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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全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和“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本刊特将自治区语委1990年对北疆各地、州、市、县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三号令”情况的“调查报告”摘述如下。望各有关单位,按照“三号令”的要求,对本部门的工作作以对照检查,尽快纠正存在问题,全面地、不折不扣地把两个会议精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