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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得全球是否就能赢在中国?”,我们在对“外资企业在中国的企业社会责任实践”调查中再次得到了“否定”答案。中国作为全球性公司的一个区域分支,外商投资企业在全球地位与在中国业务成功并不成正比!如果说,“全球化思考,本土化行动”是全球性公司在中国的核心战略,那么“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做优秀中国企业公民”则是“本土化行动”的现实挑战,也是成就外资企业在中国业务增长率等数字指标和品牌认可程度等软性指标的关键因素之一。
华景咨询与《经理人》杂志本次调查将在中国投资的外商独资企业分四类样本,包括微软、宝洁、西门子、戴姆勒奔驰、三星、IBM等全球领导企业;美国索斯克(SOUTHCO)和日本旭硝子等在中国设立工厂、研发基地和营销网络的全球中等规模公司;还包括只在中国设立办事处正在进入中国的外资公司,以及几年来在中国业务发展并不顺利的部分跨国公司。
本次调查采取问卷调查和现场访谈相结合方式,覆盖各个行业,访谈对象职务构成如下:48%为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25%为董事长、总裁、行政副总裁;25%为部门主管和部门高级职员;2%其他,如普通职员。
“现实逻辑”遭到摒弃
调查结果显示:80%的被调查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正常的经营管理趋势”,40%的被调查者认为是全球趋势。所有调查者认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是公司的普遍行为”,“先盈利、提升了公司地位后才履行社会责任”的“现实逻辑”遭到所有调查者的摒弃。
外商投资企业的实践告诉我们,“成为企业使命和核心价值观、实施供应商政策确保业务过程中的企业社会责任、作为决策导向依据”成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选择。一些大型外资企业已经把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作为自己的核心价值观。“做一个优秀公民”是西门子的核心价值观。只有履行了公司对社会、经济和环境的责任与义务,公司业务成功才有可能,公司才能得到持续发展。“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就是宝洁品牌的基本内涵,是一百多年来公司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
多数外资企业认为:虽然履行社会责任短期之内综合经营成本会上升,但是能够促进经营管理规范,符合公司长期的战略利益,不会让公司自身受到损失,而且有利于公司在运作国家树立良好的商业声誉,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公司业务成功才有可能,公司才能得到持续发展,而且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可以丰富自己在中国的区域性责任范围。
履行力度明显不足
调查显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程度成为外资企业在中国业务成功重要因素之一,但是他们的履行力度不容乐观,特别是一般品牌。在中国履行社会责任的力度,50%的企业认为与在其他国家相比,在中国履行力度是最好的,另外50%企业认为尚未达到在全球其他国家、地区的力度。与中国同行业相比,有28.6%的不认为自己比中国同行业差,领导品牌100%认为强于中国同行,一般品牌只有5%认为强于中国同行。
然而,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了在中国的优秀外商企业经营活动的基石,也成为其本土化价值观和本土化战略要素之一。而仅关注“中国市场和成本优势”对母公司财务贡献的外资企业,在中国业务开展并不顺利,“中国社会矛盾激化、危机事件频出和对中国市场经营没有长期社会责任认知”的公司在中国业务不同程度出现了增长率下滑。我们只要将样本按在中国公司增长幅度和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做一个简单分类就不难得出这个结论。但从声誉保护角度不方便公布样本而已。
“驱动”强于“施压”
调查显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更多来自于动力性因素,而非外部环境所带来的压力性因素,或者说“动力>压力”,80%的人不同意自身受到了损失,而50%的人认为公司竞争优势得到了加强。因此,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是公司发展和商业成功的内部动力和外部动力推动的结果。从内部来讲,“为公司在本地市场获得了良好社会声誉、推动了产品创新、解决社会问题、为员工提供更好的服务”成为内部驱动力。从外部来讲,“融入中国社会和满足市场需要”成为外部核心驱动力,而满足战略和公司总部治理要求则是次要驱动力。
建立“三位一体责任体系”
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内外兼修的行为,公司管理需要在各个方面都融合CSR原则。调查显示:虽然在业务管理、员工管理、政策推动、理念宣导和高管考核方面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在中国,有20%的外资企业认为CSR实践未涉及员工管理,有20%的外资企业CSR实践未涉及合作伙伴的提升,另外还有60%的公司未作回答。因此,如何协调公司各部门之间的资源,形成合力;如何加强员工管理和合作伙伴的提升;以及如何集合社会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合作伙伴和个人等各种资源承担社会责任,仍旧是未来公司实施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领域。
因此,外资企业将企业社会责任落实在员工管理中、商务运作、经营管理规范之中;同时,履行社会责任还成为了外商投资企业的基本商业规则,大多数外资企业会对供应商进行企业社会责任审查。调查中,只有20%的企业没有对供应商实施社会责任评审。在实施社会责任评审的要素中,遵守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是最重要的,而员工发展的社会责任履行也逐步成为主要因素。
许多外资企业选择“三位一体责任体系”为实施企业社会责任体系重要方式之一。所谓三位是“公司、合作伙伴、员工”,一体是“在统一管理指导和支持下实施”。这种方式的目的是在公司管理各个方面都融合CSR原则,协调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战略的关系,使两者相互促进。
构建“公司生态链”
调查显示:66.7%的公司认为,中国综合社会环境对CSR要求落后于其他国家和地区。33.3%的公司认为基本同步。在实践中,员工认识、客户理解、总部支持、执行难度、预算压力、法律法规等方面成为普遍挑战。因此,“构筑全面公司责任体系”,学会在“公司生态链”上生存与发展将是当务之急。
调查表明:领导型公司通常采取以下措施应对不足:第一,结合产业发展特点因地制宜,把企业责任作为品牌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透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状况;应对外部环境关于CSR的理解与政策配套不足。第二,做一个积极的组织者和始终如一的行动者,发动员工和客户行动起来,推动他们从参与到自觉自愿地行动,在过程中全面理解企业责任体系和社会责任意识;应对员工和客户认知和执行方面的不足。第三,将公司全面责任体系中其他部分与社会责任履行形成良性互动,避免偏颇;应对总部支持与经营要求。
附文:
我们绝不仅仅提供支票
华立新 戴姆勒东北亚集团CEO
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已成为国内外衡量和评价现代企业可否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标准。戴姆勒深信企业经营的成功与社会责任是相辅相成的。无论在哪里,企业与社会的水乳交融关系和公众对企业的信任是企业取得经营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所以我们要始终保持戴姆勒奔驰在中国公众心目中的崇高地位。
戴姆勒东北亚集团今年将投入5000万人民币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活动。当然,我们绝不仅是提供支票,我们东北亚集团的企业社会责任战略是建立在环境、教育、安全、文化以及慈善等方面。我们相信这些对社会和自然环境都产生巨大的影响。
作为全球化的参与者,我们不仅重视对消费者、员工和股东负责,更应对每个业务所在地的政府和社区负责。正因如此,公司战略明确提出要为构建全球范围的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如果股东权益和社会责任之间出现冲突,比如一些股东要求的利益是短期的只有3个月的行为,这种短期的行为可能会和企业社会责任之间产生冲突。那么为了大局考虑,为了整个社会的利益考虑,我们还是要作些长远的计划。
华景咨询与《经理人》杂志本次调查将在中国投资的外商独资企业分四类样本,包括微软、宝洁、西门子、戴姆勒奔驰、三星、IBM等全球领导企业;美国索斯克(SOUTHCO)和日本旭硝子等在中国设立工厂、研发基地和营销网络的全球中等规模公司;还包括只在中国设立办事处正在进入中国的外资公司,以及几年来在中国业务发展并不顺利的部分跨国公司。
本次调查采取问卷调查和现场访谈相结合方式,覆盖各个行业,访谈对象职务构成如下:48%为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25%为董事长、总裁、行政副总裁;25%为部门主管和部门高级职员;2%其他,如普通职员。
“现实逻辑”遭到摒弃
调查结果显示:80%的被调查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正常的经营管理趋势”,40%的被调查者认为是全球趋势。所有调查者认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是公司的普遍行为”,“先盈利、提升了公司地位后才履行社会责任”的“现实逻辑”遭到所有调查者的摒弃。
外商投资企业的实践告诉我们,“成为企业使命和核心价值观、实施供应商政策确保业务过程中的企业社会责任、作为决策导向依据”成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选择。一些大型外资企业已经把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作为自己的核心价值观。“做一个优秀公民”是西门子的核心价值观。只有履行了公司对社会、经济和环境的责任与义务,公司业务成功才有可能,公司才能得到持续发展。“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就是宝洁品牌的基本内涵,是一百多年来公司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
多数外资企业认为:虽然履行社会责任短期之内综合经营成本会上升,但是能够促进经营管理规范,符合公司长期的战略利益,不会让公司自身受到损失,而且有利于公司在运作国家树立良好的商业声誉,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公司业务成功才有可能,公司才能得到持续发展,而且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可以丰富自己在中国的区域性责任范围。
履行力度明显不足
调查显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程度成为外资企业在中国业务成功重要因素之一,但是他们的履行力度不容乐观,特别是一般品牌。在中国履行社会责任的力度,50%的企业认为与在其他国家相比,在中国履行力度是最好的,另外50%企业认为尚未达到在全球其他国家、地区的力度。与中国同行业相比,有28.6%的不认为自己比中国同行业差,领导品牌100%认为强于中国同行,一般品牌只有5%认为强于中国同行。
然而,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了在中国的优秀外商企业经营活动的基石,也成为其本土化价值观和本土化战略要素之一。而仅关注“中国市场和成本优势”对母公司财务贡献的外资企业,在中国业务开展并不顺利,“中国社会矛盾激化、危机事件频出和对中国市场经营没有长期社会责任认知”的公司在中国业务不同程度出现了增长率下滑。我们只要将样本按在中国公司增长幅度和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做一个简单分类就不难得出这个结论。但从声誉保护角度不方便公布样本而已。
“驱动”强于“施压”
调查显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更多来自于动力性因素,而非外部环境所带来的压力性因素,或者说“动力>压力”,80%的人不同意自身受到了损失,而50%的人认为公司竞争优势得到了加强。因此,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是公司发展和商业成功的内部动力和外部动力推动的结果。从内部来讲,“为公司在本地市场获得了良好社会声誉、推动了产品创新、解决社会问题、为员工提供更好的服务”成为内部驱动力。从外部来讲,“融入中国社会和满足市场需要”成为外部核心驱动力,而满足战略和公司总部治理要求则是次要驱动力。
建立“三位一体责任体系”
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内外兼修的行为,公司管理需要在各个方面都融合CSR原则。调查显示:虽然在业务管理、员工管理、政策推动、理念宣导和高管考核方面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在中国,有20%的外资企业认为CSR实践未涉及员工管理,有20%的外资企业CSR实践未涉及合作伙伴的提升,另外还有60%的公司未作回答。因此,如何协调公司各部门之间的资源,形成合力;如何加强员工管理和合作伙伴的提升;以及如何集合社会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合作伙伴和个人等各种资源承担社会责任,仍旧是未来公司实施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领域。
因此,外资企业将企业社会责任落实在员工管理中、商务运作、经营管理规范之中;同时,履行社会责任还成为了外商投资企业的基本商业规则,大多数外资企业会对供应商进行企业社会责任审查。调查中,只有20%的企业没有对供应商实施社会责任评审。在实施社会责任评审的要素中,遵守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是最重要的,而员工发展的社会责任履行也逐步成为主要因素。
许多外资企业选择“三位一体责任体系”为实施企业社会责任体系重要方式之一。所谓三位是“公司、合作伙伴、员工”,一体是“在统一管理指导和支持下实施”。这种方式的目的是在公司管理各个方面都融合CSR原则,协调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战略的关系,使两者相互促进。
构建“公司生态链”
调查显示:66.7%的公司认为,中国综合社会环境对CSR要求落后于其他国家和地区。33.3%的公司认为基本同步。在实践中,员工认识、客户理解、总部支持、执行难度、预算压力、法律法规等方面成为普遍挑战。因此,“构筑全面公司责任体系”,学会在“公司生态链”上生存与发展将是当务之急。
调查表明:领导型公司通常采取以下措施应对不足:第一,结合产业发展特点因地制宜,把企业责任作为品牌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透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状况;应对外部环境关于CSR的理解与政策配套不足。第二,做一个积极的组织者和始终如一的行动者,发动员工和客户行动起来,推动他们从参与到自觉自愿地行动,在过程中全面理解企业责任体系和社会责任意识;应对员工和客户认知和执行方面的不足。第三,将公司全面责任体系中其他部分与社会责任履行形成良性互动,避免偏颇;应对总部支持与经营要求。
附文:
我们绝不仅仅提供支票
华立新 戴姆勒东北亚集团CEO
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已成为国内外衡量和评价现代企业可否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标准。戴姆勒深信企业经营的成功与社会责任是相辅相成的。无论在哪里,企业与社会的水乳交融关系和公众对企业的信任是企业取得经营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所以我们要始终保持戴姆勒奔驰在中国公众心目中的崇高地位。
戴姆勒东北亚集团今年将投入5000万人民币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活动。当然,我们绝不仅是提供支票,我们东北亚集团的企业社会责任战略是建立在环境、教育、安全、文化以及慈善等方面。我们相信这些对社会和自然环境都产生巨大的影响。
作为全球化的参与者,我们不仅重视对消费者、员工和股东负责,更应对每个业务所在地的政府和社区负责。正因如此,公司战略明确提出要为构建全球范围的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如果股东权益和社会责任之间出现冲突,比如一些股东要求的利益是短期的只有3个月的行为,这种短期的行为可能会和企业社会责任之间产生冲突。那么为了大局考虑,为了整个社会的利益考虑,我们还是要作些长远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