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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rn费英格著名的拟制理论有相当一部分是参照所谓的“法律”拟制(juridic fiction)发展起来的.事实上,费英格把法律拟制理解为拟制的一个范例.对他来说,除了数学,几乎没有其他领域比法律更适合于演绎逻辑法则,更适合于阐释或发展一般的逻辑方法,以及特别的拟制方法.他对逻辑学家长久以来忽视法律拟制的事实感到遗憾,因为他们没有看到逻辑必须从一个实际存在的科学中获取题材.①对费英格来说,法律拟制是“科学”拟制,②它们与认识论拟制没有原则上的区别.③他明确强调“法律拟制中的理解行为和整个智识状态与所有其他科学拟制在形式上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