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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的建构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应从立法、执行和监督系统全面推进。要建立民主科学、立法为民的行政立法体系,重新确定行政立法的主体,限制政府权力,突出公共服务观念,建立民主立法机制,构建法治政府的指标体系。要建设高素质行政管理队伍,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健全以人为本的公开决策机制,创设长效的行政执法方式机制,注重行政行为的程序合法性。要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实现从权力政府到责任政府的转变,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