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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今日早报》10月2日报道,9月28日,艾滋病感染者张晓在成都城区骑三轮车拉客时被交警拦下,张晓在出示感染艾滋病病毒告知书后被放行,但交警在三轮车上写下:“爱(艾)滋患者,请勿靠近。”张晓感染艾滋病秘密曝光后,其母亲受刺激昏倒送医。当事交警称写这几个字是为保护他。
笔者认为,当事交警说写字是为了保护,这种狡辩的技术含量很低。人家患病与否,与其职责毫无关系,交警的行为显然有违职业伦理。当艾滋病还未能被社会普遍接受的情况下,公开别人的“艾滋身世”,使之受到致命伤害而后快,此交警对艾滋患者的傲慢与偏见显而易见!而交警的心态又何尝不是整个社会心态的缩影?2001年3月25日,西安中院首次开庭审理患有艾滋病的嫌疑人。该院不仅将法庭搬到看守所的提审室里,而且还让法警“戴着白色口罩和手套”,被告“同样戴有白色口罩和橡胶手套”。该案法官在接受记者的采访中表示,其实“我们也了解艾滋病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并没有歧视艾滋病病人的意思;但多防范一层,就能多给法警们一些心理安慰”。
目前,已经证实的艾滋病病毒传染途径有三条:性传播、血液传播、母婴传播。与艾滋病病人接触的职业人员(如医务人员、警察、理发师、监狱看守、殡葬人员),如果皮肤有破损时接触艾滋病病毒才有可能被感染。
艾滋病病毒不会通过日常生活接触而传染。艾滋不是什么洪水猛兽,感染者也不是什么瘟神。空气并不传播艾滋,握手拥抱共同吃饭共用衣物都不会传染艾滋。这些最基本的知识还不能家喻户晓是社会对艾滋感染者歧视的重要原因,充分说明艾滋病防治条例和艾滋病基本知识宣传,以及反对艾滋歧视的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
医改要成功一定要依靠制度建设
◆ 刘群
要解决医药卫生制度中的弊端,一定要依靠制度建设而不是行政手段。因为医改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靠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显然是无法实现的,一定要用制度去运行。靠行政手段调整,只能是处处被动。
现在我们在医改中用改药代替改医,用人治代替法冶,用药品集中招标代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用大规模降低普通药的药价而消灭廉价药,诱导生产假,劣药而作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来掩盖医药卫生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的实质,是不负责任的,也是很危险的,会把医改一步一步推向死胡同。十年医改,特别是近三年,医疗费用越来越高,医疗乱象越来越多,医疗弊端越来越重,医疗纠纷越演越烈,权利之争更加突出,就是一个不可否定的证明。
国家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的目的是能促进药物的合理使用,消除药物滥用,那么,我们就必须建立一套规范的标准的临床药品体系,包括药品的名称体系、规格体系、价格体系、分类体系,以实现合理的用药,让厂家愿生产,商业愿流通,医院愿使用,这个体系的建设才应该是正确的基本药物制度,而不是行政权力对市场的粗暴干预,让市场信号在资源配置中失灵。但是,让我们头疼的是现行的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方法刚好与实现其目的相对抗,实际上是在消灭基本药物及基本药物制度,让基本药物制度彻底走向失败。
我们相信,只要我们的方法得当,既能促进发展,又能消除医疗制度的弊端,这才是改革的真正成功。
“治未病”缘何叫好不叫座
◆ 夏 荷
时下,由于工作、生活压力的增加,导致很多人处于亚健康状态,甚至罹患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国家于2008年加快了治未病门诊的建设进程,卫生工作方针开始从“治疗为主”转变为“预防为主”。但是目前由于老百姓的意识还达不到。真正来保健的人比预想的要少得多。
据了解,“治未病”,最早见于《黄帝内经》。“治未病”包含四个层面的内容:在没生病时采取科学合理的养生保健方法,提高机体抗病防病能力;当身体处于亚健康状态或心理处于焦虑、紧张、压抑等非健康状态时,通过非药物疗法,把疾病消在萌芽状态;对于已经患有某种疾病的人,通过对疾病的系统研究,事先采取措施控制疾病的进一步发展;通过对慢性病患者进行生活方式、服药方法、锻炼种类、锻炼强度的指导,教其学会对疾病进行自我监测,控制、减少疾病复发的频率和程度。
目前阶段的“治未病”工程,主要针对于某些特种疾病或疾病前期,而对范围更广的亚健康状态的积极干预,尚存大量空白,既缺乏针对个体的细致指导,也缺乏真正缓解亚健康状态的实际服务。现在的尴尬在于,健康者不愿意来医院里的治未病中心保健,慢病者一厢情愿的相信药到病除。面对几千元的药片,和只要几块钱甚至几毛钱的方法,而中医很多有效的东西和价格没有必然联系。这也就是这些治未病中心叫好不叫座的原因。
所以“治未病”仅仅停留在概念层面还远远不够,各地应把中医“治未病”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定期深入单位、学校、社区开展“治未病”养生讲座,提供现场医疗咨询、健康干预服务,为群众建立中医健康档案,随时提供中医适宜技术、食疗药膳、膏方服务等。同时,通过报纸、电台、电视、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治未病”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了解中医药,切实感受到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只有这样,才能让中医“治未病”真正落到实处。
笔者认为,当事交警说写字是为了保护,这种狡辩的技术含量很低。人家患病与否,与其职责毫无关系,交警的行为显然有违职业伦理。当艾滋病还未能被社会普遍接受的情况下,公开别人的“艾滋身世”,使之受到致命伤害而后快,此交警对艾滋患者的傲慢与偏见显而易见!而交警的心态又何尝不是整个社会心态的缩影?2001年3月25日,西安中院首次开庭审理患有艾滋病的嫌疑人。该院不仅将法庭搬到看守所的提审室里,而且还让法警“戴着白色口罩和手套”,被告“同样戴有白色口罩和橡胶手套”。该案法官在接受记者的采访中表示,其实“我们也了解艾滋病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并没有歧视艾滋病病人的意思;但多防范一层,就能多给法警们一些心理安慰”。
目前,已经证实的艾滋病病毒传染途径有三条:性传播、血液传播、母婴传播。与艾滋病病人接触的职业人员(如医务人员、警察、理发师、监狱看守、殡葬人员),如果皮肤有破损时接触艾滋病病毒才有可能被感染。
艾滋病病毒不会通过日常生活接触而传染。艾滋不是什么洪水猛兽,感染者也不是什么瘟神。空气并不传播艾滋,握手拥抱共同吃饭共用衣物都不会传染艾滋。这些最基本的知识还不能家喻户晓是社会对艾滋感染者歧视的重要原因,充分说明艾滋病防治条例和艾滋病基本知识宣传,以及反对艾滋歧视的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
医改要成功一定要依靠制度建设
◆ 刘群
要解决医药卫生制度中的弊端,一定要依靠制度建设而不是行政手段。因为医改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靠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显然是无法实现的,一定要用制度去运行。靠行政手段调整,只能是处处被动。
现在我们在医改中用改药代替改医,用人治代替法冶,用药品集中招标代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用大规模降低普通药的药价而消灭廉价药,诱导生产假,劣药而作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来掩盖医药卫生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的实质,是不负责任的,也是很危险的,会把医改一步一步推向死胡同。十年医改,特别是近三年,医疗费用越来越高,医疗乱象越来越多,医疗弊端越来越重,医疗纠纷越演越烈,权利之争更加突出,就是一个不可否定的证明。
国家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的目的是能促进药物的合理使用,消除药物滥用,那么,我们就必须建立一套规范的标准的临床药品体系,包括药品的名称体系、规格体系、价格体系、分类体系,以实现合理的用药,让厂家愿生产,商业愿流通,医院愿使用,这个体系的建设才应该是正确的基本药物制度,而不是行政权力对市场的粗暴干预,让市场信号在资源配置中失灵。但是,让我们头疼的是现行的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方法刚好与实现其目的相对抗,实际上是在消灭基本药物及基本药物制度,让基本药物制度彻底走向失败。
我们相信,只要我们的方法得当,既能促进发展,又能消除医疗制度的弊端,这才是改革的真正成功。
“治未病”缘何叫好不叫座
◆ 夏 荷
时下,由于工作、生活压力的增加,导致很多人处于亚健康状态,甚至罹患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国家于2008年加快了治未病门诊的建设进程,卫生工作方针开始从“治疗为主”转变为“预防为主”。但是目前由于老百姓的意识还达不到。真正来保健的人比预想的要少得多。
据了解,“治未病”,最早见于《黄帝内经》。“治未病”包含四个层面的内容:在没生病时采取科学合理的养生保健方法,提高机体抗病防病能力;当身体处于亚健康状态或心理处于焦虑、紧张、压抑等非健康状态时,通过非药物疗法,把疾病消在萌芽状态;对于已经患有某种疾病的人,通过对疾病的系统研究,事先采取措施控制疾病的进一步发展;通过对慢性病患者进行生活方式、服药方法、锻炼种类、锻炼强度的指导,教其学会对疾病进行自我监测,控制、减少疾病复发的频率和程度。
目前阶段的“治未病”工程,主要针对于某些特种疾病或疾病前期,而对范围更广的亚健康状态的积极干预,尚存大量空白,既缺乏针对个体的细致指导,也缺乏真正缓解亚健康状态的实际服务。现在的尴尬在于,健康者不愿意来医院里的治未病中心保健,慢病者一厢情愿的相信药到病除。面对几千元的药片,和只要几块钱甚至几毛钱的方法,而中医很多有效的东西和价格没有必然联系。这也就是这些治未病中心叫好不叫座的原因。
所以“治未病”仅仅停留在概念层面还远远不够,各地应把中医“治未病”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定期深入单位、学校、社区开展“治未病”养生讲座,提供现场医疗咨询、健康干预服务,为群众建立中医健康档案,随时提供中医适宜技术、食疗药膳、膏方服务等。同时,通过报纸、电台、电视、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治未病”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了解中医药,切实感受到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只有这样,才能让中医“治未病”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