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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从而带动了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建筑工程的质量越来越成为大家所关心的焦点,但最近几年来,建筑工程在建筑和使用过程中,各种质量问题不断的出现,特别是房屋建筑工程中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本文对当前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在经济的带动下,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人们对居住条件和环境有了越来越高的需求,在这种刚性需求下,促进了建筑行业的发展进程。人们越来越关心工程的质量,所以监理人员在工程项目监理中的作用变得日益重要,监理是保证工程项目质量的核心,也是保证施工质量和文明施工的关键。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施工企业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也是一个良好的发展机遇,所以为了保证施工中的质量控制,加强施工现场监理工作是十分关键的,对保证工程的质量、加快工程施工进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很大程度上对提高建筑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
1. 现行监理模式问题
现行监理模式有两个特点:一是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工程监理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设计、施工招投标、施工(含保修)等阶段。但目前,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而且许多项目正式开工前缺少必要的施工准备阶段,监理人员接受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对工程设计意图并未熟悉和深入掌握。对工程项目周边环境、施工单位及项目管理人员缺乏了解和熟悉,只能是边工作边熟悉,也就谈不上从全局进行宏观控制。尤其是大型工程,技术复杂程度高,战线长,影响因素多,更不利于监理工作顺利开展。监理的技术优势也不可能得到充分发挥。二是形成一种混合型的监理。表现为两方面:一是业主仍设置较庞大的工程管理部门,监理机构完全从属于业主,驻地监理机构服从于业主方人员的管理;二是监理主要承担或只承担质量控制,进度、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等由业主方直接控制。这种混合模式从根本上讲与工程建设监理的本质内涵不同,监理不具备独立性、公正性。
2. 监理工作不到位
主要表现为监理机构组织不健全,监理人员的数量、专业、素质不能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不得力,应检项目未检;应签认项目未签认;对关键部位和工序需要旁站的未旁站。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市场竞争机制不健全,监理费用较低,部分监理企业为了保证经营利润,随意减少监理人员和监理工作程序以应付监理工作;二是监理人员素质不高,在施工现场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致使工程质量难以控制;三是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较少,专业不配套,监理员的数量不适应现场旁站的需要;四是监理行业尚缺乏科学合理的监理人员配置标准;五是一些监理人员缺乏责任感和职业道德,现场监理不负责任;六是监理工作不规范,制订的监理规划千篇一律,缺乏针对性,难以有效地指导现场监理工作的实施。
3. 监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监理工程师是在具有一项专业技术知识和有一定实践经验基础上,增加管理和法律知识后复合型的管理人才。目前,我国的监理人员来源比较广泛,主要来自勘察设计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基建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他们即使获得监理工程师注册,但由于缺乏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因而在监理工作中不能有效地发挥组织、协调、管理的作用,难以取得监理成效。监理队伍中既有兼职也有专职;有经过监理培训的,也有未经培训;有取得监理上岗证的,也有未取得上岗证;有退休外聘人员、也有刚出校门的学生;甚至有些是单位下岗编外人员,经过短期监理培训就从事监理工作。从而使得监理队伍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4. 监理企业缺乏市场主体地位
突出表现在:大部分监理企业仍未摆脱母体的羁绊,缺乏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地位,不能作为完全的独立法人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全国约80%以上的监理企业依附于政府、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勘察設计等为母体的企事业单位中。母体单位以行政管理方式调控监理企业的经营管理。企业经营者及员工们希望参资入股改制,而母体单位不愿放弃管理权,有些母体单位虽然同意下属监理企业改制,但仍以国有法人股身份控股,并以行政管理代替产权管理,与原有形式没有根本区别,企业的经营性支出必须经母体单位审核批准,企业经营利润全部无偿上交,企业没有自我积累能力,难以求得自我发展,无法摆脱浅层次、低水平徘徊的尴尬局面。经营者却无法自主经营、无权调动职工、无权分配利润,企业经营者和广大员工积极性受到挫伤。这些企业往往缺乏活力与市场竞争意识,监理工作水平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提高建筑工程监理水平的措施
1. 做好建筑工程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后,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广泛收集工程信息和资料的情况下制定,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建筑工程监理的中心目的是协助业主实现建筑工程的总目标。监理规划包括确定监理工作目标,制定监理工作程序,确定目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各项措施和确定各项工作的方法和手段。
2. 落实建筑安全监理责任制
建立健全和落实的施工安全监理责任制就是要明确各级、各岗位、每个参与监理施工安全的监理人员在工作中的责任,把监理施工安全的各项工作的责任落实到总监、各有关监理工程师的身上,做到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合作,做到监理施工安全人人有责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专责,使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纳人监理单位的监理目标,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施工阶段监理的各个环节,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施工安全监管。切实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责任制,规范总监理工程师责任制的独特能力,包括选择德才兼备的总监,使其真正成为工程项目的责权利主体。同时总监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在与业主、施工方的工作关系上,遵循“公正、科学、严谨、热情”的工作作风,在处理业主与监理关系时,始终注重公司形象为第一,以业主利益为前提,当好业主的参谋。为此,总监应经常与业主保持工作接触,从而主动取得业主对监理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3. 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
提高监理工程师的综合素质,将直接体现工程的监理水平和监理质量,从而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监理人员素质的培养包括道德素质和技术素质。提高监理人员道德素质,做到既不能滥用职权,随意向承包商索取物质需求,同时也要防止监理人员和承包商一起造假,共同欺骗业主的行为发生。提高技术素质,监理人员不仅要多读专业技术资料,掌握新技术的发展动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而且还要在具体实践中充分留意工程建设项目的系统构成、工艺和规范要求,深化知识,积累经验,使工程质量控制工作扎实有效,并且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踏实认真的敬业精神,以及一定的表达能力和协商技巧。
结束语:
随着建筑工程的快速发展,工程项目数量的不断增加,施工中质量监理和控制显得更为重要,已成为当前工程项目中的核心和关键环节。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了有效的保证工程的质量,需要加强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力度,不断强化和健全监理机制,从而使监理人员履行监理工作的职责,保证工程的质量。
参考文献:
[1]丁士昭.建筑工程项目监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在经济的带动下,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人们对居住条件和环境有了越来越高的需求,在这种刚性需求下,促进了建筑行业的发展进程。人们越来越关心工程的质量,所以监理人员在工程项目监理中的作用变得日益重要,监理是保证工程项目质量的核心,也是保证施工质量和文明施工的关键。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施工企业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也是一个良好的发展机遇,所以为了保证施工中的质量控制,加强施工现场监理工作是十分关键的,对保证工程的质量、加快工程施工进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很大程度上对提高建筑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
1. 现行监理模式问题
现行监理模式有两个特点:一是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工程监理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设计、施工招投标、施工(含保修)等阶段。但目前,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而且许多项目正式开工前缺少必要的施工准备阶段,监理人员接受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对工程设计意图并未熟悉和深入掌握。对工程项目周边环境、施工单位及项目管理人员缺乏了解和熟悉,只能是边工作边熟悉,也就谈不上从全局进行宏观控制。尤其是大型工程,技术复杂程度高,战线长,影响因素多,更不利于监理工作顺利开展。监理的技术优势也不可能得到充分发挥。二是形成一种混合型的监理。表现为两方面:一是业主仍设置较庞大的工程管理部门,监理机构完全从属于业主,驻地监理机构服从于业主方人员的管理;二是监理主要承担或只承担质量控制,进度、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等由业主方直接控制。这种混合模式从根本上讲与工程建设监理的本质内涵不同,监理不具备独立性、公正性。
2. 监理工作不到位
主要表现为监理机构组织不健全,监理人员的数量、专业、素质不能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不得力,应检项目未检;应签认项目未签认;对关键部位和工序需要旁站的未旁站。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市场竞争机制不健全,监理费用较低,部分监理企业为了保证经营利润,随意减少监理人员和监理工作程序以应付监理工作;二是监理人员素质不高,在施工现场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致使工程质量难以控制;三是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较少,专业不配套,监理员的数量不适应现场旁站的需要;四是监理行业尚缺乏科学合理的监理人员配置标准;五是一些监理人员缺乏责任感和职业道德,现场监理不负责任;六是监理工作不规范,制订的监理规划千篇一律,缺乏针对性,难以有效地指导现场监理工作的实施。
3. 监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监理工程师是在具有一项专业技术知识和有一定实践经验基础上,增加管理和法律知识后复合型的管理人才。目前,我国的监理人员来源比较广泛,主要来自勘察设计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基建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他们即使获得监理工程师注册,但由于缺乏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因而在监理工作中不能有效地发挥组织、协调、管理的作用,难以取得监理成效。监理队伍中既有兼职也有专职;有经过监理培训的,也有未经培训;有取得监理上岗证的,也有未取得上岗证;有退休外聘人员、也有刚出校门的学生;甚至有些是单位下岗编外人员,经过短期监理培训就从事监理工作。从而使得监理队伍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4. 监理企业缺乏市场主体地位
突出表现在:大部分监理企业仍未摆脱母体的羁绊,缺乏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地位,不能作为完全的独立法人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全国约80%以上的监理企业依附于政府、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勘察設计等为母体的企事业单位中。母体单位以行政管理方式调控监理企业的经营管理。企业经营者及员工们希望参资入股改制,而母体单位不愿放弃管理权,有些母体单位虽然同意下属监理企业改制,但仍以国有法人股身份控股,并以行政管理代替产权管理,与原有形式没有根本区别,企业的经营性支出必须经母体单位审核批准,企业经营利润全部无偿上交,企业没有自我积累能力,难以求得自我发展,无法摆脱浅层次、低水平徘徊的尴尬局面。经营者却无法自主经营、无权调动职工、无权分配利润,企业经营者和广大员工积极性受到挫伤。这些企业往往缺乏活力与市场竞争意识,监理工作水平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提高建筑工程监理水平的措施
1. 做好建筑工程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后,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广泛收集工程信息和资料的情况下制定,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建筑工程监理的中心目的是协助业主实现建筑工程的总目标。监理规划包括确定监理工作目标,制定监理工作程序,确定目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各项措施和确定各项工作的方法和手段。
2. 落实建筑安全监理责任制
建立健全和落实的施工安全监理责任制就是要明确各级、各岗位、每个参与监理施工安全的监理人员在工作中的责任,把监理施工安全的各项工作的责任落实到总监、各有关监理工程师的身上,做到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合作,做到监理施工安全人人有责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专责,使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纳人监理单位的监理目标,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施工阶段监理的各个环节,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施工安全监管。切实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责任制,规范总监理工程师责任制的独特能力,包括选择德才兼备的总监,使其真正成为工程项目的责权利主体。同时总监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在与业主、施工方的工作关系上,遵循“公正、科学、严谨、热情”的工作作风,在处理业主与监理关系时,始终注重公司形象为第一,以业主利益为前提,当好业主的参谋。为此,总监应经常与业主保持工作接触,从而主动取得业主对监理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3. 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
提高监理工程师的综合素质,将直接体现工程的监理水平和监理质量,从而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监理人员素质的培养包括道德素质和技术素质。提高监理人员道德素质,做到既不能滥用职权,随意向承包商索取物质需求,同时也要防止监理人员和承包商一起造假,共同欺骗业主的行为发生。提高技术素质,监理人员不仅要多读专业技术资料,掌握新技术的发展动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而且还要在具体实践中充分留意工程建设项目的系统构成、工艺和规范要求,深化知识,积累经验,使工程质量控制工作扎实有效,并且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踏实认真的敬业精神,以及一定的表达能力和协商技巧。
结束语:
随着建筑工程的快速发展,工程项目数量的不断增加,施工中质量监理和控制显得更为重要,已成为当前工程项目中的核心和关键环节。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了有效的保证工程的质量,需要加强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力度,不断强化和健全监理机制,从而使监理人员履行监理工作的职责,保证工程的质量。
参考文献:
[1]丁士昭.建筑工程项目监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