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清代重庆开埠之后,木船运输业与清中期相比产生了很大变化。以前的商业定例无法适应时代发展,船户从自身需要和环境变化出发,要求以前遵循的规定进行改变以适应现状,得到更多自由选择的权利,
关键词 清末 长江航运 商业规则
清宣统元年(1909年)《渝城糖帮首事唐荣发等禀巴县驳船帮敖恒泰等估要糖船由千厮门改泊朝天门勒抽钱文请讯究一案》是四川省档案馆所藏清代巴县档案中的一卷,原名《为痞统移抽事案据千厮坊糖帮首事原喊唐荣发等其喊敖恒泰一案卷》,现存可查阅文献为微缩胶卷,共计25页。其时间跨度由宣统元年十月一日至十二月二十六日,记录了这期间重庆城内糖帮内部发生的一系列商业纠纷,内含这起冲突中双方的控状、传案、保正供词、保释文书、提讯单和移牒等文献资料,反映了这一时期重庆航运业中民间运输组织的部分商业活动。
宣统元年十月,糖船帮首事唐荣发等人禀告巴县衙门:“商等糖船历靠千厮门,虽前道彭宪定由三门出入,经前辈察其朝天门水急滩险,重载每遭倾覆,因就千厮门外建立堆店,①起运便利。突今四月驳船帮与商等糖船口角,遭痞敖恒泰统痞将商等糖船概估移靠朝天门,每船勒掯②抽钱百文。”恳请官府出面管理。此状于宣统元年十月由兵房呈。在唐荣发等人的供词中,以唐氏为首的糖帮船商指责“今驳船帮敖恒泰恃横不要首事们糖船靠千厮门,估勒移靠朝天门,他只意每船私抽钱二百文吞入胆私。”随后敖恒泰上控状辩解并反控:“为恃霸诬告事情。民内江糖帮首事,历定朝天门为糖码头,又系糖帮修建千厮门为花码头,各有疆界。衅因昔年糖拢渝城皆靠朝天门,众见窃甚,暂移千厮门借靠,遭驳船帮每包抽钱九文,每桶私抽十八文,名曰太平码头钱。全年计收千余金,名归驳船帮收,实串不肖客号唐荣发等暗与肥分,屡因起下偷窃,驳船桡夫一文未见致生口角滋酿常砍牵藤箍头提刀惹祸。”不同于来自前者的指控,敖恒泰自称为糖船帮首事,并反诘唐荣发等人借驳船帮的名目私收太平码头钱。他认为朝天门才是糖帮历来停泊的码头,现在千厮门已经不再适合糖帮船只停泊,所以回到朝天门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这一次的审讯结果,是官府宣布“船仍律令停泊千厮门,如愿靠朝天门亦听客便”,也就是货随客便,可在两门随意停泊;“如恒泰出头干涉定予严究”,警告敖恒泰不许强迫客船停泊朝天门。
然而两方的争端并没有到此为止。随后唐荣发、易谦益、江保元、张金城等人以“恃结痞挡横恶胆”,仍旧刁难停靠千厮门的糖船为由再次控告敖恒泰。唐、易等人认为朝天门险滩太多:“水积滩十之八九……明知朝天泊非稳地,何得勒泊藐断。”双方仍旧各执一词。此次官府对唐荣发等和敖恒泰等两方的处理结果与上次相比并无变化。
案结后,唐荣发、易谦益又与自称“驾船生理装客货运渝”的内江县船户童兴发一起,控告易恒发暗中指使盐船船户曾福合诬告童兴发借曾钱八串不还,并以此为借口在巴县城内将童兴发殴打,及:“前月初八,商民船运拢渝,系恒泰与商民挟忿,钉心估移朝天门招痞勒抽。不料恒泰在码头开立茶馆设作堆店,估将商民的船阻挡大河沙嘴迄今未移。”随后易恒发、祝舆发等反告唐等诬告。同样自称糖船帮首事的内江县船户易恒发在自己的供词中称,童兴发的确曾欠曾福合八千文钱,自己之前替曾福合出头并非诬告,且此事之前已在江北厅了结。另外他指责唐、易(谦益)二人“抽钱肥己”,借口角生事:“今岁首投客船两帮协议,首帮船仍泊朝天门,起货立堆店用费多金办妥无异……惟唐等四家不服,前事后又有曾童二人口角之事,已由江北厅主讯断,而唐又再借事生非。”他再次请求官府审定:“将来首等糖船究由何门起运,以免伊藉端诬控滋累均沾。”
巴县官府经过调查后,认为该起纠纷起自于敖恒泰在内江“私立船会……每船代扣会底钱二百文……估逼同帮船户不准在千厮门起货”,于十二月十二日判定:“前案判听客自便,不准船帮刁难,敖(恒泰)竟支使曾等假称索债向糖船童兴发抓殴。”“查福合称拨钱无约无证,其为藉词生事”。于是将易恒发曾福合二人收枷。另据怀石里右班总役和捕班总役禀:“恒发等在恩治麻柳湾与童兴发凶殴,恒发、恒泰乘未票唤逃匿内江。”请求赐文内江江北两县唤其面辕归案。而后不久糖帮职商黄荣华、田金盛永等人,“均本城各帮贸民”,出头作保将易曾二人交保开释,求情文与保释文书均附卷内。
十二月十三日,渝城糖帮职商黄同春等人向巴县衙门禀告,文中回顾了糖帮在重庆城的停靠地点的演变过程,描述了太平码头钱的抽钱方式,以及本次纠纷的起因:“糖帮自乾隆初年捐款创修朝天门码头停泊糖船,历百余年无异,碑卷朗存。缘光绪十四年力夫窃货,暂移千厮门花帮码头借泊,糖船屡被欺凌……唐荣发易谦益怀私串花帮驳船出头,于未经提驳之糖船每大件抽钱十八文,每小件抽钱九文,名曰太平钱金,年计千余串。荣发谦益乃糖帮老号,经彼议定,余商未便异词,惟前委主闵曾面谕。然该两号之与驳船帮如何分润,商等已未过事求。今四月分肥不均,致驳船帮凿斩……二十二家并新添数家均已允回朝天门。商等劝今荣发两家一律迁回,一以便于稽查,一以联和商情。殊荣发等两家坚图丰润太平钱文,并图握德馨会款,③是以商等屡劝不从,并由重庆商会劝谕亦仍不允……禀恳作主核夺。如该两家实不肯迁,而伊等所管德馨会款及今二十年太平钱各项似应核算分交以渍界限。”认为唐、易“不应与驳船狼狈私抽钱文。”恳请将此案移案内江县核夺。巴县地方官府判移案。
十七日糖帮黄同春、郑恒顺合等八人控告“唐荣发、易谦益怀私但首耸花帮驳船出头抽太平钱,年计千余钏。延今四月不均滋事,斧凿荣发谦益两家船支,藤断船流,漂泊沿岸月余。商等廿四家触目疾首,协商仍归朝天门本码头以符旧规,众均欣允,惟唐荣发易谦益私和不允反控统痞移抽控敖恒泰。……旋盐船曾福合与童兴发私账肇衅,又经江北郭主讯结可查。殊荣发等图肥心切,今又架控易恒发谎准,窃迁本码头。原出商等众议以期除弊与利同沾公益,与船首敖恒泰等毫无关涉,不控本帮而控船户,张冠李戴已有概见,现伊等所控恒发恒泰未彼从何支使。况商等所垫迁移公款尚悬无着,其荣发等倡收钱文近廿余年略二万余钏,权握未算。”这一控状更详细地记录了糖帮中的部分商人和敖恒泰一方对本起纠纷演变过程的看法。 本文中的清代重庆城主要指巴县县城。清代重庆府辖二州、一厅、十一县,重庆府府治在巴县城中。清代巴县城内,尽管地方政府还没有一套正式的航运业法律法规,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从业者之中已经形成了船帮,并有着各自的帮规。当船户遇到争端时,可以请船帮会首为其出头,也可以请求民间组织如重庆商会、八省首事介入协调,或者向地方衙门控诉,以调解商业纠纷、维持市场秩序。巴县政府对商业争端的审讯结果仍主要是以维持旧规为主,但是这一套经济与社会风俗、法律规范相结合的体系的成形维持了当时长江上游航运业中的商业秩序,形成了稳定的纠纷调解流程。虽然并没有正式的法律成文,民间却有一些约定俗成的默认规则存在,行帮内也有沿袭的商民公认的应该依循的旧例——例如本文中的太平码头钱和糖帮停靠地点的问题。当地民间自发形成的商业习惯与司法程序在实践之中产生了互动,商人群体一方面已经形成了松散的行帮组织,有着相对稳定的经营范围和行业惯例,一方面在商业争斗中仍依赖着国家权力的庇护和调停。而对于地方衙门而言,行帮和首事的存在有助于其安排差务、解决商业争端、管理基层社会,有效地将国家权力延伸到了县以下的基层组织和日常生活之中,强化了官方对于地方社会的控制。行帮的会首可以说就是政府与底层群众间的一个过渡者,通过制定帮规、管理会款、划分市场、调节帮众民事纠纷,积极地参与行帮的管理活动,维持着商业运行发展和社会稳定秩序。本案中,此时糖帮中出现了多位自称首事的商人,且彼此之间存在重重的矛盾。应该说这是一个不常见的现象,因为通常一个行帮只有一位会首,每年更换。这种特殊情况的出现应与本卷中宣统元年糖帮船户内部关于船只停靠码头所出现的争端有关。
糖帮这一航运组织从名称上来看与商船所运送的货物种类相关。而由案中各位当事人的自述,他们都是来自内江县的船户,此案最后也移交给内江县地方衙门处理,可以判断糖帮的形成与船户籍贯亦有很大关系。内江县④位于沱江下游,蔗糖是其特产之一。糖帮顺流而下将货物由内江县运至重庆,属于以长途货运为主的船帮。因为糖帮船只主要航行与沱江和川江上游,又设立于内江县,航行范围属于大河⑤范围之内。根据前文,宣统元年糖船帮中由二十余家职商构成,并非一个大型船帮,现存记录很少。
除此之外,这起纠纷还涉及到了千厮门的花帮驳船帮,折射出长途货运船帮与负责短途货运的船帮和码头力夫之间关系。驳船也称拨船,主要负责承载短途货运。长途运输的船只往往吃水较深,难以在重庆城内各码头上下货物,只能将船泊在深水处,然后再由拨船装卸运至码头,如此便可以更方便地运送货物。负责这些短程货运工作的驳船中也有类似三河船帮的商业组织,即五门拨船帮:“原蚁等金紫、储奇、千厮、朝天、太平五门拨船,历系八省议设,立帮口,装拨客货,规程无乱。”⑥花帮是千厮门码头负责运输客货的驳船帮之一。据上文,花帮根据船只所运送的货物,分为大件小件,按数量抽钱,即所谓太平钱。唐荣发等人首次控告敖恒泰时把他当做了朝天门驳船帮的人,称敖按照运货船只的数量每船勒抽二百文。另据道光年间的档案:“渝城五门拨船,历有旧规,拨运客货,以客发票为凭,接票拨送;未接发票,不得持强霸争,章程久定,并无紊乱。”⑦但到清末时显然实际情况发生了变化:首先是驳船帮、力夫与船户间出现的矛盾,在本卷中糖帮职商提到了光绪年间朝天门力夫偷窃船只上货物以及宣统元年千厮门花帮桡夫因与唐荣发等人分赃不均而凿断船只牵藤箍头的问题,说明船户和力夫之间发生了利益冲突,旧有商规无法给船民提供船只和货物的安全保障;在光绪十四年糖帮因为力夫窃货而从朝天门码头转移至千厮门卸货,以及光绪二十六年千厮门力夫请求糖帮商人继续在千厮门卸货这些变动来看,与道光年间驳船帮划定范围凭票拨运的旧规出现明显不同。码头之间的商业竞争关系更加明确,以前所划定的营业地盘从客户的需求出发而产生了变化。而地方政府对此的调解往往从维持旧规的角度出发,因而对商业实践并无明显成效。这些现象一方面说明了重庆码头管理中出现的混乱情况,另一方面则体现出了在清末自由发展的重庆航运业市场中,船户已经有了更多选择的余地。
注释:
①堆店:设在码头以方便仓储和转运的的店铺房屋。
②勒掯:刁难,强迫。
③指船帮公款。
④今四川省内江市,位于四川南部,清代时属资州。
⑤岷江俗称大河,水程上至江津县界一百里,下至长寿界一百七十里,大小险滩共七十七处。
⑥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道光十五年八月廿七日刘永宁等禀状:414.重庆城有十七座城门,平时“九开八闭”,常开的九门为朝天、太平、储奇、金紫、千厮、南纪、东水、通远、临江九门,其中前五门有驳船帮负责运输。四川省档案馆,四川大学历史系编.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89.
⑦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道光十二年六月初四日李顺彩告状.409.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历史学院)
关键词 清末 长江航运 商业规则
清宣统元年(1909年)《渝城糖帮首事唐荣发等禀巴县驳船帮敖恒泰等估要糖船由千厮门改泊朝天门勒抽钱文请讯究一案》是四川省档案馆所藏清代巴县档案中的一卷,原名《为痞统移抽事案据千厮坊糖帮首事原喊唐荣发等其喊敖恒泰一案卷》,现存可查阅文献为微缩胶卷,共计25页。其时间跨度由宣统元年十月一日至十二月二十六日,记录了这期间重庆城内糖帮内部发生的一系列商业纠纷,内含这起冲突中双方的控状、传案、保正供词、保释文书、提讯单和移牒等文献资料,反映了这一时期重庆航运业中民间运输组织的部分商业活动。
宣统元年十月,糖船帮首事唐荣发等人禀告巴县衙门:“商等糖船历靠千厮门,虽前道彭宪定由三门出入,经前辈察其朝天门水急滩险,重载每遭倾覆,因就千厮门外建立堆店,①起运便利。突今四月驳船帮与商等糖船口角,遭痞敖恒泰统痞将商等糖船概估移靠朝天门,每船勒掯②抽钱百文。”恳请官府出面管理。此状于宣统元年十月由兵房呈。在唐荣发等人的供词中,以唐氏为首的糖帮船商指责“今驳船帮敖恒泰恃横不要首事们糖船靠千厮门,估勒移靠朝天门,他只意每船私抽钱二百文吞入胆私。”随后敖恒泰上控状辩解并反控:“为恃霸诬告事情。民内江糖帮首事,历定朝天门为糖码头,又系糖帮修建千厮门为花码头,各有疆界。衅因昔年糖拢渝城皆靠朝天门,众见窃甚,暂移千厮门借靠,遭驳船帮每包抽钱九文,每桶私抽十八文,名曰太平码头钱。全年计收千余金,名归驳船帮收,实串不肖客号唐荣发等暗与肥分,屡因起下偷窃,驳船桡夫一文未见致生口角滋酿常砍牵藤箍头提刀惹祸。”不同于来自前者的指控,敖恒泰自称为糖船帮首事,并反诘唐荣发等人借驳船帮的名目私收太平码头钱。他认为朝天门才是糖帮历来停泊的码头,现在千厮门已经不再适合糖帮船只停泊,所以回到朝天门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这一次的审讯结果,是官府宣布“船仍律令停泊千厮门,如愿靠朝天门亦听客便”,也就是货随客便,可在两门随意停泊;“如恒泰出头干涉定予严究”,警告敖恒泰不许强迫客船停泊朝天门。
然而两方的争端并没有到此为止。随后唐荣发、易谦益、江保元、张金城等人以“恃结痞挡横恶胆”,仍旧刁难停靠千厮门的糖船为由再次控告敖恒泰。唐、易等人认为朝天门险滩太多:“水积滩十之八九……明知朝天泊非稳地,何得勒泊藐断。”双方仍旧各执一词。此次官府对唐荣发等和敖恒泰等两方的处理结果与上次相比并无变化。
案结后,唐荣发、易谦益又与自称“驾船生理装客货运渝”的内江县船户童兴发一起,控告易恒发暗中指使盐船船户曾福合诬告童兴发借曾钱八串不还,并以此为借口在巴县城内将童兴发殴打,及:“前月初八,商民船运拢渝,系恒泰与商民挟忿,钉心估移朝天门招痞勒抽。不料恒泰在码头开立茶馆设作堆店,估将商民的船阻挡大河沙嘴迄今未移。”随后易恒发、祝舆发等反告唐等诬告。同样自称糖船帮首事的内江县船户易恒发在自己的供词中称,童兴发的确曾欠曾福合八千文钱,自己之前替曾福合出头并非诬告,且此事之前已在江北厅了结。另外他指责唐、易(谦益)二人“抽钱肥己”,借口角生事:“今岁首投客船两帮协议,首帮船仍泊朝天门,起货立堆店用费多金办妥无异……惟唐等四家不服,前事后又有曾童二人口角之事,已由江北厅主讯断,而唐又再借事生非。”他再次请求官府审定:“将来首等糖船究由何门起运,以免伊藉端诬控滋累均沾。”
巴县官府经过调查后,认为该起纠纷起自于敖恒泰在内江“私立船会……每船代扣会底钱二百文……估逼同帮船户不准在千厮门起货”,于十二月十二日判定:“前案判听客自便,不准船帮刁难,敖(恒泰)竟支使曾等假称索债向糖船童兴发抓殴。”“查福合称拨钱无约无证,其为藉词生事”。于是将易恒发曾福合二人收枷。另据怀石里右班总役和捕班总役禀:“恒发等在恩治麻柳湾与童兴发凶殴,恒发、恒泰乘未票唤逃匿内江。”请求赐文内江江北两县唤其面辕归案。而后不久糖帮职商黄荣华、田金盛永等人,“均本城各帮贸民”,出头作保将易曾二人交保开释,求情文与保释文书均附卷内。
十二月十三日,渝城糖帮职商黄同春等人向巴县衙门禀告,文中回顾了糖帮在重庆城的停靠地点的演变过程,描述了太平码头钱的抽钱方式,以及本次纠纷的起因:“糖帮自乾隆初年捐款创修朝天门码头停泊糖船,历百余年无异,碑卷朗存。缘光绪十四年力夫窃货,暂移千厮门花帮码头借泊,糖船屡被欺凌……唐荣发易谦益怀私串花帮驳船出头,于未经提驳之糖船每大件抽钱十八文,每小件抽钱九文,名曰太平钱金,年计千余串。荣发谦益乃糖帮老号,经彼议定,余商未便异词,惟前委主闵曾面谕。然该两号之与驳船帮如何分润,商等已未过事求。今四月分肥不均,致驳船帮凿斩……二十二家并新添数家均已允回朝天门。商等劝今荣发两家一律迁回,一以便于稽查,一以联和商情。殊荣发等两家坚图丰润太平钱文,并图握德馨会款,③是以商等屡劝不从,并由重庆商会劝谕亦仍不允……禀恳作主核夺。如该两家实不肯迁,而伊等所管德馨会款及今二十年太平钱各项似应核算分交以渍界限。”认为唐、易“不应与驳船狼狈私抽钱文。”恳请将此案移案内江县核夺。巴县地方官府判移案。
十七日糖帮黄同春、郑恒顺合等八人控告“唐荣发、易谦益怀私但首耸花帮驳船出头抽太平钱,年计千余钏。延今四月不均滋事,斧凿荣发谦益两家船支,藤断船流,漂泊沿岸月余。商等廿四家触目疾首,协商仍归朝天门本码头以符旧规,众均欣允,惟唐荣发易谦益私和不允反控统痞移抽控敖恒泰。……旋盐船曾福合与童兴发私账肇衅,又经江北郭主讯结可查。殊荣发等图肥心切,今又架控易恒发谎准,窃迁本码头。原出商等众议以期除弊与利同沾公益,与船首敖恒泰等毫无关涉,不控本帮而控船户,张冠李戴已有概见,现伊等所控恒发恒泰未彼从何支使。况商等所垫迁移公款尚悬无着,其荣发等倡收钱文近廿余年略二万余钏,权握未算。”这一控状更详细地记录了糖帮中的部分商人和敖恒泰一方对本起纠纷演变过程的看法。 本文中的清代重庆城主要指巴县县城。清代重庆府辖二州、一厅、十一县,重庆府府治在巴县城中。清代巴县城内,尽管地方政府还没有一套正式的航运业法律法规,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从业者之中已经形成了船帮,并有着各自的帮规。当船户遇到争端时,可以请船帮会首为其出头,也可以请求民间组织如重庆商会、八省首事介入协调,或者向地方衙门控诉,以调解商业纠纷、维持市场秩序。巴县政府对商业争端的审讯结果仍主要是以维持旧规为主,但是这一套经济与社会风俗、法律规范相结合的体系的成形维持了当时长江上游航运业中的商业秩序,形成了稳定的纠纷调解流程。虽然并没有正式的法律成文,民间却有一些约定俗成的默认规则存在,行帮内也有沿袭的商民公认的应该依循的旧例——例如本文中的太平码头钱和糖帮停靠地点的问题。当地民间自发形成的商业习惯与司法程序在实践之中产生了互动,商人群体一方面已经形成了松散的行帮组织,有着相对稳定的经营范围和行业惯例,一方面在商业争斗中仍依赖着国家权力的庇护和调停。而对于地方衙门而言,行帮和首事的存在有助于其安排差务、解决商业争端、管理基层社会,有效地将国家权力延伸到了县以下的基层组织和日常生活之中,强化了官方对于地方社会的控制。行帮的会首可以说就是政府与底层群众间的一个过渡者,通过制定帮规、管理会款、划分市场、调节帮众民事纠纷,积极地参与行帮的管理活动,维持着商业运行发展和社会稳定秩序。本案中,此时糖帮中出现了多位自称首事的商人,且彼此之间存在重重的矛盾。应该说这是一个不常见的现象,因为通常一个行帮只有一位会首,每年更换。这种特殊情况的出现应与本卷中宣统元年糖帮船户内部关于船只停靠码头所出现的争端有关。
糖帮这一航运组织从名称上来看与商船所运送的货物种类相关。而由案中各位当事人的自述,他们都是来自内江县的船户,此案最后也移交给内江县地方衙门处理,可以判断糖帮的形成与船户籍贯亦有很大关系。内江县④位于沱江下游,蔗糖是其特产之一。糖帮顺流而下将货物由内江县运至重庆,属于以长途货运为主的船帮。因为糖帮船只主要航行与沱江和川江上游,又设立于内江县,航行范围属于大河⑤范围之内。根据前文,宣统元年糖船帮中由二十余家职商构成,并非一个大型船帮,现存记录很少。
除此之外,这起纠纷还涉及到了千厮门的花帮驳船帮,折射出长途货运船帮与负责短途货运的船帮和码头力夫之间关系。驳船也称拨船,主要负责承载短途货运。长途运输的船只往往吃水较深,难以在重庆城内各码头上下货物,只能将船泊在深水处,然后再由拨船装卸运至码头,如此便可以更方便地运送货物。负责这些短程货运工作的驳船中也有类似三河船帮的商业组织,即五门拨船帮:“原蚁等金紫、储奇、千厮、朝天、太平五门拨船,历系八省议设,立帮口,装拨客货,规程无乱。”⑥花帮是千厮门码头负责运输客货的驳船帮之一。据上文,花帮根据船只所运送的货物,分为大件小件,按数量抽钱,即所谓太平钱。唐荣发等人首次控告敖恒泰时把他当做了朝天门驳船帮的人,称敖按照运货船只的数量每船勒抽二百文。另据道光年间的档案:“渝城五门拨船,历有旧规,拨运客货,以客发票为凭,接票拨送;未接发票,不得持强霸争,章程久定,并无紊乱。”⑦但到清末时显然实际情况发生了变化:首先是驳船帮、力夫与船户间出现的矛盾,在本卷中糖帮职商提到了光绪年间朝天门力夫偷窃船只上货物以及宣统元年千厮门花帮桡夫因与唐荣发等人分赃不均而凿断船只牵藤箍头的问题,说明船户和力夫之间发生了利益冲突,旧有商规无法给船民提供船只和货物的安全保障;在光绪十四年糖帮因为力夫窃货而从朝天门码头转移至千厮门卸货,以及光绪二十六年千厮门力夫请求糖帮商人继续在千厮门卸货这些变动来看,与道光年间驳船帮划定范围凭票拨运的旧规出现明显不同。码头之间的商业竞争关系更加明确,以前所划定的营业地盘从客户的需求出发而产生了变化。而地方政府对此的调解往往从维持旧规的角度出发,因而对商业实践并无明显成效。这些现象一方面说明了重庆码头管理中出现的混乱情况,另一方面则体现出了在清末自由发展的重庆航运业市场中,船户已经有了更多选择的余地。
注释:
①堆店:设在码头以方便仓储和转运的的店铺房屋。
②勒掯:刁难,强迫。
③指船帮公款。
④今四川省内江市,位于四川南部,清代时属资州。
⑤岷江俗称大河,水程上至江津县界一百里,下至长寿界一百七十里,大小险滩共七十七处。
⑥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道光十五年八月廿七日刘永宁等禀状:414.重庆城有十七座城门,平时“九开八闭”,常开的九门为朝天、太平、储奇、金紫、千厮、南纪、东水、通远、临江九门,其中前五门有驳船帮负责运输。四川省档案馆,四川大学历史系编.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89.
⑦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道光十二年六月初四日李顺彩告状.409.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历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