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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朝历经13年,在治理改革整顿的同时,也完善加强了对官员的管理监督,最主要的是完善了对官员违制违纪行为的问责与参劾。当时,参劾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直省参劾、科道参劾、官员自参、其他机构的参劾等等。通过各种形式的参劾,在雍正朝形成了一个系统的问责体系,有效地监督了各级官员在行政过程中的失误与过错,保证了政务活动的顺利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