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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为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提供坚实的价值观支撑和伦理道德保证。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与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相结合。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要的是需要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和广大农民在加快经济发展、改善自然和社会环境的同时,建立起一种适合于新农村建设的文化和是非观念。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一旦这种文化和是非观念能够形成并深入人心,就能够在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的层面上发挥其广泛、稳定而持久的影响,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好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支撑。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处在起步阶段,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树立良好的民风,推动新农村建设步伐,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必须做到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群众看的是干部,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给群众看,带动群众干,处处起表率作用,要不断加强道德修养,保持党员的先进性,要清清白白做官,守得住清贫,守得本分,保得住清廉,不贪不义之财,行得端,立得正,办事讲原则,讲纪律,讲政策,讲法规,在其位,谋其政,勤其事,认真履行职责,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踏踏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第二,要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积极引导和规范社会道德生活,以模范人物的言行和人格,引导人民群众,带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新谐,促发展的文明风尚,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要广泛发动群众,弘扬正气,正确区分是非,善恶,对错的界限,旗帜鲜明反对社会不良风气,切实把“八荣八耻”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努力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执行者和积极的推动者。
第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個长期工程,要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任务明确,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支持领导和培训,要充分利各自身边的模范先进人物的事迹,进行引导和教育,利用广泛宣传工具、传媒工具、宣传栏,大力宣传好人好事,表彰好人好事,凡是有利于人们身心健康的,利于社会经济发展,要大力宣传,长期宣传,树立好的典型,发挥以点带面作用,凡是损害人民身心健康的,不利社会经济发展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和批判。同时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以“八荣八耻”为基础内容,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活动,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第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注重对农村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思想教育,农村青少年接触事务相对较少,受地方落后的思想影响较多,自身分辨是非能力不强,因此必须重视对他们的引导。他们是新农村的接班人,也是新农村未来的建设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至关重要,让他们从小学习荣辱观,懂得以什么为荣,以什么为耻,使他们身心得到健康的发展,青少年教育好了,新农村才能新,才能长久。
第五,在农村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要具有创新精神。要拓宽设计载体的思路,创造更多的适应时代特点和形势需要的新载体,引导广大农村的居民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比如组织开展“知荣辱、树新风”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农民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把“八荣八耻”转化为自觉行动;组织开展“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树新风”活动,广泛进行文明常识和科学生活方式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深刻认识不良行为习惯的严重危害性,以一言一行、一点一滴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革除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逢年过节大吃大喝等陈规陋习;组织开展送法律下乡活动,为农村党员群众讲解《婚姻法》、《民法》、《信访条例》、《农业法》、《土地承包法》等,宣传法律知识,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活动,解答群众在法律方面的疑虑,同时做好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和扫除邪教组织、流氓黑恶势力、非法民间组织,有效遏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农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总之,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既是一项重建国人信仰的战略工程,又是一项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工程。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支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定会取信于广大农民群众,得到农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步伐。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要的是需要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和广大农民在加快经济发展、改善自然和社会环境的同时,建立起一种适合于新农村建设的文化和是非观念。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一旦这种文化和是非观念能够形成并深入人心,就能够在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的层面上发挥其广泛、稳定而持久的影响,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好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支撑。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处在起步阶段,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树立良好的民风,推动新农村建设步伐,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必须做到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群众看的是干部,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给群众看,带动群众干,处处起表率作用,要不断加强道德修养,保持党员的先进性,要清清白白做官,守得住清贫,守得本分,保得住清廉,不贪不义之财,行得端,立得正,办事讲原则,讲纪律,讲政策,讲法规,在其位,谋其政,勤其事,认真履行职责,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踏踏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第二,要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积极引导和规范社会道德生活,以模范人物的言行和人格,引导人民群众,带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新谐,促发展的文明风尚,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要广泛发动群众,弘扬正气,正确区分是非,善恶,对错的界限,旗帜鲜明反对社会不良风气,切实把“八荣八耻”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努力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执行者和积极的推动者。
第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個长期工程,要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任务明确,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支持领导和培训,要充分利各自身边的模范先进人物的事迹,进行引导和教育,利用广泛宣传工具、传媒工具、宣传栏,大力宣传好人好事,表彰好人好事,凡是有利于人们身心健康的,利于社会经济发展,要大力宣传,长期宣传,树立好的典型,发挥以点带面作用,凡是损害人民身心健康的,不利社会经济发展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和批判。同时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以“八荣八耻”为基础内容,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活动,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第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注重对农村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思想教育,农村青少年接触事务相对较少,受地方落后的思想影响较多,自身分辨是非能力不强,因此必须重视对他们的引导。他们是新农村的接班人,也是新农村未来的建设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至关重要,让他们从小学习荣辱观,懂得以什么为荣,以什么为耻,使他们身心得到健康的发展,青少年教育好了,新农村才能新,才能长久。
第五,在农村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要具有创新精神。要拓宽设计载体的思路,创造更多的适应时代特点和形势需要的新载体,引导广大农村的居民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比如组织开展“知荣辱、树新风”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农民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把“八荣八耻”转化为自觉行动;组织开展“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树新风”活动,广泛进行文明常识和科学生活方式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深刻认识不良行为习惯的严重危害性,以一言一行、一点一滴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革除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逢年过节大吃大喝等陈规陋习;组织开展送法律下乡活动,为农村党员群众讲解《婚姻法》、《民法》、《信访条例》、《农业法》、《土地承包法》等,宣传法律知识,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活动,解答群众在法律方面的疑虑,同时做好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和扫除邪教组织、流氓黑恶势力、非法民间组织,有效遏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农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总之,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既是一项重建国人信仰的战略工程,又是一项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工程。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支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定会取信于广大农民群众,得到农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