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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潜艇出海
我国研制核潜艇,最早是聂帅创议,并在1985年获中央批准。1961年开始,我就参加和领导了核潜艇工程的研究发展工作。此后30多年,不论调到那里,不论担任什么职务,我始终参与了核潜艇工程:它的每一次成功和挫折,我都亲历其间。
刚介入核潜艇工程,我就清楚地认识到,这是一项国家战略性工程,它不仅仅是海军的战略武器,更是国家的威慑力量,是我国综合国力的体现。
就任海军司令员后,我自然格外注重核潜艇发展的实际工作。1982年至1988年间,我组织了核潜艇的各项试验和训练,并且考虑了第二代核潜艇的研制问题。
1982年进行的常规动力潜艇水下发射潜地导弹试验,是我就任海军司令员后不久进行的。10月12日,中国海军首次从水下发射潜地导弹,试验非常圆满,引起全国和全世界震动。
核潜艇长航训练是我比较关注的问题。早在1974年第一艘鱼雷核潜艇就交付海军了,但由于多种原因,一直泊靠在船厂或港口里。1981年,我以副总长的身份去检查,感到这样不行。虽然还有些遗留问题,但艇已经交付了,就要让部队自己管理,自己训练,组织航行。在我的要求下,北海舰队和核潜艇基地加强了这方面的训练。经过认真准备,1981年11月至12月,北海舰队曲振牟副司令员指挥核潜艇进行了首次超过一个月的长航训练。我就任海军司令员后,继续关注这个问题。1983年10月至11月,该艇又进行了第二次更长时间的长航。1984年第二艘鱼雷核潜艇交付。1985年11月至1986年2月,该艇在潜艇基地副司令员杨玺指挥下,完成了数十昼夜的最大自持力试验。远航试验证明,中国自行研究设计制造的核潜艇和我们培养的第一代核潜艇指战员,是顶用的,是真正的水下蛟龙。
从1984年起,海军又相继进行了导弹核潜艇水下发射模型弹试验,深潜、全速和大深度发射鱼雷试验,水下发射潜地导弹遥测弹试验等,都取得了圆满成功。这一系列试验,标志着中国完全掌握了导弹核潜艇水下发射技术,使中国成为世界上第五个拥有导弹核潜艇的国家。
中国“航母”
航空母舰的应用,是20世纪舰艇发展的伟大成就。我国对航母作过可行性研究,我也为此做了一些工作。
早在1970年,我还在造船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时,就根据上级指示,组织过航空母舰的专题论证,并上报过工程方案。后来到总参谋部工作,在1980年5月访问美国时,主人安排我们一行参观了“小鹰”号航空母舰。这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和科技人员首次踏上航空母舰。上舰后,其规模气势和现代作战能力,给我留下了极深印象。
1982年,我当了海军司令员,航空母舰在我心头的分量,自然大不相同了。我国是一个濒海大国,有300多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随着海洋开发事业和海上斗争形势发展,我们面临的海上威胁和过去大不相同,要对付具有远战能力的弹道导弹核潜艇和舰载航空兵。面对这种情况,中国海军的实力显得有些捉襟见肘。我们的海防边疆辽阔,却只有中小型舰艇和短程岸基航空兵,一旦海上发生战事,有时只能望洋兴叹。发展航空母舰,则能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
可是很遗憾,当时国家经济力量不行。1984年初,在第一届海军装备技术工作会议上我讲过:海军想造航母也有不短时间了,现在国力不行,看来要等一段时间。
两年后,听海装领导汇报工作时,我又一次提到:航母总要造的,到2000年航母总要考虑;发展航母,可以先不提上型号,而先搞预研。
1986年8月,听海装和论证研究中心领导汇报工作,我向他们交代了开展航母论证的任务。我说:“航母怎样造法,是海军全面建设的事,是直升机航母、护航航母分步造,还是直接造护航航母,要好好论证一下。”
11月,我主持召开海军发展战略研讨会,邀请了军内外领导和著名专家。不少同志从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及收复南沙、台湾回归等战略任务的需求出发,建议海军发展航母。这和我的想法不谋而合。
1987年3月31日,我向总部机关汇报了关于海军装备规划中的两大问题,涉及到海军核心力量的建设,是关键性问题。这两项装备不仅为了战时,平时也是威慑力量。
这次汇报中,我向总部同志详细分析了两大问题的需要和可能。
关于航母问题,当时,我们对海上机动编队只考虑到驱逐舰、护卫舰和潜艇;但进一步研讨后发现,这个编队如果没有空中掩护,就无法到岸基飞机作战半径以外作战。后来在研究台海斗争时,我们又发现,使用岸基飞机非常浪费,因为留空时间短,所需飞机和机场就要很多。而在现代条件下进行海战,没有航空兵的掩护,无论如何是不行的。如果发展了航母,并不需要增加飞机的总数量,只是飞机的性能有所不同,飞机的价格高一些,但也不会高很多。因此,发展航母编队,是一个如何调整装备经费使用方向的问题。重要的是,有了航母,海上机动作战编队的作战效能会大大提高。至于技术上能不能独立制造航空母舰和舰载飞机,经与航空、船舶等有关工业部门领导、专家研究,他们认为,条件基本具备,有些特殊装置需要解决。
我们认为,对航母的发展,“七五”开始论证,“八五”搞研究,2000年视情况上型号。这样安排,第一,经费能分摊在每年之中,并不需要花太多钱;第二,从技术上,可以带动国家和国防需要的有关技术的发展;第三,预研过程中,可以对航母的战备价值及存在的问题摸得更透,有利于作出最后的科学决策。
这次汇报,在总参谋部和国防科工委机关产生了一定影响。后来,国防科工委组织科研单位和海军装备系统开展了有相当深度的论证研究工作。
后来我到中央军委工作,继续关注航母问题,要求国防科工委和总参装备部,在航母的发展上要把预研费、研制费、装备费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要和既定的舰船、飞机、武器、电子装备发展规划结合,而不是都挂在航母大项目里专门安排,搞大规划,使上级无法研究。
那时,我先后批准海军和工业部门的专家,去法国、美国、俄罗斯、乌克兰等国家考察过航空母舰。国防工业部门,也从俄罗斯聘请了航空母舰设计专家来华讲学,还引进了部分设计技术资料;航母上关键配套的预研,有了一定进展。总参谋部和国防科工委,也都反复组织对考察、引进、预研的情况进行分析、论证、评估。
建造航母,是国人一直关心的事。我国要实现国防现代化,在建立完善的武器装备体系中,不能不考虑发展航母的问题。但航母的发展不只是海军的问题,而是事关国家战略的国防政策的大问题,一定要从综合国力和整个国家的海洋战略全局出发,准确定位,慎重决策。
今天,我已经退出工作岗位。欣慰的是,对于我国的航空母舰发展,我尽了一些谋划的责任。
我国研制核潜艇,最早是聂帅创议,并在1985年获中央批准。1961年开始,我就参加和领导了核潜艇工程的研究发展工作。此后30多年,不论调到那里,不论担任什么职务,我始终参与了核潜艇工程:它的每一次成功和挫折,我都亲历其间。
刚介入核潜艇工程,我就清楚地认识到,这是一项国家战略性工程,它不仅仅是海军的战略武器,更是国家的威慑力量,是我国综合国力的体现。
就任海军司令员后,我自然格外注重核潜艇发展的实际工作。1982年至1988年间,我组织了核潜艇的各项试验和训练,并且考虑了第二代核潜艇的研制问题。
1982年进行的常规动力潜艇水下发射潜地导弹试验,是我就任海军司令员后不久进行的。10月12日,中国海军首次从水下发射潜地导弹,试验非常圆满,引起全国和全世界震动。
核潜艇长航训练是我比较关注的问题。早在1974年第一艘鱼雷核潜艇就交付海军了,但由于多种原因,一直泊靠在船厂或港口里。1981年,我以副总长的身份去检查,感到这样不行。虽然还有些遗留问题,但艇已经交付了,就要让部队自己管理,自己训练,组织航行。在我的要求下,北海舰队和核潜艇基地加强了这方面的训练。经过认真准备,1981年11月至12月,北海舰队曲振牟副司令员指挥核潜艇进行了首次超过一个月的长航训练。我就任海军司令员后,继续关注这个问题。1983年10月至11月,该艇又进行了第二次更长时间的长航。1984年第二艘鱼雷核潜艇交付。1985年11月至1986年2月,该艇在潜艇基地副司令员杨玺指挥下,完成了数十昼夜的最大自持力试验。远航试验证明,中国自行研究设计制造的核潜艇和我们培养的第一代核潜艇指战员,是顶用的,是真正的水下蛟龙。
从1984年起,海军又相继进行了导弹核潜艇水下发射模型弹试验,深潜、全速和大深度发射鱼雷试验,水下发射潜地导弹遥测弹试验等,都取得了圆满成功。这一系列试验,标志着中国完全掌握了导弹核潜艇水下发射技术,使中国成为世界上第五个拥有导弹核潜艇的国家。
中国“航母”
航空母舰的应用,是20世纪舰艇发展的伟大成就。我国对航母作过可行性研究,我也为此做了一些工作。
早在1970年,我还在造船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时,就根据上级指示,组织过航空母舰的专题论证,并上报过工程方案。后来到总参谋部工作,在1980年5月访问美国时,主人安排我们一行参观了“小鹰”号航空母舰。这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和科技人员首次踏上航空母舰。上舰后,其规模气势和现代作战能力,给我留下了极深印象。
1982年,我当了海军司令员,航空母舰在我心头的分量,自然大不相同了。我国是一个濒海大国,有300多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随着海洋开发事业和海上斗争形势发展,我们面临的海上威胁和过去大不相同,要对付具有远战能力的弹道导弹核潜艇和舰载航空兵。面对这种情况,中国海军的实力显得有些捉襟见肘。我们的海防边疆辽阔,却只有中小型舰艇和短程岸基航空兵,一旦海上发生战事,有时只能望洋兴叹。发展航空母舰,则能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
可是很遗憾,当时国家经济力量不行。1984年初,在第一届海军装备技术工作会议上我讲过:海军想造航母也有不短时间了,现在国力不行,看来要等一段时间。
两年后,听海装领导汇报工作时,我又一次提到:航母总要造的,到2000年航母总要考虑;发展航母,可以先不提上型号,而先搞预研。
1986年8月,听海装和论证研究中心领导汇报工作,我向他们交代了开展航母论证的任务。我说:“航母怎样造法,是海军全面建设的事,是直升机航母、护航航母分步造,还是直接造护航航母,要好好论证一下。”
11月,我主持召开海军发展战略研讨会,邀请了军内外领导和著名专家。不少同志从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及收复南沙、台湾回归等战略任务的需求出发,建议海军发展航母。这和我的想法不谋而合。
1987年3月31日,我向总部机关汇报了关于海军装备规划中的两大问题,涉及到海军核心力量的建设,是关键性问题。这两项装备不仅为了战时,平时也是威慑力量。
这次汇报中,我向总部同志详细分析了两大问题的需要和可能。
关于航母问题,当时,我们对海上机动编队只考虑到驱逐舰、护卫舰和潜艇;但进一步研讨后发现,这个编队如果没有空中掩护,就无法到岸基飞机作战半径以外作战。后来在研究台海斗争时,我们又发现,使用岸基飞机非常浪费,因为留空时间短,所需飞机和机场就要很多。而在现代条件下进行海战,没有航空兵的掩护,无论如何是不行的。如果发展了航母,并不需要增加飞机的总数量,只是飞机的性能有所不同,飞机的价格高一些,但也不会高很多。因此,发展航母编队,是一个如何调整装备经费使用方向的问题。重要的是,有了航母,海上机动作战编队的作战效能会大大提高。至于技术上能不能独立制造航空母舰和舰载飞机,经与航空、船舶等有关工业部门领导、专家研究,他们认为,条件基本具备,有些特殊装置需要解决。
我们认为,对航母的发展,“七五”开始论证,“八五”搞研究,2000年视情况上型号。这样安排,第一,经费能分摊在每年之中,并不需要花太多钱;第二,从技术上,可以带动国家和国防需要的有关技术的发展;第三,预研过程中,可以对航母的战备价值及存在的问题摸得更透,有利于作出最后的科学决策。
这次汇报,在总参谋部和国防科工委机关产生了一定影响。后来,国防科工委组织科研单位和海军装备系统开展了有相当深度的论证研究工作。
后来我到中央军委工作,继续关注航母问题,要求国防科工委和总参装备部,在航母的发展上要把预研费、研制费、装备费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要和既定的舰船、飞机、武器、电子装备发展规划结合,而不是都挂在航母大项目里专门安排,搞大规划,使上级无法研究。
那时,我先后批准海军和工业部门的专家,去法国、美国、俄罗斯、乌克兰等国家考察过航空母舰。国防工业部门,也从俄罗斯聘请了航空母舰设计专家来华讲学,还引进了部分设计技术资料;航母上关键配套的预研,有了一定进展。总参谋部和国防科工委,也都反复组织对考察、引进、预研的情况进行分析、论证、评估。
建造航母,是国人一直关心的事。我国要实现国防现代化,在建立完善的武器装备体系中,不能不考虑发展航母的问题。但航母的发展不只是海军的问题,而是事关国家战略的国防政策的大问题,一定要从综合国力和整个国家的海洋战略全局出发,准确定位,慎重决策。
今天,我已经退出工作岗位。欣慰的是,对于我国的航空母舰发展,我尽了一些谋划的责任。