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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3)12-0057-01
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文登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202家,业务范围涵盖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中药材、农机服务等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提升农业产业化、标准化水平和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影响合作社发展。
虽然农民入社积极性普遍较高,但由于受传统小农经济和家庭承包责任制影响,农民群众已经习惯了分散自主经营,仍有不少农民担心加入合作社后,在生产经营上会受到过多的限制和管束。已经入社的农民,期望值过高,短期行为偏重,往往是有利则合、无利则散,能共享收益不能共担风险。并且,有些人办合作社主要是为了规避税费,争取国家优惠政策,得到项目资金支持,空有合作社之名,不谋合作社发展之实。
(二)合作社规模小,带动力弱。
一是全市202家合作社吸收的成员数量少,多的只有310个成员,成员少的不足10人,这种规模的合作社比例占到70%。按农业部有关规定,较小的规模不仅很难得到上级的奖励扶持,而且直接影响了服务功能和带动作用的发挥。二是合作社经营服务大多数只停留在蔬菜、苹果种植、畜禽饲养和信息服务、技术咨询及初级产品包装、销售的层面上,而没有真正能进行深加工、精加工等能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合作组织,社员持续增收的能力不强。三是产品注册商标少,品牌意识不强。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仅有注册商标4个,另有12个已提出申请;通过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认证的合作社不足10家,市场知名度为高,品牌获利能力不强。
(三)内部管理不规范。
一是相当部分合作组织机构不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等必要的组织还没有建立,有的即使建立了组织也没有发挥作用。二是运作和管理随意性较大,少数人操作,科学性和民主性不够。三是有关制度和财务不健全,约束力不强,财务不公开、不民主。大部分合作社没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二次分配机制”,与社员的利益联结方式是买断式或定单式的,社员未看到合作社直接带来的实惠,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活力和动力。四是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很多合作社的章程中都未考虑到风险控制这方面,一旦当他们需要引进一些高风险的项目时,那么在成本和收益的分摊上就会遇到困难。
(四)资金缺乏影响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非营利性经济组织,其赢余除了提取少量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外,其余大部分都要返还给社员,自我积累能力很弱,资金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瓶颈”。目前,全市20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5万元以下的占到了三分之一。专业合作社统一采购农资需要资金,农产品认证需要资金,邀请专家讲课需要资金,特别是在农产品收购季节,更需要大量的周转资金。但由于合作社没有足够可供抵押的资金,很难得到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不少合作社只能以个人的名义办理小额贷款,还要给担保人一定的好处费,无疑增加了合作社的经营成本和风险。
二、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合作社的和服务。
由于群众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还存在很多偏差,甚至存在着认识的误区,这些认识的不足严重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因此,要加强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通过学习宣传,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对新型合作的理念和依法办社的意识,促进合作社的有序健康发展。建议由市政府牵头成立农民合作社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从农业、工商、科协等相关部门抽调专职人员,专门负责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日常指导和管理服务工作。从合作社领取营业执照开始时即对合作社的运行进行指导、督导,并经常加强与合作社的沟通,除组织参与授课培训外,对合作社的规章制度、财务制度、税收知识、质量安全、项目扶持、发展规划等内容聘请专家进行专业培训,真正为合作社的发展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内在活力。
(二)提高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
为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今年以来,从中央到省、威海市,各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明显加大,对服务功能强、带动作用大的合作社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并择优培育扶持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使之成为各产业领域的示范社,这些措施的相继出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建议由农业和财政部门牵头,围绕我市特色优势产业,从现有合作社中筛选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功能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社进行重点培植,使之成为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并从政策、资金、技术、人才、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其他合作社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推动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三)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建议重点抓好“三化”建设。(1)生产标准化。 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制度,统一生产技术规程,统一农业投入品采购供应,加强生产信息监管,加快标准化基地建设,不断增强技术支撑力。(2)经营品牌化。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证”认证,积极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搞好优势农产品商标注册,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建议农业、财贸等部门以此为突破口,帮助合作社广泛联系省内外各大连锁超市,开展“农超对接”,发展配送业务,不断开拓新的市场。(3)管理专业化。建议由农业部门牵头,以各涉农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组建合作社指导员队伍,全面负责同类别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同时,依托农村远程教育网和市农广校、职教中心,定期举办合作社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和骨干社员培训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
(四)不断加大扶持力度。
要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在支农资金中的比例,财政部门在财力上要重点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倾斜,充分发挥整合支农资金作用,可考虑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标准化示范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农业科技入户项目等各类财政支农项目和扶贫项目,委托有条件的合作社实施。农村金融合作机构应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逐一建立信用档案,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经营规模大、带动农户多、规范管理好、信用记录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获得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称号或受到政府奖励的合作社,应在评级、授信、用信、担保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市级财政可以出资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担保基金或风险补偿基金,切实解决合作社担保难、贷款难、风险大的问题。同时,应鼓励社员敢于增资扩股,加大资金投入,并通过有效经营来增加自身积累,不断做大做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使农民持续增收。
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文登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202家,业务范围涵盖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中药材、农机服务等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提升农业产业化、标准化水平和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影响合作社发展。
虽然农民入社积极性普遍较高,但由于受传统小农经济和家庭承包责任制影响,农民群众已经习惯了分散自主经营,仍有不少农民担心加入合作社后,在生产经营上会受到过多的限制和管束。已经入社的农民,期望值过高,短期行为偏重,往往是有利则合、无利则散,能共享收益不能共担风险。并且,有些人办合作社主要是为了规避税费,争取国家优惠政策,得到项目资金支持,空有合作社之名,不谋合作社发展之实。
(二)合作社规模小,带动力弱。
一是全市202家合作社吸收的成员数量少,多的只有310个成员,成员少的不足10人,这种规模的合作社比例占到70%。按农业部有关规定,较小的规模不仅很难得到上级的奖励扶持,而且直接影响了服务功能和带动作用的发挥。二是合作社经营服务大多数只停留在蔬菜、苹果种植、畜禽饲养和信息服务、技术咨询及初级产品包装、销售的层面上,而没有真正能进行深加工、精加工等能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合作组织,社员持续增收的能力不强。三是产品注册商标少,品牌意识不强。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仅有注册商标4个,另有12个已提出申请;通过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认证的合作社不足10家,市场知名度为高,品牌获利能力不强。
(三)内部管理不规范。
一是相当部分合作组织机构不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等必要的组织还没有建立,有的即使建立了组织也没有发挥作用。二是运作和管理随意性较大,少数人操作,科学性和民主性不够。三是有关制度和财务不健全,约束力不强,财务不公开、不民主。大部分合作社没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二次分配机制”,与社员的利益联结方式是买断式或定单式的,社员未看到合作社直接带来的实惠,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活力和动力。四是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很多合作社的章程中都未考虑到风险控制这方面,一旦当他们需要引进一些高风险的项目时,那么在成本和收益的分摊上就会遇到困难。
(四)资金缺乏影响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非营利性经济组织,其赢余除了提取少量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外,其余大部分都要返还给社员,自我积累能力很弱,资金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瓶颈”。目前,全市20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5万元以下的占到了三分之一。专业合作社统一采购农资需要资金,农产品认证需要资金,邀请专家讲课需要资金,特别是在农产品收购季节,更需要大量的周转资金。但由于合作社没有足够可供抵押的资金,很难得到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不少合作社只能以个人的名义办理小额贷款,还要给担保人一定的好处费,无疑增加了合作社的经营成本和风险。
二、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合作社的和服务。
由于群众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还存在很多偏差,甚至存在着认识的误区,这些认识的不足严重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因此,要加强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通过学习宣传,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对新型合作的理念和依法办社的意识,促进合作社的有序健康发展。建议由市政府牵头成立农民合作社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从农业、工商、科协等相关部门抽调专职人员,专门负责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日常指导和管理服务工作。从合作社领取营业执照开始时即对合作社的运行进行指导、督导,并经常加强与合作社的沟通,除组织参与授课培训外,对合作社的规章制度、财务制度、税收知识、质量安全、项目扶持、发展规划等内容聘请专家进行专业培训,真正为合作社的发展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内在活力。
(二)提高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
为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今年以来,从中央到省、威海市,各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明显加大,对服务功能强、带动作用大的合作社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并择优培育扶持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使之成为各产业领域的示范社,这些措施的相继出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建议由农业和财政部门牵头,围绕我市特色优势产业,从现有合作社中筛选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功能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社进行重点培植,使之成为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并从政策、资金、技术、人才、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其他合作社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推动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三)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建议重点抓好“三化”建设。(1)生产标准化。 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制度,统一生产技术规程,统一农业投入品采购供应,加强生产信息监管,加快标准化基地建设,不断增强技术支撑力。(2)经营品牌化。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证”认证,积极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搞好优势农产品商标注册,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建议农业、财贸等部门以此为突破口,帮助合作社广泛联系省内外各大连锁超市,开展“农超对接”,发展配送业务,不断开拓新的市场。(3)管理专业化。建议由农业部门牵头,以各涉农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组建合作社指导员队伍,全面负责同类别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同时,依托农村远程教育网和市农广校、职教中心,定期举办合作社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和骨干社员培训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
(四)不断加大扶持力度。
要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在支农资金中的比例,财政部门在财力上要重点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倾斜,充分发挥整合支农资金作用,可考虑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标准化示范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农业科技入户项目等各类财政支农项目和扶贫项目,委托有条件的合作社实施。农村金融合作机构应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逐一建立信用档案,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经营规模大、带动农户多、规范管理好、信用记录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获得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称号或受到政府奖励的合作社,应在评级、授信、用信、担保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市级财政可以出资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担保基金或风险补偿基金,切实解决合作社担保难、贷款难、风险大的问题。同时,应鼓励社员敢于增资扩股,加大资金投入,并通过有效经营来增加自身积累,不断做大做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使农民持续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