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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历史活动的实践主体和认识主体,又是利益主体和价值主体;必须充分调动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共同建设,必须把主体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实现共同享有;正确处理构建和谐社会实践过程中存在的主体性问题,必须重视制度安排,积极探索有效的体制保障和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