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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P原则是管约论内主要语法模块之一;简约论内有关EPP特征及其句法功能的诸多设想,实际上是EPP原则的延伸和更高概括,EPP原则实际上是C选择T时的EPP特征的具体句法实现。语段理论下,无解的EPP特征本身并不驱动句法操作,只会影响语言输出产生的语义或语用效果:EPP特征属于可选特征,受语段中心语的固有特征决定,没有相应的配对物,既不属于目标的有解特征,又是功能语类的可选的无解特征,因此不足以使功能语类成为探针,只为移动的NP提供着落点,给语段中心语的无解特征赋值,最终对语言输出施加语义或语用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