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自有笔如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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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迅作品总让我想到木刻。虽是一字一词的咀嚼,也能感到刀锋的犀利。
  且看《药》中的华大妈。华老栓天没亮起身去买“药”,华大妈“在枕头底下掏了半天,掏出一包洋钱”。这一个“掏”字,真是入木三分。不说拿,不说取,而说“掏”,且是“掏了半天”,可见这钱藏得很深。而钱藏得越深,越能说明在他们心目中的分量。这或许是他们一生的积蓄。然而,为了一个人血馒头,他们竟把视如生命的钱“掏”了出来。鲁迅正是通过这个“掏”字,让动作产生了慢镜头的效果:它表面上是在描写老,人手脚的笨拙,实际上是在揭示灵魂的愚昧。一个“掏”字令人心颤。而且,华大妈掏,华大爷接,全家一起来完成这一动作,有了举行仪式一般的庄重,更增加了人物的悲剧色彩。
  同样和钱有关,鲁迅在写到孔乙己时,却用了另外一个字:排。在众人的取笑声中,孔乙己“排出九文大钱”。这个“排”字极具孔乙己的个性特征,它让我们看到了孔乙己对四周不屑一顾的神态,甚至听到了他把洋钱按在柜台上的清脆的响声。孔乙己如果有很多钱,想来是没有兴趣“排”的;他没有钱但还能用现钱来打酒,于是下意识中便觉得有了“排”的必要。正是这个“排”字,印证了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的清高,他的自得,他的抗争,他的迂腐,都因这个“排”字而毕露无遗。鲁迅用一个“排”字,撩开了孔乙己的精神世界。
  和掏、排的慢条斯理不同,阿Q的动作是“扔”。请看鲁迅的描写:“天色将黑,他睡眼蒙胧的在酒店门前出现了,他走近柜台,从腰间伸出手来,满把是银的和铜的,在柜上一扔说,‘现钱!打酒来!”’这个“扔”字同样耐人寻味。“扔”当然是不合礼数的,但用在阿Q身上,却显得相当协调。更重要的是,阿Q“扔”的是偷来的钱,因为偷窃失风,他从城里潜回未庄。这个“扔”字明显带有慌乱的成分,“满把是银的和铜的”,还没来得及清理一下;同时又有炫耀的色彩,因为腰间还挂着一个沉甸甸的大褡裢,所以喊“现钱!打酒来!”的声音就特别响亮。无疑,“扔”字是特定人物在特定场景下的特定动作,它表现出了鲁迅“刀法”的娴熟。
  有时,鲁迅作品中的文字,看似漫不经心,但仔细体会一下,也许便会发觉其中大有深意存焉。古人说“看似寻常最奇崛”,正是这种“寻常”中弥漫着深厚的刀味。
  比如上面提到的那位华老栓,他把一包洋钱“抖抖的装入衣袋”以后,便走到了黑沉沉的街上,沿着一条灰白的路一路走去。鲁迅写到他在路上的一个动作:“按一按衣袋,硬硬的还在。”为什么要“按一按”呢?第一,他走在黑暗中,自然环境让他恐惧;第二,他是社会底层的弱者,社会环境比自然环境还要黑暗,他没有一点安全感;第三,最重要的是,这“硬硬的”东西代表着他的全部希望,他不能稍有闪失。“按一按”或许是不由自主的,所以特别真实,特别传神。你看,就是这样一个微小的动作,却有着如此丰富的内蕴。
  再来说说阿Q吧。阿Q挨了假洋鬼子的“哭丧棒”,只能自认“晦气”,但这时见到了小尼姑,立刻神气起来。他不但“动手动脚”,还有一套理论:“和尚动得,我动不得?”小尼姑受了欺负之后,拖着带哭的声音骂了一声:“这断子绝孙的阿Q!”小尼姑“骂”是合理的,这是反抗的表示,但为什么要骂“断子绝孙”呢?出家人看破红尘,六根清净,照理不会把子孙挂在心上。小尼姑脱口而出的这句骂语,恰恰暴露出了她的内心世界,说明她尘缘尚未了断,还是相信“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所以把“断子绝孙”视为人生最大的痛苦。透过这句骂语,可以推想小尼姑也是一个悲剧人物,她是在走投无路之际遁入空门的。鲁迅的一句话,为我们开拓了一个巨大的想象空间。
  鲁迅的写作态度十分严谨,总是在深思熟虑以后落笔,所以看鲁迅手稿很少看到改动;偶尔有改动之处,留下了思想和情感变化的轨迹,也能让我们从中获得特别的启示。例如那首著名的七律“惯于长夜过春时”,原是鲁迅在1931年年初“左联”五烈士遇难以后、避居花园庄时写下的。1932年7月11日《鲁迅日记》中曾录下这首诗,诗的颈联是:“眼看朋辈成新鬼,怒向刀边觅小诗。”后来在书赠友人时,鲁迅把上一句“眼看”改成了“忍看”。1933年2月写作《为了忘却的记念》,鲁迅又把下一句的“刀边”改成了“刀丛”。从这首诗创作到公开发表的两年间,鲁迅先后改动了两个字。
  “眼看朋辈成新鬼”,诗中充满了愤怒和无奈;“眼看”改为“忍看”,情感的强烈程度大大增加,读者更能感受到作者心头的怒火在喷涌。“怒向刀边觅小诗”,表现了环境的险恶和诗人的无畏;“刀边”改为“刀丛”,从诗来说,更具有形象性和震撼力,更强化了对黑暗社会的抨击,突出了诗人的一往无前的斗争精神。一首诗虽然只改动了两个字,但主题大为深化,战斗力大为增强。鲁迅自有笔如刀。这首诗的改动,给我们留下了“应当这样写”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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