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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介绍河北微型消防站建设主要的做法,通过案例总结成效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新形势、新常态下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微型消防站;一站三队;工作模式
中图分类号:TN78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5-0265-01
微型消防站是公安部消防局立足社会火灾防控工作,从提升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角度提出的一项安全工程。自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启动以来,河北结合实际,通过建章立制、试点建设等一系列举措,积极探索新形势、新常态下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和消防工作社会化的新方式、新机制。
1.河北省微型消防站建设探索的思路和举措
1.1注重顶层推进、上下衔接。
河北省在微型消防站建设启动之初,就将“政府引领、高位推进”作为基本理念,积极推进微型站建设工作上升为政府工程,2016年全省消防工作会议上,专门部署微型站建设工作;消防总队专门致信11个设区市政府主要领导,希望市级政府在“十三五”时期重视加强微型消防站等基础工作。石家庄、邯郸、唐山市政府专题召开了试点建设现场会,秦皇岛、廊坊、唐山、保定、邢台市政府专门印发了实施方案;11个设区市政府全部将微型消防站建设纳入政府年度《责任状》重点目标任务和政务督查内容,并因地制宜,差异化推进建设工作,按照“先急需后一般”原则,在火灾防控的重点区域优先建设、加速推进、早日投用,其他地区,根据单位效益、能力按标准逐步完成建设任务。
1.2注重防消结合、职能整合。
河北作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发源地,在推进微型站建设过程中,有意识地与单位自我管理的既有成熟机制相融合,在实现部局“有站有人有器材”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将主要精力放到微型站机组织架构的设计和建设上,初步形成了以防消结合为根本原则,突出发挥基层消防安全“第一梯队”作用,着力打造“一站三队、防消宣三结合”的工作模式。
1.2.1打造快速反应“第一灭火队”。将控制初期火灾作为微型站首要职能,在“3分钟到场”的部局基本要求上,细化提出并建立了1分钟出警、3分钟到场、5分钟处置的“135”灭火响应机制。
1.2.2打造专业高效“第一巡防队”。微型站队员全部选聘自一线安全岗位,符合“四个能力”明白人标准后方能上岗,通过实施定点定时定人巡防排查,重点查改动态火灾隐患并配合消防部门治理静态隐患。
1.2.3打造最接地气“第一宣传队”。发挥队员熟悉了解单位和社区内部实情的优势,在日常巡查中,要求同步对重点人群开展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逃生的“面对面”宣传,并将微型站作为内部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的基地,定期到站轮训。
1.3注重内外兼修、综合防控。
微型消防站作为公共消防安全基层防控的第一道防线和最小单位,河北省把“管用可靠、效率优先”作为微型站日常运行的基本方针,逐步实现微型站实体化、规范化、社会化的“三化”运行标准。
1.3.1把实体化运行作为根本保障。专门印发《微型消防站备案表》,从站房选址、建站形式、队员配置、装备配备等方面对微型站实体化运行提出明确要求,切实做到微型站“一站一表”,目前,全省已建成10000余个微型站并投入执勤。
1.3.2把规范化运行作为常态支撑。将提升微型站队员素质摆到最突出位置,专门出台了《河北省微型消防站训练内容及操作规程》,从基础理论、体能、技术、驾驶员和战斗班训练五个方面,细化了38项规范化训练规程,通过微型站对照自训、现役中队定期指导的方式,强化专业训练,广泛开展业务培训、比武竞赛和实战拉练,把微型站规范化运行不断引向深入。
1.3.3把社会化运行作为终极目标。针对城市消防站数量有限、保护范围较大的现实问题,将微型消防站功能由“自我防控”拓展到“区域联防”定位上,在已建成的微型站间,划定共同联防区域,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定期联合演练机制,力促站与站之间形成相互支撑、共建共防、协同作战的一体化体系。保定市将全市划分为保北、保南、保东、保西、保中五个片区,根据区域经济和消防工作水平,差别化推进微型站建设工作,从消防支队挑选业务骨干担任片区指挥长,成立技术服务队,负责对片区内微型站间区域联防工作的指导帮扶。
2.河北省微型消防站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微型消防站建设不平衡。
虽然目前从公安部消防局、省级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推进方案和指导意见,但由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同时受到地域人文习惯、安全素养等多方面影响,微型站建设呈现市区好于郊县,单位好于社区的情况,一些偏远地区和规模相对较小的重点单位,微型站建设水平偏低,规范化运行程度不高。
2.2经费持续保障的难度较大。
当前,由于河北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经济下行压力非常大,从政府财政到单位效益都不同程度受到影响。虽然从短期看,各地积极争取,微型站建设初期经费基本可以保障,但从长期运行讲,由于微型站建设尚缺乏国家层面的顶层支撑、政策支持,经费的出口不明确,持续保障的后劲不足。
2.3微型消防站队伍稳定性差。
由于微型消防站的队员多数为兼职身份,且基本负责本单位治安巡查、安全生产等多重工作,专司负责微型站工作的精力和时间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加之,由于人员岗位编制、职业发展、工资保障、伤残抚恤等方面的政策不明朗,队员思想波动大,流动性大,影响微型站的长期健康发展。
3.微型消防站建設的对策
3.1加强对微型站建设的顶层设计。
公安部消防局应主动与相关部委沟通协商,尽快出台政策文件,明确微型站建设的经费来源及其他硬性保障措施,特别是针对区域联防体系中,在扑救非本单位或社区火灾中,造成的微型站队员伤亡的情况要明确说明,提出医疗保险和赔偿补偿等事宜的具体办法。
3.2细化微型站建设的分类指导。
应结合“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对城市大型综合体、超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单位等消防安全高危场所的微型站建设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明确有关建设的原则、标准,便于基层直接操作;对于社区微型站建设工作,建议应以大型正规社区为主,而周边规模小、无物管单位的社区,按照区域联防机制,采取多社区合建微型站的模式,在集约成本的基础上,实现公共消防安全资源的共享。
3.3强化微型站联勤联动工作。
应尽快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微型站与现役消防中队、以及其他多种形势消防队伍的联勤联动的机制,明确在灭火救援联勤体系中的角色职能,特别是调度指挥、火灾处置等程序,实现微型站可管、可用、可靠。
作者简介:王钰,女,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消防大队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消防监督工作。
朱朝,男,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工程师,主要从事消防监督工作。
[关键词]微型消防站;一站三队;工作模式
中图分类号:TN78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5-0265-01
微型消防站是公安部消防局立足社会火灾防控工作,从提升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角度提出的一项安全工程。自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启动以来,河北结合实际,通过建章立制、试点建设等一系列举措,积极探索新形势、新常态下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和消防工作社会化的新方式、新机制。
1.河北省微型消防站建设探索的思路和举措
1.1注重顶层推进、上下衔接。
河北省在微型消防站建设启动之初,就将“政府引领、高位推进”作为基本理念,积极推进微型站建设工作上升为政府工程,2016年全省消防工作会议上,专门部署微型站建设工作;消防总队专门致信11个设区市政府主要领导,希望市级政府在“十三五”时期重视加强微型消防站等基础工作。石家庄、邯郸、唐山市政府专题召开了试点建设现场会,秦皇岛、廊坊、唐山、保定、邢台市政府专门印发了实施方案;11个设区市政府全部将微型消防站建设纳入政府年度《责任状》重点目标任务和政务督查内容,并因地制宜,差异化推进建设工作,按照“先急需后一般”原则,在火灾防控的重点区域优先建设、加速推进、早日投用,其他地区,根据单位效益、能力按标准逐步完成建设任务。
1.2注重防消结合、职能整合。
河北作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发源地,在推进微型站建设过程中,有意识地与单位自我管理的既有成熟机制相融合,在实现部局“有站有人有器材”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将主要精力放到微型站机组织架构的设计和建设上,初步形成了以防消结合为根本原则,突出发挥基层消防安全“第一梯队”作用,着力打造“一站三队、防消宣三结合”的工作模式。
1.2.1打造快速反应“第一灭火队”。将控制初期火灾作为微型站首要职能,在“3分钟到场”的部局基本要求上,细化提出并建立了1分钟出警、3分钟到场、5分钟处置的“135”灭火响应机制。
1.2.2打造专业高效“第一巡防队”。微型站队员全部选聘自一线安全岗位,符合“四个能力”明白人标准后方能上岗,通过实施定点定时定人巡防排查,重点查改动态火灾隐患并配合消防部门治理静态隐患。
1.2.3打造最接地气“第一宣传队”。发挥队员熟悉了解单位和社区内部实情的优势,在日常巡查中,要求同步对重点人群开展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逃生的“面对面”宣传,并将微型站作为内部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的基地,定期到站轮训。
1.3注重内外兼修、综合防控。
微型消防站作为公共消防安全基层防控的第一道防线和最小单位,河北省把“管用可靠、效率优先”作为微型站日常运行的基本方针,逐步实现微型站实体化、规范化、社会化的“三化”运行标准。
1.3.1把实体化运行作为根本保障。专门印发《微型消防站备案表》,从站房选址、建站形式、队员配置、装备配备等方面对微型站实体化运行提出明确要求,切实做到微型站“一站一表”,目前,全省已建成10000余个微型站并投入执勤。
1.3.2把规范化运行作为常态支撑。将提升微型站队员素质摆到最突出位置,专门出台了《河北省微型消防站训练内容及操作规程》,从基础理论、体能、技术、驾驶员和战斗班训练五个方面,细化了38项规范化训练规程,通过微型站对照自训、现役中队定期指导的方式,强化专业训练,广泛开展业务培训、比武竞赛和实战拉练,把微型站规范化运行不断引向深入。
1.3.3把社会化运行作为终极目标。针对城市消防站数量有限、保护范围较大的现实问题,将微型消防站功能由“自我防控”拓展到“区域联防”定位上,在已建成的微型站间,划定共同联防区域,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定期联合演练机制,力促站与站之间形成相互支撑、共建共防、协同作战的一体化体系。保定市将全市划分为保北、保南、保东、保西、保中五个片区,根据区域经济和消防工作水平,差别化推进微型站建设工作,从消防支队挑选业务骨干担任片区指挥长,成立技术服务队,负责对片区内微型站间区域联防工作的指导帮扶。
2.河北省微型消防站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微型消防站建设不平衡。
虽然目前从公安部消防局、省级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推进方案和指导意见,但由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同时受到地域人文习惯、安全素养等多方面影响,微型站建设呈现市区好于郊县,单位好于社区的情况,一些偏远地区和规模相对较小的重点单位,微型站建设水平偏低,规范化运行程度不高。
2.2经费持续保障的难度较大。
当前,由于河北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经济下行压力非常大,从政府财政到单位效益都不同程度受到影响。虽然从短期看,各地积极争取,微型站建设初期经费基本可以保障,但从长期运行讲,由于微型站建设尚缺乏国家层面的顶层支撑、政策支持,经费的出口不明确,持续保障的后劲不足。
2.3微型消防站队伍稳定性差。
由于微型消防站的队员多数为兼职身份,且基本负责本单位治安巡查、安全生产等多重工作,专司负责微型站工作的精力和时间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加之,由于人员岗位编制、职业发展、工资保障、伤残抚恤等方面的政策不明朗,队员思想波动大,流动性大,影响微型站的长期健康发展。
3.微型消防站建設的对策
3.1加强对微型站建设的顶层设计。
公安部消防局应主动与相关部委沟通协商,尽快出台政策文件,明确微型站建设的经费来源及其他硬性保障措施,特别是针对区域联防体系中,在扑救非本单位或社区火灾中,造成的微型站队员伤亡的情况要明确说明,提出医疗保险和赔偿补偿等事宜的具体办法。
3.2细化微型站建设的分类指导。
应结合“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对城市大型综合体、超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单位等消防安全高危场所的微型站建设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明确有关建设的原则、标准,便于基层直接操作;对于社区微型站建设工作,建议应以大型正规社区为主,而周边规模小、无物管单位的社区,按照区域联防机制,采取多社区合建微型站的模式,在集约成本的基础上,实现公共消防安全资源的共享。
3.3强化微型站联勤联动工作。
应尽快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微型站与现役消防中队、以及其他多种形势消防队伍的联勤联动的机制,明确在灭火救援联勤体系中的角色职能,特别是调度指挥、火灾处置等程序,实现微型站可管、可用、可靠。
作者简介:王钰,女,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消防大队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消防监督工作。
朱朝,男,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工程师,主要从事消防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