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 文章结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规划与环境绩效审计的内涵、现状,分析了生态区内实施环境绩效审计的制约因素。指出需在生态区环境管理与责任省级立法、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环境绩效考核机制、成立审计组织协调机构、整合审计资源、构建环境绩效审计指南和环境数据监测、测量技术方法的规范指导机制等方面推动生态区环境绩效审计。
【关键词】 环境绩效审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制约因素;对策
一、引言
鄱阳湖位于长江中下游南岸、江西省北部,是我国四大淡水湖中唯一没有富营养化的湖泊,同时也是具有世界影响的重要湿地。以鄱阳湖为核心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以下简称生态区),于2009年12月由国务院批复。在未来发展中,生态区既肩负着保护“一湖清水”的重大使命,又承载着引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功能。因此,生态区环境保护理应提高到相当的高度,并具有前瞻性。为实现“一湖清水”,就环境审计而言,仅借助常规的环境合规性和财务审计等被动性管理工具,并不足以促进建设生态区的“生态”特色目标。环境绩效审计作为完善环境管理、提高环保工作效率的工具,在环境财务、合规性审计的基础上,已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但是,我国环境绩效审计起步较晚,就生态区现有的工作机制、审计资源和经验积累,进行环境绩效审计存在着诸多的困难。如何厘清这些制约因素,制定相应对策,促进环境绩效审计的顺利实施,对生态区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环境绩效审计的现状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OSAI)环境审计委员会在2001年颁布的《从环境视角进行审计活动的指南》中,将环境审计分为财务、合规性和绩效审计。环境绩效审计注重评价被审计单位为促进经济性、效率和效果而采取的各项措施是否适当,确保与环境相关的效益能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状况,确保环境项目能够经济、效率和有效地进行,即“3E”审计。其内容包括:对政府执行环境法规情况的审计;对政府环境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的审计;对政府其他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审计;对环境管理系统的审计;对计划的环境政策和环境项目进行评估等五个部分。
在我国,政府环境审计集中在环保资金财务收支和合规性审计上。但近年来已向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和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的绩效审计方向发展。如开展的“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绩效审计、末端治理的环境工程如污水、垃圾处理工程绩效审计、国际协议的环保项目绩效审计等项目。审计署在《2008年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着力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资源环境审计模式,到2012年,初步建立起资源环境审计评价体系。总体而言,我国政府环境绩效审计尚处起步阶段。
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建设之前,并没有专门针对该地区的环境绩效审计。生态区规划范围包括南昌、景德镇、鹰潭三市,以及九江、新余、抚州、宜春、上饶、吉安的部分县(市、区),共38 个县(市、区),占江西30%的国土面积,承载了全省近50%的人口,创造了60%以上的经济总量。因此,江西省的环境绩效审计现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生态区环境绩效审计现状。江西省近年来的环境绩效审计主要集中在:一是国有企业审计中的节能减排情况审计调查;二是投资项目审计中的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绩效审计;三是环保系统环保资金的征缴、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退耕还林专项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使用及效益审计。上述审计的实施主体为省厅和地级市审计机关,较少涉及县级审计机关。随着生态区的建立,江西省审计厅在2010年进一步强化对有关部门、企业、重点节能减排项目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和调查,以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主线,重点关注节能减排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阶段性目标完成、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情况,检查能耗和减排数据的真实性,评价工程管理、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效益。由此可知,生态区环境审计依然以环境财务收支、合规性审计为主,适当向绩效审计延伸。
三、环境绩效审计实施的制约因素分析
(一)环境审计实施的制约因素
实务界与学术界对环境审计实施的制约因素作了深入的研究,但对环境绩效审计实施的制约因素则鲜有关注。由于环境绩效审计属环境审计的一部分,为高层次的综合性审计,需以环境财务审计和合规性审计为基础(叶富兴,2009),因此,环境审计实施的制约因素亦构成环境绩效审计实施的制约因素。
环境审计实施主体主要为政府审计机关。INTOSAI环境审计委员会在2009年对成员国进行了第六次环境审计调查,结果显示:INTOSAI亚洲组织的成员国在推行环境审计中,遇到的障碍主要为:一是缺乏训练与有经验的专家;二是缺乏适当的授权;三是缺乏环境标准和准则;四是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缺乏环境监控和报告系统。
我国的学术界亦对环境审计实施的制约因素进行了研究,本文对此类研究成果进行提炼归纳,具体如表1所示。
结合INTOSAI环境审计委员的调查结果可知,环境审计实施的制约因素主要集中在:审计法律法规依据不足;环保意识淡薄;缺乏高素质审计人员;环境评价标准、指标体系等标准或准则的缺乏等方面。
(二)生态区环境绩效审计实施的制约因素分析
因处于同一的国内法治监管环境、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及环境绩效审计与环境审计的关系,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绩效审计的实施亦受上述环境审计制约因素的影响。另外,基于生态区与环境绩效审计自身的特点,生态区环境绩效审计亦存在如下制约因素:
1. 缺乏跨行政区域的环境绩效审计组织机构及运作经验。生态区规划范围包括9个地级市所属的38个县(市、区),跨行政区的行政指挥协调存在一定难度。江西省审计厅在全省近年来统一组织的环境绩效审计项目,为分散到各行政区的具体项目,未涉及到湖泊流域类的跨行政区项目。生态区根据自然生态系统的不同特征和经济地域的内在联系,被划分为湖体核心保护区、滨湖控制开发带和高效集约发展区。以鄱阳湖水体和湿地为范围的5 185平方公里的湖体核心保护区为例,核心保护区内的环境治理、监管为一整体规划,区内任何一部分特别是湖区上游和入湖支流的治理不当将会对整个区域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因此,旨在促进湖区环境项目的经济、效率和效果的环境绩效审计,理应克服行政区域的限制,从湖区建设整体利益出发,明确重点,统一规划协调,确定环境评价标准、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和范围。
2. 基层审计机关环境绩效审计常设机构有待完善。目前,省厅一级承接环境绩效审计的主要部门为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地市级审计局为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在各县级审计机关,总在编人数为20人左右,无对应的环境审计责任部门。基层审计机关除参加过环保系统的环保资金财务收支审计外,很少涉及到环境绩效审计,在参与省厅统一组织的环境绩效审计中,往往从各科室抽调相关人员临时组成,环境绩效审计尚未成为常规性审计。
3. 与相关环境管理责任机构缺乏协调机制。环境绩效审计在环境指标的确定、数据的获取和环境评价标准的选择上专业性强,一般审计人员并不具备环境科学专业知识。国家审计署已注意到与相关单位协调,利用外部专家的工作。如在2005年与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对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检查;在青藏铁路环境保护资金专项审计中,利用水利部专家对监测单位出具的监测数据进行评价等。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江西省国家层面的重大建设项目,“一湖清水”的环境高目标建设,涉及到环保、林业和水利等多个专业责任机关。但是,在生态区内,审计机关尚未建立与上述机构的长期工作协调机制。
4. 缺乏环境数据的监测、测量技术方法的规范指导。环境绩效审计不同于环境财务、合规性审计在于,前者重在对环境项目的经济、效率和效果进行评价,而评价的基础之一是基于相关环境数据的比较分析和成本效益分析,如对监测点一定周期内水质数据监测、分析河流、湖泊的水质现状及其变化趋势等。因此,正确高效地进行相关环境数据的监测、测量尤为重要。鉴于生态区内的环保、林业和水利等机构亦为环境受托责任的主体,审计机关为保持环境绩效审计的独立性,在对上述机构进行审计时,应注意培养自身环境数据监测、测量技术方法的能力。目前生态区内地级与县级审计机关并不具备此能力,上级机关亦缺少对此类技术方法的规范指导。
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绩效审计推行的对策建议
(一)就生态区环境管理与责任进行省级地方立法
我国环境审计发展较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目前审计依据的法律规范以《宪法》为核心,《环境保护法》、《审计法》等作具体规范。《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环境保护法》规定政府需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环境保护资金能够合规使用,不被非环境保护项目挤占、挪用。但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审计机关的环境绩效审计职能。审计机关现实的做法是,针对财政或政府管理的资金用途与去向,将环境因素嵌入到审计中,即进行环境财务收支和合规性审计,而环境绩效审计则无依据可言。江西省可根据生态区规划,高起点进行省级立法,将环境因素全面纳入生态区建设规划范畴,便于审计机关将环境绩效审计融入到财政、投资、金融、企业、外资、经济责任等项目审计中,使审计机关的环境绩效审计具有法律依据。
(二)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环境绩效考核机制,将环境绩效审计嵌入到地方政府的绩效审计和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强化环保意识
江西省资溪县对此作了尝试,该县早在2004年率先实施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当地组织部门与环保部门合作,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生态情况进行审计,将审计结果与干部升迁挂钩。资溪县的做法可为推动环境绩效审计在机制设计上提供借鉴。
(三)成立环境生态经济区层面的审计组织协调机构,整合生态区内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
一方面,通过生态区层面的整体考虑和协调,克服各行政区域的限制,拟定审计重点项目,特别是跨行政府区的区(流)域性生态环境审计项目,统一规划协调,确定环境评价标准、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和范围等,提高审计效率。另一方面,整合生态区内审计资源,如环境保护相关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企业内部环境审核部门等。以审计机关为主导,实施环境绩效审计,以应对人员和经验严重不足的现状。如将绩效审计之基础的环境财务收支与合规性审计、环境管理系统审计、对政府执行环境法规情况的审计和环境项目的经济效益审计等委托给注册会计师;在环境管理系统审计时利用被审单位(责任单位)的内部环境管理系统审核员的工作;与环保、水利和林业等机构,就水、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等具有共同责任性的项目进行平行或联合审计等,充分利用上述机构专家的工作。
(四)构建环境绩效审计指南,提炼经典的审计项目案例和经验
目前我国尚无环境审计方面的准则,环境绩效审计的审计目标、范围、审计程序、方法、评价标准等方面缺乏规范。因此,环境绩效审计对基层审计机关而言,往往无从下手。生态区内审计机关,可参照国内外环境绩效审计理论与经验,构建环境绩效审计指南。在具体的审计项目上,借鉴INTOSAI对水资源、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渔业、可持续能源、温室气体变化和森林等审计规范的做法,建立具体项目绩效审计规范,或提炼推广经典审计项目案例和经验,使环境绩效审计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
(五)构建环境数据的监测、测量技术方法的规范指导机制
审计署2009年的《审计署关于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意见》指出:积极探索使用行业主管部门已有的监测、测量技术方法(如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和环境质量监测技术等),以及其他监督检查手段与方法(如排污费核定和污染物减排核算办法等)。通过与环保、林业和水利等相关行业主管理部门的合作,建立技术方法规范,并对审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克服环境绩效审计的主要技术障碍。●
【参考文献】
[1] 韩竞一,吕永龙,贺桂珍等.中国环境审计实务问卷调查及初步分析[J].审计研究,2005(4).
[2] 陕西省审计学会,西安工业大学课题组.环境审计实施障碍与对策研究[J].现代审计与经济,2007(2).
[3] 闫天池,张庆龙. 资源环境审计:问题与对策[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9(1).
[4] 叶富兴. 政府环境绩效审计理论与实务研究[J].宁波经济,2009(9).
[5] 徐建.区域性环境审计探析[J].中国审计,2008.(4).
[6] 中国审计学会调研组.关于环境审计课题的调研报告[J].审计研究,2009(2).
【关键词】 环境绩效审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制约因素;对策
一、引言
鄱阳湖位于长江中下游南岸、江西省北部,是我国四大淡水湖中唯一没有富营养化的湖泊,同时也是具有世界影响的重要湿地。以鄱阳湖为核心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以下简称生态区),于2009年12月由国务院批复。在未来发展中,生态区既肩负着保护“一湖清水”的重大使命,又承载着引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功能。因此,生态区环境保护理应提高到相当的高度,并具有前瞻性。为实现“一湖清水”,就环境审计而言,仅借助常规的环境合规性和财务审计等被动性管理工具,并不足以促进建设生态区的“生态”特色目标。环境绩效审计作为完善环境管理、提高环保工作效率的工具,在环境财务、合规性审计的基础上,已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但是,我国环境绩效审计起步较晚,就生态区现有的工作机制、审计资源和经验积累,进行环境绩效审计存在着诸多的困难。如何厘清这些制约因素,制定相应对策,促进环境绩效审计的顺利实施,对生态区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环境绩效审计的现状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OSAI)环境审计委员会在2001年颁布的《从环境视角进行审计活动的指南》中,将环境审计分为财务、合规性和绩效审计。环境绩效审计注重评价被审计单位为促进经济性、效率和效果而采取的各项措施是否适当,确保与环境相关的效益能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状况,确保环境项目能够经济、效率和有效地进行,即“3E”审计。其内容包括:对政府执行环境法规情况的审计;对政府环境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的审计;对政府其他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审计;对环境管理系统的审计;对计划的环境政策和环境项目进行评估等五个部分。
在我国,政府环境审计集中在环保资金财务收支和合规性审计上。但近年来已向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和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的绩效审计方向发展。如开展的“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绩效审计、末端治理的环境工程如污水、垃圾处理工程绩效审计、国际协议的环保项目绩效审计等项目。审计署在《2008年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着力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资源环境审计模式,到2012年,初步建立起资源环境审计评价体系。总体而言,我国政府环境绩效审计尚处起步阶段。
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建设之前,并没有专门针对该地区的环境绩效审计。生态区规划范围包括南昌、景德镇、鹰潭三市,以及九江、新余、抚州、宜春、上饶、吉安的部分县(市、区),共38 个县(市、区),占江西30%的国土面积,承载了全省近50%的人口,创造了60%以上的经济总量。因此,江西省的环境绩效审计现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生态区环境绩效审计现状。江西省近年来的环境绩效审计主要集中在:一是国有企业审计中的节能减排情况审计调查;二是投资项目审计中的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绩效审计;三是环保系统环保资金的征缴、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退耕还林专项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使用及效益审计。上述审计的实施主体为省厅和地级市审计机关,较少涉及县级审计机关。随着生态区的建立,江西省审计厅在2010年进一步强化对有关部门、企业、重点节能减排项目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和调查,以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主线,重点关注节能减排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阶段性目标完成、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情况,检查能耗和减排数据的真实性,评价工程管理、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效益。由此可知,生态区环境审计依然以环境财务收支、合规性审计为主,适当向绩效审计延伸。
三、环境绩效审计实施的制约因素分析
(一)环境审计实施的制约因素
实务界与学术界对环境审计实施的制约因素作了深入的研究,但对环境绩效审计实施的制约因素则鲜有关注。由于环境绩效审计属环境审计的一部分,为高层次的综合性审计,需以环境财务审计和合规性审计为基础(叶富兴,2009),因此,环境审计实施的制约因素亦构成环境绩效审计实施的制约因素。
环境审计实施主体主要为政府审计机关。INTOSAI环境审计委员会在2009年对成员国进行了第六次环境审计调查,结果显示:INTOSAI亚洲组织的成员国在推行环境审计中,遇到的障碍主要为:一是缺乏训练与有经验的专家;二是缺乏适当的授权;三是缺乏环境标准和准则;四是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缺乏环境监控和报告系统。
我国的学术界亦对环境审计实施的制约因素进行了研究,本文对此类研究成果进行提炼归纳,具体如表1所示。
结合INTOSAI环境审计委员的调查结果可知,环境审计实施的制约因素主要集中在:审计法律法规依据不足;环保意识淡薄;缺乏高素质审计人员;环境评价标准、指标体系等标准或准则的缺乏等方面。
(二)生态区环境绩效审计实施的制约因素分析
因处于同一的国内法治监管环境、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及环境绩效审计与环境审计的关系,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绩效审计的实施亦受上述环境审计制约因素的影响。另外,基于生态区与环境绩效审计自身的特点,生态区环境绩效审计亦存在如下制约因素:
1. 缺乏跨行政区域的环境绩效审计组织机构及运作经验。生态区规划范围包括9个地级市所属的38个县(市、区),跨行政区的行政指挥协调存在一定难度。江西省审计厅在全省近年来统一组织的环境绩效审计项目,为分散到各行政区的具体项目,未涉及到湖泊流域类的跨行政区项目。生态区根据自然生态系统的不同特征和经济地域的内在联系,被划分为湖体核心保护区、滨湖控制开发带和高效集约发展区。以鄱阳湖水体和湿地为范围的5 185平方公里的湖体核心保护区为例,核心保护区内的环境治理、监管为一整体规划,区内任何一部分特别是湖区上游和入湖支流的治理不当将会对整个区域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因此,旨在促进湖区环境项目的经济、效率和效果的环境绩效审计,理应克服行政区域的限制,从湖区建设整体利益出发,明确重点,统一规划协调,确定环境评价标准、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和范围。
2. 基层审计机关环境绩效审计常设机构有待完善。目前,省厅一级承接环境绩效审计的主要部门为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地市级审计局为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在各县级审计机关,总在编人数为20人左右,无对应的环境审计责任部门。基层审计机关除参加过环保系统的环保资金财务收支审计外,很少涉及到环境绩效审计,在参与省厅统一组织的环境绩效审计中,往往从各科室抽调相关人员临时组成,环境绩效审计尚未成为常规性审计。
3. 与相关环境管理责任机构缺乏协调机制。环境绩效审计在环境指标的确定、数据的获取和环境评价标准的选择上专业性强,一般审计人员并不具备环境科学专业知识。国家审计署已注意到与相关单位协调,利用外部专家的工作。如在2005年与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对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检查;在青藏铁路环境保护资金专项审计中,利用水利部专家对监测单位出具的监测数据进行评价等。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江西省国家层面的重大建设项目,“一湖清水”的环境高目标建设,涉及到环保、林业和水利等多个专业责任机关。但是,在生态区内,审计机关尚未建立与上述机构的长期工作协调机制。
4. 缺乏环境数据的监测、测量技术方法的规范指导。环境绩效审计不同于环境财务、合规性审计在于,前者重在对环境项目的经济、效率和效果进行评价,而评价的基础之一是基于相关环境数据的比较分析和成本效益分析,如对监测点一定周期内水质数据监测、分析河流、湖泊的水质现状及其变化趋势等。因此,正确高效地进行相关环境数据的监测、测量尤为重要。鉴于生态区内的环保、林业和水利等机构亦为环境受托责任的主体,审计机关为保持环境绩效审计的独立性,在对上述机构进行审计时,应注意培养自身环境数据监测、测量技术方法的能力。目前生态区内地级与县级审计机关并不具备此能力,上级机关亦缺少对此类技术方法的规范指导。
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绩效审计推行的对策建议
(一)就生态区环境管理与责任进行省级地方立法
我国环境审计发展较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目前审计依据的法律规范以《宪法》为核心,《环境保护法》、《审计法》等作具体规范。《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环境保护法》规定政府需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环境保护资金能够合规使用,不被非环境保护项目挤占、挪用。但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审计机关的环境绩效审计职能。审计机关现实的做法是,针对财政或政府管理的资金用途与去向,将环境因素嵌入到审计中,即进行环境财务收支和合规性审计,而环境绩效审计则无依据可言。江西省可根据生态区规划,高起点进行省级立法,将环境因素全面纳入生态区建设规划范畴,便于审计机关将环境绩效审计融入到财政、投资、金融、企业、外资、经济责任等项目审计中,使审计机关的环境绩效审计具有法律依据。
(二)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环境绩效考核机制,将环境绩效审计嵌入到地方政府的绩效审计和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强化环保意识
江西省资溪县对此作了尝试,该县早在2004年率先实施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当地组织部门与环保部门合作,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生态情况进行审计,将审计结果与干部升迁挂钩。资溪县的做法可为推动环境绩效审计在机制设计上提供借鉴。
(三)成立环境生态经济区层面的审计组织协调机构,整合生态区内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
一方面,通过生态区层面的整体考虑和协调,克服各行政区域的限制,拟定审计重点项目,特别是跨行政府区的区(流)域性生态环境审计项目,统一规划协调,确定环境评价标准、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和范围等,提高审计效率。另一方面,整合生态区内审计资源,如环境保护相关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企业内部环境审核部门等。以审计机关为主导,实施环境绩效审计,以应对人员和经验严重不足的现状。如将绩效审计之基础的环境财务收支与合规性审计、环境管理系统审计、对政府执行环境法规情况的审计和环境项目的经济效益审计等委托给注册会计师;在环境管理系统审计时利用被审单位(责任单位)的内部环境管理系统审核员的工作;与环保、水利和林业等机构,就水、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等具有共同责任性的项目进行平行或联合审计等,充分利用上述机构专家的工作。
(四)构建环境绩效审计指南,提炼经典的审计项目案例和经验
目前我国尚无环境审计方面的准则,环境绩效审计的审计目标、范围、审计程序、方法、评价标准等方面缺乏规范。因此,环境绩效审计对基层审计机关而言,往往无从下手。生态区内审计机关,可参照国内外环境绩效审计理论与经验,构建环境绩效审计指南。在具体的审计项目上,借鉴INTOSAI对水资源、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渔业、可持续能源、温室气体变化和森林等审计规范的做法,建立具体项目绩效审计规范,或提炼推广经典审计项目案例和经验,使环境绩效审计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
(五)构建环境数据的监测、测量技术方法的规范指导机制
审计署2009年的《审计署关于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意见》指出:积极探索使用行业主管部门已有的监测、测量技术方法(如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和环境质量监测技术等),以及其他监督检查手段与方法(如排污费核定和污染物减排核算办法等)。通过与环保、林业和水利等相关行业主管理部门的合作,建立技术方法规范,并对审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克服环境绩效审计的主要技术障碍。●
【参考文献】
[1] 韩竞一,吕永龙,贺桂珍等.中国环境审计实务问卷调查及初步分析[J].审计研究,2005(4).
[2] 陕西省审计学会,西安工业大学课题组.环境审计实施障碍与对策研究[J].现代审计与经济,2007(2).
[3] 闫天池,张庆龙. 资源环境审计:问题与对策[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9(1).
[4] 叶富兴. 政府环境绩效审计理论与实务研究[J].宁波经济,2009(9).
[5] 徐建.区域性环境审计探析[J].中国审计,2008.(4).
[6] 中国审计学会调研组.关于环境审计课题的调研报告[J].审计研究,2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