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当代女性文学批评的话语实践过程中,女性主义理论对消费时代的女性小说创作进行阐释的可能与限制问题一直困扰着严肃的女性文学批评界。为什么政治色彩极强的女性(权)主义在当下会沦为“女性写作”进军男性文化消费市场的一种标签,甚至女作家“脱颖而出”的一条捷径?面对人们对于商业主义消费主义包装下女性文学繁荣的这种诘难,尤其当女性文学被等而下之地视为“美女文学”、“身体写作”的时候,浮出历史地表之后方兴未艾的女性主义批评突然呈现出了阐释的无能与无效。而且我们这里所说的“消费时代的女性小说”并不仅仅指诸如卫慧、棉棉、九丹、木子美等一般要被拿来作“美女作家”“身体写作”靶子的另类文学的代表性作家,或者说不仅仅特指那些人们通常认为的具有明显商业主义消费主义的写作,而是泛指处在中国“消费时代”的社会背景与文化氛围下、遵循这个时代的大众价值原则与美学趣味的女性小说。在面向大众面对市场成了这些小说必须面对的一大问题,甚至上升为第一大问题的情况下,渗透进此类小说中的“女性意识”与我们通常所说的西方现代女性(权)主义理念之间从严格意义上说是有一定差异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现代女权主义对“女性气质”的解构与消费时代文学叙事对“女人味”的重视。女权主义深刻地剖析了“女性”与“女性的”两个语词的不同,认为前者是一个以女性的生理特征来界定的概念;后者则是社会对女性特征的界定,社会建构的结果就是对所谓“女性气质”(缸nininity)的推崇。在父权社会女性气质事实上已作为关于女性行为与外表的一系列规范而存在,如美丽、温柔、性感、优雅等,有时女性气质也有负面的含义,如被动、自恋、不理智、无权等。而女权主义之所以指出女性气质被建构的本质则是坚决地反抗并颠覆它。比如米歇丽·蒙特雷曾说:“‘真正的’女人,‘富有女性气质的’女人,是忘记了自己女性本质的女人,这个女人把愉悦和对愉悦的叙述委托给别人。”窥破女性气质建构中的男性权力因素与欲望化心理是女性主义批评的一大贡献,但是这一点到了消费时代的文学叙事中情形却发生了变化。《小姐你早》中戚润物因为缺乏令人(主要是男人)赏心悦目的“女性气质”最终导致了被遗弃的命运,她是在李开玲、艾月的轮番“性别启蒙”中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落伍”、现在的女孩子就是“好看”的。从这个意义上,甚至可以将它看作是一篇戚润物“女性意识”/“女性气质”逐渐成长壮大的“成长”小说。彰显女性魅力、建构而非解构男权话语下的“女性气质”是当前小说所制造“小女人”神话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底层女性用以摆脱或缓解物质与精神层面上的苦难也好,还是优裕境地的女性用以表达生活的幸福感也罢,一具“美丽”的女性躯体与足够的“女性气质”似乎都是必不可少的,否则就会象戚润物、白大省(铁凝《永远有多远》)等人一样生命黯淡下去或注定难逃现实受挫的结局。与女性主义者经过人类学的一番考证后得出的结论“把‘美’的主题对象化到女性身上反映的是‘男性主体身份的成熟和对女性客体地位的确认’”不同,从消费时代的现实在场出发的女性写作,虽然触及到了面对男权社会的审美期待女性角色转换的艰难与不甘问题,却又不得不最终接受了这种“女性美”法则。父权社会建构的“女人味”本是从男性欲望目光出发的,在以释放女人之“美”本身就是对遮蔽女性光辉的男性文明一种反抗的性别策略下,女性轻易就将这种他者的东西自我化了。这在中国更年轻一代的“美女写作”中表现得最明显。西方女性写作据说有专门描写女性瘦小灰色的乳房、平凡黯淡甚至残缺的身体的,她们认为只有利用艺术媒介重构女性多样身体现实的真实形象,才能败坏男性视角的色情味,消解传统女性美,起到最终颠覆男权的目的,唯其如此她们才会特别关注女人味淡薄甚至有些歇斯底里的“阁楼疯女人”。但这在满目都是一具具美丽灼灼、欲望灼灼的女性躯体的中国女性主义写作中是不可想象的,惟恐身体的“不美”会伤及笔下文学及其传播份额的“不美”,这大概是此类女性文本背后最大的焦虑之源。至于“女权主义”,似乎只剩下了某种偷梁换柱的修辞性表达。
2 现代女权主义对“男强女弱”社会性别陈规的批判与其在消费时代女性文本中的曲折表达。对男女不平等、男强女弱、男阳刚女阴柔之类传统性别观念的极力颠覆与批判无疑是西方现代女权主义的一大立法基础。无论是自由主义女性主义还是激进女性主义都将社会那一整套建立在女性低人一等的等级制基础上的性别观念看作妇女从属地位的根本原因,自由主义女性主义认为要改良父权制,制定公平的竞争规则,激进女性主义则认为对父权制不能寄希望于改良,而应斩草除根。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下半叶的文化女性主义更是从正面强调女性的生理差别,推崇女性文化和价值观,基于母性的女性优越价值观为出发点的女权主义实践,如生态女性主义,甚至给人一种“女优于男”的印象。但是女性主义的斩钉截铁判断与从生活的“当下”与“在场”出发、讲求为人物舍身处地着想的当下女性小说之间却似乎隔了一段从“理论”到“现实”的距离,而所谓“男强女弱”在小说文本中的曲折表达是指与消费时代文学艺术很大程度上的非社会化的个人叙事、非叛逆性的表意策略、非超越性追求的世俗观照等特征相关,当叙述者从个人主义、功利主义、消费主义出发进行女性关怀时所实际指向的往往是一种传统而非现代,或者表面上很“现代”/“时尚”但内中贯穿的却仍然是男强女弱、女性依附于男性甚至为这种依附感到沾沾自喜的古老性别心理。这主要表现在:(1)对“大女人”/“女强人”的冷淡甚至艺术嘲弄。对“小女人”心态的异乎寻常摹写热情。毛泽东时代“不爱红妆爱武装”的假小子抑或凌厉激进的女权主义斗士似乎已淡出了消费时代女性叙述的视野。在池莉的不少作品中,戚润物、苏素怀、来双媛这些自视甚高的知识女性均无一例外地成为不懂打扮、落伍于时代、心理幼稚、甚至有些可笑的“老(丑)女人”的代名词。这与大众流行观念中将在社会政治经济层面崭露头角、让男性感到能力自信心均受到威胁的女性,视为与离异、单身、丧失性别魅力相关的一个“名褒实贬”的女性族类是一脉相承的。卫慧在一篇小说中借叙述人之口更是对其博士姐姐进行直接嘲弄:“你有男人吗?”而她自己所崇尚的则是一种以性别魅力征服男性的女性观,年轻性感、受过高等教育,但无业或者不屑于体制内就业的女主人公仅凭自身性魅力就可以对身边男性进行自如操控是她小说偏好的重心。支撑这表面上看似强悍的性别立场的是女性对自己有“资本”/“能力”向男性进行精神把玩物质索取(也可以说是依赖)的一种洋洋自得之情,孰不知它恰恰是建立在男性欲望目光之上的。(2)对“小女人”心态的异乎寻常摹写热情。作为传统社会中是对女性的蔑视与贬称,“小女人”是女性被侮辱被损害的明证,但是应消费主义风气而生的一种“现代” 小女人,却以其鲜明的性别特征与顺应利用男权文化或充其量只做一种“绵软”的反抗的性别姿态赢得了作家们普遍的文化青睐。不管是不少小说中对女性自甘性别弱势地位、只企图以或明(直接从事身体与物质的交换)或暗(以爱情与婚姻的名义)的方式将“性别”作为改变个人生存境遇砝码的细腻剖析(比如“美女写作”、“妓女写作”,还有在不少文本中都会读到的诸如“养情人是男人的本事,被人养着是女人的魅力”之类沾沾自喜的句子,一起将女性主义问题带上了“小女人”叙事的死胡同),还是前一阶段广为流行的“小女人”散文以正面方式典型体现安逸富裕的小康社会中做一个“小女人”的幸福感(喜欢并享受着女性的日常与边缘境地),消费时代这种“小女人”关怀在女性关怀的名义下大行其道的做法,从文学是对生活的反映这一古老的现实主义原则来看,我们可以说它是对现在依然盛行的男强女弱性别格局的“真实再现”,但同样不能回避的一点却是过多的此类文化书写在社会层面上会形成类似消极性心理暗示的作用,“小女人”心态的一再重复甚至从正面意义上进行肯定的文学性别想象与社会上男权势力的强大互为依傍,而它的性别批判意义也往往会流于虚妄。
3 女权主义理论对“权力”及其女性权力获取途径的理解也与文学文本中的女性认知有一定差异。“权力”是女权主义的一个重要概念,女性批评内部对它的理解尽管有分歧,但总的来说均是借重它所包含的控制、占有、支配、人与人之间不平等关系等内容,汉娜·阿伦特甚至将这种个体间的统治关系上升到“群”的高度:“权力从来就不是一种个人的财产;它属于一个群体,而且只有在群体保持存在的时候权力才存在。当我们说某人‘当权’(in power)的时候,我们实际上指一定数目的人赋予之权力以他们的名义行动”。这样作为个体的人与人间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与作为群体的男性与女性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就联系了起来:“权力”在这里既非通常意义上的“国家权力”“政治权力”也非“地方权力”“个人特权”之类概念,它是将父系文化中各种社会体制和领域中的不平等关系以及维系这种关系的机制视作“权力”。而争取女性自身的合法权益与地位则是冲破颠覆这种父系社会权力运作的一个有效途径,因此女权主义理念从诞生之初就致力于争取女性的受教育权、工作权、参政权,在性关系、婚姻和生育上的自决权等等。这种政治色彩浓烈的权力观念到了以摹写日常生活为己任的文学艺术中则更多地是在现实的、世俗的层面展开,比如说一个人因为拥有一定的金钱、势力与地位就掌握权力(在父权社会中主要是男性),否则就是权力面前的弱势者。而在权力的获取途径上,除了女权主义所大力提倡的那种女性投身社会实践的“直接”权力迁移手段。还有一种通过与握有权力的男性建立某种关系而进行的“间接”权力迁移手段。或者说,权力也许不分性别但通往权力的道路却有性别之分,“小女人”并不“小”,彰显性别魅力不仅是她美的一种“权利”,还往往能衍生出一种“权力”。“性别资本化”是每个时代都会有的社会现象,但大规模出现并得到相当程度的理解认同则是进入消费时代之后渗透进“小女人”叙事的事。甚至即使在某些被公认为最具女权意识的作品,比如林白的《致命的飞翔》中,女性意识的突显传达也纠结了太多男女暧昧纠缠的画面:北诺最后的决绝杀人(“弑男”)有一个预设的前提,即女性在男权社会压力下以肉体换取实利(“一张事关个人前途的表格”)的企图失败之后的一种愤怒和报复行为。它里面有这样一些被广泛征用的文字:“指望一场性的翻身是愚蠢的,我们没有政党和军队,要推翻男性的统治是不可能的,我们打不倒他们,所以只能利用他们。”这其实是将女性先期地置于男权社会的色相(100ks)期待中,只不过在多次遭强暴发现不果与不值后转而采取的暴力行为。甚至小说还用大段的篇幅以熟谙这种男女游戏“潜规则”的语气描述了一番交易过程中“男人怕上了女人的当,女人怕吃了男人的亏”的微妙心理。可以设想,如果这交换有了结果,这个故事可能就会是另一副模样了。比较一下张洁写于1981年的《方舟》里,离了婚的无助女人柳泉同样遭遇了单位上司的性骚挠,她是不惜辗转多处通过艰难地更换工作另觅职业来避免女性之跌入男权社会欲望陷阱的。小说后面柳泉和荆华顶风冒雨骑着一辆自行车到处奔波找一份谋生饭碗,她们是以与男性相异但“独立”的个体身份来面对现实生活的苦难的。在这两篇同样颇富“女权”盛名的小说中,从女权主义对待“权力”的严肃和精英姿态来看,倒是写于1980年代伊始的《方舟》(当时的中国并未受到太多西方现代女权主义思想的直接浸染冲击)在本质上似乎更接近这一倾向,1990年代之后的文学艺术面对女性现实的复杂与无奈却难免不受一些这个时代的个人主义、功利主义、消费主义影响。在盛可以的《青桔子》中,女主人公面对的并不是未来公婆家男人们的压制,而是婆婆妯娌等女人的排挤与歧视,而她采取的措施则是与公公和大伯哥私通来寻找在新家庭中的靠山,并对他们的妻子进行打击嘲弄。跟男性结盟甚至不惜性贿赂性混乱对抗身边的女性,这既在表象上似乎不符合女权主义关于女性普遍地受到男性压抑的学说,又在反抗姿态上有悖于以与男性独立平等的姿态在社会领域内进行的权力争取。虽然笼罩在这个“小女人”故事上空的仍是不折不扣的男权规则,比如男主外女主内、夫贵妻荣、男性对女性的欲望期待等等,但是从生活的“在场”与人性的“真实”出发的文学艺术依据的却似乎并不是要坚决反抗这一切的女权主义逻辑。
4 在性爱成为消费时代女性写作突破社会与文学陈规的一道绚烂风景的同时,它的文本学意义与效果却与女权主义初衷发生了较大分歧。在性的问题上,女权主义分化成两个阵营:激进派与自由派。激进派要求伴侣之间的性平等,反对男权主义的性实践。致力于扫清包括淫秽色情制品在内的父系性机制,稍早一些的贝蒂·弗里丹更认为只要妇女获得了社会平等。性的问题就会自行解决,而格里尔则要求解放了的妇女不要结婚,不给男性性的机会。与激进派压抑男性性能量的反对性(anti-sex)的态度不同,自由派则倾向于释放女性性能量的赞成性(pro-sex),她们鼓励超越社会所认可的性行为规范,反对将性划分为政治上正确的和不正确的两大类,性爱的快乐原则和对男权社会中女性所受性压抑的认定与反抗是其两大立法基础。然而后现代社会艾滋病恐怖出现后,自由派享用性快乐的思想受到挫折,有节制的性伦理现在是世界范围内普遍适用并为女权主义者肯定的性观念。女权主义严肃的性爱主张在中国被误读甚至有意义混淆是文学叙述进入消费时代之后的事。1980年代张洁、谌容、张辛欣等的一系列重在讲述女性在政治经济领域争取自我权力的艰难与困惑的作品,从一定程度上说更接近于弗里丹、格里尔等的对性问题的排斥与漠视态度,只不过西方女权主义者更多是从反对男权文化的决绝彻底而来的,中国女作家 对性问题的冷淡则与当时依然浓重的伦理束缚、道德禁忌不无关系,比如我们从张洁《爱是不能忘记的》对美好爱情的歌颂却小心翼翼地回避着婚姻之外两性肉体关系的描写中,就不难看出那种对合乎道德法律的政治上“正确”的性爱观的倚重。可以说它是一种压抑性的性观念,既压抑着女性的欲念又压抑着男性的欲念。有人曾用“性风吹得文人醉”来形容1990年代之后的中国文坛,如果说自由派女权主义赞成性的观点在文学艺术领域里已经完全取代了激进派反对性的观点有些夸张的话,从王安忆、铁凝一直到陈染、林白,至少在女性意识的文本传达方面开始一反过去回避性压抑性的态度,而是将女性寻求个人主体地位的诉求主要聚焦于女性的性实践(区别于女性情感)。但是性解放与快感政治学(the politics of ecstasy)本就是一种在刀刃上眺舞的行为,何况它与性混乱的泥潭与快乐地被消费的“前女权主义”境地并没有什么清晰的界限,有女性主义者早就不无忧虑地指出:“谈论性欲和关注性欲并不代表着进步……将性体验强调为有意义体验源泉,将可能出现这样的结果,即肯定女人是感伤、体验和浪漫(尽管是幻灭的)的载体一。如果说1990年代上半期的女性写作尚算履行着自由派思想的性爱启蒙任务的话,在世界女权主义思潮转入有节制的性伦理之后,1970年代以及许多更老或更年轻的、男的或女的作家依然“性”致不减则已经无法用人性/女性解放来解释了。它依据的只能是一种消费主义逻辑,如同波德里亚在其《消费社会》中所说,“必须把个体当成物品,当成最珍贵的交换材料。以便使一种效益经济程式在与被解构了身体。被解构了的性欲相适应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甚至可以说,在消费时代女性身体/性本身就含有一种“只有‘被解放、获得自由’才能够因为生产性目的而被合理开发”的意味。“女性通过性解放被‘消费’,性解放通过女性被‘消费’”。“性”已成了当代作家谁都不会回避甚至说第一面对的问题,比如林自从《一个人的战争》到《万物花开》、《妇女闲聊录>,无论从叙述主题还是从叙述方式上说都是被公认的近年来文风变化最大的一个作家,但是那种对性的迷恋和关注又似乎成为其作品万变中的不变。但是只有借助于包括女权主义在内的其他各种视角的意识形态伦理,我们才能判断这种当下文本中的“性”意象哪些是女权主义的,哪些是具有“人民性”的,哪些符合消费主义伦理,哪些纯粹是商业化的垃圾。
女性学者王政在“女性意识”、“社会性别意识”变异》一文中通过对充斥我们周围的大量报章杂志中女性话语的梳理,看出了我们所习以为常的自然“女性意识”这一语词的复杂模糊甚至歧义暧昧之处。在她看来,人们至少在表达这样两类相去甚远的性别观念时用到了“女性意识”:女人对美的追求,对自身魅力的意识,以及对女性性欲、生理特征、女性感受的关注和表现被认为是女性意识的重要内容;而在另一些人的表述中女性对成为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主体的有意识追求也称为女性意识。而前者主要存在于某些大众流行的时尚杂志中,后者则往往出自某些笃信自立自强的知识女性之口。从新时期女性文学的发展轨迹来看,我们就会发现如果说1980年代张洁、谌容、张辛欣那种注重女性在政治经济层面进行权利争取的写作是与上述“女性意识”第二个层面上的意思大致吻合的话,在情欲领域已取代政治经济领域成为两性战争的主战场的当下,女性小说中的性别倾向显然主要在自然“女性意识”的第一个层面上展开。而它究竟是解构还是无形中建构了男性中心文化则是需要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至于为女性学者所不遗余力推介的“社会性别”这一概念,主要是被视为对一种制度一种社会关系的界定,一种关于个人性属身份的话语权力运作,即“由社会文化形成的对于男女差异的理解,以及社会文化形成的属于女性和男性的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一。而对性别问题的这种学理式深度探究到了消费时代的女性写作那里则显出了某种程度上的尴尬或变异。或者说后者所关注的并不是“女性在男权社会中为什么会受到伤害,在何种程度上受到伤害”这样的原则性性别追问,而是以艺术化的方式对女性在男权社会中的“实有”法则(女性在当下的男权社会中实际有何作为)进行所谓“真实再现”而已。造成它与女权主义的精英/经典理念之间产生错位的原因首先是消费时代关于女性话语的社会流行思潮对女性小说写作的裹挟性影响,如“女人味”的流行与“女强人”的被妖魔化等等。其次,“男性的阅读”(以男性为中心的文化阅读机制与文学评判准则)与“女性的写作”之间无法弥合的悖论所致。即使女性写作所表达的是一种本色的女性主义观点,如袒露被遮蔽的女性体验,由于阅读机制的男性化。它也很容易就与大众的窥视欲与意淫心理发生关联使得这种女性主义表达只能在文本叙事层面展开,而在文本之外的大文化语境中则几乎不必经过任何中介地便蜕变成了“暴露隐私”的非女性主义式表达。第三,在消费时代的女性写作试图对精英主义的女性主义观念进行某种话语挪用以适应大众审美趣味时,往往把握不住女性主义解构男权文化的价值底线,以致于呈现出某种程度上的女性主义与各种非女性主义思想胶合纠缠在一起的暧昧状态。可以说上述我们所分析的当下不少有名的女性小说文本都是以很大程度上的女性主义面貌出现的,有的甚至可以称之为“强硬”的女性立场,如《致命的飞翔》、《小姐你早》等,至少在作家的主观意图中要表达某种女性主义观念,只是由于一些小说写作发行等方面的“文学原因”,如希望跟上当今的文学审美潮流,或欲求在题材的新颖与立意的尖端方面能够“脱颖而出”,或者仅仅为了编织一个“好看”的能吸引人的故事,而影响到了其女权主义理念的真正、深入、持续地贯彻表达。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很大程度上已延伸为大众文化一部分的当下女性小说在将女性生活以不乏商业性意味的文学叙述方式展现在读者眼前的同时,却也,的确承载了将女性主义理论大众化通俗化的功能。作为一种从西方而来的“被译介的现代性”,中国女性主义如果缺少了大量的女性小说女性电影的艺术传播,可能其从理论到理论的小圈子精英情结会更加严重。甚至可以说,女性主义在中国渐次深入人心的过程本就是伴随着对其诸多的误读误用而来的,而混合了各种女性主义或非女性主义思想的女性小说便是这一复杂过程的一个有力明证。
1 现代女权主义对“女性气质”的解构与消费时代文学叙事对“女人味”的重视。女权主义深刻地剖析了“女性”与“女性的”两个语词的不同,认为前者是一个以女性的生理特征来界定的概念;后者则是社会对女性特征的界定,社会建构的结果就是对所谓“女性气质”(缸nininity)的推崇。在父权社会女性气质事实上已作为关于女性行为与外表的一系列规范而存在,如美丽、温柔、性感、优雅等,有时女性气质也有负面的含义,如被动、自恋、不理智、无权等。而女权主义之所以指出女性气质被建构的本质则是坚决地反抗并颠覆它。比如米歇丽·蒙特雷曾说:“‘真正的’女人,‘富有女性气质的’女人,是忘记了自己女性本质的女人,这个女人把愉悦和对愉悦的叙述委托给别人。”窥破女性气质建构中的男性权力因素与欲望化心理是女性主义批评的一大贡献,但是这一点到了消费时代的文学叙事中情形却发生了变化。《小姐你早》中戚润物因为缺乏令人(主要是男人)赏心悦目的“女性气质”最终导致了被遗弃的命运,她是在李开玲、艾月的轮番“性别启蒙”中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落伍”、现在的女孩子就是“好看”的。从这个意义上,甚至可以将它看作是一篇戚润物“女性意识”/“女性气质”逐渐成长壮大的“成长”小说。彰显女性魅力、建构而非解构男权话语下的“女性气质”是当前小说所制造“小女人”神话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底层女性用以摆脱或缓解物质与精神层面上的苦难也好,还是优裕境地的女性用以表达生活的幸福感也罢,一具“美丽”的女性躯体与足够的“女性气质”似乎都是必不可少的,否则就会象戚润物、白大省(铁凝《永远有多远》)等人一样生命黯淡下去或注定难逃现实受挫的结局。与女性主义者经过人类学的一番考证后得出的结论“把‘美’的主题对象化到女性身上反映的是‘男性主体身份的成熟和对女性客体地位的确认’”不同,从消费时代的现实在场出发的女性写作,虽然触及到了面对男权社会的审美期待女性角色转换的艰难与不甘问题,却又不得不最终接受了这种“女性美”法则。父权社会建构的“女人味”本是从男性欲望目光出发的,在以释放女人之“美”本身就是对遮蔽女性光辉的男性文明一种反抗的性别策略下,女性轻易就将这种他者的东西自我化了。这在中国更年轻一代的“美女写作”中表现得最明显。西方女性写作据说有专门描写女性瘦小灰色的乳房、平凡黯淡甚至残缺的身体的,她们认为只有利用艺术媒介重构女性多样身体现实的真实形象,才能败坏男性视角的色情味,消解传统女性美,起到最终颠覆男权的目的,唯其如此她们才会特别关注女人味淡薄甚至有些歇斯底里的“阁楼疯女人”。但这在满目都是一具具美丽灼灼、欲望灼灼的女性躯体的中国女性主义写作中是不可想象的,惟恐身体的“不美”会伤及笔下文学及其传播份额的“不美”,这大概是此类女性文本背后最大的焦虑之源。至于“女权主义”,似乎只剩下了某种偷梁换柱的修辞性表达。
2 现代女权主义对“男强女弱”社会性别陈规的批判与其在消费时代女性文本中的曲折表达。对男女不平等、男强女弱、男阳刚女阴柔之类传统性别观念的极力颠覆与批判无疑是西方现代女权主义的一大立法基础。无论是自由主义女性主义还是激进女性主义都将社会那一整套建立在女性低人一等的等级制基础上的性别观念看作妇女从属地位的根本原因,自由主义女性主义认为要改良父权制,制定公平的竞争规则,激进女性主义则认为对父权制不能寄希望于改良,而应斩草除根。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下半叶的文化女性主义更是从正面强调女性的生理差别,推崇女性文化和价值观,基于母性的女性优越价值观为出发点的女权主义实践,如生态女性主义,甚至给人一种“女优于男”的印象。但是女性主义的斩钉截铁判断与从生活的“当下”与“在场”出发、讲求为人物舍身处地着想的当下女性小说之间却似乎隔了一段从“理论”到“现实”的距离,而所谓“男强女弱”在小说文本中的曲折表达是指与消费时代文学艺术很大程度上的非社会化的个人叙事、非叛逆性的表意策略、非超越性追求的世俗观照等特征相关,当叙述者从个人主义、功利主义、消费主义出发进行女性关怀时所实际指向的往往是一种传统而非现代,或者表面上很“现代”/“时尚”但内中贯穿的却仍然是男强女弱、女性依附于男性甚至为这种依附感到沾沾自喜的古老性别心理。这主要表现在:(1)对“大女人”/“女强人”的冷淡甚至艺术嘲弄。对“小女人”心态的异乎寻常摹写热情。毛泽东时代“不爱红妆爱武装”的假小子抑或凌厉激进的女权主义斗士似乎已淡出了消费时代女性叙述的视野。在池莉的不少作品中,戚润物、苏素怀、来双媛这些自视甚高的知识女性均无一例外地成为不懂打扮、落伍于时代、心理幼稚、甚至有些可笑的“老(丑)女人”的代名词。这与大众流行观念中将在社会政治经济层面崭露头角、让男性感到能力自信心均受到威胁的女性,视为与离异、单身、丧失性别魅力相关的一个“名褒实贬”的女性族类是一脉相承的。卫慧在一篇小说中借叙述人之口更是对其博士姐姐进行直接嘲弄:“你有男人吗?”而她自己所崇尚的则是一种以性别魅力征服男性的女性观,年轻性感、受过高等教育,但无业或者不屑于体制内就业的女主人公仅凭自身性魅力就可以对身边男性进行自如操控是她小说偏好的重心。支撑这表面上看似强悍的性别立场的是女性对自己有“资本”/“能力”向男性进行精神把玩物质索取(也可以说是依赖)的一种洋洋自得之情,孰不知它恰恰是建立在男性欲望目光之上的。(2)对“小女人”心态的异乎寻常摹写热情。作为传统社会中是对女性的蔑视与贬称,“小女人”是女性被侮辱被损害的明证,但是应消费主义风气而生的一种“现代” 小女人,却以其鲜明的性别特征与顺应利用男权文化或充其量只做一种“绵软”的反抗的性别姿态赢得了作家们普遍的文化青睐。不管是不少小说中对女性自甘性别弱势地位、只企图以或明(直接从事身体与物质的交换)或暗(以爱情与婚姻的名义)的方式将“性别”作为改变个人生存境遇砝码的细腻剖析(比如“美女写作”、“妓女写作”,还有在不少文本中都会读到的诸如“养情人是男人的本事,被人养着是女人的魅力”之类沾沾自喜的句子,一起将女性主义问题带上了“小女人”叙事的死胡同),还是前一阶段广为流行的“小女人”散文以正面方式典型体现安逸富裕的小康社会中做一个“小女人”的幸福感(喜欢并享受着女性的日常与边缘境地),消费时代这种“小女人”关怀在女性关怀的名义下大行其道的做法,从文学是对生活的反映这一古老的现实主义原则来看,我们可以说它是对现在依然盛行的男强女弱性别格局的“真实再现”,但同样不能回避的一点却是过多的此类文化书写在社会层面上会形成类似消极性心理暗示的作用,“小女人”心态的一再重复甚至从正面意义上进行肯定的文学性别想象与社会上男权势力的强大互为依傍,而它的性别批判意义也往往会流于虚妄。
3 女权主义理论对“权力”及其女性权力获取途径的理解也与文学文本中的女性认知有一定差异。“权力”是女权主义的一个重要概念,女性批评内部对它的理解尽管有分歧,但总的来说均是借重它所包含的控制、占有、支配、人与人之间不平等关系等内容,汉娜·阿伦特甚至将这种个体间的统治关系上升到“群”的高度:“权力从来就不是一种个人的财产;它属于一个群体,而且只有在群体保持存在的时候权力才存在。当我们说某人‘当权’(in power)的时候,我们实际上指一定数目的人赋予之权力以他们的名义行动”。这样作为个体的人与人间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与作为群体的男性与女性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就联系了起来:“权力”在这里既非通常意义上的“国家权力”“政治权力”也非“地方权力”“个人特权”之类概念,它是将父系文化中各种社会体制和领域中的不平等关系以及维系这种关系的机制视作“权力”。而争取女性自身的合法权益与地位则是冲破颠覆这种父系社会权力运作的一个有效途径,因此女权主义理念从诞生之初就致力于争取女性的受教育权、工作权、参政权,在性关系、婚姻和生育上的自决权等等。这种政治色彩浓烈的权力观念到了以摹写日常生活为己任的文学艺术中则更多地是在现实的、世俗的层面展开,比如说一个人因为拥有一定的金钱、势力与地位就掌握权力(在父权社会中主要是男性),否则就是权力面前的弱势者。而在权力的获取途径上,除了女权主义所大力提倡的那种女性投身社会实践的“直接”权力迁移手段。还有一种通过与握有权力的男性建立某种关系而进行的“间接”权力迁移手段。或者说,权力也许不分性别但通往权力的道路却有性别之分,“小女人”并不“小”,彰显性别魅力不仅是她美的一种“权利”,还往往能衍生出一种“权力”。“性别资本化”是每个时代都会有的社会现象,但大规模出现并得到相当程度的理解认同则是进入消费时代之后渗透进“小女人”叙事的事。甚至即使在某些被公认为最具女权意识的作品,比如林白的《致命的飞翔》中,女性意识的突显传达也纠结了太多男女暧昧纠缠的画面:北诺最后的决绝杀人(“弑男”)有一个预设的前提,即女性在男权社会压力下以肉体换取实利(“一张事关个人前途的表格”)的企图失败之后的一种愤怒和报复行为。它里面有这样一些被广泛征用的文字:“指望一场性的翻身是愚蠢的,我们没有政党和军队,要推翻男性的统治是不可能的,我们打不倒他们,所以只能利用他们。”这其实是将女性先期地置于男权社会的色相(100ks)期待中,只不过在多次遭强暴发现不果与不值后转而采取的暴力行为。甚至小说还用大段的篇幅以熟谙这种男女游戏“潜规则”的语气描述了一番交易过程中“男人怕上了女人的当,女人怕吃了男人的亏”的微妙心理。可以设想,如果这交换有了结果,这个故事可能就会是另一副模样了。比较一下张洁写于1981年的《方舟》里,离了婚的无助女人柳泉同样遭遇了单位上司的性骚挠,她是不惜辗转多处通过艰难地更换工作另觅职业来避免女性之跌入男权社会欲望陷阱的。小说后面柳泉和荆华顶风冒雨骑着一辆自行车到处奔波找一份谋生饭碗,她们是以与男性相异但“独立”的个体身份来面对现实生活的苦难的。在这两篇同样颇富“女权”盛名的小说中,从女权主义对待“权力”的严肃和精英姿态来看,倒是写于1980年代伊始的《方舟》(当时的中国并未受到太多西方现代女权主义思想的直接浸染冲击)在本质上似乎更接近这一倾向,1990年代之后的文学艺术面对女性现实的复杂与无奈却难免不受一些这个时代的个人主义、功利主义、消费主义影响。在盛可以的《青桔子》中,女主人公面对的并不是未来公婆家男人们的压制,而是婆婆妯娌等女人的排挤与歧视,而她采取的措施则是与公公和大伯哥私通来寻找在新家庭中的靠山,并对他们的妻子进行打击嘲弄。跟男性结盟甚至不惜性贿赂性混乱对抗身边的女性,这既在表象上似乎不符合女权主义关于女性普遍地受到男性压抑的学说,又在反抗姿态上有悖于以与男性独立平等的姿态在社会领域内进行的权力争取。虽然笼罩在这个“小女人”故事上空的仍是不折不扣的男权规则,比如男主外女主内、夫贵妻荣、男性对女性的欲望期待等等,但是从生活的“在场”与人性的“真实”出发的文学艺术依据的却似乎并不是要坚决反抗这一切的女权主义逻辑。
4 在性爱成为消费时代女性写作突破社会与文学陈规的一道绚烂风景的同时,它的文本学意义与效果却与女权主义初衷发生了较大分歧。在性的问题上,女权主义分化成两个阵营:激进派与自由派。激进派要求伴侣之间的性平等,反对男权主义的性实践。致力于扫清包括淫秽色情制品在内的父系性机制,稍早一些的贝蒂·弗里丹更认为只要妇女获得了社会平等。性的问题就会自行解决,而格里尔则要求解放了的妇女不要结婚,不给男性性的机会。与激进派压抑男性性能量的反对性(anti-sex)的态度不同,自由派则倾向于释放女性性能量的赞成性(pro-sex),她们鼓励超越社会所认可的性行为规范,反对将性划分为政治上正确的和不正确的两大类,性爱的快乐原则和对男权社会中女性所受性压抑的认定与反抗是其两大立法基础。然而后现代社会艾滋病恐怖出现后,自由派享用性快乐的思想受到挫折,有节制的性伦理现在是世界范围内普遍适用并为女权主义者肯定的性观念。女权主义严肃的性爱主张在中国被误读甚至有意义混淆是文学叙述进入消费时代之后的事。1980年代张洁、谌容、张辛欣等的一系列重在讲述女性在政治经济领域争取自我权力的艰难与困惑的作品,从一定程度上说更接近于弗里丹、格里尔等的对性问题的排斥与漠视态度,只不过西方女权主义者更多是从反对男权文化的决绝彻底而来的,中国女作家 对性问题的冷淡则与当时依然浓重的伦理束缚、道德禁忌不无关系,比如我们从张洁《爱是不能忘记的》对美好爱情的歌颂却小心翼翼地回避着婚姻之外两性肉体关系的描写中,就不难看出那种对合乎道德法律的政治上“正确”的性爱观的倚重。可以说它是一种压抑性的性观念,既压抑着女性的欲念又压抑着男性的欲念。有人曾用“性风吹得文人醉”来形容1990年代之后的中国文坛,如果说自由派女权主义赞成性的观点在文学艺术领域里已经完全取代了激进派反对性的观点有些夸张的话,从王安忆、铁凝一直到陈染、林白,至少在女性意识的文本传达方面开始一反过去回避性压抑性的态度,而是将女性寻求个人主体地位的诉求主要聚焦于女性的性实践(区别于女性情感)。但是性解放与快感政治学(the politics of ecstasy)本就是一种在刀刃上眺舞的行为,何况它与性混乱的泥潭与快乐地被消费的“前女权主义”境地并没有什么清晰的界限,有女性主义者早就不无忧虑地指出:“谈论性欲和关注性欲并不代表着进步……将性体验强调为有意义体验源泉,将可能出现这样的结果,即肯定女人是感伤、体验和浪漫(尽管是幻灭的)的载体一。如果说1990年代上半期的女性写作尚算履行着自由派思想的性爱启蒙任务的话,在世界女权主义思潮转入有节制的性伦理之后,1970年代以及许多更老或更年轻的、男的或女的作家依然“性”致不减则已经无法用人性/女性解放来解释了。它依据的只能是一种消费主义逻辑,如同波德里亚在其《消费社会》中所说,“必须把个体当成物品,当成最珍贵的交换材料。以便使一种效益经济程式在与被解构了身体。被解构了的性欲相适应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甚至可以说,在消费时代女性身体/性本身就含有一种“只有‘被解放、获得自由’才能够因为生产性目的而被合理开发”的意味。“女性通过性解放被‘消费’,性解放通过女性被‘消费’”。“性”已成了当代作家谁都不会回避甚至说第一面对的问题,比如林自从《一个人的战争》到《万物花开》、《妇女闲聊录>,无论从叙述主题还是从叙述方式上说都是被公认的近年来文风变化最大的一个作家,但是那种对性的迷恋和关注又似乎成为其作品万变中的不变。但是只有借助于包括女权主义在内的其他各种视角的意识形态伦理,我们才能判断这种当下文本中的“性”意象哪些是女权主义的,哪些是具有“人民性”的,哪些符合消费主义伦理,哪些纯粹是商业化的垃圾。
女性学者王政在“女性意识”、“社会性别意识”变异》一文中通过对充斥我们周围的大量报章杂志中女性话语的梳理,看出了我们所习以为常的自然“女性意识”这一语词的复杂模糊甚至歧义暧昧之处。在她看来,人们至少在表达这样两类相去甚远的性别观念时用到了“女性意识”:女人对美的追求,对自身魅力的意识,以及对女性性欲、生理特征、女性感受的关注和表现被认为是女性意识的重要内容;而在另一些人的表述中女性对成为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主体的有意识追求也称为女性意识。而前者主要存在于某些大众流行的时尚杂志中,后者则往往出自某些笃信自立自强的知识女性之口。从新时期女性文学的发展轨迹来看,我们就会发现如果说1980年代张洁、谌容、张辛欣那种注重女性在政治经济层面进行权利争取的写作是与上述“女性意识”第二个层面上的意思大致吻合的话,在情欲领域已取代政治经济领域成为两性战争的主战场的当下,女性小说中的性别倾向显然主要在自然“女性意识”的第一个层面上展开。而它究竟是解构还是无形中建构了男性中心文化则是需要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至于为女性学者所不遗余力推介的“社会性别”这一概念,主要是被视为对一种制度一种社会关系的界定,一种关于个人性属身份的话语权力运作,即“由社会文化形成的对于男女差异的理解,以及社会文化形成的属于女性和男性的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一。而对性别问题的这种学理式深度探究到了消费时代的女性写作那里则显出了某种程度上的尴尬或变异。或者说后者所关注的并不是“女性在男权社会中为什么会受到伤害,在何种程度上受到伤害”这样的原则性性别追问,而是以艺术化的方式对女性在男权社会中的“实有”法则(女性在当下的男权社会中实际有何作为)进行所谓“真实再现”而已。造成它与女权主义的精英/经典理念之间产生错位的原因首先是消费时代关于女性话语的社会流行思潮对女性小说写作的裹挟性影响,如“女人味”的流行与“女强人”的被妖魔化等等。其次,“男性的阅读”(以男性为中心的文化阅读机制与文学评判准则)与“女性的写作”之间无法弥合的悖论所致。即使女性写作所表达的是一种本色的女性主义观点,如袒露被遮蔽的女性体验,由于阅读机制的男性化。它也很容易就与大众的窥视欲与意淫心理发生关联使得这种女性主义表达只能在文本叙事层面展开,而在文本之外的大文化语境中则几乎不必经过任何中介地便蜕变成了“暴露隐私”的非女性主义式表达。第三,在消费时代的女性写作试图对精英主义的女性主义观念进行某种话语挪用以适应大众审美趣味时,往往把握不住女性主义解构男权文化的价值底线,以致于呈现出某种程度上的女性主义与各种非女性主义思想胶合纠缠在一起的暧昧状态。可以说上述我们所分析的当下不少有名的女性小说文本都是以很大程度上的女性主义面貌出现的,有的甚至可以称之为“强硬”的女性立场,如《致命的飞翔》、《小姐你早》等,至少在作家的主观意图中要表达某种女性主义观念,只是由于一些小说写作发行等方面的“文学原因”,如希望跟上当今的文学审美潮流,或欲求在题材的新颖与立意的尖端方面能够“脱颖而出”,或者仅仅为了编织一个“好看”的能吸引人的故事,而影响到了其女权主义理念的真正、深入、持续地贯彻表达。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很大程度上已延伸为大众文化一部分的当下女性小说在将女性生活以不乏商业性意味的文学叙述方式展现在读者眼前的同时,却也,的确承载了将女性主义理论大众化通俗化的功能。作为一种从西方而来的“被译介的现代性”,中国女性主义如果缺少了大量的女性小说女性电影的艺术传播,可能其从理论到理论的小圈子精英情结会更加严重。甚至可以说,女性主义在中国渐次深入人心的过程本就是伴随着对其诸多的误读误用而来的,而混合了各种女性主义或非女性主义思想的女性小说便是这一复杂过程的一个有力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