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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是国际潜规则,并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商品社会最能体现利益和金钱的关系,担保是商品和法制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系统化的产物。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有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出现,这就需要信誉的支撑。与此同时,信息不对称本身也是一个商机。中介(担保机构等)应运而生,来承担双方转嫁的风险。担保机构的产品就是经营信誉,信誉好就容易得到认同。
国外的担保机构建立了100多年,美国工程担保已有70到80年的历史。美国工程担保建立之初与中国的行业现状相似。西方国家注重规则,注重行会行业管理,有健全的行会管理体系以及中小企业的投资担保体系。就美国而言,工程担保体系发展起来之后,保证了甲乙双方的利益。
最早建立担保体系的是欧洲。有政策性担保、工程履约担保等等。欧洲与美国不同:欧洲的担保由银行做,而美国是由担保机构来做。不论是谁做,他们的体系都已比较完善。未来20年,中国的发展趋势仍将很强劲。在大形势的影响下,建筑市场不断发展,但问题也暴露出来了:建筑市场缺乏信誉支撑体。于是,顺应市场的需求,担保机构产生了。
中国第一家担保机构成立于1993年(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经贸委联合成立的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那时实行金融管制,成立担保公司还需要央行的支持。到1998年,金融管制取消了,全国几十万家中小企业发展起来,但没人从事融资担保行业,此后,事情发展到另一个极端,在金融管制取消之后,由于需求量大,全国呈井喷式发展了4000多家担保机构。但是,在这4000余家担保公司中,能够实现为中小企业做保证担保的不足1%。实现保证担保的前提是具有银行可以认可的信誉度。首创担保是这为数不多的能够实现保证担保的公司中的一员,现已累计担保达100个亿。
目前中国担保体系的行业现状呈现出“散、小、水平参差不齐”的特征,这使得整个中国担保体系的运营没有章法可言。基于这样的现状(担保公司信誉度不高,无法实现融资担保),担保公司都“扑向”工程担保,而工程担保没有行业管理,行业准入的相关规定,这就使工程担保出现混乱的局面,担保没有实质性内容,风险并没有被化解。一些小的担保公司注册后就将注册资金抽走,是“壳公司”。这样的担保机构,第一,资金没有到位,没有真正的抗风险能力;第二,在这个低起点上无序竞争,把工程担保的概念吵乱了。照此下去,建筑市场越搞越乱,甲乙双方的权益都保证不了。
建造师是全方位、复合型的人才,在建造工程的过程中必须有良好的信用作为支撑。担保就是实现良好信用的一种手段。
我们应该学习西方国家的战略理念和在宏观上驾驭全局的逻辑思维能力。西方经验对我们很有借鉴意义。中国建筑市场要高效有序地发展就必须把担保提升到战略的高度,建立严密的法律规则体系,推动行业的发展。
政府在担保制度规范化的问题上已经作了多方面的工作。配合北京市建委,目前工程担保专家委员会在研究两个课题:一是对担保机构的资信能力进行评级;二是建筑市场法律体系的建立。我们也有相应的工作:第一是实行担保机构资信评级;第二是通过备案制对所有保函统一备案,这有助于杜绝中途撤保问题的发生;第三是建立信息系统,公开担保机构的排行榜,对差的公司末位淘汰。
相信将来这一套管理体系的推广,能最终使全行业统一认识,形成统一规则。
国外的担保机构建立了100多年,美国工程担保已有70到80年的历史。美国工程担保建立之初与中国的行业现状相似。西方国家注重规则,注重行会行业管理,有健全的行会管理体系以及中小企业的投资担保体系。就美国而言,工程担保体系发展起来之后,保证了甲乙双方的利益。
最早建立担保体系的是欧洲。有政策性担保、工程履约担保等等。欧洲与美国不同:欧洲的担保由银行做,而美国是由担保机构来做。不论是谁做,他们的体系都已比较完善。未来20年,中国的发展趋势仍将很强劲。在大形势的影响下,建筑市场不断发展,但问题也暴露出来了:建筑市场缺乏信誉支撑体。于是,顺应市场的需求,担保机构产生了。
中国第一家担保机构成立于1993年(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经贸委联合成立的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那时实行金融管制,成立担保公司还需要央行的支持。到1998年,金融管制取消了,全国几十万家中小企业发展起来,但没人从事融资担保行业,此后,事情发展到另一个极端,在金融管制取消之后,由于需求量大,全国呈井喷式发展了4000多家担保机构。但是,在这4000余家担保公司中,能够实现为中小企业做保证担保的不足1%。实现保证担保的前提是具有银行可以认可的信誉度。首创担保是这为数不多的能够实现保证担保的公司中的一员,现已累计担保达100个亿。
目前中国担保体系的行业现状呈现出“散、小、水平参差不齐”的特征,这使得整个中国担保体系的运营没有章法可言。基于这样的现状(担保公司信誉度不高,无法实现融资担保),担保公司都“扑向”工程担保,而工程担保没有行业管理,行业准入的相关规定,这就使工程担保出现混乱的局面,担保没有实质性内容,风险并没有被化解。一些小的担保公司注册后就将注册资金抽走,是“壳公司”。这样的担保机构,第一,资金没有到位,没有真正的抗风险能力;第二,在这个低起点上无序竞争,把工程担保的概念吵乱了。照此下去,建筑市场越搞越乱,甲乙双方的权益都保证不了。
建造师是全方位、复合型的人才,在建造工程的过程中必须有良好的信用作为支撑。担保就是实现良好信用的一种手段。
我们应该学习西方国家的战略理念和在宏观上驾驭全局的逻辑思维能力。西方经验对我们很有借鉴意义。中国建筑市场要高效有序地发展就必须把担保提升到战略的高度,建立严密的法律规则体系,推动行业的发展。
政府在担保制度规范化的问题上已经作了多方面的工作。配合北京市建委,目前工程担保专家委员会在研究两个课题:一是对担保机构的资信能力进行评级;二是建筑市场法律体系的建立。我们也有相应的工作:第一是实行担保机构资信评级;第二是通过备案制对所有保函统一备案,这有助于杜绝中途撤保问题的发生;第三是建立信息系统,公开担保机构的排行榜,对差的公司末位淘汰。
相信将来这一套管理体系的推广,能最终使全行业统一认识,形成统一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