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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我国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不仅关系国企改革的成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好运行,而且关系到政府合法性的实现。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既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然而,一直以来,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都存在诸多问题,如产权不明、政企不分、“内部人控制”等,严重影响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率,甚至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关键词】 国有资产;体制改革;探讨
前言
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于计划经济时代,因而具有计划经济的特征,虽然我们在改革开放以后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行了多次改革,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还并未充分反映市场经济的要求,并不属于市场经济性质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因而需要进一步改革。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同志提出的“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十六大报告中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论述,正是适应了时代的新要求,对构建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出了极富创新性的战略安排。
一、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一般概述
(一) 国有资产的内涵
“国有资产”是经济体制改革中新出现的一个概念,而以往在法规和政策文件中只有“国家财产”或“国有财产”的概念。按照市场经济理论,严格地说,“资产”和“财产”不是同一概念。资产是一种财产,而财产不一定是资产。但是,目前许多法规、政策文件中和管理实践中,已将“国有资产”和“国家财产”或“国有财产”混用。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以各种方式投资和投资收益形成的资产,以及由国家法律确认其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各类资产。
(二) 有资产管理体制模式分类
当今世界各国管理国有资产的模式各不相同,从管理体系层次分主要分为“两个层次”和“三个层次”的管理模式。意大利、比利时、奥地利、英国和新加坡等实行“三层次管理模式”,即:第一层次政府国有资产行政管理机构;第二层次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产权经营机构;第三层次为国有企业。美国、加拿大、法国、德国、巴西等实行“两层次”管理模式,即:国家行政管理机构,按一定方式直接管理国有企业,不设中间层进行产权经营。
二、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现状评析
(一) 历程回顾
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基本上是搬用了“苏联模式”,这种模式的最大特点是高度集中,实行政企统一,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由政府分级管理。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几次经济体制改革,中国国有资产运营与监督体制业经历了统收统支,放权让利,利改税,承包经营责任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产权制度改革等漫长的改革过程。我国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尤其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至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走向授权经营模式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转变,走过了十几年的历程。
(二)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的进展
众所周知,我国工业基础差,经济不发达,建国初期国有经济只有少量的解放区军工企业和接管部分官僚垄断资本企业,这些企业规模小,资产量少。据不完全统计,1952年我国国有资产总额只有12986亿元。经过建国后50多年来的经济建设,我国的国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有经济得到高速的发展,国有资产越来越雄厚,截至2002年底,中国国有资产总量共计118299.2亿元。统计表明,1949年以来,国有资产平均每年递增12.4%,其中1980年以来平均每年递增14.5%,1990年至1995年平均每年递增17.9%。
(三) 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是我国现行国有经济管理体制运行的必然结果,问题的产生,有其运行机制的固有矛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矛盾的负面作用被日益的表现出来: 1. 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尚未健全。2. 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对国有资产进行规范。
三、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难点及原因
(一) 深化改革的主要难点表现
政府迫使企业承担起公共管理者的角色,导致政企不分,使政府难以公正对待各类企业,降低了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政府既是社会经济的调控者,又直接管理着庞大的国有企业群。这种双重职能使政府很难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当政府行使社会管理职能时。往往用政府权力照顾国有企业,特别是那些困难的国有企业,使其它企业感觉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当政府行使国家所有者职能时,往往又对国有企业提出许多非经济性目标,把企业作为行使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工具,要企业分担政府的职能。国有资产由国家统一所有,但各部门多头管理,国有资产产权责任无法明晰。企业国有资产笼统为国家所有,几乎任何政府部门都可以以国家所有者身份自居行使权能,但并没有一套可以追溯产权经营管理责任的体制。
(二) 深化改革的制约因素分析
国有资产产权关系较为模糊,“国家所有分级管理”难以落实。按现行“国家所有、分级管理”体制,国有资产所有权最终属于国家似乎是清晰的,但是,分级管理仍不明确,中央与地方在资产管理上各自的职责、权限及利益究竟如何划分,缺乏明确的界定和具体的实施细则。不管具体管理方式如何,除了中央政府直接管理少部分国有企业外,大部分国有企业实际是由地方政府直接管理,虽然现行法律不承认地方政府是所属企业财产的所有者,但他们却握有包括(下转第208页)
(上接第212页) 人事任命权、收益权在内的所有者的基本权能。
结语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设,不仅关系到国有企业经营的好坏,而且关系到民族经济的发展与壮大,甚至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成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刘纪鹏. 建立国资组织体系应解决的八大问题[J].中国经济时报,2003.
[2] 魏杰,赵俊超. 必须构建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J].改革,2002,12,12,网上资料.
[3] 白津夫.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与体制再造[J].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
【关键词】 国有资产;体制改革;探讨
前言
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于计划经济时代,因而具有计划经济的特征,虽然我们在改革开放以后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行了多次改革,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还并未充分反映市场经济的要求,并不属于市场经济性质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因而需要进一步改革。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同志提出的“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十六大报告中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论述,正是适应了时代的新要求,对构建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出了极富创新性的战略安排。
一、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一般概述
(一) 国有资产的内涵
“国有资产”是经济体制改革中新出现的一个概念,而以往在法规和政策文件中只有“国家财产”或“国有财产”的概念。按照市场经济理论,严格地说,“资产”和“财产”不是同一概念。资产是一种财产,而财产不一定是资产。但是,目前许多法规、政策文件中和管理实践中,已将“国有资产”和“国家财产”或“国有财产”混用。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以各种方式投资和投资收益形成的资产,以及由国家法律确认其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各类资产。
(二) 有资产管理体制模式分类
当今世界各国管理国有资产的模式各不相同,从管理体系层次分主要分为“两个层次”和“三个层次”的管理模式。意大利、比利时、奥地利、英国和新加坡等实行“三层次管理模式”,即:第一层次政府国有资产行政管理机构;第二层次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产权经营机构;第三层次为国有企业。美国、加拿大、法国、德国、巴西等实行“两层次”管理模式,即:国家行政管理机构,按一定方式直接管理国有企业,不设中间层进行产权经营。
二、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现状评析
(一) 历程回顾
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基本上是搬用了“苏联模式”,这种模式的最大特点是高度集中,实行政企统一,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由政府分级管理。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几次经济体制改革,中国国有资产运营与监督体制业经历了统收统支,放权让利,利改税,承包经营责任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产权制度改革等漫长的改革过程。我国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尤其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至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走向授权经营模式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转变,走过了十几年的历程。
(二)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的进展
众所周知,我国工业基础差,经济不发达,建国初期国有经济只有少量的解放区军工企业和接管部分官僚垄断资本企业,这些企业规模小,资产量少。据不完全统计,1952年我国国有资产总额只有12986亿元。经过建国后50多年来的经济建设,我国的国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有经济得到高速的发展,国有资产越来越雄厚,截至2002年底,中国国有资产总量共计118299.2亿元。统计表明,1949年以来,国有资产平均每年递增12.4%,其中1980年以来平均每年递增14.5%,1990年至1995年平均每年递增17.9%。
(三) 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是我国现行国有经济管理体制运行的必然结果,问题的产生,有其运行机制的固有矛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矛盾的负面作用被日益的表现出来: 1. 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尚未健全。2. 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对国有资产进行规范。
三、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难点及原因
(一) 深化改革的主要难点表现
政府迫使企业承担起公共管理者的角色,导致政企不分,使政府难以公正对待各类企业,降低了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政府既是社会经济的调控者,又直接管理着庞大的国有企业群。这种双重职能使政府很难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当政府行使社会管理职能时。往往用政府权力照顾国有企业,特别是那些困难的国有企业,使其它企业感觉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当政府行使国家所有者职能时,往往又对国有企业提出许多非经济性目标,把企业作为行使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工具,要企业分担政府的职能。国有资产由国家统一所有,但各部门多头管理,国有资产产权责任无法明晰。企业国有资产笼统为国家所有,几乎任何政府部门都可以以国家所有者身份自居行使权能,但并没有一套可以追溯产权经营管理责任的体制。
(二) 深化改革的制约因素分析
国有资产产权关系较为模糊,“国家所有分级管理”难以落实。按现行“国家所有、分级管理”体制,国有资产所有权最终属于国家似乎是清晰的,但是,分级管理仍不明确,中央与地方在资产管理上各自的职责、权限及利益究竟如何划分,缺乏明确的界定和具体的实施细则。不管具体管理方式如何,除了中央政府直接管理少部分国有企业外,大部分国有企业实际是由地方政府直接管理,虽然现行法律不承认地方政府是所属企业财产的所有者,但他们却握有包括(下转第208页)
(上接第212页) 人事任命权、收益权在内的所有者的基本权能。
结语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设,不仅关系到国有企业经营的好坏,而且关系到民族经济的发展与壮大,甚至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成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刘纪鹏. 建立国资组织体系应解决的八大问题[J].中国经济时报,2003.
[2] 魏杰,赵俊超. 必须构建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J].改革,2002,12,12,网上资料.
[3] 白津夫.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与体制再造[J].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