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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实训教学是高校实践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受学时数限制、教学方式单一、学生法律知识薄弱、教学内容针对性差、教材不适合等问题的困扰,经管类专业的经济法课程的实际应用效果较差。本文提出改革思路,增加实训教学环节、调整考核方式及比例、分专业分内容授课、与法学院(系)构建共享实训平台、编撰有实训环节且适合经管专业的经济法教材,以发挥经济法课程在实务中的真正作用。
关键词: 经管类专业 经济法 实训 教学改革
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实践教学都是高校教育中一种必不可缺的教学方式。经管类专业分为经济学、管理学这两大学科,同时具有自然科学中技术性的特征和社会科学中社会性的特征。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在“懂经济、懂管理、懂法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上 [1]。因此,要实现经管专业的培养目标必须将实践教学放在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位置。
实践教学根据不同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方式。实训教学是高校实践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训是指在学校能够控的校内真实的或者虚拟仿真的环境中,按照预设的目标,重复多次对学生进行专项训练的一种教学活动。实训概念是随着应用型人才培养而建立起来的概念,实训是一个模拟过程,需要有环境,又要可复制[2]。经济法属于社会科学范畴,一般而言无须在实验室进行实验数据等的模拟,并且到实际岗位进行短时间实习时,直接运用经济法的机会较少,所以在校内仿真的环境下开展实训教学的可行性最高。
现大多高校的经管学院都建立了实训基地和实训平台。经管学院的实训环节的设置,究其内涵,是围绕相关专业岗位的技能基本要求设立的训练。多数高校的实训环节由校内实训和校外实训两部分组成,但实训内容多围绕管理类、企业类和实务类的专业课展开,对学生专业素养的综合训练较少。有学者分析从2000年至2016年,以我国实训基地为研究主题的核心期刊论文,其中“实训基地”是出现频次最高的关键词,其次是“校内实训基地”、“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等[3]。以实训内容为研究对象的频次相对较弱。对经管方向的实训内容的研究停留在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及管理类、企业类课程的实践、实习、实训教学改革,对经管专业的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改革提到的较少。
一、经管类经济法课程教学现状
(一)受学时数限制
各高校对经管类专业的经济法课程都有不同的设定,一般分为专业选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又分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两种类型。经管专业一门课的学时数设定通常不超过64学时。经济法课程学时数一般设定为48学时,少数学校为32学时。但由于经济法课程内容较其他课程而言更广泛,授课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受到学时数的限制。
(二)教学方式单一
绝大多数高校采用传统教学模式,即理论授课。经济法课程在专业运用中以理论授课的方式主要有讲授法和案例教学法。讲授法是任课教师讲解知识点的内容和原理。因经济法内容比较枯燥且具有一定难度和深度,讲授法不易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案例教学法是通过案例引发学生思考或根据案例得出知识要点。若单纯罗列案例只能引起学生的兴趣,并不能很好地引发学生对课程内容的思考。若案例缺乏典型性,难以达到教学目的。传统教学方式单一,以“教”为主,教师占据整个课堂绝对的主导地位,学生只能被动接受老师讲授的知识。经济法内容以现有法律法规为基础,但涵盖了法学理论、经济学原理、国家政策等,并且对于经管专业具有极强的应用性。传统教学模式下,学生上课听讲、记笔记,考前集中时间复习背诵以通过考试的应试技巧并不适宜应用型经管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
(三)学生法律知识薄弱
不少高校将《经济法》课程安排在大一,可谓专业课的先导课程或入门级课程。但学生无论从阅历还是知识储备来说,没有专门学习法律知识的背景,法律知识很薄弱。学生学习经济法只能死记硬背法律条款或任课教师给出的知识要点,真实掌握的水平值得商榷,在今后工作中很难灵活运用。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多设置在大三,并且法学专业学生普遍反映经济法内容众多,学习难度较大。仅靠理论授课的形式难以弥补学生法律知识薄弱的不足,学生难以直观、灵活地运用所学的经济法知识。
(四)教材不适合
法律具有时效性。近些年,我国社会与经济发展迅猛,必然导致涉及经济类的法律法规修订、废止较为频繁。教材的出版已有一定的滞后性,一些教材出版年限较久,已不适宜再作为教材让学生学习。其次,经济法教材多是法学学者以法学专业学生为受众群体进行编写,其难度和深度通常不适合非法学专业学生。
(五)教对性差
目前虽然多数高校将经济法作为经管专业的专业必修课,但普遍采用不分专业的统一授课的教学内容。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中不同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有所不同,在今后工作中所处岗位也不同。且经济法内容非常多,具体涉及法理学、合同法、物权法、票据法、税法、企业法、公司法、劳动法、行政法、诉讼法、知识产权法、证券法、破产法、竞争法等诸多内容。若不加区分,则按照固定教学大纲授课或按照教材顺序能讲多少就讲多少的教学方式难以满足不同专业的特殊需求。
二、改革思路
经管专业经济法课程现有的教学方式和内容不能完全满足应用型经管专业人才的实务需求,教学改革迫在眉睫。
(一)改变授课方式
经管专业经济法课程须改变授课方式,增加实训教学环节,由传统的理论授课改为理论与实训相结合的授课方式。开展实训教学,其实就是扎实学生的专业“基本功”,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经济法的实训教学就是引入法律实务内容,进行多元化的情景教学与法律实务训练。笔者认为,经济法课程的实训教学内容主要分为三部分,分别是合同制定修改、诉讼程序、模拟法庭审判。建议经济法课程的三分之一学时数进行实训教学。例如在学习《合同法》中“合同订立”这一章节时,可预先让学生自学章节内容。然后课上进行案例实训,可给出案例让学生对案例给出的条件进行合同撰写的训练。或者給出一个案例纠纷,让学生自己发现纠纷产生的问题,并让学生想出解决此纠纷的办法。笔者认为将以上两种方式相结合的实训方式最佳。案例举例:房主甲与租客乙定于2017年1月1日订立为期两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成立立即生效,商议的租金为2000元每月,请根据案例提供的条件撰写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当学生写完合同后,紧接着给出该案例引发的纠纷。租客乙入住房屋一年后,水管开始出现渗水现象,两周后水管爆管导致房屋被淹,部分物品损毁。房主甲与租客乙就赔偿事宜发生纠纷。让学生就纠纷展开思考,学生写的租赁合同中缺少哪些必备的条款,如何避免此纠纷。再详细讲解合同的八大要素及其重要性,让学生对合同的构成和风险规避有直观而深刻的了解。再如,学习《公司法》中“公司的设立”这一章节时可对公司组建的流程、公司章程的撰写开展实训。学习《票据法》时对票据的填写和纠纷的处理开展实训。学习《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开展实训。学习《诉讼法》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流程进行模拟训练。学习《诉讼法》时对民事诉讼流程展开模拟实训。开展实训教学,目的不在于向学生灌输知识,而是充分发挥老师的前期思路引导、后期分析学生存在的问题及总结章节知识要点的作用。 (二)调整考核方式及比例
合理安排过程性考核、实训考核和期末考试之间的分数比例。现在经济法课程的考核方式一般为平时成绩30%—60%,期末考试成绩40%—70%,有的重视教学结果,有的注重教学过程,各自的优缺点笔者不在此评述。笔者建议增添实训考核分数,实训考核分数根据实训环节的次数或项目按比例打分,考核的内容包括各类文书撰写和模拟法庭审判的表现等。过程性考核内容包括出勤、提问、回答问题、随堂测试等多种形式。期末考试作为结果性考核能直接反映学生对一门课程理论部分的整体掌握情况,考核标准相对变动性较强的实训考核更精准,所以笔者建议期末考试比例不低于40%。同时还需注意实训考核应与人才培养目标相契合。
(三)分专业分内容授课
根据不同专业的特色,选取适合专业的经济法内容进行授課。以会计学专业为例,2017年11月,因会计法的修订,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正式取消。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条件也随之改变,仅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中专)毕业以上学历即可。作为培养应用型的经管专业学生的高校,理应鼓励学生考取专业相关的证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分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经济法课程的重要性由此可见。在《经济法基础》中主要考查票据法、税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笔者认为,国家经济政策直接关系我国经济未来发展方向,经管类专业的学生在学习经济法课程时需要大致了解。基础经济知识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实际掌握基本经济法内容,是维护自身社会权益的有效保障。基础经济知识的内容涵盖物权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税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是经管类专业学生普遍适用的法学知识,所以经济法的实训教学应首先从基础经济知识着手。其他具有专业性特点的经济法内容应根据具体专业的培养目标和今后工作中可能实际运用的特殊需求而挑选授课,在教学中更好地体现专业特征。针对学时数少、课程内容广泛的问题,笔者建议经济法课程以基础经济法内容为主,专业性强的经济法内容作为选修课供学生挑选上课。
(四)与法学院(系)构建共享实训平台
与法学院(系)构建共享实训平台,积极开展模拟实训,这样能充分利用学校的优势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发挥最大优势。一般而言,非财经院校的经管学院教师队伍基本出自经管专业,极少有法学专业或法学功底的教师,在法学动态和法学理论研究方面有所缺失。因此跨院系合作,扩展实训平台专业性很有必要。法学院配备模拟法庭,可组织经管专业和法学专业学生交叉旁听模拟法庭审判。先由法学专业学生进行经济纠纷模拟法庭审判,经管专业学生旁听点评,双方可就诉讼程序是否合法进行讨论,任课教师就诉讼法知识要点进行点评讲解,然后交换进行。要注意案例的典型性,选取具有经济法重点内容的纠纷案例,将实训内容与真实案例数据相结合,才能增加学生法律实务经验和对诉讼程序的初步认识。经管院(系)与法学院(系)构建共享实训平台,打破院系界限,开展模拟实训,这样有利于各专业的相互融合、相互渗透,能更好地培养应用型人才,同时有利于避免优质资源的浪费。
(五)编撰有实训环节的并且适合经管专业的经济法教材
首先,经济法教材应针对经管类学生编撰,理论深度低于法学专业,更偏向实用性而非理论性。其次,经济法教材中宜采取真实案例结合理论知识的形式,增强真实性、应用性与趣味性。最后,经济法教材增添实训环节的教学设计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文书撰写、模拟法庭审判、情景场景设计与模拟等,形成一套具有经管类专业特色的经济法课程教学体系。
三、结语
学习经济法课程是经管类专业要求的基本素养。学习经济法的目的并非要求经管类专业学生精通法律,而是对市场、企业和从事专业有一定的法律敏感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让其知法、守法,遇到问题可以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实训教学是应用型经管类专业学生不可缺少的学习方法之一,如何高质、高效地开展经管专业经济法课程的实训教学还需在实践中不断研究和探索。
参考文献:
[1]王艳.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索[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6(6):48-49.
[2]张耀荔,柯明,刘艳荣.实验、实习与实训平台建设的思考[J].中国市场,2008(3):150-151.
[3]黄蘋. 2000—2016年我国实训基地研究可视化分析——基于citespace知识图谱[J].职教论坛,2017(6):86-92.
关键词: 经管类专业 经济法 实训 教学改革
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实践教学都是高校教育中一种必不可缺的教学方式。经管类专业分为经济学、管理学这两大学科,同时具有自然科学中技术性的特征和社会科学中社会性的特征。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在“懂经济、懂管理、懂法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上 [1]。因此,要实现经管专业的培养目标必须将实践教学放在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位置。
实践教学根据不同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方式。实训教学是高校实践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训是指在学校能够控的校内真实的或者虚拟仿真的环境中,按照预设的目标,重复多次对学生进行专项训练的一种教学活动。实训概念是随着应用型人才培养而建立起来的概念,实训是一个模拟过程,需要有环境,又要可复制[2]。经济法属于社会科学范畴,一般而言无须在实验室进行实验数据等的模拟,并且到实际岗位进行短时间实习时,直接运用经济法的机会较少,所以在校内仿真的环境下开展实训教学的可行性最高。
现大多高校的经管学院都建立了实训基地和实训平台。经管学院的实训环节的设置,究其内涵,是围绕相关专业岗位的技能基本要求设立的训练。多数高校的实训环节由校内实训和校外实训两部分组成,但实训内容多围绕管理类、企业类和实务类的专业课展开,对学生专业素养的综合训练较少。有学者分析从2000年至2016年,以我国实训基地为研究主题的核心期刊论文,其中“实训基地”是出现频次最高的关键词,其次是“校内实训基地”、“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等[3]。以实训内容为研究对象的频次相对较弱。对经管方向的实训内容的研究停留在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及管理类、企业类课程的实践、实习、实训教学改革,对经管专业的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改革提到的较少。
一、经管类经济法课程教学现状
(一)受学时数限制
各高校对经管类专业的经济法课程都有不同的设定,一般分为专业选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又分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两种类型。经管专业一门课的学时数设定通常不超过64学时。经济法课程学时数一般设定为48学时,少数学校为32学时。但由于经济法课程内容较其他课程而言更广泛,授课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受到学时数的限制。
(二)教学方式单一
绝大多数高校采用传统教学模式,即理论授课。经济法课程在专业运用中以理论授课的方式主要有讲授法和案例教学法。讲授法是任课教师讲解知识点的内容和原理。因经济法内容比较枯燥且具有一定难度和深度,讲授法不易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案例教学法是通过案例引发学生思考或根据案例得出知识要点。若单纯罗列案例只能引起学生的兴趣,并不能很好地引发学生对课程内容的思考。若案例缺乏典型性,难以达到教学目的。传统教学方式单一,以“教”为主,教师占据整个课堂绝对的主导地位,学生只能被动接受老师讲授的知识。经济法内容以现有法律法规为基础,但涵盖了法学理论、经济学原理、国家政策等,并且对于经管专业具有极强的应用性。传统教学模式下,学生上课听讲、记笔记,考前集中时间复习背诵以通过考试的应试技巧并不适宜应用型经管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
(三)学生法律知识薄弱
不少高校将《经济法》课程安排在大一,可谓专业课的先导课程或入门级课程。但学生无论从阅历还是知识储备来说,没有专门学习法律知识的背景,法律知识很薄弱。学生学习经济法只能死记硬背法律条款或任课教师给出的知识要点,真实掌握的水平值得商榷,在今后工作中很难灵活运用。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多设置在大三,并且法学专业学生普遍反映经济法内容众多,学习难度较大。仅靠理论授课的形式难以弥补学生法律知识薄弱的不足,学生难以直观、灵活地运用所学的经济法知识。
(四)教材不适合
法律具有时效性。近些年,我国社会与经济发展迅猛,必然导致涉及经济类的法律法规修订、废止较为频繁。教材的出版已有一定的滞后性,一些教材出版年限较久,已不适宜再作为教材让学生学习。其次,经济法教材多是法学学者以法学专业学生为受众群体进行编写,其难度和深度通常不适合非法学专业学生。
(五)教对性差
目前虽然多数高校将经济法作为经管专业的专业必修课,但普遍采用不分专业的统一授课的教学内容。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中不同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有所不同,在今后工作中所处岗位也不同。且经济法内容非常多,具体涉及法理学、合同法、物权法、票据法、税法、企业法、公司法、劳动法、行政法、诉讼法、知识产权法、证券法、破产法、竞争法等诸多内容。若不加区分,则按照固定教学大纲授课或按照教材顺序能讲多少就讲多少的教学方式难以满足不同专业的特殊需求。
二、改革思路
经管专业经济法课程现有的教学方式和内容不能完全满足应用型经管专业人才的实务需求,教学改革迫在眉睫。
(一)改变授课方式
经管专业经济法课程须改变授课方式,增加实训教学环节,由传统的理论授课改为理论与实训相结合的授课方式。开展实训教学,其实就是扎实学生的专业“基本功”,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经济法的实训教学就是引入法律实务内容,进行多元化的情景教学与法律实务训练。笔者认为,经济法课程的实训教学内容主要分为三部分,分别是合同制定修改、诉讼程序、模拟法庭审判。建议经济法课程的三分之一学时数进行实训教学。例如在学习《合同法》中“合同订立”这一章节时,可预先让学生自学章节内容。然后课上进行案例实训,可给出案例让学生对案例给出的条件进行合同撰写的训练。或者給出一个案例纠纷,让学生自己发现纠纷产生的问题,并让学生想出解决此纠纷的办法。笔者认为将以上两种方式相结合的实训方式最佳。案例举例:房主甲与租客乙定于2017年1月1日订立为期两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成立立即生效,商议的租金为2000元每月,请根据案例提供的条件撰写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当学生写完合同后,紧接着给出该案例引发的纠纷。租客乙入住房屋一年后,水管开始出现渗水现象,两周后水管爆管导致房屋被淹,部分物品损毁。房主甲与租客乙就赔偿事宜发生纠纷。让学生就纠纷展开思考,学生写的租赁合同中缺少哪些必备的条款,如何避免此纠纷。再详细讲解合同的八大要素及其重要性,让学生对合同的构成和风险规避有直观而深刻的了解。再如,学习《公司法》中“公司的设立”这一章节时可对公司组建的流程、公司章程的撰写开展实训。学习《票据法》时对票据的填写和纠纷的处理开展实训。学习《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开展实训。学习《诉讼法》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流程进行模拟训练。学习《诉讼法》时对民事诉讼流程展开模拟实训。开展实训教学,目的不在于向学生灌输知识,而是充分发挥老师的前期思路引导、后期分析学生存在的问题及总结章节知识要点的作用。 (二)调整考核方式及比例
合理安排过程性考核、实训考核和期末考试之间的分数比例。现在经济法课程的考核方式一般为平时成绩30%—60%,期末考试成绩40%—70%,有的重视教学结果,有的注重教学过程,各自的优缺点笔者不在此评述。笔者建议增添实训考核分数,实训考核分数根据实训环节的次数或项目按比例打分,考核的内容包括各类文书撰写和模拟法庭审判的表现等。过程性考核内容包括出勤、提问、回答问题、随堂测试等多种形式。期末考试作为结果性考核能直接反映学生对一门课程理论部分的整体掌握情况,考核标准相对变动性较强的实训考核更精准,所以笔者建议期末考试比例不低于40%。同时还需注意实训考核应与人才培养目标相契合。
(三)分专业分内容授课
根据不同专业的特色,选取适合专业的经济法内容进行授課。以会计学专业为例,2017年11月,因会计法的修订,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正式取消。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条件也随之改变,仅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中专)毕业以上学历即可。作为培养应用型的经管专业学生的高校,理应鼓励学生考取专业相关的证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分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经济法课程的重要性由此可见。在《经济法基础》中主要考查票据法、税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笔者认为,国家经济政策直接关系我国经济未来发展方向,经管类专业的学生在学习经济法课程时需要大致了解。基础经济知识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实际掌握基本经济法内容,是维护自身社会权益的有效保障。基础经济知识的内容涵盖物权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税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是经管类专业学生普遍适用的法学知识,所以经济法的实训教学应首先从基础经济知识着手。其他具有专业性特点的经济法内容应根据具体专业的培养目标和今后工作中可能实际运用的特殊需求而挑选授课,在教学中更好地体现专业特征。针对学时数少、课程内容广泛的问题,笔者建议经济法课程以基础经济法内容为主,专业性强的经济法内容作为选修课供学生挑选上课。
(四)与法学院(系)构建共享实训平台
与法学院(系)构建共享实训平台,积极开展模拟实训,这样能充分利用学校的优势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发挥最大优势。一般而言,非财经院校的经管学院教师队伍基本出自经管专业,极少有法学专业或法学功底的教师,在法学动态和法学理论研究方面有所缺失。因此跨院系合作,扩展实训平台专业性很有必要。法学院配备模拟法庭,可组织经管专业和法学专业学生交叉旁听模拟法庭审判。先由法学专业学生进行经济纠纷模拟法庭审判,经管专业学生旁听点评,双方可就诉讼程序是否合法进行讨论,任课教师就诉讼法知识要点进行点评讲解,然后交换进行。要注意案例的典型性,选取具有经济法重点内容的纠纷案例,将实训内容与真实案例数据相结合,才能增加学生法律实务经验和对诉讼程序的初步认识。经管院(系)与法学院(系)构建共享实训平台,打破院系界限,开展模拟实训,这样有利于各专业的相互融合、相互渗透,能更好地培养应用型人才,同时有利于避免优质资源的浪费。
(五)编撰有实训环节的并且适合经管专业的经济法教材
首先,经济法教材应针对经管类学生编撰,理论深度低于法学专业,更偏向实用性而非理论性。其次,经济法教材中宜采取真实案例结合理论知识的形式,增强真实性、应用性与趣味性。最后,经济法教材增添实训环节的教学设计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文书撰写、模拟法庭审判、情景场景设计与模拟等,形成一套具有经管类专业特色的经济法课程教学体系。
三、结语
学习经济法课程是经管类专业要求的基本素养。学习经济法的目的并非要求经管类专业学生精通法律,而是对市场、企业和从事专业有一定的法律敏感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让其知法、守法,遇到问题可以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实训教学是应用型经管类专业学生不可缺少的学习方法之一,如何高质、高效地开展经管专业经济法课程的实训教学还需在实践中不断研究和探索。
参考文献:
[1]王艳.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索[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6(6):48-49.
[2]张耀荔,柯明,刘艳荣.实验、实习与实训平台建设的思考[J].中国市场,2008(3):150-151.
[3]黄蘋. 2000—2016年我国实训基地研究可视化分析——基于citespace知识图谱[J].职教论坛,2017(6):8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