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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海浮沉,实属自然,但创富英雄“各领风骚没几天”,仍让人觉得有些儿吊诡。
“要把握机遇,克难奋进”——2006年12月21日,正在为员工打气的湖北天发集团董事长、全国工商联石油商会会长龚家龙,被警方从天发石油上市10周年庆祝大会会场带走。龚可能面临涉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涉嫌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更为严重的涉嫌诈骗等被起诉(1月5日南方报业网)
龚家龙从一个钻井工到“石油大亨”,自1971年17岁起经历了35年时间。缩观其创富的历史,不能不说此君是一个资金运作的狂人,一个长袖善舞的“资本大鳄”。龚掘取的第一桶金是1992年成立湖北天发企业(集团)公司,向社会募集3009万法人股。第二桶金为1996年年底,天发石油在深交所上市,募集到约3亿元资金。第三桶金即2000年,并购“活力28”,将其更名为“天颐科技”,使其成了挪用拆借的平台。此后,龚家龙于2005年6月在京成立长联石油,等到时机成熟,将拿到海外上市。
由于民营企业长达20多年的举步维艰,尤其是贷款无门,资金缺失的生存困境,许多民营企业家大多走上了一条通过拆借、贷款、包装上市、圈钱、再上市、再圈钱,滚雪球发展的资金筹措和运作之路。但更多的民营企业家通过兴办实业掘取第一桶金,如从废纸堆里走出来的女首富张茵,从北京的一家小店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家电零售连锁企业的黄光裕,还有开创中国分众传播新时代的江南春、网易的丁磊、腾讯科技的马化腾等等,他们在掘取了第一桶金后不断练内功,强管理,开拓市场,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和税收,使企业从小到大,由弱到强。无疑是民营企业家中的佼佼者,也是我们敬重的创富英雄。 但也有一些人像龚家龙那样,未能把功力和智慧用在以企业的灵活经营、优质服务壮大自己,而仅仅是在资金运作上动足脑筋,玩弄手腕,不惜作弊以制造虚假的繁荣,迷惑投资者。由于在2000年、2001年两年天发股份竟然虚增主营业务收入9亿元,虚增利润近1.2亿元,受到中国证监会查处,并对龚家龙作出了“警告”处罚,实施5年市场禁入并罚款20万元。
尽管龚家龙已预感了前景不妙,开始对身边人说国内资本市场“已经此路不通了”,却仍未能抽身却步,或者说人在江湖已身不由己。2005年6月成立长联石油,亦被认为“‘联合’和‘圈钱’亦真亦假”,一些已经入股的民营油企后来选择撤资。事实是,截至2004年12月31日,天发集团负债总额达27.75亿元,其中短期负债20.79亿元,长期负债6.96亿元,2004年其偿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就达1.26亿元。公开信息显示,天发集团累计拖欠9家银行多达29亿元贷款未还。
近些日子,公众和媒体对如何清算民企原罪进行了激烈的论争。我赞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观点。比如上世纪80年代改革初期的探索性“原罪”,那时民企的违纪违规较多地集中于对旧体制的突破;90年代深化改革期,民企的违规违法更多地表现为配合地方政府推进地方经济发展而进行的“跟随违法”,是一种发展性的被动“原罪”,这些都是可以宽容的。而一些民营企业家与权贵相勾结,利用旧有制度和法规的缺陷和漏洞,盗取国家财产,侵害人民利益,包括龚家龙们弄虚作假无耻圈钱的行为,已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经济犯罪,是宽容不得的。
民油大享龚家龙穷途末路足以证明,从银行与股市圈钱壮大之路,现在对民营企业而言已是绝路。在市场发育日益成熟、法治不断健全的当下,通过诈骗圈钱的创富模式已经宣告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