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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部2000年4月颁发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试行)》(交公路发[2000]225号)要求,今年将对现有从事道路客运的企业全面进行经营资质等级评定,企业全部按本企业所评定的经营资质,经营与其资质相对应的客运线路,新成立的企业在开业时就应取得经营资质等级,以实现道路客运在经营上的合理分工,实现企业和车辆的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