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职校学生是职场一线实用技术人才的后备军,是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在职校实施公民意识教育,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学校德育方式转变、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实施公民意识教育,应将弘扬传统文化精髓与现代教育理念相结合;德育课堂教学与德育实践相结合;以职业道德为重点、与民主法制教育相结合;以行为规范教育为基点、与公德教育相结合。
关键词:职校;实施;公民;教育
在职业学校学生中
实施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意义
公民教育,是100年以前梁启超先生提出的新民说,公民教育在我国已有100多年的时间了。近几年,我国的公民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契机。在党的十六大上,中共中央正式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2002年中宣部颁布了中国公民道德建设纲要。2005年年底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中国第一套中小学公民教育新读本。2007年10月在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在报告中再次提出“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这一个历史过程,可以看出我国公民教育的探索和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公民作为法律意义上的主体,既是一个身份问题,更重要的是意识问题。公民意识是社会意识的形式之一,是公民对自身的法律地位、政治地位及其与国家、与其他公民相互关系的自觉反映。职业学校学生是中学生中一个重要群体,是职场一线实用技术人才的后备军,是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1.在职业学校实施公民意识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在党的十七大上又明确提出了必须以人为本,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同时还指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和谐社会本质就是指人自身、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全面和谐的社会。和谐的个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前提,这就要求个体应具有健全的人格、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正确处理个人与自然、个人与他人、个人与国家的相互关系。因此,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公民意识教育,是和谐社会基本要求的必然反映。
2.在职业学校实施公民意识教育,是促进学校德育方式的转变、提高德育效率的有效途径
长期以来,学校的德育无力、德育低效,其原因之一就是学校的德育与学生实际存在距离,重说教重理论而忽略德育实践。学校德育应贴近学生实际,回归社会人的基本素养教育,回归生活。需要在公民的基本素养的养成教育上下工夫。这里既有一个理念上的变化,又有一个德育方式上的变化。这种变化是跟我们现代社会的发展联系在一起的。一方面,根据学生的差异性和发展基础,采取因材施教的德育方式实施教育,更具有科学性,符合教育的根本规律,既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又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另一方面,从德育的本质和多年的学校德育经验来看,德育不仅仅是一个理论理性的教育,更应该是一个实践理性的教育。我们不能仅把我们成人认为正确的或者是应该做的简单地给学生,而是要引导学生在实践和生活中发挥自己的主体性,去分辨,去做选择。让学生在生活和活动中获得亲历和感受,获得道德上的成熟。从这个意义上说,公民教育是一个更具有普适性的教育,是一个重视学生道德意识养成、道德行为践行的教育。从强调灌输到提高学生主体的认知能力,激发体验,强调这种分析和批判性的思考方法。这就是理念上和方式上的一个根本性的变化。职业学校的德育工作需要与时俱进,将公民意识教育纳入到学校德育工作范畴之中。
3.在职业学校实施公民意识教育,是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
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目标是培养具有社会主义价值观、良好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具有终身学习理念、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就业创业能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公民教育的目标是一致的。当前企业真正需要的是职业化人才,这种人才需要同时具备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在某种意义上,企业在用人方面更强调人的道德精神。因此职业道德教育应成为公民意识教育的重点内容。
4.在职业学校实施公民教育,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学校新课程改革和提高学生就业能力
新一轮职业学校新课程改革正在不断深化中。在职业学校学生中实施公民教育,可以促进德育课程的校本化,促进学校德育课程教学方式上的转变,从重视德育知识的教学向重视德育行为的养成与践行教学转变;同时,公民教育的实践活动和社会实践,可以让学生在职业生涯的体验方面获得锻炼,职业能力在实践中获得提高。
职业学校学生公民意识的
现状及成因分析
从职业学校的实际生源方面看,大多数学生在历届初中毕业生中不属上乘,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养与学校目标要求都有一些差距。不少学生对公民概念的认知是模糊的,现代公民意识失缺现象比较普遍。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对我国国情的正确认识,过于倾慕西方发达国家的生活方式,个人主义、拜金主义表现突出;二是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不全面,对法律的作用认识不足,缺乏法制意识,放任自我、自由主义表现也比较突出;三是在社会公德问题上存在知与行较大的差距,缺乏公德、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造成这些现象,既有社会历史原因,又有学校教育和学生自身的原因。
1.长期封建专制社会历史和“文革”时期的泛政治化的影响
在历史上,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封建统治,长期的封建专制社会历史和“文革”时期的泛政治化造成了“公民意识”的失却。中国传统社会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加专制主义,惟有臣民,没有公民;惟有伦理说教,没有公民教育。即使新中国建立后,由于极左思潮的影响,长期来我们只偏重思想政治教育,忽视公民教育。百姓缺少权益观念和主体意识。改革开放以后,国民社会心理随着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正在逐步走向成熟,主体意识、平等意识、权利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等公民意识亦随之不断得到强化。但是,传统的臣民心理的影响仍将在较长时间内影响着现代公民意识的树立。更何况,我国传统文化中匮乏“公民意识”的学习资源,职业学校学生从小就缺乏可以模仿和学习的“公民”资源。
2.多年来,学校教育体系中缺乏系统的公民意识教育
在我国中小学校教育体系中,长期以来,系统的公民意识教育是被忽略的教育。1985年,中央颁布的《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通知》决定在初中开设公民课;1995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中学德育大纲》明确规定“中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把全体学生培养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的遵纪守法的公民”,要求中等学校德育工作重视公民教育。但各级各类学校在具体实施上,由于升学和德育说教灌输占主导地位,公民意识教育并没有得到真正意义上的贯彻实施,效果可想而知。当下职校的学生接受的公民教育是非常有限的。他们更多的只是为了应付考试、升学而接受理论知识灌输与意识形态的强化。从职业学校教育方面看,更多关注的是专业学习和技能训练,系统的公民意识教育仍然没有足够的生存空间,更没有获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职业学校学生自身缺乏做合格公民的身份诉求
正因为上述两个重要原因,职业学校学生从小就缺乏做一个合格公民的系统教育。更需指出的是,在社会大背景下,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以后,职业学校生源的总体素质下降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社会对职业学校学生的认可度也不高。导致职校学生自信性、荣誉感的渐行渐低,加之生存和竞争的压力,使得学生们一心为生存而求知,缺乏对自己品德修养的诉求,很难自觉地唤醒自己应成为优秀或合格公民的意识。在行为表现上,则反映在权利意识增强而法制意识淡薄,平等意识强化而规则意识和诚信意识淡化、自主意识确立而社会责任意识缺乏等等。
职业学校实施公民意识教育的
途径和策略
在职业学校学生中实施公民教育,要把积极推进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作为重要的教育目标。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社会正处在一个历史转型期,当下教育的环境日益呈现出多元化、开放性的特征。在新的社会环境下,公民教育需要以新的姿态来面对,在教育途径和策略的选择上要勇于开拓,大胆创新。
1.职业学校实施公民意识教育,需要把弘扬传统文化精髓与现代教育理念相结合
学校公民意识教育如果和传统文化相脱离就会变成没有根的东西,没有根的东西也就没有生命力。学校的公民教育能否真正拥有特色,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发挥应有的作用,其关键环节在于能否真正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吸收、弘扬与创造性的转化上。正如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并强调,面对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必须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要对学生进行科学发展观教育。科学发展观是新的形势下对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丰富和发展,顺应了人类社会进步的潮流,体现了我党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要教育学生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伦理观念,树立尊重自然的生态文明观,树立生态科技观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道德观。
2.职业学校实施公民意识教育,需要以德育课堂为主阵地,课堂教学与德育实践相结合
在公民教育尚未构成体系、形成制度化和课程化的条件下,学校的德育课堂教育必须得到加强。德育课堂应是实施公民教育、培育公民意识的主要渠道,要充分挖掘公民意识教育的学习资源,创造公民教育的氛围,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育效率。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认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为培养他们的公民意识打好理论基础。
要改革传统的德育方式,变单纯的政策宣传为民主政治意识、民主参与能力的培育,变空洞的道德灌输说教为个体道德良知的启蒙、道德人格的培养。
德育不仅仅是一个理论性的教育,更应该是一个实践性的教育。德育实践是学生社会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让学生积极参与板报、广播、法官讲座,大案要案庭审旁听等参与性活动;持之以恒地开展升旗仪式、国旗下的演讲、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合格公民品质研讨等体验性活动;组织学生团队走进社区、走向交通值勤岗位、走进养老院开展志愿者活动。通过这些德育实践,培养学生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责任感和正义感。让学生在生活和活动中获得亲历和感受,发挥自己的主体性,学会分辨,学会选择,学会分析和批判性的思维方法,获得道德上的成熟。
3.职业学校实施公民意识教育,应以职业道德为重点,与民主法制教育相结合。
职业道德是职校学生道德素质中的核心素质,法律意识是底线,公德意识是品质。学校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应在培养职业能力的同时突出职业道德的培养,重视学生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平等待人、服务大众、奉献社会的精神和求实严谨作风的养成教育。让学生树立起职业理想,认识自己将来从事的职业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利于他们在日常生活行为中逐步养成。应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勤工俭学、打工体验,培养“自立自强”和“敬业、耐劳”的精神品质。要让学生认识到职业人的道德素质在其今后职业生涯中的重要性。
民主意识和法治精神是现代公民素质的体现,是公民作为政治社会或国家的平等成员的本质属性所要求的。学校在实施公民教育中,应培养学生主体意识和作为国家主人翁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培养少数服从多数和尊重他人的民主习惯,要牢固树立法律的无尚尊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依法办事的观念。教导学生正确认识权利与义务、民主与法制、自由与纪律的辩证关系,做一个积极负责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做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具体措施可以开设法律课程、法律知识讲座,组织学生参与社会调研、社区公共事务的服务或问题解决的方案建议等。
4.职业学校实施公民意识教育,应以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为基点,与公德教育相结合
学生遵守学校日常行为规范是学校道德教育的基本要求,也是学生应具备的基本品质。应让学生熟识规范,内化规范,养成自觉遵守的习惯,形成作为一个合格公民的基本品质。
社会公德是社会公共生活的基本行为规范,是社会公共利益的反映,是每个公民都应遵循的基本道德。学校应通过适当的教育活动,让学生养成文明礼貌、诚实守法、互助互爱的良好品质,养成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利益、遵守环境道德、维护生态环境的良好行为习惯。公德教育的核心是教育学生认识个人和社会的利益依存关系,正确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
当下,我国正处于转型时期,公民教育的现实性和迫切性严峻地摆在我们面前,在构建和谐社会、迈向国强民富的历史进程中,学校在培养合格公民方面担负着历史重任,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地研究和探索有效开展公民教育的内容和方法,为和谐社会的创建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李慎之.修改宪法与公民教育[J].浙江社会科学,2004(6).
[2]郭芳.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初探[J]. 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6,12.
[3]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5.
[4]陈文正.论现代化进程中的公民意识[J].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00(3).
关键词:职校;实施;公民;教育
在职业学校学生中
实施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意义
公民教育,是100年以前梁启超先生提出的新民说,公民教育在我国已有100多年的时间了。近几年,我国的公民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契机。在党的十六大上,中共中央正式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2002年中宣部颁布了中国公民道德建设纲要。2005年年底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中国第一套中小学公民教育新读本。2007年10月在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在报告中再次提出“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这一个历史过程,可以看出我国公民教育的探索和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公民作为法律意义上的主体,既是一个身份问题,更重要的是意识问题。公民意识是社会意识的形式之一,是公民对自身的法律地位、政治地位及其与国家、与其他公民相互关系的自觉反映。职业学校学生是中学生中一个重要群体,是职场一线实用技术人才的后备军,是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1.在职业学校实施公民意识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在党的十七大上又明确提出了必须以人为本,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同时还指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和谐社会本质就是指人自身、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全面和谐的社会。和谐的个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前提,这就要求个体应具有健全的人格、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正确处理个人与自然、个人与他人、个人与国家的相互关系。因此,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公民意识教育,是和谐社会基本要求的必然反映。
2.在职业学校实施公民意识教育,是促进学校德育方式的转变、提高德育效率的有效途径
长期以来,学校的德育无力、德育低效,其原因之一就是学校的德育与学生实际存在距离,重说教重理论而忽略德育实践。学校德育应贴近学生实际,回归社会人的基本素养教育,回归生活。需要在公民的基本素养的养成教育上下工夫。这里既有一个理念上的变化,又有一个德育方式上的变化。这种变化是跟我们现代社会的发展联系在一起的。一方面,根据学生的差异性和发展基础,采取因材施教的德育方式实施教育,更具有科学性,符合教育的根本规律,既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又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另一方面,从德育的本质和多年的学校德育经验来看,德育不仅仅是一个理论理性的教育,更应该是一个实践理性的教育。我们不能仅把我们成人认为正确的或者是应该做的简单地给学生,而是要引导学生在实践和生活中发挥自己的主体性,去分辨,去做选择。让学生在生活和活动中获得亲历和感受,获得道德上的成熟。从这个意义上说,公民教育是一个更具有普适性的教育,是一个重视学生道德意识养成、道德行为践行的教育。从强调灌输到提高学生主体的认知能力,激发体验,强调这种分析和批判性的思考方法。这就是理念上和方式上的一个根本性的变化。职业学校的德育工作需要与时俱进,将公民意识教育纳入到学校德育工作范畴之中。
3.在职业学校实施公民意识教育,是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
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目标是培养具有社会主义价值观、良好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具有终身学习理念、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就业创业能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公民教育的目标是一致的。当前企业真正需要的是职业化人才,这种人才需要同时具备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在某种意义上,企业在用人方面更强调人的道德精神。因此职业道德教育应成为公民意识教育的重点内容。
4.在职业学校实施公民教育,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学校新课程改革和提高学生就业能力
新一轮职业学校新课程改革正在不断深化中。在职业学校学生中实施公民教育,可以促进德育课程的校本化,促进学校德育课程教学方式上的转变,从重视德育知识的教学向重视德育行为的养成与践行教学转变;同时,公民教育的实践活动和社会实践,可以让学生在职业生涯的体验方面获得锻炼,职业能力在实践中获得提高。
职业学校学生公民意识的
现状及成因分析
从职业学校的实际生源方面看,大多数学生在历届初中毕业生中不属上乘,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养与学校目标要求都有一些差距。不少学生对公民概念的认知是模糊的,现代公民意识失缺现象比较普遍。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对我国国情的正确认识,过于倾慕西方发达国家的生活方式,个人主义、拜金主义表现突出;二是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不全面,对法律的作用认识不足,缺乏法制意识,放任自我、自由主义表现也比较突出;三是在社会公德问题上存在知与行较大的差距,缺乏公德、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造成这些现象,既有社会历史原因,又有学校教育和学生自身的原因。
1.长期封建专制社会历史和“文革”时期的泛政治化的影响
在历史上,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封建统治,长期的封建专制社会历史和“文革”时期的泛政治化造成了“公民意识”的失却。中国传统社会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加专制主义,惟有臣民,没有公民;惟有伦理说教,没有公民教育。即使新中国建立后,由于极左思潮的影响,长期来我们只偏重思想政治教育,忽视公民教育。百姓缺少权益观念和主体意识。改革开放以后,国民社会心理随着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正在逐步走向成熟,主体意识、平等意识、权利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等公民意识亦随之不断得到强化。但是,传统的臣民心理的影响仍将在较长时间内影响着现代公民意识的树立。更何况,我国传统文化中匮乏“公民意识”的学习资源,职业学校学生从小就缺乏可以模仿和学习的“公民”资源。
2.多年来,学校教育体系中缺乏系统的公民意识教育
在我国中小学校教育体系中,长期以来,系统的公民意识教育是被忽略的教育。1985年,中央颁布的《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通知》决定在初中开设公民课;1995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中学德育大纲》明确规定“中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把全体学生培养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的遵纪守法的公民”,要求中等学校德育工作重视公民教育。但各级各类学校在具体实施上,由于升学和德育说教灌输占主导地位,公民意识教育并没有得到真正意义上的贯彻实施,效果可想而知。当下职校的学生接受的公民教育是非常有限的。他们更多的只是为了应付考试、升学而接受理论知识灌输与意识形态的强化。从职业学校教育方面看,更多关注的是专业学习和技能训练,系统的公民意识教育仍然没有足够的生存空间,更没有获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职业学校学生自身缺乏做合格公民的身份诉求
正因为上述两个重要原因,职业学校学生从小就缺乏做一个合格公民的系统教育。更需指出的是,在社会大背景下,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以后,职业学校生源的总体素质下降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社会对职业学校学生的认可度也不高。导致职校学生自信性、荣誉感的渐行渐低,加之生存和竞争的压力,使得学生们一心为生存而求知,缺乏对自己品德修养的诉求,很难自觉地唤醒自己应成为优秀或合格公民的意识。在行为表现上,则反映在权利意识增强而法制意识淡薄,平等意识强化而规则意识和诚信意识淡化、自主意识确立而社会责任意识缺乏等等。
职业学校实施公民意识教育的
途径和策略
在职业学校学生中实施公民教育,要把积极推进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作为重要的教育目标。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社会正处在一个历史转型期,当下教育的环境日益呈现出多元化、开放性的特征。在新的社会环境下,公民教育需要以新的姿态来面对,在教育途径和策略的选择上要勇于开拓,大胆创新。
1.职业学校实施公民意识教育,需要把弘扬传统文化精髓与现代教育理念相结合
学校公民意识教育如果和传统文化相脱离就会变成没有根的东西,没有根的东西也就没有生命力。学校的公民教育能否真正拥有特色,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发挥应有的作用,其关键环节在于能否真正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吸收、弘扬与创造性的转化上。正如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并强调,面对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必须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要对学生进行科学发展观教育。科学发展观是新的形势下对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丰富和发展,顺应了人类社会进步的潮流,体现了我党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要教育学生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伦理观念,树立尊重自然的生态文明观,树立生态科技观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道德观。
2.职业学校实施公民意识教育,需要以德育课堂为主阵地,课堂教学与德育实践相结合
在公民教育尚未构成体系、形成制度化和课程化的条件下,学校的德育课堂教育必须得到加强。德育课堂应是实施公民教育、培育公民意识的主要渠道,要充分挖掘公民意识教育的学习资源,创造公民教育的氛围,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育效率。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认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为培养他们的公民意识打好理论基础。
要改革传统的德育方式,变单纯的政策宣传为民主政治意识、民主参与能力的培育,变空洞的道德灌输说教为个体道德良知的启蒙、道德人格的培养。
德育不仅仅是一个理论性的教育,更应该是一个实践性的教育。德育实践是学生社会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让学生积极参与板报、广播、法官讲座,大案要案庭审旁听等参与性活动;持之以恒地开展升旗仪式、国旗下的演讲、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合格公民品质研讨等体验性活动;组织学生团队走进社区、走向交通值勤岗位、走进养老院开展志愿者活动。通过这些德育实践,培养学生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责任感和正义感。让学生在生活和活动中获得亲历和感受,发挥自己的主体性,学会分辨,学会选择,学会分析和批判性的思维方法,获得道德上的成熟。
3.职业学校实施公民意识教育,应以职业道德为重点,与民主法制教育相结合。
职业道德是职校学生道德素质中的核心素质,法律意识是底线,公德意识是品质。学校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应在培养职业能力的同时突出职业道德的培养,重视学生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平等待人、服务大众、奉献社会的精神和求实严谨作风的养成教育。让学生树立起职业理想,认识自己将来从事的职业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利于他们在日常生活行为中逐步养成。应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勤工俭学、打工体验,培养“自立自强”和“敬业、耐劳”的精神品质。要让学生认识到职业人的道德素质在其今后职业生涯中的重要性。
民主意识和法治精神是现代公民素质的体现,是公民作为政治社会或国家的平等成员的本质属性所要求的。学校在实施公民教育中,应培养学生主体意识和作为国家主人翁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培养少数服从多数和尊重他人的民主习惯,要牢固树立法律的无尚尊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依法办事的观念。教导学生正确认识权利与义务、民主与法制、自由与纪律的辩证关系,做一个积极负责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做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具体措施可以开设法律课程、法律知识讲座,组织学生参与社会调研、社区公共事务的服务或问题解决的方案建议等。
4.职业学校实施公民意识教育,应以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为基点,与公德教育相结合
学生遵守学校日常行为规范是学校道德教育的基本要求,也是学生应具备的基本品质。应让学生熟识规范,内化规范,养成自觉遵守的习惯,形成作为一个合格公民的基本品质。
社会公德是社会公共生活的基本行为规范,是社会公共利益的反映,是每个公民都应遵循的基本道德。学校应通过适当的教育活动,让学生养成文明礼貌、诚实守法、互助互爱的良好品质,养成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利益、遵守环境道德、维护生态环境的良好行为习惯。公德教育的核心是教育学生认识个人和社会的利益依存关系,正确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
当下,我国正处于转型时期,公民教育的现实性和迫切性严峻地摆在我们面前,在构建和谐社会、迈向国强民富的历史进程中,学校在培养合格公民方面担负着历史重任,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地研究和探索有效开展公民教育的内容和方法,为和谐社会的创建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李慎之.修改宪法与公民教育[J].浙江社会科学,2004(6).
[2]郭芳.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初探[J]. 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6,12.
[3]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5.
[4]陈文正.论现代化进程中的公民意识[J].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