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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采用 BT模式筹集建设资金成了项目融资的一种新模式。
关键词:BT项目融资
Abstract: at present the BT mode construction funds raised a project financing a new model.
Keywords: BT project financing
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BT是英文Build(建设)和Transfer(移交)缩写形式,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目前采用 BT模式筹集建设资金成了项目融资的一种新模式。
1.1、BT模式产生的背景及运作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基础设施投资尤其是公路工程建设资金的银根压缩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如何筹集建设资金成了制约公路建设的关键。原有的投资融资格局存在重大的缺陷,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建设企业及其关联市场在很大程度上被人为阻隔,资金缺乏有效的封闭管理,风险和收益分担不对称,金融机构、开发商、建设企业不能形成以项目为核心的有机循环闭合体,优势不能相补,资源没有得到合理流动与运用。
BT模式(Build-Transfer)工程的承包是指从事工程的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同时,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行承担项目的全部投资,由业主委托指派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合格后向业主移交项目,并由业主向工程总承包企业支付回购价款。由于BT模式工程总承包具有为业主解决资金周转困难、分担业主风险、提高工程质量、建设效率高和投资效益好等优点,因此,目前“BT”模式工程总承包已广泛应用于国内外许多发达城市的大型工程建设,国内如无锡惠山“五路二桥”工程、重庆菜园坝长江大桥等、如皋丁平线三期改造工程等。
1.2、实施BT模式的依据及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路法》第一章第四条“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经营公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30号《关于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第四章第七条“鼓励有投融资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具备条件的工程项目,根据业主的要求按照建设—转让(BT) 、建设——经营——转让(BOT) 、建设—拥有——经营(BOO) 、建设——拥有 ——经营——转让(BOOT)等方式组织实施。”
BT模式的特点是:①对建设方无资质要求,只要具备较强融资能力;②按照项目融资的方式融资,建设方可采取成立项目公司形式来筹措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方为项目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为便于项目公司融资,一般需业主出具回购承诺函及第三者回购担保;③在建设过程中,业主对工程的参与度较小,在项目建设期间,项目公司履行职能,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不直接参与项目施工。项目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以及建立单位由项目公司通过招标确定。业主的主要职责是确定项目建设标准、验收标准和支付回购款项。BT模式解决了资金瓶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加快建设步伐,完善和优化了社会环境和资源。避免了项目建设中的不良现象,有利于实现社会稳定。近几年,北京、上海、重庆等省市相继推行BT投资项目,取得了相当好的成绩,也得到了金融部门的肯定和支持。BT模式的方案设计是整个业务操作的骨架和灵魂,由于我国实施BT模式时间较短,应用范围有限,熟悉相关业务知识及能够熟练实际操作的相关人士较少,因此,聘请专业的咨询顾问机构参与指导也是十分必要的。
1.3、实行BT模式筹资的不利因素和意义
不利因素:①政府缺乏完善的偿债机制、信用机制,没有相应的法规规范政府的行为,政府对投资方做出的承诺很难在现实中实现,资金回收缓慢;② BT模式前期准备工作时间较长、花费较大,成本较高;③政府缺乏实施BT模式的专门人才,委托咨询中介公司或投资公司势必增加融资成本;④BT模式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无例可循,谈判时间较长也很艰难,操作难度较大;⑤缺乏健全的法规体系、市场运行机制和系统的项目管理体制;⑥ BT合同中双方的责、权、利不明确、不具体,易产生合同纠纷,BT合同需要双方一致履行;⑦合理的回报率不易确定,在满足投资方获得合理回报的同时,不能损害国家利益。
意义:①发展BT模式使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全新对接,形成了一种新的融资格局,既为政府提供了一种解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周转困难融资的新模式,又为投资方提供了新的利润分配体系的追求目标,为剩余价值找到了新的投资途徑;②BT模式使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得了稳定的融资贷款利息,分享了项目收益;③BT模式倡导风险和收益在政府与投资方之间公平分担与共享,追求安全合理利润,强调各参与方发挥各自优势的主观能动性;④BT模式有利于积极推进政府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化,要求政府完善偿债机制,建立专项偿债发展基金,健全国有资产运作机制,重新整合各类资产,特别是特许经营管理的项目;⑤BT模式不仅获取了较大的投资效益,还提高了项目管理的效率,增强了投资方的人文技能、管理水平及参与市场的竞争能力,积累了BT模式融资的经验,增加了施工业绩,为以后打入融资建筑市场创造了条件;⑥BT模式扩大了资金来源, 使项目顺利建设移交给政府,推进了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其他行业的融资树立了典范。
1.4、BT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存在的问题:①BT项目不经招投标。BT项目都是基础设施项目,政府是真正的业主,项目建成后,政府最终要用国有资金将其购回,因此,BT项目必须按照规定的范围和规模标准进行招标发包。审计发现,部分地区的BT项目均由政府决定,以协商方式确定建设单位,并未进行招投标。②随意确定回购价格,增大政府回购成本。根据惯例,BT项目回购价中含有预计利润, 审计发现有的地区在BT项目回购价基础上由政府决定另增加利润,财政多支付上千万元,回购价格的确定随意性较大,不利于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同时增加了政府回购成本。③领导责任难界定,财政预期压力较大。BT项目从签订协议到建设、回购周期较长,领导决策在前、回购在后,审计发现有些领导换任时正是BT项目全面进入回购期,财政每年要给付大量的资金,财政未来负债增大,领导经济责任难以界定,也给预期财政带来很大的资金压力。④BT项目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在BT项目中,虽然政府有规定要督促和协助投资方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申请政府质量监督,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抓好安全生产。改进建议: ①要完善BT运行机制,强化政府对BT项目的监督。政府和相关部门应重视和加强BT项目建设,将BT项目纳入招投标范围,公开择优确定建筑商;科学合理确认回购价格,减轻政府回购成本;在领导换届时应明确领导在任时BT项目的建设和回购情况,分清前后任领导经济责任。②要建立BT应对风险机制,确定风险种类,拟定相应的风险回避对策。如财政在BT项目建设时就应有目的地安排回购资金,避免因政府负债过多或回购资金量准备不足影响回购。③是政府运作BT应考虑引入独立第三方的中介服务。目前,国内外著名投资工程咨询和设计单位都有很强的BT投资专业知识和技能,如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等。在融资和资本运作上可以聘请投资咨询公司提供专业服务。
2.1、具体案例
丁平线改造工程南至通州市的平潮镇北至海安县丁所镇,全长28.9公里,投资5.2亿元人民币,合同工期18个历月,路面22米路基平均28米,特大桥一座,中小桥12座,小型构造物112道,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属本人负责项目监理工作)合同甲方如皋市市政府,甲方代表如皋市交通局(负责项目实施管理)合同乙方中铁四局集团公司(在如皋成立投资公司),上海分公司和南京分公司负责项目施工并成立项目部。项目管理、设计、监理按正常招投标程序由如皋市交通局组织实施。此项目采用BT方式实施:即由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代表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计算出并经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报价书及本合同约定所包括的投资建设内容,建安部分具体以预算报价书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未在清单中计列的费用,如实际发生后按本合同约定原则经甲方同意后予以支付;工程建设其他等工作部分以本合同内容约定为准,筹集资金实施本项目建设,工程建成后按约定时间和程序由乙方移交甲方,并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回购时间和回购总额支付乙方。①合同规定了甲乙两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规定乙方按合同要求交工验收后拿回拆迁资金5000万,交工验收一年后甲方付给乙方40%的投资工程款,交工驗收二年后甲方付给乙方30%的投资工程款,第三年甲方付给乙方剩余的30%投资工程款连同这几年投资款利息一并付尽(从产生实物工程量开始计算起,利息10%)。②其他条款均是按正常项目实施办法实施。③整个实施过程,如皋市交通局全程参与,对项目进度、费用、质量、安全环保和合同、信息管理进行全过程控制。④南通项目管理公司在现场设立总监办,负责项目管理。为业主把好工程各道关。⑤江苏东南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派现场驻地监理办,按监理服务合同对工程实施监管。
⑥项目于2010年2月10日通过交工验收,历时十六个月,项目真正做到了让人民满意让政府满意。现在工程已投入使用,极大地改善了投资环境,为如皋东部地区的崛起提供了保证。(合同内容较多不详介)
2.2、案例小结:从项目工程量清单看,各分项的单价均高于现行标准,从我多年工程经验看,总价至少超出实际50%。所以BT模式实际投资成本被加大了,但从其他效应看,如两侧地价升值6-8倍,外商投资上升6倍,解决剩余劳动力、推动服务业等等看都是很有裨益的!积极推进融资模式的多元化发展,大胆破解资金要素制约途径,合理利用、发展BT模式的渠道优势并对其进行嫁接,方能凸显其优势,才能更好地开拓融资的新渠道,加快我国公路建设的步伐。从我们丁平线改造工程实施情况看,BT融资整体是成功的,虽然投资成本被加大了,但却提前让地方得到实惠,改善人们出行和投资环境,产出与投入比很大,所以该模式在现阶段是可行的。
参考文献
[1]《如皋市丁平线(中段)改造工程投资建设移交特许权协议书》2008.5.[Online] Available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6.[Online] Available:
http://www.people.com.cn/GB/jinji/20020629/764316.html
[3]建设部[2003]30号.2003.12.[Online] Available
关键词:BT项目融资
Abstract: at present the BT mode construction funds raised a project financing a new model.
Keywords: BT project financing
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BT是英文Build(建设)和Transfer(移交)缩写形式,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目前采用 BT模式筹集建设资金成了项目融资的一种新模式。
1.1、BT模式产生的背景及运作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基础设施投资尤其是公路工程建设资金的银根压缩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如何筹集建设资金成了制约公路建设的关键。原有的投资融资格局存在重大的缺陷,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建设企业及其关联市场在很大程度上被人为阻隔,资金缺乏有效的封闭管理,风险和收益分担不对称,金融机构、开发商、建设企业不能形成以项目为核心的有机循环闭合体,优势不能相补,资源没有得到合理流动与运用。
BT模式(Build-Transfer)工程的承包是指从事工程的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同时,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行承担项目的全部投资,由业主委托指派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合格后向业主移交项目,并由业主向工程总承包企业支付回购价款。由于BT模式工程总承包具有为业主解决资金周转困难、分担业主风险、提高工程质量、建设效率高和投资效益好等优点,因此,目前“BT”模式工程总承包已广泛应用于国内外许多发达城市的大型工程建设,国内如无锡惠山“五路二桥”工程、重庆菜园坝长江大桥等、如皋丁平线三期改造工程等。
1.2、实施BT模式的依据及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路法》第一章第四条“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经营公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30号《关于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第四章第七条“鼓励有投融资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具备条件的工程项目,根据业主的要求按照建设—转让(BT) 、建设——经营——转让(BOT) 、建设—拥有——经营(BOO) 、建设——拥有 ——经营——转让(BOOT)等方式组织实施。”
BT模式的特点是:①对建设方无资质要求,只要具备较强融资能力;②按照项目融资的方式融资,建设方可采取成立项目公司形式来筹措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方为项目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为便于项目公司融资,一般需业主出具回购承诺函及第三者回购担保;③在建设过程中,业主对工程的参与度较小,在项目建设期间,项目公司履行职能,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不直接参与项目施工。项目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以及建立单位由项目公司通过招标确定。业主的主要职责是确定项目建设标准、验收标准和支付回购款项。BT模式解决了资金瓶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加快建设步伐,完善和优化了社会环境和资源。避免了项目建设中的不良现象,有利于实现社会稳定。近几年,北京、上海、重庆等省市相继推行BT投资项目,取得了相当好的成绩,也得到了金融部门的肯定和支持。BT模式的方案设计是整个业务操作的骨架和灵魂,由于我国实施BT模式时间较短,应用范围有限,熟悉相关业务知识及能够熟练实际操作的相关人士较少,因此,聘请专业的咨询顾问机构参与指导也是十分必要的。
1.3、实行BT模式筹资的不利因素和意义
不利因素:①政府缺乏完善的偿债机制、信用机制,没有相应的法规规范政府的行为,政府对投资方做出的承诺很难在现实中实现,资金回收缓慢;② BT模式前期准备工作时间较长、花费较大,成本较高;③政府缺乏实施BT模式的专门人才,委托咨询中介公司或投资公司势必增加融资成本;④BT模式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无例可循,谈判时间较长也很艰难,操作难度较大;⑤缺乏健全的法规体系、市场运行机制和系统的项目管理体制;⑥ BT合同中双方的责、权、利不明确、不具体,易产生合同纠纷,BT合同需要双方一致履行;⑦合理的回报率不易确定,在满足投资方获得合理回报的同时,不能损害国家利益。
意义:①发展BT模式使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全新对接,形成了一种新的融资格局,既为政府提供了一种解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周转困难融资的新模式,又为投资方提供了新的利润分配体系的追求目标,为剩余价值找到了新的投资途徑;②BT模式使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得了稳定的融资贷款利息,分享了项目收益;③BT模式倡导风险和收益在政府与投资方之间公平分担与共享,追求安全合理利润,强调各参与方发挥各自优势的主观能动性;④BT模式有利于积极推进政府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化,要求政府完善偿债机制,建立专项偿债发展基金,健全国有资产运作机制,重新整合各类资产,特别是特许经营管理的项目;⑤BT模式不仅获取了较大的投资效益,还提高了项目管理的效率,增强了投资方的人文技能、管理水平及参与市场的竞争能力,积累了BT模式融资的经验,增加了施工业绩,为以后打入融资建筑市场创造了条件;⑥BT模式扩大了资金来源, 使项目顺利建设移交给政府,推进了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其他行业的融资树立了典范。
1.4、BT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存在的问题:①BT项目不经招投标。BT项目都是基础设施项目,政府是真正的业主,项目建成后,政府最终要用国有资金将其购回,因此,BT项目必须按照规定的范围和规模标准进行招标发包。审计发现,部分地区的BT项目均由政府决定,以协商方式确定建设单位,并未进行招投标。②随意确定回购价格,增大政府回购成本。根据惯例,BT项目回购价中含有预计利润, 审计发现有的地区在BT项目回购价基础上由政府决定另增加利润,财政多支付上千万元,回购价格的确定随意性较大,不利于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同时增加了政府回购成本。③领导责任难界定,财政预期压力较大。BT项目从签订协议到建设、回购周期较长,领导决策在前、回购在后,审计发现有些领导换任时正是BT项目全面进入回购期,财政每年要给付大量的资金,财政未来负债增大,领导经济责任难以界定,也给预期财政带来很大的资金压力。④BT项目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在BT项目中,虽然政府有规定要督促和协助投资方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申请政府质量监督,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抓好安全生产。改进建议: ①要完善BT运行机制,强化政府对BT项目的监督。政府和相关部门应重视和加强BT项目建设,将BT项目纳入招投标范围,公开择优确定建筑商;科学合理确认回购价格,减轻政府回购成本;在领导换届时应明确领导在任时BT项目的建设和回购情况,分清前后任领导经济责任。②要建立BT应对风险机制,确定风险种类,拟定相应的风险回避对策。如财政在BT项目建设时就应有目的地安排回购资金,避免因政府负债过多或回购资金量准备不足影响回购。③是政府运作BT应考虑引入独立第三方的中介服务。目前,国内外著名投资工程咨询和设计单位都有很强的BT投资专业知识和技能,如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等。在融资和资本运作上可以聘请投资咨询公司提供专业服务。
2.1、具体案例
丁平线改造工程南至通州市的平潮镇北至海安县丁所镇,全长28.9公里,投资5.2亿元人民币,合同工期18个历月,路面22米路基平均28米,特大桥一座,中小桥12座,小型构造物112道,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属本人负责项目监理工作)合同甲方如皋市市政府,甲方代表如皋市交通局(负责项目实施管理)合同乙方中铁四局集团公司(在如皋成立投资公司),上海分公司和南京分公司负责项目施工并成立项目部。项目管理、设计、监理按正常招投标程序由如皋市交通局组织实施。此项目采用BT方式实施:即由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代表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计算出并经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报价书及本合同约定所包括的投资建设内容,建安部分具体以预算报价书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未在清单中计列的费用,如实际发生后按本合同约定原则经甲方同意后予以支付;工程建设其他等工作部分以本合同内容约定为准,筹集资金实施本项目建设,工程建成后按约定时间和程序由乙方移交甲方,并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回购时间和回购总额支付乙方。①合同规定了甲乙两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规定乙方按合同要求交工验收后拿回拆迁资金5000万,交工验收一年后甲方付给乙方40%的投资工程款,交工驗收二年后甲方付给乙方30%的投资工程款,第三年甲方付给乙方剩余的30%投资工程款连同这几年投资款利息一并付尽(从产生实物工程量开始计算起,利息10%)。②其他条款均是按正常项目实施办法实施。③整个实施过程,如皋市交通局全程参与,对项目进度、费用、质量、安全环保和合同、信息管理进行全过程控制。④南通项目管理公司在现场设立总监办,负责项目管理。为业主把好工程各道关。⑤江苏东南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派现场驻地监理办,按监理服务合同对工程实施监管。
⑥项目于2010年2月10日通过交工验收,历时十六个月,项目真正做到了让人民满意让政府满意。现在工程已投入使用,极大地改善了投资环境,为如皋东部地区的崛起提供了保证。(合同内容较多不详介)
2.2、案例小结:从项目工程量清单看,各分项的单价均高于现行标准,从我多年工程经验看,总价至少超出实际50%。所以BT模式实际投资成本被加大了,但从其他效应看,如两侧地价升值6-8倍,外商投资上升6倍,解决剩余劳动力、推动服务业等等看都是很有裨益的!积极推进融资模式的多元化发展,大胆破解资金要素制约途径,合理利用、发展BT模式的渠道优势并对其进行嫁接,方能凸显其优势,才能更好地开拓融资的新渠道,加快我国公路建设的步伐。从我们丁平线改造工程实施情况看,BT融资整体是成功的,虽然投资成本被加大了,但却提前让地方得到实惠,改善人们出行和投资环境,产出与投入比很大,所以该模式在现阶段是可行的。
参考文献
[1]《如皋市丁平线(中段)改造工程投资建设移交特许权协议书》2008.5.[Online] Available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6.[Online] Available:
http://www.people.com.cn/GB/jinji/20020629/764316.html
[3]建设部[2003]30号.2003.12.[Online] Avail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