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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下经济是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林荫优势从事林下种植、养殖等立体复合生产经营,从而使农、林、牧各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的生态农业模式。
一、发展林下经济的重大意义
(1)发展林下经济对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促进林农增收具有推动作用。林下经济是借助林地的生态环境,利用林地资源,在林冠下开展农、林、牧等多种项目的复合经营,发展林下经济就要积极探索和推广农、林、牧相结合的林间种植、养殖模式,发展林下经济不仅可以利用林下土地资源促进林业进入良性循环,缓解农、林、牧争地的矛盾,而且可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民长期增收与短期增收的有效结合。
(2)发展林下经济是推进林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利用林下闲置的土地和空间发展林下经济,培育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既可以促进农村剰余劳动力就业,又能有效带动农村的交通运输、物质流通、信息技术服务等相关产业发展,进而带动林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发展林下经济是提高林业综合效益、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通过加快发展林间种植、林下养殖等模式,将有效提高林地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调动林农植树造林的积极性,为林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进一步促进造林绿化、资源保护和林产品加工等林业一、二产业发展,林下经济与林业建设相辅相成,互为促进,共同发展,形成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强进动力。
(4)发展林下经济是提高林业综合效益和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林下经济是一种循环经济,发展林下种植、养殖业可以加速森林的新陈代谢,加速林木的生长速度,提高林分质量,培育保护森林资源,还可以弥补林木生产周期长的不足,有效提高单位面积林地的综合效益,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林下经济发展的现状
林改主体改革后,大量林地面积为林下种养殖养殖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拿到了林权证,吃下了“定心丸”的部分林农在自己的林地上发展起种植业和养殖业。到2013年底,我县已经发展林下种植15255亩,其中维新镇6个村种植牧草10000亩,中岭镇种植天麻105亩,乐治镇种植茶叶3000亩,阳长镇种镇茶叶1000亩,种植党参300亩,种镇薏米仁100亩,种植牧草400亩,贵州森宝天麻有限公司种植天麻200亩(拟种植300亩),纳雍县民建核桃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天麻150亩(拟种植180亩);发展林下养殖20450头(只),其中乐治镇发展林下养鸡20000只,阳长镇发展林下养牛50头,养羊300只,养鹅100只。目前林下经济发展势头良好,为纳雍县林业改革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开辟了新路。
三、林下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1)规模小、模式少、品种单一。
(2)管理水平不高,科技含量低。
(3)资金不足。
(4)市场组织化程度较低。
(5)龙头带动作用不明显。
四、发展林下经济的对策建议
针对我县林下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要发展和壮大林下经济,将林下经济发展做大做强,应该从“有人管事、有人做事、能做好事”三个方面下功夫:
1.有人管事
一是县级成立由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是财政和涉农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林下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林下经济的发展进行规划、管理、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和林场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发展规划、工作措施和奖惩办法。二是建立切合实际的、有效的目标考核责任制和激励机制。三是实行对乡(镇)或林场分包督导,帮助建立示范基地、培育和扶持龙头企业,组建协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
2.有人做事
经了解,我县大部分青壮年都选择在浙江一带打工,家里只留爷、奶带着孙子(女)生活,有些家庭甚至举家外出,只有年迈的父母或祖父母在家,造成老人孤单,晚年不悦,家乡的事业也无人发展,将土地低价承包乃至无偿送人种的现象不少,就其现象,笔者认为我县有必要出台可行的政策控制青壮年农民工外出,甚至出台更优惠的政策引进和留住外来务工人员(比如提高农民工工资,给农民工更好的福利待遇等),对特殊行业创业的给予更好的政策扶持,充分利用我县人力资源,为本地发展做贡献。
3.能做好事
(1)积极宣传引导,激发群众热情。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积极向群众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问题的高度关注和落实的惠民政策,同时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意义、技术、模式及成功典型进行全面、深入、广泛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认识,坚定了搞林下种植、养殖的决心和信心,激发了群众发展林下经济的热情。
(2)做到统筹安排,科学规划。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发挥优势、讲求实效的原则,把发展林下经济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农业产业化、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畜牧业发展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相结合。
(3)加强培训。包括技能培训和市场风险培训,增强创业者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全面做好服务。以科技为支撑,成立以林业、兽医、农技等部门为主导的技术服务组,分片包户定期下乡进行林下经济实用技术培训,提供全方位技术指导服务,解决林农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不断提高农民技术骨干和示范户的专业技术、技能水平,推动林下经济发展。
(4)加大投入力度。要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企业和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等专项资金的作用,重点支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与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促进林下经济技术推广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林下经济优势产品集中开发。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农业、商务、林业、扶贫等部门要结合各地林下经济发展的需求和相关资金渠道,对符合條件的项目予以支持。
(5)强化政策扶持。对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合作林场等,可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符合税收相关规定的农民生产林下经济产品,应依法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申请国家相关扶持资金。对生态脆弱区域、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发展林下经济,要重点予以扶持。
(6)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农民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民联保贷款等业务,加大对林下经济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贴息政策的带动和引导作用,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发展项目加大贴息扶持力度。
一、发展林下经济的重大意义
(1)发展林下经济对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促进林农增收具有推动作用。林下经济是借助林地的生态环境,利用林地资源,在林冠下开展农、林、牧等多种项目的复合经营,发展林下经济就要积极探索和推广农、林、牧相结合的林间种植、养殖模式,发展林下经济不仅可以利用林下土地资源促进林业进入良性循环,缓解农、林、牧争地的矛盾,而且可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民长期增收与短期增收的有效结合。
(2)发展林下经济是推进林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利用林下闲置的土地和空间发展林下经济,培育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既可以促进农村剰余劳动力就业,又能有效带动农村的交通运输、物质流通、信息技术服务等相关产业发展,进而带动林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发展林下经济是提高林业综合效益、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通过加快发展林间种植、林下养殖等模式,将有效提高林地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调动林农植树造林的积极性,为林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进一步促进造林绿化、资源保护和林产品加工等林业一、二产业发展,林下经济与林业建设相辅相成,互为促进,共同发展,形成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强进动力。
(4)发展林下经济是提高林业综合效益和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林下经济是一种循环经济,发展林下种植、养殖业可以加速森林的新陈代谢,加速林木的生长速度,提高林分质量,培育保护森林资源,还可以弥补林木生产周期长的不足,有效提高单位面积林地的综合效益,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林下经济发展的现状
林改主体改革后,大量林地面积为林下种养殖养殖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拿到了林权证,吃下了“定心丸”的部分林农在自己的林地上发展起种植业和养殖业。到2013年底,我县已经发展林下种植15255亩,其中维新镇6个村种植牧草10000亩,中岭镇种植天麻105亩,乐治镇种植茶叶3000亩,阳长镇种镇茶叶1000亩,种植党参300亩,种镇薏米仁100亩,种植牧草400亩,贵州森宝天麻有限公司种植天麻200亩(拟种植300亩),纳雍县民建核桃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天麻150亩(拟种植180亩);发展林下养殖20450头(只),其中乐治镇发展林下养鸡20000只,阳长镇发展林下养牛50头,养羊300只,养鹅100只。目前林下经济发展势头良好,为纳雍县林业改革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开辟了新路。
三、林下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1)规模小、模式少、品种单一。
(2)管理水平不高,科技含量低。
(3)资金不足。
(4)市场组织化程度较低。
(5)龙头带动作用不明显。
四、发展林下经济的对策建议
针对我县林下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要发展和壮大林下经济,将林下经济发展做大做强,应该从“有人管事、有人做事、能做好事”三个方面下功夫:
1.有人管事
一是县级成立由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是财政和涉农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林下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林下经济的发展进行规划、管理、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和林场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发展规划、工作措施和奖惩办法。二是建立切合实际的、有效的目标考核责任制和激励机制。三是实行对乡(镇)或林场分包督导,帮助建立示范基地、培育和扶持龙头企业,组建协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
2.有人做事
经了解,我县大部分青壮年都选择在浙江一带打工,家里只留爷、奶带着孙子(女)生活,有些家庭甚至举家外出,只有年迈的父母或祖父母在家,造成老人孤单,晚年不悦,家乡的事业也无人发展,将土地低价承包乃至无偿送人种的现象不少,就其现象,笔者认为我县有必要出台可行的政策控制青壮年农民工外出,甚至出台更优惠的政策引进和留住外来务工人员(比如提高农民工工资,给农民工更好的福利待遇等),对特殊行业创业的给予更好的政策扶持,充分利用我县人力资源,为本地发展做贡献。
3.能做好事
(1)积极宣传引导,激发群众热情。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积极向群众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问题的高度关注和落实的惠民政策,同时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意义、技术、模式及成功典型进行全面、深入、广泛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认识,坚定了搞林下种植、养殖的决心和信心,激发了群众发展林下经济的热情。
(2)做到统筹安排,科学规划。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发挥优势、讲求实效的原则,把发展林下经济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农业产业化、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畜牧业发展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相结合。
(3)加强培训。包括技能培训和市场风险培训,增强创业者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全面做好服务。以科技为支撑,成立以林业、兽医、农技等部门为主导的技术服务组,分片包户定期下乡进行林下经济实用技术培训,提供全方位技术指导服务,解决林农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不断提高农民技术骨干和示范户的专业技术、技能水平,推动林下经济发展。
(4)加大投入力度。要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企业和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等专项资金的作用,重点支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与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促进林下经济技术推广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林下经济优势产品集中开发。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农业、商务、林业、扶贫等部门要结合各地林下经济发展的需求和相关资金渠道,对符合條件的项目予以支持。
(5)强化政策扶持。对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合作林场等,可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符合税收相关规定的农民生产林下经济产品,应依法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申请国家相关扶持资金。对生态脆弱区域、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发展林下经济,要重点予以扶持。
(6)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农民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民联保贷款等业务,加大对林下经济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贴息政策的带动和引导作用,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发展项目加大贴息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