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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推进社会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要注重发挥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的积极作用。本文以人生过程为轴,梳理我国社会团体章程中的人本主义精神,考察社会团体的人本行动,期许有助于发挥社会团体在社会治理中的功用。
关键词 人性关怀 社会团体 章程
作者简介:陈永蓉,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讲师,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2013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法理学、基层民主与法治;邹东来,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法学2011级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3-172-02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注重发挥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到2014年6月底,全国社会组织共有56.1万个,其中社会团体就有29.4万个。社会团体具有非营利性、自愿性、自治性等特征,在社会治理中呈现出多元化、法治化、人性化等优势,广泛参与社会治理成为趋势。社会团体章程作为社会团体设立的法定必备文件,是社会团体活动的根本准则,内容主要包含社团的活动宗旨、活动范围、内部结构及成员的权利义务等。
社团章程作为社会治理中的一种软法、民间法,虽然不具有国家强制性,但也为调整团体内部成员关系,规范约束其行为方面做出了硬性规定,是社会团体综合意志的体现,为保障社团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思想指导。马克斯·韦伯认为:“任何一项事业的背后都存在某种决定该项事业发展方向和命运的精神力量”,团体章程所体现出的人性关怀,就是深藏在章程背后,决定其发展方向和命运的最高精神力量。本文以人生过程为轴,梳理我国社会团体章程中的人本精神,考察社会团体的人本行动,有助于发挥社会团体在社会治理中的功能。
一、 胎儿时期——以保障平安出生为本
从我国现行立法来看,民法对胎儿利益的保护是在继承法领域对胎儿继承利益的“保留份”规定,刑法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除此无它。在现实生活中,侵犯胎儿权益的事件屡有发生,如非法堕胎、环境污染导致畸形等。虽然立法有待完善,社会团体作为民间力量,为保护胎儿做出很多行动,对缓解社会矛盾,彰显人文关怀起到重要作用。
中国优生科学协会是目前全国专业性的社会团体,协会章程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政策,以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推动母婴保健事业的发展为宗旨。协会通过开展科技论坛、学术交流会及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母婴保健及优生优育知识,提高全民族的健康素质。
地方上,各个社团关爱孕妇胎儿的活动如火如荼的开展。最具代表性的是“孕妇徽章”活动,目前已经在多个城市推广。孕妇徽章主要是为孕妇准备的标识物,让孕妇能够在公共场所得到照顾,如公交车上提醒他人让座、公共场所不要吸烟、排队礼让孕妇优先等。“孕妇徽章”活动创造出一个关怀孕妇的软环境,让更多的孕妇享受到社会的关爱。此外,为响应卫生部门关于降低剖宫产率、倡导自然分娩的号召,青岛市妇联和妈妈网青岛站还联手举办了“岛城百人顺产计划”大型公益活动。专家们运用科学知识对“准妈妈们”进行答疑解惑,帮助她们了解孕育知识、树立正确的孕育观念、增强自然分娩的信心。
二、幼儿时期——以维护身心健康为本
国家和政府一向重视和关心儿童的健康成长,把“提高全民族素质,从儿童抓起”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大计,努力保障每一个儿童的合法权益。国家和地方也相继成立了相关的社会团体,发挥民间力量,通过健全保障机制和公益行动来关怀爱护中国儿童。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是专门为儿童少年教育福利事业服务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章程阐明其宗旨是:“为抚育、培养、教育儿童少年,辅助国家发展儿童少年教育福利事业,特别是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儿童少年教育福利事业。”“组织开展有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各项公益活动。”在它长期的发展过程中,资助幼儿园、孤儿院、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儿童生活学习场所,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公益活动凝聚社会爱心,为我国的儿童公益事业贡献巨大的力量。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和全国妇联联手组织实施了一项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女童重返校园的社会公益项目——“春蕾计划”。目前已在全国建立起1154所春蕾学校,累计筹集社会爱心捐款14.58亿元,资助251.7万贫困女童重返校园,帮助近52.3万大龄女童进行实用技术培训,成为我国民间社会团体促进女童教育发展最成功、最具影响力的典范。
在我国西部地区,留守儿童、贫困儿童和失学儿童的现象尤为普遍,在当地活跃着大批关爱孩子的社会团体,如青海海东地区宗喀慈善协会、西部爱心公益社等。社会团体从儿童的基本需求出发,通过走访、捐赠、支教等方式,发挥其社会号召力和凝聚力,带领志愿者们为需要帮助的儿童送去人性关怀。
三、青年时期——以促进积极向上为本
青少年肩负着伟大的民族荣耀和历史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将“中国梦”播撒在每一个中国人的心中。青少年团体作为实现“中国梦”的主导力量,寄予国家和民族的期盼与厚望。相比通过法律法规、政策条例来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民间社会团体对青少年“润物细无声”般不计回报的付出与关怀显得更加人性、体贴、珍贵。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是极具代表性的青年社团,着力践行章程所倡导的“社会责任、创造进取、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价值观,以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宗旨,致力于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的青少年发展事业。通过整合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活动等方式,不断改善青少年的成长环境。希望工程是中国青基会创建的一项最广泛、最富影响力的社会公益项目。除此之外,中国青基会还相继创设资助青少年慈善活动的“爱心工程”、以宏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旨的“中华古诗文经典诵读工程”、致力于改善中国生态环境的“绿色希望工程”。为了培养高端青年人才,帮助更多的青年朋友实现梦想,中国青基会还与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等相关社团联手合作,开展“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参与“中国青年科学家奖”等评审工作。 青年团体虽然受到了各个社会团体的关注与厚爱,也是我国公益事业发展的强大推动力。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是青年公益活动的代表,是由社会各界热心公益及从事社会保障事业的青年组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青年志愿者们始终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为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服务,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也提高了青年整体的文明素养。
四、壮年时期——以推动劳动保障为本
人到壮年是社会责任最大的时期,他们面临着很多抉择和处理各种事宜,不仅要养家糊口,还要力争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成就一番事业。成年群体分布在社会的各个行业,用智慧、心血、汗水,支撑和带动整个社会和谐运转,堪称是社会发展的“发动机”。一些社会团体,也专门为成年群体做了很多的公益行动,为他们送去了关怀和温情。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代表、捍卫妇女权益、争取妇女解放、促进男女平等而联合起来的群众性社会团体,在其团体章程总则中规定:中国妇女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66年来致力于践行章程所倡导的“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宗旨,发动妇女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三八绿色工程“等各类活动,并鼓励农村妇女学文化、学知识、学技术;鼓励城镇妇女岗位建设、岗位奉献、岗位成才,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
社会团体特别注重给予成年劳动者精神慰藉与温暖。如美容美发行业,由于工作特点,很多从业者吃饭时间并不固定,从而患有胃病;还会因站立过久而导致静脉曲张。武汉美容美发协会基于人性化的考虑,出台《武汉市美容美发行业经营时间服务公约》,将每周一作为武汉全市美发美容会员单位统一闭店休息日,并于2015年1月19日正式开始实行。除了像武汉美容美发协会这样通过公约规定外,其他社会团体也在各个方面给予了各行从业者人性关爱。很多社会团体都积极举办了“千里返乡、关爱相伴”、“温暖回家路”等为主题的关爱农民工的志愿服务活动,关怀农民工的返乡之路,为他们送去冬日里的温暖。
五、老年时期——以安享幸福安宁为本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消息,截止2014年底,中国大陆人口总数达136782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人口为21242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5.5%,65周岁及以上人口为13755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0.1%。预测显示,到2030年中国60岁以上老龄人口比例将达到人口总数的四分之一。随着老年人口数量的持续上升,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形势越来越严峻,越来越复杂。党的十八大做出“积极应对人口老年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等一系列战略部署,社会团体的力量在缓解国内养老压力上做出了很多行动。我国关爱老人的民间社会团体虽然目前还处于发展阶段,但种类和数量都已达到一定的规模。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是为老年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增进老年人健康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也是联系、团结广大老年人的群众性体育社会团体。据不完全统计,在各市、县(区)已全面建立了老年人体育协会,近70%的城市社区、大半数农村乡镇也成立了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全国范围内正在慢慢编织一副完整的老年体育组织网络。
中国老年保健协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的,国家卫生部主管的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其章程第三条规定协会宗旨为:“全心全意为全社会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服务,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努力创造老有所为的社会环境。”并时刻本着“以人为本,诚信至上”的原则,为老年人宣传、普及老年保健知识,使协会深得民心。
除了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外,地方社团可谓是一派百鸟争鸣的场景。以江苏地区为例,它在老年保障及老年社团发展方面,起到了表率的作用。徐州敬老志愿者协会是江苏极具代表性的老年公益社团,曾经荣获“全国关爱老年人”十佳称号。协会章程以“关爱老人、孝行天下”为宗旨,时刻关注老龄事业。具有江苏省5A级社会组织之称的江苏省老年人体育协会,其章程第五条规定:“本会在工作和活动中以人为本,心系老人,旨在康乐,重在参与,保健为先,安全第一,老有所为,安度晚年,为实现健康老龄化的目标而奋斗。” 协会将社团宗旨作为活动的指南,付诸实际行动,曾多次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集体。
通过对社会团体章程及其行动中人性关怀的实例分析,可以发现在社会生活中,社会团体不仅为公民送去了爱护与温暖,更在社会上起到了一个治理者的角色,为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增色添彩。因此,坚持以人为本,完善社会团体章程,积极引导群众参与,运用法治方式,实现多元化治理,发挥社会团体在社会治理中的功能,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苏丽芬. 我国社会团体的法律问题研究. 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
[2]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3]贺力平. 政府职能转变中的半官方社团研究.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关键词 人性关怀 社会团体 章程
作者简介:陈永蓉,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讲师,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2013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法理学、基层民主与法治;邹东来,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法学2011级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3-172-02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注重发挥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到2014年6月底,全国社会组织共有56.1万个,其中社会团体就有29.4万个。社会团体具有非营利性、自愿性、自治性等特征,在社会治理中呈现出多元化、法治化、人性化等优势,广泛参与社会治理成为趋势。社会团体章程作为社会团体设立的法定必备文件,是社会团体活动的根本准则,内容主要包含社团的活动宗旨、活动范围、内部结构及成员的权利义务等。
社团章程作为社会治理中的一种软法、民间法,虽然不具有国家强制性,但也为调整团体内部成员关系,规范约束其行为方面做出了硬性规定,是社会团体综合意志的体现,为保障社团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思想指导。马克斯·韦伯认为:“任何一项事业的背后都存在某种决定该项事业发展方向和命运的精神力量”,团体章程所体现出的人性关怀,就是深藏在章程背后,决定其发展方向和命运的最高精神力量。本文以人生过程为轴,梳理我国社会团体章程中的人本精神,考察社会团体的人本行动,有助于发挥社会团体在社会治理中的功能。
一、 胎儿时期——以保障平安出生为本
从我国现行立法来看,民法对胎儿利益的保护是在继承法领域对胎儿继承利益的“保留份”规定,刑法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除此无它。在现实生活中,侵犯胎儿权益的事件屡有发生,如非法堕胎、环境污染导致畸形等。虽然立法有待完善,社会团体作为民间力量,为保护胎儿做出很多行动,对缓解社会矛盾,彰显人文关怀起到重要作用。
中国优生科学协会是目前全国专业性的社会团体,协会章程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政策,以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推动母婴保健事业的发展为宗旨。协会通过开展科技论坛、学术交流会及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母婴保健及优生优育知识,提高全民族的健康素质。
地方上,各个社团关爱孕妇胎儿的活动如火如荼的开展。最具代表性的是“孕妇徽章”活动,目前已经在多个城市推广。孕妇徽章主要是为孕妇准备的标识物,让孕妇能够在公共场所得到照顾,如公交车上提醒他人让座、公共场所不要吸烟、排队礼让孕妇优先等。“孕妇徽章”活动创造出一个关怀孕妇的软环境,让更多的孕妇享受到社会的关爱。此外,为响应卫生部门关于降低剖宫产率、倡导自然分娩的号召,青岛市妇联和妈妈网青岛站还联手举办了“岛城百人顺产计划”大型公益活动。专家们运用科学知识对“准妈妈们”进行答疑解惑,帮助她们了解孕育知识、树立正确的孕育观念、增强自然分娩的信心。
二、幼儿时期——以维护身心健康为本
国家和政府一向重视和关心儿童的健康成长,把“提高全民族素质,从儿童抓起”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大计,努力保障每一个儿童的合法权益。国家和地方也相继成立了相关的社会团体,发挥民间力量,通过健全保障机制和公益行动来关怀爱护中国儿童。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是专门为儿童少年教育福利事业服务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章程阐明其宗旨是:“为抚育、培养、教育儿童少年,辅助国家发展儿童少年教育福利事业,特别是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儿童少年教育福利事业。”“组织开展有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各项公益活动。”在它长期的发展过程中,资助幼儿园、孤儿院、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儿童生活学习场所,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公益活动凝聚社会爱心,为我国的儿童公益事业贡献巨大的力量。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和全国妇联联手组织实施了一项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女童重返校园的社会公益项目——“春蕾计划”。目前已在全国建立起1154所春蕾学校,累计筹集社会爱心捐款14.58亿元,资助251.7万贫困女童重返校园,帮助近52.3万大龄女童进行实用技术培训,成为我国民间社会团体促进女童教育发展最成功、最具影响力的典范。
在我国西部地区,留守儿童、贫困儿童和失学儿童的现象尤为普遍,在当地活跃着大批关爱孩子的社会团体,如青海海东地区宗喀慈善协会、西部爱心公益社等。社会团体从儿童的基本需求出发,通过走访、捐赠、支教等方式,发挥其社会号召力和凝聚力,带领志愿者们为需要帮助的儿童送去人性关怀。
三、青年时期——以促进积极向上为本
青少年肩负着伟大的民族荣耀和历史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将“中国梦”播撒在每一个中国人的心中。青少年团体作为实现“中国梦”的主导力量,寄予国家和民族的期盼与厚望。相比通过法律法规、政策条例来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民间社会团体对青少年“润物细无声”般不计回报的付出与关怀显得更加人性、体贴、珍贵。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是极具代表性的青年社团,着力践行章程所倡导的“社会责任、创造进取、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价值观,以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宗旨,致力于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的青少年发展事业。通过整合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活动等方式,不断改善青少年的成长环境。希望工程是中国青基会创建的一项最广泛、最富影响力的社会公益项目。除此之外,中国青基会还相继创设资助青少年慈善活动的“爱心工程”、以宏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旨的“中华古诗文经典诵读工程”、致力于改善中国生态环境的“绿色希望工程”。为了培养高端青年人才,帮助更多的青年朋友实现梦想,中国青基会还与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等相关社团联手合作,开展“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参与“中国青年科学家奖”等评审工作。 青年团体虽然受到了各个社会团体的关注与厚爱,也是我国公益事业发展的强大推动力。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是青年公益活动的代表,是由社会各界热心公益及从事社会保障事业的青年组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青年志愿者们始终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为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服务,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也提高了青年整体的文明素养。
四、壮年时期——以推动劳动保障为本
人到壮年是社会责任最大的时期,他们面临着很多抉择和处理各种事宜,不仅要养家糊口,还要力争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成就一番事业。成年群体分布在社会的各个行业,用智慧、心血、汗水,支撑和带动整个社会和谐运转,堪称是社会发展的“发动机”。一些社会团体,也专门为成年群体做了很多的公益行动,为他们送去了关怀和温情。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代表、捍卫妇女权益、争取妇女解放、促进男女平等而联合起来的群众性社会团体,在其团体章程总则中规定:中国妇女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66年来致力于践行章程所倡导的“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宗旨,发动妇女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三八绿色工程“等各类活动,并鼓励农村妇女学文化、学知识、学技术;鼓励城镇妇女岗位建设、岗位奉献、岗位成才,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
社会团体特别注重给予成年劳动者精神慰藉与温暖。如美容美发行业,由于工作特点,很多从业者吃饭时间并不固定,从而患有胃病;还会因站立过久而导致静脉曲张。武汉美容美发协会基于人性化的考虑,出台《武汉市美容美发行业经营时间服务公约》,将每周一作为武汉全市美发美容会员单位统一闭店休息日,并于2015年1月19日正式开始实行。除了像武汉美容美发协会这样通过公约规定外,其他社会团体也在各个方面给予了各行从业者人性关爱。很多社会团体都积极举办了“千里返乡、关爱相伴”、“温暖回家路”等为主题的关爱农民工的志愿服务活动,关怀农民工的返乡之路,为他们送去冬日里的温暖。
五、老年时期——以安享幸福安宁为本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消息,截止2014年底,中国大陆人口总数达136782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人口为21242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5.5%,65周岁及以上人口为13755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0.1%。预测显示,到2030年中国60岁以上老龄人口比例将达到人口总数的四分之一。随着老年人口数量的持续上升,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形势越来越严峻,越来越复杂。党的十八大做出“积极应对人口老年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等一系列战略部署,社会团体的力量在缓解国内养老压力上做出了很多行动。我国关爱老人的民间社会团体虽然目前还处于发展阶段,但种类和数量都已达到一定的规模。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是为老年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增进老年人健康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也是联系、团结广大老年人的群众性体育社会团体。据不完全统计,在各市、县(区)已全面建立了老年人体育协会,近70%的城市社区、大半数农村乡镇也成立了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全国范围内正在慢慢编织一副完整的老年体育组织网络。
中国老年保健协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的,国家卫生部主管的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其章程第三条规定协会宗旨为:“全心全意为全社会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服务,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努力创造老有所为的社会环境。”并时刻本着“以人为本,诚信至上”的原则,为老年人宣传、普及老年保健知识,使协会深得民心。
除了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外,地方社团可谓是一派百鸟争鸣的场景。以江苏地区为例,它在老年保障及老年社团发展方面,起到了表率的作用。徐州敬老志愿者协会是江苏极具代表性的老年公益社团,曾经荣获“全国关爱老年人”十佳称号。协会章程以“关爱老人、孝行天下”为宗旨,时刻关注老龄事业。具有江苏省5A级社会组织之称的江苏省老年人体育协会,其章程第五条规定:“本会在工作和活动中以人为本,心系老人,旨在康乐,重在参与,保健为先,安全第一,老有所为,安度晚年,为实现健康老龄化的目标而奋斗。” 协会将社团宗旨作为活动的指南,付诸实际行动,曾多次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集体。
通过对社会团体章程及其行动中人性关怀的实例分析,可以发现在社会生活中,社会团体不仅为公民送去了爱护与温暖,更在社会上起到了一个治理者的角色,为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增色添彩。因此,坚持以人为本,完善社会团体章程,积极引导群众参与,运用法治方式,实现多元化治理,发挥社会团体在社会治理中的功能,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苏丽芬. 我国社会团体的法律问题研究. 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
[2]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3]贺力平. 政府职能转变中的半官方社团研究.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