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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孟子的天命观是对先秦时期天命思想的继承和发扬。在他看来,天命是不可捉摸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在顺应天命的同时,在解决问题时要“尽心”,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但不可违背天命。孟子的天命思想丰富了儒家学说,为个人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理论依据,对后来的哲学思想产生了重要作用,也为我国的民主思想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 孟子;天命观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0)25-0052-02
一、孟子之前天命观的发展概况
“天命”是儒家哲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也是先秦时期的哲学家们讨论的中心话题。“天命”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西周初期,源于远古时期人们对神灵的敬仰。其中“天”是指最高的统治者,在给予人民关怀的同时,以道德为标准,对人间进行赏罚;“天命”即“天之所命”,也就是上天的命令,是根据人的道德水平来决定天命的授予或者剥夺,人们只能通过提高自身的修养来达到“祈天永命”的目的。“天”本来是自然之天,是客观存在的,在这里却被意化为统治世界的最高主宰,使其具有了至高无上的意志和权力。
随着时间的推进,到了春秋时期,“人”的力量得到了一定的凸显,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状况是与当时的社会背景紧密联系的。春秋时期社会动荡、战争频繁,周天子名存实亡,出现了诸侯争霸、大夫掌权的局面,从而使这种所谓的“天权神授”的社会等级制度产生了动摇,人们逐渐意识到人事与神意天命之间并没有直接的联系,人事的发展与变化取决于人自身的努力程度。这时的“神”不再是绝对权威,而变成了一种象征,人的意志及力量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彰显。
孔子是春秋末期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也是儒家学说的创始者,更是中国思想文化的奠基者。孔子的天命观部分继承了殷商和西周时期的主宰化的天命观,与此同时,又更加注重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认为人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以及運用某些人生体验和生活阅历的经验来达到“知天命”的目的,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上知天命的。受到西周时期天命观的影响,他相信“天”,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天”具有至高的权威,是有意志的,可以主宰人间万物,并主张“畏天命”,提出“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的观点;而孔子本人思维严谨,尊重客观事实,对天命鬼神敬而远之、存而不论,持有一种怀疑的态度,这是孔子天命观的独特之处,他提出“天道远,人道弥”,认为既然神灵之事难以捉摸,无法解释,倒不如将“天”“帝”“鬼”“神”的问题抛开,把关注的目光投向可以看到、可以感知的人世上来,用“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的态度来对待神灵之事。在此基础上,又提出“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的观点,最终得出“务民之意,敬鬼神而远之”的结论。孔子的天命观虽然有一定的阶级局限性,但是他将人的思想意志作为重心,对于远古时期具象性的神灵信仰只是保留了敬畏的态度,并且以此来提倡仁爱、诚信的道德品行。这种对“人”的关怀和重视为不仅为儒家的人学思想奠定了基础,同时也对孟子的“天人合一”的理念带来了一定的启示。
二、孟子的天命思想
孟子,战国邹县人,相传是鲁国贵族孟孙代的后代,是孔子的第四代弟子,他曾游说齐、梁、鲁、邹、滕、薛、宋等国,做过齐宣王的客卿。
殷周的天命观对儒家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孟子的天命观是对孔子天命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一方面,他承认“天”具有主宰万物的能力,在《万章》篇中有这样的记载:万章问:“尧以天下与舜,有诸?”孟子曰:“否,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天与之”又进一步解释道,“昔者尧荐舜于天而天受之。”在这里,“天”就成为舜得天下的根本;另一方面,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指出“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殀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在孟子看来,发展人的善良的本心,就是懂得了人的本性,懂得了人的本性,也就对天命有所了解。与此同时,他认为人的道德品行是天的性质的一定表现,人便可以以此和上天沟通,达到“上下与天地同流”的境界。
首先,孟子认为“天命”是决定一切事物发展的力量,具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这里的“天”和“命”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形成的,包括其蕴含的某种不确定的神秘力量。人们被这种神秘的力量所支配,从主观上说是人自身的“命”,从客观上说是“天”的旨意,于是,孟子就将“天”与“命”放在一起合称。孟子指出:“顺天者存,逆天者亡”,面对“天”,人们是无法把握的,也是难以捉摸的,所以人们只能接受现状、顺应天命,并对此带有一定的敬畏之情。倘若违背天命,就会受到惩罚或被天所抛弃,这与孔子提出的“畏天命”是一致的。
孟子强调人的力量,注重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他将“命”分为“正名”和“非正命”,在《尽心上》中他指出:“莫非命也,顺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酷死者,非正命也。”虽然天和命都是人不能左右的,但人在天和命面前并不是完全被动、无能为力的,如果人的所作所为遵命运的必然规律,不管结果怎样,都是获得正命的;相反,如果人一意孤行,明知道危墙有倒塌的危险,却还要固执地立于其下,结果因此而失去性命,或者是因为犯罪而被处死,这些都是非正命的。所以,孟子主张“人性善”,这种“性善”也是一种良知和良能的体现。他所说的“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的意思是说人的德行是先天的,就像人为什么可以不学而能、不虑而知?因为先天本来就是如此,是不能反驳的,也是没有什么道理可循的。就是因为“天”的这种无可反驳,人的性善才更加体现出它的必然性,人们只能接受和遵循,从中体会“思诚”的含义。这一学说首次对人的德性的形而上进行阐发,对于宋明理学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尽管人的“性本善”来源于天命,是一种天性的显现,而世间的一切并不都是“善”的,那么“恶”又是从何而来?在《孟子·告子上》中,有这样一句话:“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矣已,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此天之所与我者。”这句话明确地指出先天赋予人的“善”只是“善”的基础,人在现实生活中会受到各种各样的影响,如果人不能发挥其“心”作为神明之主的作用,就会被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蒙蔽,人的道德品行就会遭到破坏,也就是说,人能否将先天赋予的“性善”发挥和表现出来,关键是看能不能发挥“心”的“思”的作用。因此,孟子强调心的作用,面对学问之道,只有尽心,才能進一步感受天的旨意,从而深刻理解“善”的含义,这样才是真正的顺应天命。不难看出,孟子的天命思想并不是一味地要求人们“听天命”,而是在天命赋予人的“善”的本性的基础上,要求人们在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时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将这种“善”的天性进一步发掘,用这种积极的方式来“知天命”,并以此来指导人的思想和行为,提高人的品性修养,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
孟子强调“心”,主张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那么事情发展的结果是由人的努力程度来决定的吗?答案是否定的。对于社会发展而言,孟子说“君子创业垂统,为可继也。若夫成功,则天也。君如彼何哉?强为善而已”,就是说努力做好自己的事,至于成功与否就不是自己能掌握的了;他还指出“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从这句话中我们既能读出孟子眼中君子的豪气,更能看出他对天命的无奈,因为天下是否能够得到有效治理,他也是没有能力去把握的。从个人的角度而言,孟子说“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者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也,求在外者也”,意思是人积极追求自身具有的善性是一定能有所收获的,而对于其他的一些身外之物,即使努力追求也未必能够得到。
其次,孟子天命观中另一个重要的思想就是其“重民思想”,这是他将“人”的力量与具有主宰性的“天”相结合的思想在政治方面的集中体现。孔子就很重视民,表现在《论语》中的:“子之所重,民食丧祭。”孟子在此基础上,将人民的意志提高到天命的高度,提出了众所周知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观点,他充分认识到民众的重要,指出民意就是天意,是不可违背的,也是必须顺应的,皇帝只有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实施仁政,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否则,失去民意的支持,必将导致国家的灭亡。这时的“天命”不再只是上天的意志,而是通过民意来表达的,是以重民的思想为指导,实行仁政为手段,最终达到“保民而王”的目的。
三、结语
综上所述,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以来的儒家的天命观,与此同时,又更加重视人的主观能动性和道德伦理自觉性的发挥,从而形成了以性善论为基础的天命观,为神秘的“天命”注入了人性的“道德”因素,为道德宗教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他将人的性善归结为天命的安排,从另一个角度上说明天命也是性善的,从而为人类主动追求“善”,社会向着良性的方向发展开辟了道路。孟子将“善”看作是天命的本性,每个人先天的本性都是善良的,即使人犯了错误,只要本性是向善的,都会悔悟和改正,这不仅从心理上树立了向善的信心,更从思想上为保持优良传统,提高道德觉悟奠定了基础。他的民本思想是现代民主思想的前提,要求以民为天,统治者必须顺应民意,以人民的利益和要求作为治国的根本,从而形成“君为民,民爱君”的良性循环。这已经与现代的民主思想很接近了。孟子的天命观具有深刻而丰富的内涵,在体现天命的神秘性的同时,又给予了它人文的关怀,在孔子的基础上进一步阐发了人的主体性的重要性,在丰富儒家思想的同时,促成了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优良传统的形成,对于提高人的道德品行及个人思想修养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
[2]杨泽波.儒家天人合一思想的道德底蕴[J].天津社会科学,2006,(02).
作者简介:
王力博,女,汉族,甘肃平凉人,讲师,文学硕士,研究方向:音乐学。
【关键词】 孟子;天命观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0)25-0052-02
一、孟子之前天命观的发展概况
“天命”是儒家哲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也是先秦时期的哲学家们讨论的中心话题。“天命”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西周初期,源于远古时期人们对神灵的敬仰。其中“天”是指最高的统治者,在给予人民关怀的同时,以道德为标准,对人间进行赏罚;“天命”即“天之所命”,也就是上天的命令,是根据人的道德水平来决定天命的授予或者剥夺,人们只能通过提高自身的修养来达到“祈天永命”的目的。“天”本来是自然之天,是客观存在的,在这里却被意化为统治世界的最高主宰,使其具有了至高无上的意志和权力。
随着时间的推进,到了春秋时期,“人”的力量得到了一定的凸显,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状况是与当时的社会背景紧密联系的。春秋时期社会动荡、战争频繁,周天子名存实亡,出现了诸侯争霸、大夫掌权的局面,从而使这种所谓的“天权神授”的社会等级制度产生了动摇,人们逐渐意识到人事与神意天命之间并没有直接的联系,人事的发展与变化取决于人自身的努力程度。这时的“神”不再是绝对权威,而变成了一种象征,人的意志及力量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彰显。
孔子是春秋末期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也是儒家学说的创始者,更是中国思想文化的奠基者。孔子的天命观部分继承了殷商和西周时期的主宰化的天命观,与此同时,又更加注重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认为人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以及運用某些人生体验和生活阅历的经验来达到“知天命”的目的,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上知天命的。受到西周时期天命观的影响,他相信“天”,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天”具有至高的权威,是有意志的,可以主宰人间万物,并主张“畏天命”,提出“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的观点;而孔子本人思维严谨,尊重客观事实,对天命鬼神敬而远之、存而不论,持有一种怀疑的态度,这是孔子天命观的独特之处,他提出“天道远,人道弥”,认为既然神灵之事难以捉摸,无法解释,倒不如将“天”“帝”“鬼”“神”的问题抛开,把关注的目光投向可以看到、可以感知的人世上来,用“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的态度来对待神灵之事。在此基础上,又提出“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的观点,最终得出“务民之意,敬鬼神而远之”的结论。孔子的天命观虽然有一定的阶级局限性,但是他将人的思想意志作为重心,对于远古时期具象性的神灵信仰只是保留了敬畏的态度,并且以此来提倡仁爱、诚信的道德品行。这种对“人”的关怀和重视为不仅为儒家的人学思想奠定了基础,同时也对孟子的“天人合一”的理念带来了一定的启示。
二、孟子的天命思想
孟子,战国邹县人,相传是鲁国贵族孟孙代的后代,是孔子的第四代弟子,他曾游说齐、梁、鲁、邹、滕、薛、宋等国,做过齐宣王的客卿。
殷周的天命观对儒家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孟子的天命观是对孔子天命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一方面,他承认“天”具有主宰万物的能力,在《万章》篇中有这样的记载:万章问:“尧以天下与舜,有诸?”孟子曰:“否,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天与之”又进一步解释道,“昔者尧荐舜于天而天受之。”在这里,“天”就成为舜得天下的根本;另一方面,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指出“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殀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在孟子看来,发展人的善良的本心,就是懂得了人的本性,懂得了人的本性,也就对天命有所了解。与此同时,他认为人的道德品行是天的性质的一定表现,人便可以以此和上天沟通,达到“上下与天地同流”的境界。
首先,孟子认为“天命”是决定一切事物发展的力量,具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这里的“天”和“命”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形成的,包括其蕴含的某种不确定的神秘力量。人们被这种神秘的力量所支配,从主观上说是人自身的“命”,从客观上说是“天”的旨意,于是,孟子就将“天”与“命”放在一起合称。孟子指出:“顺天者存,逆天者亡”,面对“天”,人们是无法把握的,也是难以捉摸的,所以人们只能接受现状、顺应天命,并对此带有一定的敬畏之情。倘若违背天命,就会受到惩罚或被天所抛弃,这与孔子提出的“畏天命”是一致的。
孟子强调人的力量,注重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他将“命”分为“正名”和“非正命”,在《尽心上》中他指出:“莫非命也,顺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酷死者,非正命也。”虽然天和命都是人不能左右的,但人在天和命面前并不是完全被动、无能为力的,如果人的所作所为遵命运的必然规律,不管结果怎样,都是获得正命的;相反,如果人一意孤行,明知道危墙有倒塌的危险,却还要固执地立于其下,结果因此而失去性命,或者是因为犯罪而被处死,这些都是非正命的。所以,孟子主张“人性善”,这种“性善”也是一种良知和良能的体现。他所说的“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的意思是说人的德行是先天的,就像人为什么可以不学而能、不虑而知?因为先天本来就是如此,是不能反驳的,也是没有什么道理可循的。就是因为“天”的这种无可反驳,人的性善才更加体现出它的必然性,人们只能接受和遵循,从中体会“思诚”的含义。这一学说首次对人的德性的形而上进行阐发,对于宋明理学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尽管人的“性本善”来源于天命,是一种天性的显现,而世间的一切并不都是“善”的,那么“恶”又是从何而来?在《孟子·告子上》中,有这样一句话:“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矣已,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此天之所与我者。”这句话明确地指出先天赋予人的“善”只是“善”的基础,人在现实生活中会受到各种各样的影响,如果人不能发挥其“心”作为神明之主的作用,就会被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蒙蔽,人的道德品行就会遭到破坏,也就是说,人能否将先天赋予的“性善”发挥和表现出来,关键是看能不能发挥“心”的“思”的作用。因此,孟子强调心的作用,面对学问之道,只有尽心,才能進一步感受天的旨意,从而深刻理解“善”的含义,这样才是真正的顺应天命。不难看出,孟子的天命思想并不是一味地要求人们“听天命”,而是在天命赋予人的“善”的本性的基础上,要求人们在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时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将这种“善”的天性进一步发掘,用这种积极的方式来“知天命”,并以此来指导人的思想和行为,提高人的品性修养,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
孟子强调“心”,主张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那么事情发展的结果是由人的努力程度来决定的吗?答案是否定的。对于社会发展而言,孟子说“君子创业垂统,为可继也。若夫成功,则天也。君如彼何哉?强为善而已”,就是说努力做好自己的事,至于成功与否就不是自己能掌握的了;他还指出“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从这句话中我们既能读出孟子眼中君子的豪气,更能看出他对天命的无奈,因为天下是否能够得到有效治理,他也是没有能力去把握的。从个人的角度而言,孟子说“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者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也,求在外者也”,意思是人积极追求自身具有的善性是一定能有所收获的,而对于其他的一些身外之物,即使努力追求也未必能够得到。
其次,孟子天命观中另一个重要的思想就是其“重民思想”,这是他将“人”的力量与具有主宰性的“天”相结合的思想在政治方面的集中体现。孔子就很重视民,表现在《论语》中的:“子之所重,民食丧祭。”孟子在此基础上,将人民的意志提高到天命的高度,提出了众所周知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观点,他充分认识到民众的重要,指出民意就是天意,是不可违背的,也是必须顺应的,皇帝只有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实施仁政,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否则,失去民意的支持,必将导致国家的灭亡。这时的“天命”不再只是上天的意志,而是通过民意来表达的,是以重民的思想为指导,实行仁政为手段,最终达到“保民而王”的目的。
三、结语
综上所述,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以来的儒家的天命观,与此同时,又更加重视人的主观能动性和道德伦理自觉性的发挥,从而形成了以性善论为基础的天命观,为神秘的“天命”注入了人性的“道德”因素,为道德宗教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他将人的性善归结为天命的安排,从另一个角度上说明天命也是性善的,从而为人类主动追求“善”,社会向着良性的方向发展开辟了道路。孟子将“善”看作是天命的本性,每个人先天的本性都是善良的,即使人犯了错误,只要本性是向善的,都会悔悟和改正,这不仅从心理上树立了向善的信心,更从思想上为保持优良传统,提高道德觉悟奠定了基础。他的民本思想是现代民主思想的前提,要求以民为天,统治者必须顺应民意,以人民的利益和要求作为治国的根本,从而形成“君为民,民爱君”的良性循环。这已经与现代的民主思想很接近了。孟子的天命观具有深刻而丰富的内涵,在体现天命的神秘性的同时,又给予了它人文的关怀,在孔子的基础上进一步阐发了人的主体性的重要性,在丰富儒家思想的同时,促成了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优良传统的形成,对于提高人的道德品行及个人思想修养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
[2]杨泽波.儒家天人合一思想的道德底蕴[J].天津社会科学,2006,(02).
作者简介:
王力博,女,汉族,甘肃平凉人,讲师,文学硕士,研究方向:音乐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