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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改一同价”后,安徽芜湖县供电公司农电工整体素质、供电所规范化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都实现了较大突破。但在农电工与县供电公司职工“同唱一台戏”的过程中,由于用工体制和用工身份的不同导致二者在报酬待遇、发展机会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部分农电工与县供电公司职工出现了“角色”定位上的偏差,使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