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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关系通则》的缺失是我国祖国大陆《婚姻法》经2001年修改后仍存在的一个重大遗憾。亲属关系通则有自身的功能及特定的价值取向,建立该项制度有它的实际意义,对祖国大陆和我国台湾相关立法的介绍评析,一方面指明了我国中国大陆地区亲属立法中存在的不足,另一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部分立法建议,以求为我国祖国大陆亲属立法之完善提供一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