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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大背景中,学生的自主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已成为教师关注的热点,合作、探究等学习方式已成为课堂的主流,但笔者常常发现:课堂上的一些讨论、合作等方式还流于形式,表面上看似乎热热闹闹,实际上学生收获很少。有的课堂中,学生在教师的号令下被动地、机械地讨论、交流,而有的课堂因为缺乏必要地引导,由过去的一言堂变成几个学生表演的“几言堂”,偏离了教学的最终目标,当然收效惨不忍睹。如何提高探究的有效性对教学有着重要的意义。探究活动并不能削弱教师的主导作用。
《语文新课程标准》中提出的“在各种交际活动中,学会倾听,学会表达,学会交流,初步学会文明地进行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发展合作精神”的学习要求,要求学习者不但学会独立思考,更要学会与他人切磋、交流,体验合作,学会合作,使个人的学习能力在合作中得到发展。在学生自主性学习活动中,探究性学习在学习的形式上打破了学生被动学习的状况,实现了由接受性学习向主动性学习的转变。在学习过程中,它要求学生自己去体会和推敲,自己去深入地思考和分析,从而获得对课文的理解,并说出自己的体验, 提出不同的看法见解。这种自读自悟的学习更符合语文学科的特点。在探究中自己构建知识,不唯师,不唯书,也不人云亦云,在学习意义上这是一种真正的主体个性化的学习实践活动。这种学习实践活动使学生的个性心理获得发展,健全的价值观,积极的人生态度,以及创造性人格逐步形成。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探究性学习就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主性学习。探究性学习发展了学生的主体能力。自主探究的新理念是一次学习方式的大解放,是审美的愉悦、精神的自由、心灵的体验、个性的飞扬和生命的超越。在教学实践中贯彻探究的新理念是从根本上提高语文教学质量与品位的关键。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在自主性学习过程中,学生因受生活、知识、文化等的局限,他们的思考、分析、判断往往会受到限制,所表现出来的实力、活力、张力往往不够充分,学习质量也因此受到影响。探究活动中小组讨论每次发言的也许都是一部分语文素养较好,表达能力较强的同学,而大部分同学则可能在探究活动中处于消极状态,甚至是被边缘化,沦为小组的忠实听众,灌输教育又在新的土壤中滋长起来。在这时,老师的组织引导作用就显得至关重要。
《语文新课程标准》中指出:“语文教学应在师生平等对话的过程中进行”,“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由此可见,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不再是“传道授业解惑”,而应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与参与者,学生是教学过程中的主体。教学过程是师生平等交流、积极合作、互助互动的共同发展的过程。我们也不能不思考一个问题,即在把学生作为认知主体被充分重视的时候,淡化教师的讲,强化学生的自主意识,并不能排除教师的讲。
当课堂教学不再是教师包办代替、机械控制的时候,也不能出现教学无序、无目标,随意放任自流的现象。在我们力图把“教本”变为“学本”,把“课堂”变为“学堂”的时候,难道就不需要教师按照语文的规律介绍知识,引入方法, 组织学习了吗?以教师讲习为主的课堂,学生的主体意识是被压抑的,这种教学方法必须破除, 但教师不引导,不组织,不传授知识,这样的课堂教学,就值得提倡吗?没有知识的铺垫,没有方法的引入,学生的学习能力就能获得发展吗?明代学者陈献章说:“学贵有疑,小疑则小进,大疑则大进,疑者,觉悟之机也。一番觉悟一番长进。”培根在谈论人生时也曾说过:“习惯是一种多么顽强的力量,它可以主宰人的一生。一切天性和诺言都不如习惯有力。”笔者认为没有教师的正确引导,包括知识、方法、习惯等,学生也就不可能充分地参与学习全过程,学生主体性理念在课堂教学中的落实也只能是表面的,甚至是肤浅的。关键时刻教师的讲是必要的,关键是看教师怎样讲。
教师讲应是精要地讲,教师要精心选择和设计好自己的讲解点。有些知识,教师不讲,学生就不明白。对学生模糊不清的东西,错误的东西,教师不引导,不点拨,不讲解就不行。否则就像韩愈所讲的“其为惑也,终不解也。”所以,在备课时,应把着眼点,集中于自己的课堂提问,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和教材特点,用心设计问题,激发学生讨论的兴趣,渐渐产生一种想要与大家交流,探讨的渴望。同时,教师还应着重向学生介绍自己发现问题的过程以及寻找答案的途径, 给学生以启迪,让学生有法可循。如:我在教授《小狗包弟》时,导入新课时,我首先展示了一组可爱的小狗图片,引起大家情感的共鸣,然后反问,如果你有这样一只可爱的小狗你会杀了它吗?巴金先生曾经也有一只可爱的小狗,他写文章说,“我怀念包弟,我要向它表示歉意。”为什么呢?引导学生抓住文眼走进课文,然后再设问:这是一只怎样的小狗呢?引导学生筛选信息,再探究作者为什么要把它送上解剖台呢?作者为何要为包弟的死忍受内心的煎熬,意义何在?问题的设计层层推进,向学生展示了现代文阅读中如何由浅入深正确理解文意,学生通过听课,可从教师的提问中逐渐明白发现问题的方法,产生自己提问的兴趣。
在探究活动中,教师的引导作用表现在可以借助音乐,叩动学生的心灵之弦;可以通过诵读诗文,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可以提出问题,撞开学生的心扉;可以利用“道具”,引发学生的联想等等。要给学生创设一个平等和谐的学习“平台”,才能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唤起他们的主体意识。一个人文化素养低,学习习惯差,思维阻滞,缺乏探究精神的学生,不可能真正张扬个性,焕发主体精神。在学生学习过程中,要使学生主体地位成为可能,教师还必须为学生提供能充分发展个性特点的平台。创造力人人都有,要给学生一份成功的喜悦。美国心理学家威谱•詹姆斯有句名言:“人性最深刻的原则就是希望别人对自己加以赏识。”教师要善于捕捉学生星星点点的智慧火花,不失时机地给予积极评价,使学生时时有种骄傲自豪的满足,当一个人的才能为他人所承认时,就会产生一种发挥更大才能的心理。教师对学生课堂回答的评价方式是鼓励学生自主学习的有效方法,虽然学生的发言层次不一,有的只停留在肤浅的表面,甚至有些是幼稚的,但只要敢于发表自己的观点,是自己思考的结果,这就是学生自主学习意识的体现,教师应予以肯定和鼓励,而千万不能有丝毫的不悦,哪怕是一个小小的动作和眼神。针对这类质量不高的提问,教师充分发挥引导作用,既要坚持真理,又要有亲切自然的教态,真诚平和的话语,再加上伴有赏识的手势等体态语言,都能让学生充分感受到一份成功的自豪感和愉快感。这样,学生对自身的能力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能独立发现问题,能从多种角度思考问题,敢于发表不同见解,敢于坚持自己的意见,敢于评判同学、教师、课本和周围的事物等,并能由此及彼,完善自己的思维模式。
在探究活动中,教师的引导作用表现在要合理组织好讨论的分组。不但每小组成员之间要互相积极讨论,而且每个小组成员都要轮流当组长,代表小组作讨论结果汇报发言。
在小组讨论中学习成绩好的学生能起到带头作用,可以去帮助成绩不好的学生,而小组与小组之间是平等的竞争伙伴。每次在讨论时都可以规定小组讨论的时间,对讨论结果快而准的小组,及时进行表扬。将小组的成功与小组每个成员参加讨论的状况联系起来,使小组成员都能感到自己在小组中的地位和重要性,进而培养学生之间精诚合作的精神。同时要根据教学的内容,不断变换分组的成员组成,让学生在寻求合作伙伴的过程中得到锻炼。在这样的合作中,学生在与同伴讨论交流中学会尊重别人,学会倾听别人意见;学会用准确的语言表达自己的观点,用恰当的语言指出别人的不足之处:同时学会吸收学习别人长处,在交流中认识自已,培养自我意识。从而让学生体验合作的乐趣,培养他们的合作精神,发展他们必需的社会适应能力。
在课堂教学中,学生学生主体地位的体现不仅仅是一种形式,更应是一种精神,一种能力的反映。在教学中“教师还要根据学生学习的情境、状态、方式、结果,根据学生学习中的问题,根据学生的困惑和质疑,矫正自己的教育方法,引导学生的学习方向,学习兴趣,学习需要,从而使整个教育过程向着有利于教学任务完成,教育目标实现的方向发展”,这样,学生的主体性并不会因为受导而被削弱,反而能得到加强。
真正追求课堂讨论实效性,离不开教师精心的设计和准备,也对教师的个人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摆脱语文教学沉闷、枯燥的形式主义,恢复学生好奇心和想象力,培养创造力,变“要我学”为”我要学”,真正实施素质教育,不能削弱教师的引导作用。
收稿日期:2010-12-20
《语文新课程标准》中提出的“在各种交际活动中,学会倾听,学会表达,学会交流,初步学会文明地进行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发展合作精神”的学习要求,要求学习者不但学会独立思考,更要学会与他人切磋、交流,体验合作,学会合作,使个人的学习能力在合作中得到发展。在学生自主性学习活动中,探究性学习在学习的形式上打破了学生被动学习的状况,实现了由接受性学习向主动性学习的转变。在学习过程中,它要求学生自己去体会和推敲,自己去深入地思考和分析,从而获得对课文的理解,并说出自己的体验, 提出不同的看法见解。这种自读自悟的学习更符合语文学科的特点。在探究中自己构建知识,不唯师,不唯书,也不人云亦云,在学习意义上这是一种真正的主体个性化的学习实践活动。这种学习实践活动使学生的个性心理获得发展,健全的价值观,积极的人生态度,以及创造性人格逐步形成。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探究性学习就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主性学习。探究性学习发展了学生的主体能力。自主探究的新理念是一次学习方式的大解放,是审美的愉悦、精神的自由、心灵的体验、个性的飞扬和生命的超越。在教学实践中贯彻探究的新理念是从根本上提高语文教学质量与品位的关键。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在自主性学习过程中,学生因受生活、知识、文化等的局限,他们的思考、分析、判断往往会受到限制,所表现出来的实力、活力、张力往往不够充分,学习质量也因此受到影响。探究活动中小组讨论每次发言的也许都是一部分语文素养较好,表达能力较强的同学,而大部分同学则可能在探究活动中处于消极状态,甚至是被边缘化,沦为小组的忠实听众,灌输教育又在新的土壤中滋长起来。在这时,老师的组织引导作用就显得至关重要。
《语文新课程标准》中指出:“语文教学应在师生平等对话的过程中进行”,“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由此可见,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不再是“传道授业解惑”,而应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与参与者,学生是教学过程中的主体。教学过程是师生平等交流、积极合作、互助互动的共同发展的过程。我们也不能不思考一个问题,即在把学生作为认知主体被充分重视的时候,淡化教师的讲,强化学生的自主意识,并不能排除教师的讲。
当课堂教学不再是教师包办代替、机械控制的时候,也不能出现教学无序、无目标,随意放任自流的现象。在我们力图把“教本”变为“学本”,把“课堂”变为“学堂”的时候,难道就不需要教师按照语文的规律介绍知识,引入方法, 组织学习了吗?以教师讲习为主的课堂,学生的主体意识是被压抑的,这种教学方法必须破除, 但教师不引导,不组织,不传授知识,这样的课堂教学,就值得提倡吗?没有知识的铺垫,没有方法的引入,学生的学习能力就能获得发展吗?明代学者陈献章说:“学贵有疑,小疑则小进,大疑则大进,疑者,觉悟之机也。一番觉悟一番长进。”培根在谈论人生时也曾说过:“习惯是一种多么顽强的力量,它可以主宰人的一生。一切天性和诺言都不如习惯有力。”笔者认为没有教师的正确引导,包括知识、方法、习惯等,学生也就不可能充分地参与学习全过程,学生主体性理念在课堂教学中的落实也只能是表面的,甚至是肤浅的。关键时刻教师的讲是必要的,关键是看教师怎样讲。
教师讲应是精要地讲,教师要精心选择和设计好自己的讲解点。有些知识,教师不讲,学生就不明白。对学生模糊不清的东西,错误的东西,教师不引导,不点拨,不讲解就不行。否则就像韩愈所讲的“其为惑也,终不解也。”所以,在备课时,应把着眼点,集中于自己的课堂提问,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和教材特点,用心设计问题,激发学生讨论的兴趣,渐渐产生一种想要与大家交流,探讨的渴望。同时,教师还应着重向学生介绍自己发现问题的过程以及寻找答案的途径, 给学生以启迪,让学生有法可循。如:我在教授《小狗包弟》时,导入新课时,我首先展示了一组可爱的小狗图片,引起大家情感的共鸣,然后反问,如果你有这样一只可爱的小狗你会杀了它吗?巴金先生曾经也有一只可爱的小狗,他写文章说,“我怀念包弟,我要向它表示歉意。”为什么呢?引导学生抓住文眼走进课文,然后再设问:这是一只怎样的小狗呢?引导学生筛选信息,再探究作者为什么要把它送上解剖台呢?作者为何要为包弟的死忍受内心的煎熬,意义何在?问题的设计层层推进,向学生展示了现代文阅读中如何由浅入深正确理解文意,学生通过听课,可从教师的提问中逐渐明白发现问题的方法,产生自己提问的兴趣。
在探究活动中,教师的引导作用表现在可以借助音乐,叩动学生的心灵之弦;可以通过诵读诗文,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可以提出问题,撞开学生的心扉;可以利用“道具”,引发学生的联想等等。要给学生创设一个平等和谐的学习“平台”,才能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唤起他们的主体意识。一个人文化素养低,学习习惯差,思维阻滞,缺乏探究精神的学生,不可能真正张扬个性,焕发主体精神。在学生学习过程中,要使学生主体地位成为可能,教师还必须为学生提供能充分发展个性特点的平台。创造力人人都有,要给学生一份成功的喜悦。美国心理学家威谱•詹姆斯有句名言:“人性最深刻的原则就是希望别人对自己加以赏识。”教师要善于捕捉学生星星点点的智慧火花,不失时机地给予积极评价,使学生时时有种骄傲自豪的满足,当一个人的才能为他人所承认时,就会产生一种发挥更大才能的心理。教师对学生课堂回答的评价方式是鼓励学生自主学习的有效方法,虽然学生的发言层次不一,有的只停留在肤浅的表面,甚至有些是幼稚的,但只要敢于发表自己的观点,是自己思考的结果,这就是学生自主学习意识的体现,教师应予以肯定和鼓励,而千万不能有丝毫的不悦,哪怕是一个小小的动作和眼神。针对这类质量不高的提问,教师充分发挥引导作用,既要坚持真理,又要有亲切自然的教态,真诚平和的话语,再加上伴有赏识的手势等体态语言,都能让学生充分感受到一份成功的自豪感和愉快感。这样,学生对自身的能力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能独立发现问题,能从多种角度思考问题,敢于发表不同见解,敢于坚持自己的意见,敢于评判同学、教师、课本和周围的事物等,并能由此及彼,完善自己的思维模式。
在探究活动中,教师的引导作用表现在要合理组织好讨论的分组。不但每小组成员之间要互相积极讨论,而且每个小组成员都要轮流当组长,代表小组作讨论结果汇报发言。
在小组讨论中学习成绩好的学生能起到带头作用,可以去帮助成绩不好的学生,而小组与小组之间是平等的竞争伙伴。每次在讨论时都可以规定小组讨论的时间,对讨论结果快而准的小组,及时进行表扬。将小组的成功与小组每个成员参加讨论的状况联系起来,使小组成员都能感到自己在小组中的地位和重要性,进而培养学生之间精诚合作的精神。同时要根据教学的内容,不断变换分组的成员组成,让学生在寻求合作伙伴的过程中得到锻炼。在这样的合作中,学生在与同伴讨论交流中学会尊重别人,学会倾听别人意见;学会用准确的语言表达自己的观点,用恰当的语言指出别人的不足之处:同时学会吸收学习别人长处,在交流中认识自已,培养自我意识。从而让学生体验合作的乐趣,培养他们的合作精神,发展他们必需的社会适应能力。
在课堂教学中,学生学生主体地位的体现不仅仅是一种形式,更应是一种精神,一种能力的反映。在教学中“教师还要根据学生学习的情境、状态、方式、结果,根据学生学习中的问题,根据学生的困惑和质疑,矫正自己的教育方法,引导学生的学习方向,学习兴趣,学习需要,从而使整个教育过程向着有利于教学任务完成,教育目标实现的方向发展”,这样,学生的主体性并不会因为受导而被削弱,反而能得到加强。
真正追求课堂讨论实效性,离不开教师精心的设计和准备,也对教师的个人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摆脱语文教学沉闷、枯燥的形式主义,恢复学生好奇心和想象力,培养创造力,变“要我学”为”我要学”,真正实施素质教育,不能削弱教师的引导作用。
收稿日期:2010-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