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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伊始,有两件事情值得关注:一件就是“中国公布新保密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另一件事则是他的反面——武汉市环保局以国家机密为由拒绝透露被施以该市最大罚单的企业。
这已经不是中国的“有关部门”第一次以“国家机密”为由推辞掉一些本该公布的内容了。好在新的保密法会约束此类问题,压制把“国家机密”当筐的行为——机关、单位不得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某种程度上讲,“国家机密”成了少数官员的“私人订制”。也正因此,某些机密便宛如奇葩。
这些雷人的“国家机密”诞生的土壤与“有关部门”的心态不无关系。“国家机密”成为他们的遮羞布甚至是庇护他人的“保护伞”。能够入列到这份名单里的包括“洛阳性奴案”“三聚氰胺赔偿金”以及“外交部的三公经费”等等。
“国家机密”可为官员私人订制
“国家机密”可以根据领导需求进行“私人订制”。根据《南方周末》早前的报道《“国家机密”出笼记》介绍,为了堵住民间医疗打假路径,上海市卫生局将一份文件(129号文)定为了“国家机密”。
报道是这样介绍私人订制“国家机密”出台过程的:“卫生局又为此召开了一个专题会议,认定(129号文)是‘机密文件’,不得公开。根据会后形成的‘专题会议纪要’,这个会由上海市卫生局一位副局长主持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卫生局保密办、医政处、法规处、信息公开办等有关处室的负责人,‘共同认定该文件属于国家秘密,不予公开’后,上海市卫生局在该局备存的129号文的左上角加盖了一个‘机密’章,让它正式成为‘国家机密’”。
而在涉及人事升迁方面,“国家机密”亦成了遮蔽勾当的幌子。2011年9月,年仅29岁的闫宁出任河北馆陶县代县长,当地政府同样以国家机密为由,拒绝公布他的简历。值得注意的是,闫宁的父亲曾任永年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供电局局长,闫氏近亲属中有两个厅级干部和三个县级干部。
“国家机密”沦为构陷他人的工具
“国家机密”也可能成为一些人构陷他人的工具。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的一位厂长杜长银就遭遇了“国家机密”的构陷。他因自家砖厂的变故而屡次上访,他手中“农安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调查此事过程中做的笔录复印件”则成了“定罪”的证据。2007年3月13日,农安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以其涉嫌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而将其刑事拘留。由此,杜长银开始了长达117天的羁押生活。不过好在法院主持了正义,两级(农安县和长春市)法院均确定材料为非机密,不构成犯罪。这才让杜长银重获自由。
“国家机密”不仅可以成为有关部门的工具,也可以成为传销组织忽悠人的段子。据《北京晚报》的报道,北京的一位老人被传销人员骗到南宁从事传销活动。骗子们以“广西北部湾建设需要引资入桂为幌子”忽悠一批人来到了这里做传销。“国家机密”则成了骗子们讲课时用来增加神秘感的桥段——“这是国家机密的事情,有文件支持,而且受到国家的保护”。
在这些人的手里,“国家机密真的要被玩坏了”!
这已经不是中国的“有关部门”第一次以“国家机密”为由推辞掉一些本该公布的内容了。好在新的保密法会约束此类问题,压制把“国家机密”当筐的行为——机关、单位不得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某种程度上讲,“国家机密”成了少数官员的“私人订制”。也正因此,某些机密便宛如奇葩。
这些雷人的“国家机密”诞生的土壤与“有关部门”的心态不无关系。“国家机密”成为他们的遮羞布甚至是庇护他人的“保护伞”。能够入列到这份名单里的包括“洛阳性奴案”“三聚氰胺赔偿金”以及“外交部的三公经费”等等。
“国家机密”可为官员私人订制
“国家机密”可以根据领导需求进行“私人订制”。根据《南方周末》早前的报道《“国家机密”出笼记》介绍,为了堵住民间医疗打假路径,上海市卫生局将一份文件(129号文)定为了“国家机密”。
报道是这样介绍私人订制“国家机密”出台过程的:“卫生局又为此召开了一个专题会议,认定(129号文)是‘机密文件’,不得公开。根据会后形成的‘专题会议纪要’,这个会由上海市卫生局一位副局长主持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卫生局保密办、医政处、法规处、信息公开办等有关处室的负责人,‘共同认定该文件属于国家秘密,不予公开’后,上海市卫生局在该局备存的129号文的左上角加盖了一个‘机密’章,让它正式成为‘国家机密’”。
而在涉及人事升迁方面,“国家机密”亦成了遮蔽勾当的幌子。2011年9月,年仅29岁的闫宁出任河北馆陶县代县长,当地政府同样以国家机密为由,拒绝公布他的简历。值得注意的是,闫宁的父亲曾任永年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供电局局长,闫氏近亲属中有两个厅级干部和三个县级干部。
“国家机密”沦为构陷他人的工具
“国家机密”也可能成为一些人构陷他人的工具。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的一位厂长杜长银就遭遇了“国家机密”的构陷。他因自家砖厂的变故而屡次上访,他手中“农安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调查此事过程中做的笔录复印件”则成了“定罪”的证据。2007年3月13日,农安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以其涉嫌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而将其刑事拘留。由此,杜长银开始了长达117天的羁押生活。不过好在法院主持了正义,两级(农安县和长春市)法院均确定材料为非机密,不构成犯罪。这才让杜长银重获自由。
“国家机密”不仅可以成为有关部门的工具,也可以成为传销组织忽悠人的段子。据《北京晚报》的报道,北京的一位老人被传销人员骗到南宁从事传销活动。骗子们以“广西北部湾建设需要引资入桂为幌子”忽悠一批人来到了这里做传销。“国家机密”则成了骗子们讲课时用来增加神秘感的桥段——“这是国家机密的事情,有文件支持,而且受到国家的保护”。
在这些人的手里,“国家机密真的要被玩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