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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包容性增长”不仅体现在经济层面,使得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所有人群,实现经济、政治、生态与社会统筹、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又体现在解决好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包容性增长”与科学发展、和谐社会建设是一脉相承的。
【关键词】包容性增长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和谐
“包容性增长”理念提出的国内背景
全面践行“包容性增长”理念,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和谐发展是我国“十二五”时期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伴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问题和矛盾日益增多。社会领域存在的矛盾严重制约着经济持续、深入发展。在收入分配领域表现为收入差距逐步扩大,在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表现为资源配置严重不均,投资和消费领域表现为结构失衡,科技创新领域表现为创新能力低下、依赖性强;另外,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基础薄弱、区域及城乡发展差距逐步扩大、行业及部门之间收入差距拉大、就业结构不合理等矛盾依然突出,社会矛盾明显增多,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较多。在改革向深水区迈进、不断出现日益加大的社会问题背景之下,“包容性增长”理念应运而生。
对“包容性增长”理念的内涵分析
一般来讲,“包容性增长”理念涉及的范畴为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社会等诸多层面。就我国范围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包容性增长”理念的含义。
经济增长应该是协调、可持续和均衡的发展。经济发展离不开速度,但是发展到一定速度的时候必须切实加快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促进产业的优化升级,全面落实党中央提出的节能减排政策,兼顾“速度”与“质量”;要扭转“一个中国,四个世界”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均衡的现状;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同时还必须要顾全经济发展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之间的协调,必须寻找促使四者和谐发展的平衡点,坚决杜绝只顾经济发展而忽略社会发展的非均衡现象。
在分配领域实现全面公平,发展成果惠及各族人民大众。政府应制定更加公正合理、顺应时代发展的分配制度保障,充分兼顾到“效率”和“公平”,在涉及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教育就业、社会管理、收入分配等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方面,充分考虑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平衡,从切实解决民生问题的角度更合理地分配社会资源,使得全体社会成员得以共享发展成果。
在社会发展方面更加注重正义、公平。21世纪的前20年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必须要对有碍于实现制度、体制和社会公平发展的羁绊进行扫除和改革,在必要的增长速度基础上提高社会建设水平,让社会建设水平跟上经济发展,真正实现社会的公平性、正义性。
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扶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包容性增长”不仅仅局限在经济领域,停留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注重效率方面,、还必须坚持中共十七大提出的民生建设目标,即:“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对于贫穷偏远地区、公共服务领域、社会保障领域、弱势群体领域、基础设施领域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和政策倾斜力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发展权利,为每个公民提供和谐稳定与公平合理的发展空间。
对全面实现“包容性增长”理念的路径探讨
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奠定公平正义基础。以人为本、公平正义、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在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已经取得长足发展,但是现在的社会保障体系与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还很不协调,“仍然存在着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探索建立科学的社会保障体系上取得重要进展,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仅仅是处于保基本的低水平状态,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要求建立健全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新的形势下,必须要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探索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切实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在涉及贫困地区、边远地区、农村地区、革命老区等经济欠发达区域,必须要深化和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不断探索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开阔资金来源方式和渠道,不断发展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逐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同时,还需不断探索建立保障资金筹措的新机制,做大做强公益事业;探索科学的社会保险资金运转机制,在保证专款专用基础上实现保值增值;加快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让社会保障体系能够覆盖城乡广大居民;切实把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问题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加快建立适应人民群众需要、经济社会能承受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为了使经济的增长战略获得持久的成功,就必须致力于实现机会均等,让人人都拥有享受经济增长成果的公平机会”。②
扩大公共服务投入,改善民生,让更多人民群众享受发展成果。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是:积极解决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社会管理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的问题。真正实现“包容性增长”,就是要始终坚持把民生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不断加大对民生事业的资金投入力度;使得人民群众切切实实地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将经济发展成果转化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利益;切实改善我国部分地区医疗、教育、卫生、住房、基础设施等存在的落后面貌,解决“看病难”、“就业难”、“入学难”、“住房难”等制约群众生活、影响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难题。社会发展离不开经济发展,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在于坚持发展;但是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的前提下,政府应切实做好民生工程、解决民生难题,让人民群众更加安居乐业,更能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切实利益。在涉及民生发展的资金支持、政策支持、设施配套等方面更应加快探索步伐,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民生环境,解决人民群众现实生活难题,让人民群众毫无后顾之忧地投入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去,“达此目标,各级政府必须把扩大公共服务摆在首位。”③
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深入贯彻节能减排政策,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必须按照“包容性增长”理念在经济发展方面协调、均衡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摒弃原有的以牺牲环境资源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模式,坚持走创新之路,不断创新机制,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增强创新活力、培养创新人才、释放创新潜力,深入贯彻节能减排政策,倡导“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全面剖析在经济高速发展和强大经济掩盖下的阻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结构性和体制性问题,对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制度和体制束缚加快改革步伐。新时期,实现“包容性增长”必须要加快产业结构的改革步伐,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市场经济地位;不断优化供给结构、需求结构、贸易结构和投资结构,探索完善部门之间、产业之间、行业之间和区域之间的调整途径,坚持存量、增量并举的经济结构调整战略,逐步建立起优化合理的产业结构。
在收入分配领域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保障发展成果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是“包容性增长”理念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十二五”是我国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促进经济社会等各方面转型的时期,也将是我国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肯定会出现一些难以预见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在分配领域,现有的分配格局和分配秩序还不规范,一些不合理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害于实现公平正义的因素还依然存在,导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城乡之间和部门之间的收入差距逐步扩大。在分配领域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将最终影响到社会主义社会形象,影响到人民群众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影响到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因此,在收入分配领域,必须要加大改革力度,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包容性增长作为崭新的价值理念,准确地切中了我国在社会转型时期遇到的各种发展瓶颈难题,有利于实现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和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向更加优化的方向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分配制度改革、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公共服务建设、医疗教育住房、偏远地区公共设施建设方面更加倾向公平正义,使人民群众能够共享发展成果,让人民群众活得更有尊严。
(作者单位:河北联合大学冶金与能源学院)
注释
①吴树青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287页。
②石山:“民调显示网友对县级政府网站满意度最低”,《中国青年报》,2010年6月29日。
③吴飞:“包容性增长首先是实现公平正义”,《新闻晨报》,2010年10月19日。
【关键词】包容性增长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和谐
“包容性增长”理念提出的国内背景
全面践行“包容性增长”理念,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和谐发展是我国“十二五”时期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伴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问题和矛盾日益增多。社会领域存在的矛盾严重制约着经济持续、深入发展。在收入分配领域表现为收入差距逐步扩大,在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表现为资源配置严重不均,投资和消费领域表现为结构失衡,科技创新领域表现为创新能力低下、依赖性强;另外,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基础薄弱、区域及城乡发展差距逐步扩大、行业及部门之间收入差距拉大、就业结构不合理等矛盾依然突出,社会矛盾明显增多,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较多。在改革向深水区迈进、不断出现日益加大的社会问题背景之下,“包容性增长”理念应运而生。
对“包容性增长”理念的内涵分析
一般来讲,“包容性增长”理念涉及的范畴为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社会等诸多层面。就我国范围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包容性增长”理念的含义。
经济增长应该是协调、可持续和均衡的发展。经济发展离不开速度,但是发展到一定速度的时候必须切实加快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促进产业的优化升级,全面落实党中央提出的节能减排政策,兼顾“速度”与“质量”;要扭转“一个中国,四个世界”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均衡的现状;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同时还必须要顾全经济发展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之间的协调,必须寻找促使四者和谐发展的平衡点,坚决杜绝只顾经济发展而忽略社会发展的非均衡现象。
在分配领域实现全面公平,发展成果惠及各族人民大众。政府应制定更加公正合理、顺应时代发展的分配制度保障,充分兼顾到“效率”和“公平”,在涉及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教育就业、社会管理、收入分配等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方面,充分考虑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平衡,从切实解决民生问题的角度更合理地分配社会资源,使得全体社会成员得以共享发展成果。
在社会发展方面更加注重正义、公平。21世纪的前20年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必须要对有碍于实现制度、体制和社会公平发展的羁绊进行扫除和改革,在必要的增长速度基础上提高社会建设水平,让社会建设水平跟上经济发展,真正实现社会的公平性、正义性。
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扶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包容性增长”不仅仅局限在经济领域,停留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注重效率方面,、还必须坚持中共十七大提出的民生建设目标,即:“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对于贫穷偏远地区、公共服务领域、社会保障领域、弱势群体领域、基础设施领域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和政策倾斜力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发展权利,为每个公民提供和谐稳定与公平合理的发展空间。
对全面实现“包容性增长”理念的路径探讨
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奠定公平正义基础。以人为本、公平正义、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在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已经取得长足发展,但是现在的社会保障体系与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还很不协调,“仍然存在着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探索建立科学的社会保障体系上取得重要进展,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仅仅是处于保基本的低水平状态,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要求建立健全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新的形势下,必须要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探索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切实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在涉及贫困地区、边远地区、农村地区、革命老区等经济欠发达区域,必须要深化和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不断探索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开阔资金来源方式和渠道,不断发展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逐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同时,还需不断探索建立保障资金筹措的新机制,做大做强公益事业;探索科学的社会保险资金运转机制,在保证专款专用基础上实现保值增值;加快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让社会保障体系能够覆盖城乡广大居民;切实把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问题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加快建立适应人民群众需要、经济社会能承受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为了使经济的增长战略获得持久的成功,就必须致力于实现机会均等,让人人都拥有享受经济增长成果的公平机会”。②
扩大公共服务投入,改善民生,让更多人民群众享受发展成果。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是:积极解决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社会管理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的问题。真正实现“包容性增长”,就是要始终坚持把民生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不断加大对民生事业的资金投入力度;使得人民群众切切实实地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将经济发展成果转化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利益;切实改善我国部分地区医疗、教育、卫生、住房、基础设施等存在的落后面貌,解决“看病难”、“就业难”、“入学难”、“住房难”等制约群众生活、影响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难题。社会发展离不开经济发展,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在于坚持发展;但是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的前提下,政府应切实做好民生工程、解决民生难题,让人民群众更加安居乐业,更能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切实利益。在涉及民生发展的资金支持、政策支持、设施配套等方面更应加快探索步伐,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民生环境,解决人民群众现实生活难题,让人民群众毫无后顾之忧地投入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去,“达此目标,各级政府必须把扩大公共服务摆在首位。”③
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深入贯彻节能减排政策,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必须按照“包容性增长”理念在经济发展方面协调、均衡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摒弃原有的以牺牲环境资源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模式,坚持走创新之路,不断创新机制,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增强创新活力、培养创新人才、释放创新潜力,深入贯彻节能减排政策,倡导“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全面剖析在经济高速发展和强大经济掩盖下的阻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结构性和体制性问题,对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制度和体制束缚加快改革步伐。新时期,实现“包容性增长”必须要加快产业结构的改革步伐,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市场经济地位;不断优化供给结构、需求结构、贸易结构和投资结构,探索完善部门之间、产业之间、行业之间和区域之间的调整途径,坚持存量、增量并举的经济结构调整战略,逐步建立起优化合理的产业结构。
在收入分配领域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保障发展成果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是“包容性增长”理念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十二五”是我国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促进经济社会等各方面转型的时期,也将是我国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肯定会出现一些难以预见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在分配领域,现有的分配格局和分配秩序还不规范,一些不合理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害于实现公平正义的因素还依然存在,导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城乡之间和部门之间的收入差距逐步扩大。在分配领域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将最终影响到社会主义社会形象,影响到人民群众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影响到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因此,在收入分配领域,必须要加大改革力度,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包容性增长作为崭新的价值理念,准确地切中了我国在社会转型时期遇到的各种发展瓶颈难题,有利于实现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和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向更加优化的方向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分配制度改革、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公共服务建设、医疗教育住房、偏远地区公共设施建设方面更加倾向公平正义,使人民群众能够共享发展成果,让人民群众活得更有尊严。
(作者单位:河北联合大学冶金与能源学院)
注释
①吴树青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287页。
②石山:“民调显示网友对县级政府网站满意度最低”,《中国青年报》,2010年6月29日。
③吴飞:“包容性增长首先是实现公平正义”,《新闻晨报》,201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