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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民营经济的发展是改革开放30年解放思想引领实践创新的重要成果。民营经济在解放思想中诞生,在解放思想中成长,民营经济靠解放思想冲破前进道路上陈旧观念的束缚,破除发展过程中的体制机制障碍,走过了一条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的发展之路。实践证明,解放思想的力度,决定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程度,焕发民营经济发展激情的深度,释放民营经济发展能量的广度。近年来,民营经济在解放思想的新推进、新深入中得到新的发展和壮大,从“补充”到“重要力量”,从“三足鼎立”到“半壁江山”,民营经济是江苏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支柱、加快富民的重要渠道。民营经济在新的发展进程中,只有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不断解放思想,才能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敢于突破、再立新功,为增创江苏发展新优势做出积极贡献。
解放思想引领江苏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历史表明,没有解放思想,就没有江苏民营经济的发展,解放思想贯穿民营经济发展的全过程,解放思想引领江苏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江苏民营经济最初起步,是第一次思想大解放中江苏农村改革和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意外之获”。改革开放之初,江苏冲破“两个凡是”,积极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乡镇企业,一定程度地推动了城乡个体经济发展。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城乡个体经济的起步,城乡出现了私营经济萌芽。对此,江苏在大力快速发展乡镇企业的同时,并没有阻扼私营经济的最早萌芽,而是以解放思想为引导,顶住争议,排除干扰,用好党中央“看一看”和“三不”政策精神,用好1982年至1985年党中央连续出台的四个农村一号文件精神,用好乡镇企业中“个人企业”的政策,用好有关民营科技服务机构的政策,保护并推广苏北农民创造的“双轨并进、四轮齐转”的耿车模式。这使“私营经济”在当时还没有正式名分的情况之下,得以萌芽和初生。
江苏第二次思想大解放的主要成果是外向型经济的大发展,这也使江苏民营经济有了一定的较有利的“伴生”气候。上世纪90年代初,在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精神的指引下。江苏以“三个有利于”作标准,冲破姓“社”姓“资”的思想束缚,民营经济开始发展。1992年10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我省个体私营经济进一步健康发展的意见》。1997年底,省委、省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召开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议,对发展我省民营经济进行专门部署,出台《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意见》。这前后两次政策推动,使民营经济开始摆脱80年代后期的压抑,陆续出现机关干部下海创业、国有企业职工下岗或辞职创业、科技界知识分子创业、农民自主创业等,民营经济创业气氛渐浓。
江苏解放思想的最新最重要成果,就是民营经济近6年来领先全国的全面高速发展。这标志着江苏以解放思想为先导,经历了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和外向型经济突飞猛进两大发展阶段之后,进入了以民营经济蓬勃发展为显著特征的第三大发展阶段。2000年和2004年,省委、省政府先后两次召开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并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私营个体经济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六放”的方针和“三个毫不动摇”的理念,即:思想上放心、放胆,工作上放手、放开,政策上放宽、放活和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加速发展,毫不动摇地把放手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富民直接有效的途径,毫不动摇地把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由此大力清除思想疑惧,牢固确立发展民营经济在实现“两个率先”、富民强省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形成了党委政府全力主导民营经济发展、各职能部门全力以赴齐抓共促民营经济发展的全新局面。与此同时,省人大通过了《江苏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江苏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的规定》(十不准),省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民营企业担保基金,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做强做大。大力提倡和弘扬“创业、创新、创优”的新江苏精神,全社会创业文化趋浓,涌动出民营企业家的创业大潮。自2002年始,江苏私营企业数连续6年居全国首位,江苏民营经济发展能量在强力释放,呈现全面高速发展态势。2007年,在国际经济走势不佳、外资经济发展趋缓的情况下,江苏民营经济依然保持快速增长,实现增加值12908.7亿元,占GDP的比重超过一半,达到50.5%。
民营经济的最新发展成果突出表明:第一,民营经济是富民的主渠道。当前全省个体私营经济户数已占全省市场主体92.8%以上,解决实际就业机会1300万个,全省城镇私营个体就业人数达734.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连续5年下降并控制在3.5%以内,2007年底降到3.19%,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年均70万人,民营经济正在改变以往江苏经济总量大而老百姓不够富的情况,城乡居民经营性、财产性收入连续多年保持30%左右的年增幅。第二,民营经济是发展的倍增器。民营经济内生动力强,有着天然的市场效益意识,财富积累速率快。2007年,个体私营经济注册资金从2000年1000多亿元增长为10000多亿元,增长了10倍。注册资金亿元以上的私营企业从2000年的8户增长为865户,增长了108倍多。一批规模企业扩张力十分强劲,而一批科技型民型企业。在将高新技术转化为生产力、走向市场过程中,更是呈裂变式发展态势,显示出极强的膨胀力。
解放思想,民营经济是积极力量
江苏30年民营经济发展历程显示,民营经济因其充满内生活力、创造性发展,已成为解放思想的主体力量之一,民营经济的发展过程,也是推进思想解放的过程。
首先,民营经济推动解放思想和实践创新。改革开放初,江苏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在整个80年代到90年代初,乡镇企业的高速发展一直是江苏最大的经济发展优势,在江苏抓第二次历史发展机遇时,乡镇企业更是迅速成为江苏外向型经济的“半壁江山”。尽管民营经济的发展还处在“补充”或“配角”的位置,但民营经济的发展活力明显优于乡镇集体经济的发展增长态势,推动了解放思想的深入,促进了破除所有制的观念禁锢,促进了破除“苏南模式”只适合发展乡镇集体经济的既有经验束缚。民营经济以强大的生命力,给人们带来直接的发展红利,并推动深刻的观念变革。90年代,乡镇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因体制原因跌入发展低谷,民营经济积极参与改革改制,兼并收购中小国有企业,参股改造大型国有企业。吸纳分流的富余劳动力,民营企业以灵活的体制机制和适应市场的能力使乡镇企业实现了“第二次创业”,完成了江苏所有制结构由单一到多元的变革。一批乡镇企业的全国同行业佼佼者改制为民营企业,形成了江苏民营经济发展的新特色、新优势,民营经济成为“新苏南模 式”的主要经济驱动力,使江苏走出了一条富有特色的存量改革、次生型民营企业迅速发展和增量改革、原生型民营企业“井喷”发展的创新之路。
其次,民营经济推动解放思想和完善政策。改革开放30年来,国家宪法涉及因应民营经济发展进行了4次修改,1982年提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1988年提出“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1999年明确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郑重提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从“补充”到“允许”,从“重要组成部分”到保护“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民营经济的重要作用、重要地位得到确认。改革开放以来,江苏因应民营经济发展出台了许多重要政策法规。2004年初,省委、省政府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过程中,虽然遇到一些思想障碍,但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成功实践,冲破保守思想羁绊,呼唤和推进了新的政策措施的出台。事实证明,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省工商联的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总结升华了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实践,进一步解除了发展限制、放宽了准入领域,营造起民营经济发展的更佳环境。这恰好说明民营经济发展与解放思想和政策法规日臻完善的正相关关系。
解放思想,增创江苏民营经济发展新优势
当前,民营经济面临着新的解放思想,重点要解决“会不会发展”、“善不善创新”的问题。我们要坚持解放思想,学习好贯彻好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以解放思想来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遇到的新问题,以解放思想来把握好民营经济发展的新机遇,充分尊重民营经济创业主体的创新创造精神,把民营企业家的首创精神保护好发挥好,冲破传统发展观念的束缚,创新民营经济发展模式,坚持好字优先、又好又快的发展导向,促进、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形成以高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现代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新格局。实现民营经济“由低到高、由大到强”的历史性转变,在科学发展道路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解放思想,创新实践,工商联要继续发挥好桥梁助手作用。当前,要突出抓好民营经济转变增长方式的引导、促进、鼓励和支持工作,主要着力于六方面:一是进一步促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江苏民营经济要保持长期高速增长,关键要靠科技进步引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撬动增长的新杠杆、拥有市场竞争力的只能是自主创新。要进一步促进创新成果向民营企业集中、创新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创新政策向民营企业倾斜。要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更大幅度的研发投入和更大力度的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依靠推进自主研发创新增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创新产学研结合的最有效运行机制,促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产业布局的调整。二是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服务业发展与工业化水平正相关,江苏已经具备了发展条件,关键是要发挥产业优势,牢牢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基础,促进民营经济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业、软件、金融、旅游、商务、会展、信息咨询、法律服务和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还要促进江苏民营经济积极抢抓全球产业格局调整的新机遇,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一手抓主动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一手抓主动发展境内企业服务外包业务,大力促进产业的专业化分工。要促进改变民营经济文化产业腿短腿软现象,引导发展文化产业,支持民营经济把文化产业做强做大,使之真正成为江苏新的重要支柱产业。三是进一步促进产业集聚。民营经济是产业集聚的主力军,要促进民营经济一手抓传统产亚集聚如纺织服装、不锈钢制品、汽车造船等产业的继续做大做强、继续领先。一手抓新兴产业集聚如软件、新能源、生物医药的后发优势,争先进位。充分抓住沿海开发机遇,促进一批临港产业集聚新崛起,促进一批苏南产业向苏北梯度转移,促进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促进支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促进建好一批集聚效应的产业基地,提升民营经济整体发展优势,增强江苏三大区域的发展优势。四是进一步促进制造业提高水平。民营经济的主体发展力量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攻坚战也在制造业,要促进民营企业以技术创新来改造提升,走新型工业化之路,实现主导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传统产业品牌化。要促进民营企业做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两大产业,鼓励挺进石油化工产业,鼓励在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环保四大新兴产业中加快规模化发展步伐。五是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外向拓展,充分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民营经济在新形势下对“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作出新的发展战略部署,鼓励民营企业立足世界、放眼世界筹谋长远发展之道。要引导、促进民营经济优化经营结构主体,引导、促进鼓励更多、更优、更强的民营企业进入国际市场。促进、引导优化出口商品结构,促进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引导优化贸易方式结构,加快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向研发、向核心部件产业推进。促进培育自己的营销网络、自己的配送服务,提高在国际价值链中的地位。要促进、引导优化出口市场结构,推进市场多元化战略。促进、引导发展服务贸易,拓宽新兴服务领域的出口,拓宽文化产业衍生的服务贸易外向发展空间。促进、引导、帮助民营企业变单一项目的“走出去”为产业集聚的“抱团”走出去,变单一建厂开发的“走出去”为兴办开发区打造产业基地的“走出去”,促进、鼓励和帮助民营企业创造一切可能求得突破性发展,利用一切有利因素又好又快地发展,创造出更强、更大、更优的“走出去”效应。六是进一步推进民营经济行业组织的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健全行业商会机制,促进行业商会的自律发展和民间商会功能的充分发挥。
总之,要通过解放思想、继续深化改革,促进民营经济朝着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积极调整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目标共同努力,增创江苏民营经济新优势,赢得江苏民营经济新发展。
责任编辑:夏玉兰
解放思想引领江苏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历史表明,没有解放思想,就没有江苏民营经济的发展,解放思想贯穿民营经济发展的全过程,解放思想引领江苏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江苏民营经济最初起步,是第一次思想大解放中江苏农村改革和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意外之获”。改革开放之初,江苏冲破“两个凡是”,积极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乡镇企业,一定程度地推动了城乡个体经济发展。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城乡个体经济的起步,城乡出现了私营经济萌芽。对此,江苏在大力快速发展乡镇企业的同时,并没有阻扼私营经济的最早萌芽,而是以解放思想为引导,顶住争议,排除干扰,用好党中央“看一看”和“三不”政策精神,用好1982年至1985年党中央连续出台的四个农村一号文件精神,用好乡镇企业中“个人企业”的政策,用好有关民营科技服务机构的政策,保护并推广苏北农民创造的“双轨并进、四轮齐转”的耿车模式。这使“私营经济”在当时还没有正式名分的情况之下,得以萌芽和初生。
江苏第二次思想大解放的主要成果是外向型经济的大发展,这也使江苏民营经济有了一定的较有利的“伴生”气候。上世纪90年代初,在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精神的指引下。江苏以“三个有利于”作标准,冲破姓“社”姓“资”的思想束缚,民营经济开始发展。1992年10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我省个体私营经济进一步健康发展的意见》。1997年底,省委、省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召开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议,对发展我省民营经济进行专门部署,出台《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意见》。这前后两次政策推动,使民营经济开始摆脱80年代后期的压抑,陆续出现机关干部下海创业、国有企业职工下岗或辞职创业、科技界知识分子创业、农民自主创业等,民营经济创业气氛渐浓。
江苏解放思想的最新最重要成果,就是民营经济近6年来领先全国的全面高速发展。这标志着江苏以解放思想为先导,经历了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和外向型经济突飞猛进两大发展阶段之后,进入了以民营经济蓬勃发展为显著特征的第三大发展阶段。2000年和2004年,省委、省政府先后两次召开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并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私营个体经济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六放”的方针和“三个毫不动摇”的理念,即:思想上放心、放胆,工作上放手、放开,政策上放宽、放活和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加速发展,毫不动摇地把放手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富民直接有效的途径,毫不动摇地把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由此大力清除思想疑惧,牢固确立发展民营经济在实现“两个率先”、富民强省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形成了党委政府全力主导民营经济发展、各职能部门全力以赴齐抓共促民营经济发展的全新局面。与此同时,省人大通过了《江苏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江苏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的规定》(十不准),省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民营企业担保基金,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做强做大。大力提倡和弘扬“创业、创新、创优”的新江苏精神,全社会创业文化趋浓,涌动出民营企业家的创业大潮。自2002年始,江苏私营企业数连续6年居全国首位,江苏民营经济发展能量在强力释放,呈现全面高速发展态势。2007年,在国际经济走势不佳、外资经济发展趋缓的情况下,江苏民营经济依然保持快速增长,实现增加值12908.7亿元,占GDP的比重超过一半,达到50.5%。
民营经济的最新发展成果突出表明:第一,民营经济是富民的主渠道。当前全省个体私营经济户数已占全省市场主体92.8%以上,解决实际就业机会1300万个,全省城镇私营个体就业人数达734.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连续5年下降并控制在3.5%以内,2007年底降到3.19%,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年均70万人,民营经济正在改变以往江苏经济总量大而老百姓不够富的情况,城乡居民经营性、财产性收入连续多年保持30%左右的年增幅。第二,民营经济是发展的倍增器。民营经济内生动力强,有着天然的市场效益意识,财富积累速率快。2007年,个体私营经济注册资金从2000年1000多亿元增长为10000多亿元,增长了10倍。注册资金亿元以上的私营企业从2000年的8户增长为865户,增长了108倍多。一批规模企业扩张力十分强劲,而一批科技型民型企业。在将高新技术转化为生产力、走向市场过程中,更是呈裂变式发展态势,显示出极强的膨胀力。
解放思想,民营经济是积极力量
江苏30年民营经济发展历程显示,民营经济因其充满内生活力、创造性发展,已成为解放思想的主体力量之一,民营经济的发展过程,也是推进思想解放的过程。
首先,民营经济推动解放思想和实践创新。改革开放初,江苏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在整个80年代到90年代初,乡镇企业的高速发展一直是江苏最大的经济发展优势,在江苏抓第二次历史发展机遇时,乡镇企业更是迅速成为江苏外向型经济的“半壁江山”。尽管民营经济的发展还处在“补充”或“配角”的位置,但民营经济的发展活力明显优于乡镇集体经济的发展增长态势,推动了解放思想的深入,促进了破除所有制的观念禁锢,促进了破除“苏南模式”只适合发展乡镇集体经济的既有经验束缚。民营经济以强大的生命力,给人们带来直接的发展红利,并推动深刻的观念变革。90年代,乡镇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因体制原因跌入发展低谷,民营经济积极参与改革改制,兼并收购中小国有企业,参股改造大型国有企业。吸纳分流的富余劳动力,民营企业以灵活的体制机制和适应市场的能力使乡镇企业实现了“第二次创业”,完成了江苏所有制结构由单一到多元的变革。一批乡镇企业的全国同行业佼佼者改制为民营企业,形成了江苏民营经济发展的新特色、新优势,民营经济成为“新苏南模 式”的主要经济驱动力,使江苏走出了一条富有特色的存量改革、次生型民营企业迅速发展和增量改革、原生型民营企业“井喷”发展的创新之路。
其次,民营经济推动解放思想和完善政策。改革开放30年来,国家宪法涉及因应民营经济发展进行了4次修改,1982年提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1988年提出“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1999年明确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郑重提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从“补充”到“允许”,从“重要组成部分”到保护“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民营经济的重要作用、重要地位得到确认。改革开放以来,江苏因应民营经济发展出台了许多重要政策法规。2004年初,省委、省政府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过程中,虽然遇到一些思想障碍,但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成功实践,冲破保守思想羁绊,呼唤和推进了新的政策措施的出台。事实证明,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省工商联的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总结升华了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实践,进一步解除了发展限制、放宽了准入领域,营造起民营经济发展的更佳环境。这恰好说明民营经济发展与解放思想和政策法规日臻完善的正相关关系。
解放思想,增创江苏民营经济发展新优势
当前,民营经济面临着新的解放思想,重点要解决“会不会发展”、“善不善创新”的问题。我们要坚持解放思想,学习好贯彻好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以解放思想来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遇到的新问题,以解放思想来把握好民营经济发展的新机遇,充分尊重民营经济创业主体的创新创造精神,把民营企业家的首创精神保护好发挥好,冲破传统发展观念的束缚,创新民营经济发展模式,坚持好字优先、又好又快的发展导向,促进、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形成以高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现代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新格局。实现民营经济“由低到高、由大到强”的历史性转变,在科学发展道路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解放思想,创新实践,工商联要继续发挥好桥梁助手作用。当前,要突出抓好民营经济转变增长方式的引导、促进、鼓励和支持工作,主要着力于六方面:一是进一步促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江苏民营经济要保持长期高速增长,关键要靠科技进步引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撬动增长的新杠杆、拥有市场竞争力的只能是自主创新。要进一步促进创新成果向民营企业集中、创新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创新政策向民营企业倾斜。要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更大幅度的研发投入和更大力度的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依靠推进自主研发创新增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创新产学研结合的最有效运行机制,促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产业布局的调整。二是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服务业发展与工业化水平正相关,江苏已经具备了发展条件,关键是要发挥产业优势,牢牢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基础,促进民营经济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业、软件、金融、旅游、商务、会展、信息咨询、法律服务和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还要促进江苏民营经济积极抢抓全球产业格局调整的新机遇,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一手抓主动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一手抓主动发展境内企业服务外包业务,大力促进产业的专业化分工。要促进改变民营经济文化产业腿短腿软现象,引导发展文化产业,支持民营经济把文化产业做强做大,使之真正成为江苏新的重要支柱产业。三是进一步促进产业集聚。民营经济是产业集聚的主力军,要促进民营经济一手抓传统产亚集聚如纺织服装、不锈钢制品、汽车造船等产业的继续做大做强、继续领先。一手抓新兴产业集聚如软件、新能源、生物医药的后发优势,争先进位。充分抓住沿海开发机遇,促进一批临港产业集聚新崛起,促进一批苏南产业向苏北梯度转移,促进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促进支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促进建好一批集聚效应的产业基地,提升民营经济整体发展优势,增强江苏三大区域的发展优势。四是进一步促进制造业提高水平。民营经济的主体发展力量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攻坚战也在制造业,要促进民营企业以技术创新来改造提升,走新型工业化之路,实现主导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传统产业品牌化。要促进民营企业做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两大产业,鼓励挺进石油化工产业,鼓励在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环保四大新兴产业中加快规模化发展步伐。五是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外向拓展,充分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民营经济在新形势下对“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作出新的发展战略部署,鼓励民营企业立足世界、放眼世界筹谋长远发展之道。要引导、促进民营经济优化经营结构主体,引导、促进鼓励更多、更优、更强的民营企业进入国际市场。促进、引导优化出口商品结构,促进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引导优化贸易方式结构,加快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向研发、向核心部件产业推进。促进培育自己的营销网络、自己的配送服务,提高在国际价值链中的地位。要促进、引导优化出口市场结构,推进市场多元化战略。促进、引导发展服务贸易,拓宽新兴服务领域的出口,拓宽文化产业衍生的服务贸易外向发展空间。促进、引导、帮助民营企业变单一项目的“走出去”为产业集聚的“抱团”走出去,变单一建厂开发的“走出去”为兴办开发区打造产业基地的“走出去”,促进、鼓励和帮助民营企业创造一切可能求得突破性发展,利用一切有利因素又好又快地发展,创造出更强、更大、更优的“走出去”效应。六是进一步推进民营经济行业组织的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健全行业商会机制,促进行业商会的自律发展和民间商会功能的充分发挥。
总之,要通过解放思想、继续深化改革,促进民营经济朝着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积极调整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目标共同努力,增创江苏民营经济新优势,赢得江苏民营经济新发展。
责任编辑:夏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