达到日本那样的推理氛围之前,就需要在模式上求新求变。这样才能让它流行起来,并发扬光大。
六、 基调
长篇创作必须要有一个基调,虽说短篇亦是如此,但其重要程度不似长篇这般明显。这就像一个马拉松选手,必须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稳定步伐和节奏,这样跑到最后。如果在基调上出现了断档,比如开局用情绪激昂的文字驾驭,中段改用翔实冗长的平铺直述,后段采用华美飘逸的文字演绎,即使各方面都做得很好,也会让读者看的莫名(特殊创作手法除外)。基调一般是长篇开头确立的,之后就很难更改,所以写一个好的开局对一个长篇是至关重要的,即使是资深作家也常为此殚精竭虑。
推理本身长篇和短篇并无截然的界限,其本质和内核应该是完全相同的。以上六点仅针对长篇和短篇在文学创作上的区别来进行探讨。希望能对初写者有所帮助。鉴于篇幅和能力,这次先说到这里,疏漏之处,还请见谅。
又一次以讣告作为评论开头,实属遗憾。
在上期评论卡尔的时候提到了欧美本格推理小说的没落,而他,可谓是欧美推理黄金时期的最后一位推理大师,被誉为“当代推理短篇之王”。与卡尔的“密室之王”一样,这个称号是对他成就最完美的评价,其它繁琐的奖项介绍纯属多余。可惜就在前不久他也离我们而去。谨在这里祝愿他一路走好。
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他的生平。
霍克生于1930年2月22日美国纽约州罗彻斯特。9岁那年,在接触了“埃勒里•奎因推理剧场”广播剧后,从此深深迷上推理小说。他19岁加入美国推理作家协会,因而认识了约翰•狄克森•卡尔、埃勒里•奎因、克雷格•莱斯等大师级作家,为日后埋下了提笔创作推理小说的种子。结束大学学业、自韩战退役后,他投身于出版工作,接着进入广告公司,并开始大量从事推理创作。
1955年12月他在廉价杂志《著名侦探》上发表了处女作《死人村》,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一生共创作了近千部短篇小说、五部长篇小说,出版了15本短篇作品集和编辑了6本推理名家名作选集。他很可能是全世界短篇推理作家中写作量最大的一位。他的代表作品文笔流畅、结构严谨、谜团设置巧妙、逻辑性和公平性兼具。他坚持黄金时代作家的理念,认为谜团是小说的核心。而且他还善于创新,比如在推理中融合科幻小说和幻想小说元素,创作了《转换机》等三部科幻推理小说。
在谈及为何对短篇小说情有独钟时,他说道:“我可以一两周就写出一篇短篇小说,长篇往往要花费我两三个月。我很少写长篇,我觉得自己会半途而废,总会想写下一个点子。”。
实际上,就像有的读者沉迷于长篇推理,有的则对短篇津津乐道一样,作家们往往也会有自己的喜好,所擅长的领域和派别也各不相同。比如霍克,他正是出于对自己的了解,专注于短篇写作,才有了今日的成就。试问如果他也像其他作家那样大举进攻长篇领域,那世上势必就会少了一位推理短篇之王。
时至今日,本土推理已经在短篇创作上产生可喜的发展,不止在量和质上均比以往有不小的进步,不少写手也开始对长篇创作跃跃欲试。所以在这里,我想和大家交流一下推理短篇与长篇写作上的区别,分享一下我的经验,权当是抛砖引玉了。
不论哪个国家,推理文学势必都是从短篇发展起来。只要你具备还过得去的文笔,想到了某种诡计,接下来只需要坐在电脑前静静敲打几个小时,一篇作品就可能出炉。这样有些貌似煽动大家一起创作的意思。但对一个推理爱好者而言,限制他动笔的往往不是构思,而是对文字的掌控能力。或者从来就没有过这样的念头,不曾想过自己要进行创作。本人从前也是如此,能专职推理写作纯属因缘际会。喜爱推理的我们有一个优势:随时可以从生活中发现各种各样有趣的构思,甚至连做梦都会是离奇诡谲,缺少的只是把它们化为文字的力量。
怎样提高文字表达能力?这是一个古老深远的话题,直接的说就是要“多读多写”。以上只是想告诉那些纯粹的读者,虽然你从未想过要跨入这个领域,但它可能离你仅是一步之遥。
当然,这并非是说推理短篇写起来很简单,事实上也绝非如此。时常会听到身边的朋友探讨哪种类型的文学最难写,答案往往是科幻抑或推理,但我认为无论是哪种类型的文学,无论长短,想写好都很难。这就像人人都会跑步,但要跑得跟刘翔那样却绝非轻松。跑步的比喻,其实也能用来形容短篇与长篇创作的一个区别,如果把短篇创作比作50米短跑,长篇创作则是一场马拉松。
短篇从本质上首先缓解了读者的阅读压力,在当下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下,更多人没有时间阅读长篇小说,但他们在闲暇之余往往会饶有兴趣地翻阅一两个短篇。对于推理短篇而言,优秀的人物塑造虽然能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但也并非必需。在写作能力足以保证的前提下,你只需要有一个构思的亮点,就足以令这个短篇让人刮目相看。亮点可以是诡计上的,可以是悬疑设置,可以是情节发展,可以是侦破手法,也可以是动机,或者结尾的逆转,甚至仅仅是一个有意思的故事背景。通俗地说,短篇只需要文笔加上创意就行了。你有了创意,再磨练一下文笔,不定哪天杂志上就印上你的大作呢。
当短篇创作达到一定数量之后,作者往往就会有野心进行长篇写作。而长篇写作则需要事先做一些准备工作。在这里,我想说几点注意事项,期望可以帮助到新手以后少走弯路:
一、 长篇正式动笔前,最好先有一个大纲。
这也是让很多新手最犯难的地方之一。写短篇的时候,脑子里有一个大概的想法,就可以下笔了。把构思转化为文字,其过程充满了成就感。而长篇则不得不面对漫长的思索过程。因为推理讲究丝丝入扣,前后合理。一般情况下,最好写提纲的时间和直接动笔的时间一样长,一个提纲的优劣直接决定了整本书的优劣。但新手很难有完成详细提纲的耐心,更别说要花上一、两个月了。所以在这里就先建议至少要花上两个礼拜的时间,构思及写下一个脉络清晰的大纲,不少于二千字。这一点至关重要,往往在最后决定了一切。其实这也是长篇的天生特质所决定的:长篇需以情节为主。
二、 构思情节。
与短篇小说不同,长篇必须要有详细鲜明的情节出现。在短篇中,可以用华美的文字,强烈情感冲突,或者突发的状况甚至主人公的意识流来贯穿始终。这样可能可以炮制出一些短篇佳作。但同样的方法不适用于长篇。尤其推理长篇更需以情节或者事件为主。即使笔力再强文字再漂亮,如果情节很空洞,首先很难撑完一个长篇的字数(12万字至15万字为宜),即使勉强完成了,也会让读者看得辛苦。他们不停地翻页,而情节总是停滞不前,就会想要放弃。这也是一些经典的用情绪带动的短篇小说,很难扩写成长篇的原因。简而言之,长篇需以情节来充实内容,这是长篇的骨架所在,而非文字或情绪(作者或主人公的)。文字和情绪是为营造氛围服务的,这是长篇的血肉,血肉固然重要,但不能取代骨骼。
三、 人物设计。
短篇限于篇幅所限,可以不太着重人物设计,而一个长篇如果一遍读下来,里面的人物都让读者觉得索然无味,毫无印象,往往就会质疑作者的写作能力。反之则会让读者大加赞赏。这方面最成功的例子莫过于福尔摩斯了。这一点不容易被作者忽略,所以我这里就不再烦述。
四、 悬念设置
在之前的评论文章中我曾提到过这一点,很多人会误以为悬念设置只是悬疑恐怖小说该做的事,这是大错特错的。中国推理文学要发展,就必须要在这方面下足工夫。如果你不注意,你的书可能不会,也可能有幸得以出版,但它会增加读者对推理文学的疲劳感。特别对于非推理爱好者而言,他们很可能无法看到结束。这会让你最后三页的心血结晶完全白费。这个问题对于短篇写作并不明显,因为篇幅短小,读者往往都能读完这样的故事并领略到其精彩之处。就像是你正在看的这篇评论,我虽没有故意写的这般枯燥,也没有特意在其中穿插悬念,但也不担心想看的人会中途跑掉,毕竟它只是个短篇。但换成长篇写作时,你必须在写作的过程中不停的思考一个问题——“怎样让读者一气呵成读完我的小说?”——并致力做好。若不然,你可以想像老师在台上上课,台下同学昏昏欲睡的场景。
五、 突破模式化
这一点和上一点的原因有些类似,可能当你面对很多长达300页的经典推理小说,都能找到以下的故事发展轨迹:“案件发生——警察或侦探介入——四处调查(从A地点跑到E地点)——四处录口供(从嫌疑人A问到嫌疑人F)——期间穿插连续死人(从A死到E)——结局(真相大白)——另一个结局(逆转)……”,这可能是推理小说史上最经典的模式,我并非是想抨击它,只是事实摆在眼前,再美的事物一再重复也会让人们对它产生审美疲劳。是的,古典本格且不论,连时下日本还继续这样创作的作家也非常之多。这是和他们狂热的推理氛围有关,作家写作时不必去在意这些。而一再重复产生的疲劳感,是本格推理小说在欧美没落的原因之一。日本有热衷某样事物之后就会在其中钻营到极致的民族特性,而欧美人则会比较向往新事物。而对于中国这样的推理还未发展起来的国家,在它没达到日本那样的推理氛围之前,就需要在模式上求新求变。这样才能让它流行起来,并发扬光大。
六、 基调
长篇创作必须要有一个基调,虽说短篇亦是如此,但其重要程度不似长篇这般明显。这就像一个马拉松选手,必须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稳定步伐和节奏,这样跑到最后。如果在基调上出现了断档,比如开局用情绪激昂的文字驾驭,中段改用翔实冗长的平铺直述,后段采用华美飘逸的文字演绎,即使各方面都做得很好,也会让读者看的莫名(特殊创作手法除外)。基调一般是长篇开头确立的,之后就很难更改,所以写一个好的开局对一个长篇是至关重要的,即使是资深作家也常为此殚精竭虑。
推理本身长篇和短篇并无截然的界限,其本质和内核应该是完全相同的。以上六点仅针对长篇和短篇在文学创作上的区别来进行探讨。希望能对初写者有所帮助。鉴于篇幅和能力,这次先说到这里,疏漏之处,还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